第34章
三班学生翌日来学校时,被教室后面那幅板报震慑到了。
黑板墙上,是一片浩瀚星空图,里头穿插着小小行星和文字,最中间有个长着翅膀的女孩,她闭着眼仰面,身体腾空,背后翅膀如梦如幻的展开。
与其说它是一幅黑板报,不如说是艺术品。
不拘于形式的创作,风格大胆想象,一眼便震撼众人。
从教室外走进来的学生纷纷停住脚步,惊呆凝望许久,终于忍不住发出“哇”的一声感叹。
“卧槽,牛逼。”
“这是林宋羡的手笔吧,除了他我们班也没这种人才了。”
“原谅我词语贫瘠形容不出它的美丽。”
“建议今年板报都不用出了,就永久保留这幅吧。”
田嘉嘉站在那儿看直了眼,松开挽着宋莺的手,呆呆张大嘴,又在下一刻飞快抱住她,激动得原地蹦跳。
“啊啊啊,林宋羡也太天才了吧!我宣布从这刻起我就是他死忠粉了。”
教室议论声喧闹,吵到快早自习,男主角终于姗姗来迟,睡眼惺忪的出现在门口。
“大恩不言谢,您辛苦了。”
田嘉嘉先站起来朝他抱拳鞠了个躬,林宋羡脸上有一闪而过的茫然,随后反应过来,迟钝地“哦”了下。
“没关系,本来也不是帮你。”
他说得自然无比,田嘉嘉尴尬了一秒,干笑两声。
“也是、也是。”
为表示自己的诚意,她发出邀请。
“对了,我和茵茵说好这周五放学去吃海鲜,你要不要一起来?
感谢你们在这次黑板报中的辛苦付出。”
林宋羡只用了半分钟,就理清楚里头关键,他若有所思,“所以,她是因为你请她吃海鲜才答应帮忙的?”
田嘉嘉:“?”
“不是!”
她极快否认,艰难解释,“是因为我苦苦哀求,她才勉为其难答应试试,主要是我自己心里过意不去所以……”
“知道了。”
林宋羡轻飘飘打断她,人已经从她面前离开。
田嘉嘉在原地咽了咽口水,惊魂未定。
林宋羡刚到教室,自习课就开始了,宋莺直到下课才找到机会,到后头又假装认真欣赏了一番黑板报,才走到他桌前,开口夸赞。
“林宋羡,你画得好好哦。”
她力图让自己真诚一点,又补充了句。
“尤其是中间那个女孩子,好像天使。”
“画得本来就是天使。”
林宋羡掀起眼皮瞥她,声音凉凉的。
“你见过有人长翅膀吗?”
“可是……”宋莺不服气反驳,“她长得就像人一样。”
中间那个女孩,除了背后多出来的那双翅膀,从头到脚,都和普通的少女一样。
散乱的头发,及小腿的长裙,以及,半阖眼的面容。
“因为天使总是伪装成人类的样子,混迹在普通人里面。”
林宋羡身体前倾,手杵在下颚处,抬眸望她,眸子乌黑清澈。
“但不是每个人都那么幸运,能遇到她。”
男生眼中蕴藏的东西,就像是身后的那副画一样,深邃沉郁的美丽,让人一眼掉下去,被不知名的存在吸引。
宋莺面孔怔愣,停顿沉默的间隙,又见他坐回去,嘴里不紧不慢叫着她的名字。
“宋莺啊宋莺。”
“啊?”
林宋羡极缓地挑了下眉,眼神轻睨,突然来了一句,“原来我的价值,只有一顿海鲜?”
“……不是,你听我解释……”宋莺脸一热,企图挣扎,她辩解,“就算嘉嘉不请我吃海鲜,我也会帮这个忙,总要问一下的,万一你愿意呢……”
“好的。”
林宋羡点头,有了结论似的。
“原来连一顿海鲜都没有。”
宋莺被他的胡搅蛮缠堵得说不出话来,只好咬唇气恼地瞪着他。
林宋羡坐在那,朝她招了招手,“过来。”
她不甘不愿往前挪了两步,“干嘛?”
“你哄哄我,我就不生气了。”
林宋羡从有记忆以来就没有受到过一丝属于他的关爱,孤孤单单长到十岁,才让老爷子接了过去,过了几年真正被人像孩子对待的生活。
老人以前当过大学教授,个性中庸,总是在傍晚时带他出去散步,爷孙两绕着小区外公园溜达一圈再走回来,每次在路上总会拉着他聊各种话题,那时孤僻寡言的林宋羡在如此日复一日中渐渐对他卸下心防,两人一点点熟悉起来,他偶尔还会主动冒出几句问题。
这样过了大半年,林宋羡慢慢有了孩子的样子,会主动亲近他,在某些时刻也会露出小孩的模样,同他撒着娇。
是那次两人路过商场边一个游乐园的地方,里面有许多新奇有趣的玩乐设施,旋转木马碰碰车摇摇杯……他就直直站在那不肯动了,老人去拉他,男孩仰起了脸,眼巴巴看着他。
“爷爷,我能去玩一下吗?”
老爷子难得见他这幅样子,故意逗他。
“那你撒个娇,我就带你去。”
小男生面露为难,好一会,才迟疑出声:“我不会。”
“你去看看别的小孩是什么样子的,学了回来告诉我。”
老爷子轻轻推了他一把,男生许久才不甘不愿动了,苦着张脸,拖着沉重脚步过去。
前面刚好有个小女孩在缠着她妈妈买玩具,张着手要亲要抱的,嗓音甜腻,像是被蜜罐子泡着长大的。
林宋羡看了一会,回来了,在老爷子面前站定好长功夫,才伸出手,轻轻抱住了他的手臂。
“爷爷,求求你带我进去玩一会吧。”
那一刻,老人觉得自己心都化了。
这是他们林家独一无二的小孙子,含着金钥匙长大,生来便让人望尘莫及,哪怕要摘天上的星子都不为过。
身边同样家世的小孩哪个不是肆意骄傲,底气十足的。
不该如此,不应如此。
林老原本早已退居,把手中的事情都交给了林培深打理,在家安心的莳花弄草。
为了林宋羡,他重新出山,带着他把这个社交圈里的浮华名利通通感受了一遍。
然后在所有人开始关注到这个林宋两家唯一的继承人时,又毫不犹豫的,领着林宋羡去周游各国去了。
那几年林宋羡几乎把所有国家有名的景色看了个遍。
他们曾在黄金城见过世界上最美的日出,在富士山下看过樱花,在瑞士从高高雪地滑落而下。
科技感十足的城市,无人大峡谷,瀑布,海岸,原始森林……
林宋羡见到各种各样此生都未曾见过的场景。
和辽阔壮美的大自然相比,生活中所有的阴霾都像是微小尘埃,不值一提。
后来,两人回国,他乖乖上学,报了许多兴趣班,每天时间充裕忙碌。
晚上到家和老人一起下棋看书做木工,周末在他半哄半骗让他出去当义工时,罕见不情愿,想要同他撒娇耍赖蒙混过去。
老爷子有时会顺着他,有时不管用,林宋羡生气了,又会做一道他爱吃的香芋排骨,哄他开心。
再后来,老人年纪大了,他的身体每况愈下,医生说,前两年的操劳造成了一定损耗,旅途奔波,总是受累的,这加快了他的进程。
早已被驱赶下去的阴霾重新弥漫了上来,空气中的消毒药水,雪白墙壁,那两张熟悉陌生的脸,望向他的眼神藏着掩不住的责怪。
似乎如果没有他的出现,这一切都不会发生,老人也不会这样躺在病床上,生命逐渐消耗,走向终结。
很久没有感受过的黑暗,再度淹没了他。
“爷爷只希望你这辈子平平安安。”
“我想让你好好活着。”
“傻孩子,我在呢。”
“我们是同生共死的好伙伴。”
“羡羡,你最喜欢的芋头排骨。”
“我给你带了饭。”
“你哄哄我,我就不生气了。”
林宋羡很贫穷,他的生命里从头到尾仅仅只出现了那一点温暖,所以,在另一束光亮起时,他不可自制的,如同飞蛾扑火般渴望的想要去抱紧它。
早晨的课间有点安静,不少人跑出去买早餐,教室坐了稀稀松松几个人,各自埋头学习。
宋莺听完林宋羡的话,陷入沉思,片刻后,学着他昨天的样子,伸手轻轻摸了摸他脑袋。
“哄你。”
“……你可以再敷衍一点。”
“别生气了,我下次给你做你喜欢的芋头排骨。”
她再度摸摸他的头,神情端重又认真,尾音有点软,像是在和他打着商量,“好不好啊?”
两人对视。
许久,林宋羡眼神飘开,耳根有点红。
“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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