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攻击力
万民法是用来调节国与国之间关系的政治法律,攻击力由它给以限制。
第二节战争
就生命来说,国家与人是相同的,人有杀人的权利,但只能是在正当防卫的时候,同样,国家可以进行战争,但那也得是在受到侵犯时的武力自保。出于正当防卫,我杀人就是无罪的,原因是生命是我的,与那个想要杀死我的人一样。同样的道理,因为和别人的任何自保相同,它的自保出于正义。
公民有正当防卫权利不假,但只能是在生命受到威胁,而又无法等待法律援助时才可行使,否则,不可以直接进行武力攻击。国家也一样,在安全受到威胁,攻击成为唯一手段,否则就有灭亡的危险时,方可进行。
与大社会相比,小社会更容易处于危险之中,或者说时时都有灭亡的危险,所以,小社会更有进行战争的权利。
对一个君主而言,如果他发动战争的理由只是为了赢得荣誉,攫取财富,获得利益,那战争带来的将是极大灾难。所以,那些在君主面前出谋划策的人一定得遵循一个准则:战争的权利来自正义,战争是不得已而为之。切不可与君主谈荣耀,刺激他们的虚荣心。一旦他们迷恋上荣耀,就会变得狂妄自大,不把别人放在眼里,从而发起不正义的战争。
国家实力的增强需要有一个强大的君主,然而,这却不是唯一的途径,一个以公正著称的君主一样可以治理出一个实力强大的国家。
第三节征服的权限
征服权来自战争权,是战争权最后达到的状态,因此,征服权必须遵循战争权出于正义这一准则。
一个国家征服另一个国家后,可以行使的权力,要遵照四种法律:一是自然法,以保存万物物种为原则;二是自然理智法,自己不愿做或不愿承受的不要强加于他人;三是政治社会组成法,政治社会的存在要遵循大自然的规律;四是由征服的原则推导出的结论而形成的法律,把保存作为征服的目的,使用而不是摧毁。
一旦被征服,被征服国将面临四种结果:一、征服国除了行使政治和民事治理权外,并不废除原有的法律;二、废除原有法律,以征服国的法律进行治理;三、原有社会格局被打破,并分离到其他社会中;四、全部被杀死。
出现第一种结果,征服者显然是遵循现在的万民法,第四种则是征服者遵循罗马人的万民法的结果。很明显,第一种结果要比第四种理性得多,这也是今日的宗教、哲学和习俗相对于以前的进步,这是值得我们去赞颂的。
然而,有一些公法学者,始终武断地认为杀人是征服者应有的权力。他们之所以坚持这样荒唐的、毫无根据的权力,完全是因为他们不结合遵守实际的例子,只参照古代历史,推导出了一些原则,并且以由这些可怖结果而诞生的原则作为依据,确立了一些行为准则,而这些行为准则则是稍有理智的征服者也不会遵行的。一旦征服完成,征服者就已脱离正当防卫和自我保护的境况,因此也就不再拥有杀人的权力了,这是很显然的事情。
摧毁社会是征服者的权力,这是一个错误的原则。公法学者们之所以下“征服者有杀人的权力”这个错的结论,就是因为他们认为人是社会的组成部分,如果要摧毁社会,就应该包括组成社会的人。要知道,社会只是人的结合,而不等同于人。所以,可以没有公民,但不能没有人。
政治家们认为征服者有权杀人,并由此推论有权奴役这些被征服的人,也是一种由错误的原则推导出的错误结论。
保存是征服的目的,而绝不能为了奴役去征服。奴役也许在一定时间里可以对保存起到促进作用,但也只能作为一种达到目的的手段。所以,通常情况下征服者并没有奴役权,除非是不得已,不实行奴役征服的成果将不复存在。
就征服而言,奴役只能作为权宜之举。只能是在被征服国的各个部分,由于习俗、婚姻、法律、交往以及精神等,无法与征服国的这些方面达到一致,彼此存在隔阂时,征服者才有权短时对其实行奴役;待彼此相融时,就得立即终止,否则就违背了事物的本性。应当把被奴役的人民变成臣民作为最终的目的。
我说这话绝不是毫无根据的。比如我们的祖先,他们征服罗马时就是这样做的,一开始,行动疯狂而暴烈,法律严酷而骄横,后来态度变得比较温和,法律也修改得比较公平。罗马人从此保留战败者的身份,是勃艮地人、哥特人及伦巴第人最想看到的,可是,蛮族和罗马人却以公民身份[353]进入了尤里克[354]、贡多巴德[355]和罗塔里[356]制定的法律。
撒克逊人被征服后,他们的自由民身份和财产所有权被查理曼剥夺。路易当政后,大施仁政,还自由身于他们[357]。随着时间流逝,他们渐渐淡忘了原有的习俗,却一直保持着对路易这个宽容厚道的君主的忠诚。
第四节被征服并不一定是坏事
如果全世界都能正视并一丝不苟地执行万民法,那么,政治家们可能会深切体验到其中的好处,可能会放弃用杀戮与奴役的震慑性来保存自己的征服成果,而选择设法让战败的人民明白战败并非坏事的道理。
试想一下,哪个被征服的国家不是弊病丛生?如果被征服在一个国家出现过多次,而且每一次都是毁灭性的,就没人再怀疑被征服并非完全是坏事了。如果一个国家已经法制零落衰败,贪污腐化成风,法纪废弃懈怠,政府压迫人民,又没能力改革振兴,那么,借助外来力量打破重建有何不可?如果一个国家的权贵富人的恶行成为法律,人民只能逆来顺受在苦难中挣扎,以至于对遭受压迫、剥削视为理所应当。那么,征服反倒是一种拯救,因为征服者首先打碎的就是这个残酷剥削、压迫人民的,早该打碎的残虐政治。
比如说,包税人以往对国家、人民那极不人道的举措,就得随着征服者的入主而废除或者舒缓。征服者虽然没有原君主的承诺,却也没有原君主的要求,原有的一切都将在被征服的那一刻终止,而一个弊大于利的国家,被终止的更多自然是弊。
被征服国的君主在位期间,通常可以说一定会从人民中搜刮很多的生活必需品。为了节约开支,征服国可能把这些生活必需品还给被征服国的人民。
偏见可以说是有害无益的,征服却能使这些偏见消失,另外,之所以被征服,从某种意义上说明了领袖的无能,因此,被征服实际是为国家换了一位较好的领袖。
本来作为征服者的西班牙人对被征服的墨西哥人有很多好事可以做,比如,他们的宗教本应该让墨西哥人感受仁爱和慈善,可是他们却宣扬狂热的迷信;奴隶本应该由于他们的到来获得自由,可是自由民却因为他们的入主丧失自由;本应该让墨西哥人明白杀人是不可取的恶行,可是他们却在墨西哥延续着这种恶行。他们不该做而做了的坏事与该做而没有做的好事太多了,就是我想写也写不完。
什么是征服权?那是一种合情合理的、不得不行使的、充满意外灾祸的权力,更是一笔巨大债务,而债主就是人类的本性。作为征服者就应该对自己做的坏事,进行一些必要的补救。
第五节叙拉古国王杰隆
杰隆在击败了三十万迦太基人后,便与迦太基人签订了和约。在我看来,这是历史上最好的和平条约,因为杰隆要求做的没有一条对迦太基人不利。可以说,整个人类都得为他签订的和约称颂。就拿杰隆严禁迦太基人再把活生生的儿童做祭品[358]这一条来说,就是一件非常了不起的事。
亚历山大对破除迷信做的一件重大决定,就是下令大夏人废弃把年迈的父亲喂狗这一陋习[359]。
第六节共和国的征服活动
同一个联邦体制内,成员国间的征服是不应该的,是违背事物本性的,可是今天,瑞士[360]就在发生这样的事情。有些联邦共和国里发生这样的事情,并没引起多大震惊,原因是它是由小共和国和小君主国混合组成的。
一个城市被某民主共和国征服,这个城市的人民就应该享有民主权,否则就是违背事物的本性,而比其他征服更甚。就像罗马人一开始规定的那样,享有主权赋予的特殊利益是被征服人民的权力。征服也应当有个限度,那就是被征服公民不可过多,否则会超出民主政治的容纳量。
如果某个民主政体国家要将征服的某个民族作为臣民进行统治,就得往被征服国派驻官吏,那么这个派驻官吏就有了难以想象的权力,这对这个民主政体国家自身的自由将是很大的威胁。
幸亏汉尼拔当年攻打罗马没有成功,要不然,不知有多大的危险会在前面等着迦太基共和国。他在战败后,曾在自己的城市多次掀起革命;如果作为一个胜利者,谁知道他能做出什么样的事情呢?[361]
汉诺[362]主张不给汉尼拔派援兵,绝不单单是因为妒忌汉尼拔,否则他是说服不了元老院的。亚里士多德极为赞成元老院的做法,认为它采纳汉诺的建议是明智的决定,也正是有了这个决定,才有了迦太基共和国后来的繁荣。的确,做出这样的决定,是需要极为正当的理由的。要知道,当时本国的军队正在三百里之外与敌拼杀,伤亡严重,急待补充。是什么理由让元老院做出这样看似愚蠢、实则英明的决定呢?汉诺一派的人甚至主张把汉尼拔交给罗马人[363],因为相比之下胜利的汉尼拔比罗马人更可怕。
世界各地都有迦太基人,发生在意大利的事他们当然知道,不是像有些人说的那样,人们对汉尼拔取得成功没有信心,因为他们没有怀疑的理由。之所以不肯驰援,是因为他们心里都明白。
特利比亚河、特拉西米诺湖、坎奈三战之后,汉诺更加坚定了自己的主张,如果说以前只是自己的怀疑的话,现在他更加清晰地看到了胜利后的汉尼拔的可怕性。
第七节对上一问题的补充
还有一个麻烦是民主政体国家征服其他国家后常遇到的,那就是它的统治让人们感觉与君主政体没什么区别,甚至比君主政体更严酷。因为在各个时代的很多国家中都是有例可寻的,被征服人民什么也得不到,不论是共和政体的好处还是君主政体的好处,他们自始至终都处于被剥削、被压迫的悲惨境地,于是,对这样的统治充满了憎恨。
以上是对平民国家许多问题、事件、研究等进行的阐述,但对贵族国家同样适用。
第八节对上一问题的补充
因此,如果某个共和政体国家通过征服对一些国家拥有统治权的时候,应该对其国民同等对待,不论是政治权利,还是公民法。以便尽可能避免或减少以上提到的由于违背事物本性而产生的问题的出现。
意大利的一个共和国做得就很糟糕,当它将一些岛民置于它的统治之下后,宣布总督不得根据下属的情报对岛民施以肉刑,而遵循大赦法[364]之规定,使岛民们享有同样的政治和公民权利。可是事实上我们看到的是,岛民一再要求特殊的权利,而得到的则是各民族都拥有的权利,仅此而已。
第九节对周边部落进行征服的君主国
一个君主政体国家的可怕之处,在于它能够长期进行征服活动,而且不会因为扩张而导致实力变弱。在其四周君主国家对它采取措施之前,它都保持着很强的实力。
因此,君主国应当在其政体性质允许的界限之内进行征服活动,超越了这个界限就可能导致严重的后果,所以,征服活动一定要有个度,适时停止。
一旦对手被征服,除被征服者的军队和君主外,其他一切,如法庭、法律、习俗、特权等,都不应该更换与改变。
如果一个君主国疆土的扩大是因为征服邻邦的一些省份,那么,在这些被征服的省份施行仁政就是必须之举。
如果一个君主国长期进行征服活动,本国固有的省份不但要承受旧的苛政,还要承受新的苛政,它们往往会受到非常大的伤害,常常会因本该属于大家的一切都涌向都城,而变得无人居住,荒凉不堪。周边省份被征服后,不能让被征服的人民与原有臣民享受同样的待遇,否则,将致国家于危难之中。原因是这些省份被征服后大量向京城呈献礼品,却获得不了一点儿回报,这样会让边界直接受到毁损,本来脆弱的边防变得更弱,从而使人民无法得到国家的照顾,驻边军队的后勤补给就成为大问题。
我们知道地球火于心,翠于表,中间却是极寒、极贫的荒凉所在,而一个从事征服活动的君主国也将面临这样的夹心状况,都城奢华,边区富足,位于两者之远的省份却萧条不堪。而这却是一个必然。
第十节君主国之间的征服
君主国之间,同样也会出现征服现象。如果被征服的是一个小君主国,在其四周修筑堡垒,是控制它的最佳手段,而且越小越适合;相反,如果被征服的是一个大的君主国,那保住它最好的方法则是殖民地形式,同样越大越适合。
第十一节被征服民族的风俗习惯
任何民族对自己习俗的熟识、青睐和保卫程度都会强于法律,所以在被征服的地方不能只保存被征服者的法律,更重要的是要保存他们的习俗。
历史学家曾认为[365],法兰西人九次被赶出意大利的原因是他们对已婚与未婚女子态度过于蛮横,没有礼貌。被征服者既不愿忍受征服者的狂妄,又无法忍受他们对女人的羞辱,由于蛮横必然会引发许许多多的伤害,被征服者对征服者的蛮横极为愤怒。
第十二节居鲁士的一项法律
我认为,规定吕底[366]人除了下作或丢人的职业外,不能从事任何职业的法律不是一项好法律。这项法律是居鲁士[367]制定的,居鲁士没有考虑到对外族入侵的防御,只考虑到防止造反这个最要紧的事情。然而,假如两个民族彼此融合,相互腐化,用不了多久,外族就会入侵。我认为,用法律去维护征服民族的勤奋耐劳要比用法律去保持被征服民族的懈怠懦弱要好得多。
库迈的暴君亚里士多德穆斯规定,男孩子在二十岁以前要留长发、戴花饰、穿那种漂亮多彩能拖到脚跟的长袍子,打扮得像女孩子一样;如果男孩子去音乐和舞蹈老师那里,女人必须要给他们带阳伞、香水和扇子;如果他们去洗澡,女人要给他们拿梳子和镜子。他之所以采用这种教育方式,就是想尽力减弱年轻人的意志[368]。这样的教育除了小暴君,什么人才也培养不出来,而且这些小暴君会为了自己的性命舍弃自己的尊严。
第十三节查理十二[369]
查理十二是一个只相信自己的君主,他制订的一些计划只适用于长期的战争,他正是因此而倒台的。
他想要推翻的国家是一个扶摇直上的帝国,而不是一个穷途末路的国家。他所进行的战争被莫斯科公国的人民看成了成长的学校,他们在国外打了败仗,回到国内就更加懂得如何保护自己,一次次失败让他们越来越接近胜利。
查理来到波兰,在那里的原野上散步,仿佛瑞典也扩展到了那里,他觉得自己统治了整个世界。然而,这个时候,他的强大敌人的抵御力量不断增强,稳稳地在波罗的海扎了根,并毁坏或是占领了利沃尼亚[370],从四周把他包围起来。
瑞典宛若河流一样被人从源头阻断,企图使它改变道路。
查理的垮台并非因为波尔塔瓦[371]战役,他的垮台是必然的,不在这里,便会在那里。事物本质决定的接二连三发生的事件是防备不过来的,不像生活中的偶然事件那么容易挽回。
然而,沉重打击查理的是他自己,不是事物的本质,也不是命运。
他总是根据自己效仿的某个版本去做事,而不是按照当前的形势去做事,而且他学得完全变了样。他原本完全可以成为亚历山大手下最杰出的士兵,尽管成不了亚历山大。
亚历山大的计划非常合乎事理,所以才会成功。在战法及武器方面,希腊人很有优势,这一点从波斯人入侵希腊失败、阿偈西劳[372]征战胜利和万人撤退等事件中都可以得到证明。何况,极为强大的波斯人对自己的错误非常不容易纠正,大家对此都很清楚。
当时,希腊受一个首领的统一指挥,不可能被分裂,波斯人也就无法以此来削弱它了。这位希腊首领认为,消灭久已存在的敌人、激起征服亚洲的欲望是不让希腊人看出自己受到奴役的最好办法。
如果一个帝国受着世界上最勤恳的人民的教化,人们信仰宗教,开垦土地,使整个帝国的土地富饶、万物丰富,那么敌人就有机会在这个国家生活下去。
国王们深切地感觉到,战争失败让他们白白受到了侮辱。我们从他们与生俱来的高傲可以轻易看出,接连不断的战争会使他们迅速倒台,但他们丝毫不去怀疑自己的伟大,因为他们身边一直有拍马奉迎之人。
亚历山大的计划不仅做得好,而且得到了很好的执行。他迸发出如火一般的激情,迅速地行动起来,他的身上闪烁着一种理性的光芒——我大胆地使用这个词语。也正是这种光芒,指引着他前进的方向。所有人都会谈到他那理性的光芒,不管是那些故意把他的历史写成小说的人,还是那些比他更机敏的人。暂且让我们无拘无束地去议论吧!
第十四节亚历山大
亚历山大离开之前,不仅稳住了马其顿,使其完全有能力抵抗附近的蛮族,而且征服了希腊人。正是为了执行自己的伟大计划,他才征服希腊人的;斯巴达人再也无从施展自己的嫉妒,为了不让陆军与水师失去联系,他攻击沿海省份,让陆军沿着海岸线进发;他很善于运用纪律,所以才控制了很多军队,并拥有充足的给养;他尽其所能地去取得胜利,因为胜利可以让他得到想要的一切。
他知道一次失误就可能导致整个计划的失败,所以他在开始执行他那伟大的计划时,很是谨慎,不允许自己犯一点点错误。在命运的安排下,他顺利地经历了很多事情,后来,很多时候他便开始运用自己那超人的胆略。他先是进行了一场战争,征服了特利巴尔人和伊里利亚人,尔后才出发远征,那场战争类似于后来恺撒所进行的高卢战争[373]。在回希腊的时候[374],他“万般无奈地”占领了底比斯。为了让底比斯人来向他求和,他在底比斯附近安营扎寨静静等候,底比斯人加快了自己覆灭的步伐。在进攻波斯海上力量时,帕墨尼奥显示了自己的胆识,不过,亚历山大在谋略上则更突出一些。波斯人的水师占据着很大的优势,于是他便迫使波斯人离开海岸,使其水师无法发挥作用。提尔[375]不仅拥有商业,而且拥有船队,这个地方基本属于波斯人,也是他们不愿失去的一个地方,这个城市却被亚历山大践踏了。埃及因为大流士[376]把大量军队集结在另一个地方而成了一座空城,于是,埃及也被亚历山大占领了。
亚历山大在渡过格拉尼库河之后统治了希腊各个殖民地,又从伊苏斯战役中得到了蒂尔和埃及。整个地球也在阿尔贝拉战役之后成了他的囊中之物。
伊苏斯战役之后,亚历山大把全部心思投在了巩固和整顿新征服的地方,大流士逃走他也置之不顾。他在阿尔贝拉战役后,对大流士紧追不舍[377],直追得大流士在他的帝国里无处可逃,在任何城市或省份都不敢停留,一到就必须马上逃跑。亚历山大行军打仗异常迅猛,迅猛得让人怀疑这个世界帝国不是通过战争得来的,而是希腊运动会运动员手中的奖品。说过他进行征服的手段后,我们再来说说他对自己的征服成果是怎样巩固的。
他一直努力让希腊人和波斯人融合起来,不再区分什么征服者和被征服者。对有些人让他把希腊人当成主人,把波斯人当成奴隶的看法丝毫不赞同[378]。他对波斯人曾有很多片面见解,不过那都是为征服波斯人而准备的辩解之词,在征服波斯后,他接受了波斯人的习俗,抛弃了那些片面见解,不想让波斯人因为改用希腊人的习俗而受到伤害。也正因如此,他才严格控制自己的欲望,极为尊重大流士的妻子和母亲。亚历山大逝世后,被他征服的所有人都悲痛不已,被他推翻的王室也痛哭流涕,由此可见他作为一个征服者、一个篡夺者,是多么的非同一般。他的独特正在于此,历史上没有任何一位征服者能这样自吹自擂。
采用通婚的方式使两个民族融合在一起,是巩固征服成果的最好办法。亚历山大挑选了许多被征服民族的女子,作为自己的妻妾,他还要求他的大臣们[379]都按他的做法去做。剩余的马其顿人都以他为榜样,效仿开来。这种婚姻得到众人的认可,不仅法兰克人、勃艮第人[380],甚至连刚开始在西班牙禁止这种婚姻的西哥特人[381]后来也认可了。这种婚姻不仅受到伦巴第人的认可,还得到了他们的鼓励[382]。当初在企图削弱马其顿的时候,罗马人曾规定禁止不同省份的男女通婚。为了让希腊与波斯联合起来,亚历山大想尽一切办法,他准备在波斯建立大量希腊人的殖民地。这个新帝国的各部分都被他修建了城市,从而连成一个统一的整体。亚历山大死后,希腊发生了可恶的内战,引起了很大的冲突和混乱,但是波斯的每一个省份都没有发生骚乱,这就是他取得的巨大成功。
他往亚历山大里亚城送了一群犹太人[383],以减少希腊和马其顿的负担。他认为,只要犹太人服从于他就行了,并不看重犹太人具有什么样的习俗。
他保留了被征服人民旧有的习俗和过去的公民法,如果找回了被征服人民的国王和总督,他还时常让他们担任原来的职务。在爆发大规模的反叛与有人对他不忠诚二者中选择,他甘愿选择后者(对他不忠的事情的确发生过)。他要求政府首长由本地人担任,军队由马其顿人统领[384]。他不但对各民族的古老传统尊敬有加,而且尊重一切让当地人民骄傲的纪念物。他重新修建了被波斯国王毁坏的希腊人、巴比伦人和埃及人的庙宇[385],差不多去祭拜过所有向他臣服的民族的祭坛,很少有没去过的地方。好像只是为了成为所有被征服国家的君主和所有被征服城市的第一公民,他才去征服的。他和罗马人一样征服了一切,但他与罗马人又有所不同,罗马人摧毁一切,而他则保留一切。他每去一个国家,想到和筹划的第一件事就是使这个国家更加繁荣昌盛。为此,他首先运用了他的优秀才华,第二就是他的俭朴和节约,第三就是他做大事的伟大行动。他要求自己节约、减少开支,但对公共开支却很大方。每当发放军饷,或让希腊人分享征服成果,抑或让他的所有军人发家致富时,他是亚历山大;但是在处理家务的时候,他则成为一个马其顿人。
大家都知道,他做过烧毁帕塞波里斯[386]和杀死克里图斯[387]这两件坏事,后来他极为后悔,陷入深深的自责之中,所以才弄得家喻户晓。正因如此,人们只记住了他特别尊重美德,而把他的罪恶行为忘记了。人们把他的罪恶行为看成不幸的事情,而不是他的个人行为。后人既看到了他的缺点,同时也看到了他具有一个善良的灵魂。人们非常怜悯他,也就不再痛恨他了。
在此我们可以比较一下他与恺撒的不同。他们两个都试图模仿亚洲国王,但也有不同,亚历山大执行了他的征服计划,而恺撒则有意显摆,罗马人对他极为失望。
第十五节为巩固征服成果而采取的新措施
一个君主在征服一个大国后,就获得了一个不仅能削弱专制主义,而且能够巩固征服成果的办法。这种办法曾被中国的征服者们使用过。
目前统治中国的是鞑靼皇族,为了不让军队中的满族和汉族相互猜疑,不守本分,他规定驻守各省的军队满、汉各占一半,如此一来,战败的人民就不会消沉,胜利者也不会产生骄傲情绪,征服也不会往军事化方面发展,两个民族就可以安守本分。法院的官员也是由满、汉各半组成。这一手段的效果不错,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两个民族相互制约;二、两个民族都不会被对方消灭,因为他们都保留有自己的军事、民事实力;三、征服者可以遍布全国,既能应付内乱和外敌入侵,又不会自我毁灭或自我削弱。这个制度非常合乎事理,差不多任何征服者都是因为缺乏了这个制度而走向覆灭的。
第十六节进行征服的专制君主国
征服广阔的国土,就会产生专制主义。除了驻扎在各省的军队外,君主身边还必须有一支亲信部队才能应付这种情况,帝国中任何地方出现了危机,这支部队都可以随时开往那个地方。这支部队对其他部队应该具有制约作用,应该让那些被皇帝无奈之下授予权力的人心产生畏惧。中国皇帝豢养了一支鞑靼军队,以供他随时调遣;莫卧儿、土耳其和日本的君主身边有一支与土地收成提供给养的军队完全不同的军队,这支特殊军队是独立的,令普通军队极为畏惧。
第十七节对上一问题的补充
我们曾经说过,那些被征服的国家应该成为君主国的属国。征服者这种让战败国君主任原职的气度,仅历史学家称赞有加。罗马人到处立王,这些君王成为他们的役使对象[388],他们的气度真是大啊!在被征服国中必须这样做才行。假如征服者自己去管理被征服的国家,那么臣民就不会受派遣的总督的管束,甚至于君主的命令也不一定被总督接受。所以,为了救急,君主不得不采取只顾眼前的办法,调动原有领土的守卫部队去守卫新的征服领土。相同的灾难必然会在两个国家里发生,一个国家发生内战也意味着另一个国家发生内战。与此相反,如果征服者让正统国王留任,那么他就得到了一个重要的同盟,他的实力将会因为这个同盟而大大增强。纳迪尔沙[389]征服了莫卧儿后保留了整个印度斯坦,只带走了财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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