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书网 > 都市言情 > 你该被抱紧 > 24.C11·狄金森

阮之之的睡眠质量本来就差,今天夜里又意料之中的失眠了。手伤带来的隐隐痛感此刻已经显得微不足道,她一个人躺在床上辗转反侧,不知道为什么,只要一闭上眼睛脑海中就浮现出时砚的模样。

        他今天临走之前在阳台上跟她说的话到底是什么意思?那个“别人”,指的是他吗?他到底是不是真的如她所想喜欢自己……还是说这一切只是他一时兴起?

        他总是这样,明明已经对她百分之九十九的好,可那剩下的百分之一,就是不肯清楚说明。

        可是阮之之没有想过,只要时砚不跟她表白,这就代表着,她永远都没有机会拒绝他。

        这一天夜里,她的脑海中抱着各种各样复杂难言的念头,直到次日凌晨才终于昏昏沉沉地进入梦乡。

        第二天清晨七点左右,天色才刚刚亮起来,阮之之就听到门外有敲门声,一下又一下,不急不躁,并且很有规律。

        阮之之在脑海中经过一番激烈的思想斗争之后,终于还是决定从温暖的被窝里爬起来去开门。

        以为是快递小哥,没想到一打开门,就看到时砚提着一个纸袋站在楼道里。

        他今天穿了一件简单的黑色卫衣,脚下踩着一双白球鞋,看上去很干净清爽的样子。此时天光才微微亮,而他就这么静静站在灰暗的楼梯间里,瞬间就照亮了整个楼道。

        看到阮之之出来开门,他面上仍旧是冷冷淡淡的模样,瞥了她一眼就毫不客气地登门入室。

        他换好拖鞋走进客厅餐桌,然后将手中的纸袋打开,从里面拿出一碗粥,一盒生煎包和几碟小菜,整整齐齐摆在桌面上。

        做完这些之后,时砚转过身来,歪着头打量了一下面前睡眼惺忪的阮之之:“还没起床?”

        阮之之脸微微一红,低头胡乱理了理自己乱糟糟的头发:“还没。”说完,忍不住又快速为自己辩解,“你起得也太早了,现在天都还没亮呢,而且还是周末。”

        时砚挑挑眉,完全无视了她的辩解:“去刷牙,一会儿粥就凉了。”

        忍不住揉了揉眼睛再次望向面前的高挑人影,确认自己现在不是在睡梦中,阮之之云里雾里地点头答应,然后转身走进了浴室。

        她走到洗手台前,盯着架子上摆放整齐的一排洗漱用品,一时间竟然有些不知该从何下手。

        就在这个时候,身后有轻浅的脚步声响起来,紧接着,身后就围过来一个人。那个人的胸膛此刻与她后背之间的距离不过咫尺,他身上的味道很干净,仍然萦绕着淡淡烟草味道,不费吹灰之力就可以让她心跳加速。

        身后的男人环住她,然后伸手从架子上拿下来一副牙刷牙膏。阮之之深吸一口气,偷偷抬起头望向面前的半身镜。

        从镜子里可以清楚地看到,她的身高只能堪堪够到时砚的胸口,他的胸膛现在贴近她的后背,双手做出的动作就像是正从背后拥抱她一样亲昵,而他现在……正低着头,聚精会神的挤牙膏。

        挤好牙膏之后,又打开水龙头接了一杯水,这才把牙刷递到她手上:“刷牙吧。”

        他竟然连她单手不方便挤牙膏这种小事都考虑到了。

        阮之之手里握着牙刷,看着时砚转身离开的背影,心头慢慢涌上一丝说不清道不明的感觉。

        就这样,阮之之在时砚的全程照顾下吃完了早餐。

        餐桌上,这边阮之之还在啃最后一个生煎包,就听到一直沉默不语的时砚突然开口提出要求:“一会儿你跟我去学校吧。”

        阮之之愣了一下,费劲地把最后半口生煎咽进肚子里,嘴里含糊不清地问:“去学校干嘛?”

        “你一个人在家我不放心,还是时刻放在我的视线之内比较安全。”时砚漫不经心地回答,明明视线都没有在看她,语气却很强硬,完全没有给她拒绝的余地。

        就这样,阮之之拖着一个裹得堪比粽子的左手,套了件驼色的斗篷风衣,跟着时砚亦步亦趋走出家门。

        ***

        再次来到A大校园门口,身边的大学生三两走过嬉笑打骂,每个人面孔瞧上去都朝气蓬勃,仿佛一切都有希望。阮之之看着他们,不禁发自内心地觉得自己老了。

        跟时砚并肩走进A大校园,着实是需要一番勇气的,再加上阮之之手上有伤,于是更加吸引路人的视线。

        莫名感觉有些心虚,阮之之低着头快步跟在他身后,头垂得低低的,一副犯了错的学生模样。

        刚走进三号教学楼的时候,仍需要步行穿过一片走廊里的密闭区域,这个地方四周紧闭,密不透风,上一次时砚曾经带着她走过一次。由于阮之之有一点幽闭恐惧症,所以对这个压抑的狭小空间依然记忆深刻。

        时砚站在她身前,率先走进一片黑暗里。刚走了没几步,想了想却又停下来,扭过头,望着她的眼神里带着些探究。

        半晌,他朝她伸出手来,低声开口:“怕黑的话就拉着我的手。”

        阮之之低着头犹豫了一会儿,还是鼓起勇气伸出手,轻轻拉住了他一根小指。

        指尖冰凉一片。

        时砚垂眼看着那只小心翼翼握住自己的手,微不可闻地笑了笑。

        两个人一前一后穿过这片封闭的幽暗走廊,似乎是为了给自己壮胆,阮之之主动开口搭话:“我有没有跟你说过,我之所以害怕密闭的地方,完全是因为之前读大学的时候有一次因为停电被困在化学实验室里。当时实验室里有好多易燃易爆炸的危险药品,所以停电而且打不开门之后,我整个人都快吓傻了,生怕下一秒耳边就能听到爆炸声,然后我的生命就潦草地在这里画上休止符。”

        “我知道。”时砚的回答十分漫不经心,说完之后顿了顿,又用极轻的声音补充了一句,“那天,我也在里面。”

        不痛不痒的一句话,阮之之却一刹那惊讶到极点。

        脑海里各种各样的念头呼啸着一闪而过。

        对啊……时砚跟她曾经是大学校友,所以那一次,如果说他因为做实验同样被困在实验室里,也完全是情理之中的事情。

        “阮之之,你真的不记得了?那天停电之后,你惊慌失措地拉着我的手,哭着跟我说你不想死,还让我千万不要放开你。”

        时砚的声音在空气中响起来,一字一句清晰到无法错认,明明是近在咫尺的,听在她的耳朵里却像幻觉一样不可思议。

        阮之之低着头,一张脸红得几乎可以滴出血来,就连拉着他小指的手此时此刻都显得如此不合时宜。

        这件事情她当然是记得的,只是当时,她完全是出于本能地抓住了距离自己最近的一个人,一片黑暗里她连对方是男是女都没有看清楚,只是因为惊惶恐惧到了极点,才会不经大脑说出那些丢脸的话来。

        没有想到……那个人竟然是时砚。

        简直就是难以置信。

        一双眼睛瞪得像兔子一样看着他,阮之之仿佛一瞬间丧失了语言沟通的能力。时砚也不再说话,气氛再次陷入沉默。

        就这样一路沉默着走到时砚办公室,由于是周末,办公室里空荡荡的,一个人也没有。

        时砚走到饮水机前给她接了杯热水放在办公桌上,不放心地叮嘱:“我马上要去监考,大概一个小时后回来,你乖乖呆在这里等我,如果有事的话立刻给我打电话。”他说完想了想,又补充一句,“左边抽屉里有糖,头晕的话就吃几颗。”

        “好。”怔怔点头,阮之之现在仍然没有从刚刚的震惊里回过神来。

        对方却淡定地仿佛什么都没有发生过一样,神色自若地摸了摸她的头发,而后拿了一叠考卷,步伐懒散地走出办公室。

        他似乎很喜欢摸她的头发。

        阮之之看着他的背影,再一次深深觉得像时砚这样的男人来当大学教授实在是太可惜了。

        一个人在办公室里呆坐着实在是很无聊,阮之之一只手费劲地把手机从包里拿出来,习惯性地打开连连看消磨时光。

        玩了一会儿之后觉得眼睛有点疼,于是又把手机放下开始发呆。

        一颗心在半空中晃啊晃的,就晃到了时砚刚刚说的话上。

        如果说……那天在实验室里被自己情急之下抓住的人真的是他,那么他应该是早就知道有阮之之这个人的存在了。

        阮之之眯起眼睛,开始仔仔细细地回忆那天发生的事情。

        那么深刻的记忆,就算是时隔多年也无法忘记。

        她记得,当时停电之后自己极度恐惧,死死抓住旁边一个人的手不放,还用带着哭腔的声音哀求他不要松开自己的手。

        当时持续了大概有一个小时,她握着那个人的手不停碎碎念,从自己刚出生时发生的事情一路讲到读大学。包括父母离婚时她的绝望,刚来美国的时候由于人生地不熟被房东欺负,以及,一直默默喜欢李司晨却得不到回应。

        长达二十年的人生,就在那短短一个小时的时间里,她全部毫无保留地告诉了一个陌生人。

        那个人始终没有开口说一句话,却也始终都没有松手放开她。

        她记得,他的掌心温热,手指却冰凉一片。

        最后,灯光终于亮起来,实验室的大门也被维修工人从外部打开,阮之之跟着众人一起欢呼雀跃,欣喜地甚至没有回过头看一眼他的样子,就急急忙忙地跑出去拿手机给李司晨打电话报平安。

        思绪陷进早已干枯发黄的回忆里,阮之之目光空洞地定格在空气中的某一点,思绪久久无法平静。

        时砚从一开始就知道她是谁,所以才会一次又一次的帮助她,宽容她,是这样吗?

        可是从头到尾,从过去到现在,她好像一直在享受着他的照顾,却什么都没有为他做过。

        就这么神游天外,良久,阮之之回过神来,觉得有些头晕。想起时砚临走时说的话,她低下头,摸索着打开了办公桌右下方的抽屉,里面果然放着一包拆开了的水果糖。

        随手拿了一颗出来,阮之之把糖纸剥开,刚含进嘴里就看到抽屉里面还放着一叠书签纸。

        反正四下无人,她有些好奇地拿出来,发现上面是时砚做的一些摘抄和笔记。

        时砚的钢笔字的确很好,下笔行云流水,字迹力透纸背,从纸面上透着一股随心所欲的洒脱感。

        阮之之把这张书签纸举起来,上面写着一行英文:HadInotseenthesun,Icouldhavebornetheshade.

        这是美国诗人EmilyD/ickinson所著的一首四行诗歌,如果翻译成中文的话,意思大概是——

        我本可以忍受黑暗,如果我不曾见过阳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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