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营房坐下,伸手撸着凑过来的黑马,任宁有些走神。
星落郡。
这是他们任氏一族的故乡。
任宁说熟悉也熟悉,说陌生也陌生。
据说很久很久以前星落郡只是一片原始森林。
荒芜人烟,猛兽横行,毒虫出没。
后来天上掉下一颗巨大的流星,轰隆一声,在这边原始森林里砸出一个巨大的盘地。
于是取名星落盘地。
六百年前云垂帝国建立以后,这块地方改名星落郡。
而星落军团的军旗,上面就绣着一刀一剑共同抵挡着天上熊熊燃烧的落星。
正想着,外面响起脚步声。
铁天工笑容灿烂地推门走了进来。
“哟,任小子在想什么呢?”
所谓达者为师。自从任宁拿出那些奇特的知识或点子跟他分享后,铁天工甘拜下风。
每次他遇到一些打造或材料上的问题时,都会下意识地跑到斥候营来问任宁该怎么处理。
一来一去,两人倒成了无话不谈的忘年之交。
只是每每他过来的时候,通常都会看到任宁在营地里咬紧牙关锻练着自己,很少会像今天这样大白天的坐在营房里休息。
任宁笑了笑,给铁天工拉了张凳子又斟好茶。
“没什么。只是今天星落军团有人来找我。我正在考虑要不要转过去。”
“真的嘛?太好了!”铁天工高兴得一拍大腿,“能转赶紧转!”
“斥候有什么好的,拼死拼活也没个升职加薪的机会。留下来作什么!”
任宁哑然失笑,“我也是这个意思。”
对小兵们来说,当初之所以会签下军籍要么是想填饱肚子要么是想出人头地光耀门楣。
至于保家卫国这么高大上的事,大字不识的他们还不会想那么深远。
“只是……”铁天工有些迟疑。
“只是什么?”
铁天工顿了顿,“只是星落军团明年八月就该调防了吧。”
他想了想,“应该是换到北边玉木郡去。”
调防?
任宁沉吟起来。
岩陲要塞号称驻军十五万。
这十五万人马其实指的是能上阵杀敌的人马,并不包括育马营、打造营、炊事营……等等这些后勤人数。
因此整座要塞里远不止十五万人马。
这么多人镇守一方,兵强马壮、城高将勇,外加城里各种设置齐全,如果有足够的粮草,完全可以说是一方诸候。
天高皇帝远,帝都那边的枕头太硬,有些人通常难以入睡。
因此每隔三年,除了守塞大将本部的三万人马不动外,其他军团都会根据轮次进行调防。
比如西边的会调到南边去,南边的跑到北边来……
至于要调防去哪,大多时候都按着兵部的规矩来,但有的时候也看皇帝老儿的心情。
算算时间,明年该轮到星落军团了。
“调就调吧。”任宁无所谓,“反正去哪都是守边打仗。对我来说没什么差别。”
唉。
铁天工一声长叹。
无论哪支军团调防,他都只会留在岩陲要塞里打铁,不会跟着离开。
叮叮当当打了二十多年的铁,他都要以为就这样一直打下去,直到打不动为止。哪想这几个月居然遇到一个满脑子奇特想法的小家伙,想出来的东西神奇而有趣。
他顿时感觉自己的精力又回到了年轻时跟师父学习打造的日本。紧张、期待且兴奋。
只是随着军团明年调防,看来他有趣的日子很快又会结束。
“你的望远镜弄好了。”
铁天工懒懒地把一个十寸左右(30厘米)的筒子拿出来,递给了任宁,“看看做的怎么样,或者还要调整什么。”
“已经做好了?”任宁大喜,“真是辛苦了。”
他出了营房,拿起望远镜朝远处望去。
咦。
任宁吃了一惊。
这望远镜的质量比他想象中要好,不仅清澈无比还可以调距离。远处天空上掠过的小鸟连眼珠子都看得一清二楚。
跟出来的铁天工有些自得又有些感概。
“虽然没上过战场,但这望远镜的作用远超了我的想象。”
“都说快人一步,夺尽先机。以后战场上哪方的斥候或将军拥有它,绝对快敌人好几千步。”
任宁呵呵笑:“铁师傅你夸张了吧。”
“夸张个屁。没见识的小家伙。”铁天工不满地瞪了他一眼,“我敢打赌它绝对能改变以后的战场局势。”
“是了。我还没有把它上报给要塞也没告诉其他任何人。建议任小子你尽快去提交。如果要塞识货,相信凭这份军功就能让你高升好几级。”
“知道了。”任宁呵呵地点头。
他没有放下望远镜,而是继续盯着天上的小鸟。
金手指!
遥远的小鸟身上赫然多了一个黄色的42。
任宁松了口气。
这可比望远镜本身的作用要大多了。
铁天工又絮絮叨叨说了一阵,最后提醒任宁要是想到什么新奇的点子一定要记得通知他。
铁天工现在手痒得不行。
任宁琢磨出来的东西令他大开眼界,恨不得每天都来那么几样让他打着玩。
至于那些士兵们用的制式矛和盾、农民用的标准犁和铧,他都懒得再碰,全扔给徒弟们练手去。
任宁自是应下,许诺以后会再想些新点子,铁天工才满意地离开。
第二天,他没还去提交新发明或者向星落军团申请转兵种,要塞的任务来了。
果然是出去寻药。
小兵们没有拒绝执行任务的权利,任宁高兴地接下。
“追风,”他走到黑马前,“这两天带你出去看看外面广阔的天地。开不开心?”
咴咴咴!
追风也不知道听不听得懂,反正见主人开心它也跟着开心地嘶呜起来。
然而再怎么急着外出,任宁还是先把望远镜提交给要塞,把军功拿到手再说。
又忙了一天。
他收拾好武器和口粮,向上锋高德明通报去向,骑上准备成年的追风,又一次出了要塞。
往西!
看着茫茫的大草原,追风果然精神大振。
也不用任宁催促,它一声长啸,撒开四脚就跑,瞬间消失在茫茫的草原上。
任宁哈哈地痛快大笑。
这速度、这耐力,好一匹千里马。
赚大了!
只是这次的任务不是侦查敌情,也没有特定的目的地。他便让追风自己寻了个方向跑个痛快。
一跑就了三天,任宁才停下来四下查看自己的位置,然后调转马头,往西南而去。
他能活下来都是因为以前的坐骑。
三个月过去,草原上又是火又是水的,说不定还有狼群出没。以前的追风九成早已尸骨无存,但任宁还是想去看看。
正好那里也是当初找到追命草的地方。
一举两得。
他抬头看了看天色,又看了看脚下枯黄的野草。
天越来越冷。近年草原气候异常,至今还没下雪。
三个月过去,想来当初大火焚烧的地方怎么也应该会长出些草头来吧。
或许真能找到追命草回去复命。
而要去追风埋骨的地方,就得先找到开伦或蓝芒部族,然后一路往北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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