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书网 > 都市言情 > 重生1994 > 470.第四百七十章 从此君王不早朝

这三年,俩人虽然没有成夫妻,但却像是夫妻。

    这个林家的事他俩都包了。

    以前,林彩云是重活累活脏活都干。

    冷枫来了之后,林彩云就只干一些轻活,洗洗衣服做做饭。

    而林望则是一点没客气,直接把冷枫当成了古时候的长工奴隶。

    冷枫干完林望家的活,有时候就得跑去给林占宏家干活,林家其他亲戚家有脏活累活,就叫冷枫去干。

    就连套个厕所,通个马桶这种事,都叫冷枫去干。

    林占宏更是过分,那时候社区有任务安排下来,他就躺在家里睡大觉,活却让冷枫去干。

    就这样,她和冷枫相互配合了三年。

    她主内,冷枫主外。

    若是住在一个房间,那就是妥妥的夫妻了。

    “我跟你说,冷枫那时那叫一个笨,洗个碗都能把碗摔了,啥活都不会干,还得我教。”林彩云喝得醉汹汹的。

    “不是吧,这么笨?洗个碗都能摔,那不是和我一样?”文清笑得不能自己。

    “比你还笨呢,笨到吃屎那种。”

    “那现在我看他也挺能干的呀。”

    “那还不是我教得好,”林彩云骄傲地拍着胸脯,又一脸嫌弃道:“那时候我都好奇,他是不是哪个富家的公子,偷偷跑出来的,啥啥都不会干。”

    “哎,冷枫他老家是哪儿的?他老家是干啥的?”文清问道。

    这个能多了解冷枫过去的机会,文清自然不会放过。

    然而她失望了。

    “这个我也不知道。”林彩云捂着脸不好意思地笑道。

    或许是因为初来乍到,当年的冷枫很少说话,惜字如金。

    有时候问半天,他才会回一句。

    “就真的跟个木头一样,说是木头都不奇怪。”林彩云取笑道。

    “不可能吧,我看他现在挺能说的啊?”文清一副压根不信的样子。

    “真的,我妈问了半天他从哪里来,家里还有什么人,死活就是不说。”

    当时的冷枫,真的是惜字如金,而且好像有什么抵触。

    凡是有关身世与家庭的事,从来不说一句。

    而且冷枫好像对他的老家很抵触,每次一说起老家之类的事,冷枫就会发脾气,或者离开。

    渐渐地,也就没人再问。

    “所以,即便是我们快结婚四年了,我也不知道他老家是哪儿的,老家还有多少人,这些他从来不说,我只知道吗,他老家好像得一直往西走...  ...”

    林彩云猛地喝下最后一点酒,一头栽倒在文清的怀里。

    睡梦中,嘴里还呢喃着。

    “恐怕...  ...唯一知道他老家的,就...  ...就他手上的那个破表了。”

    说完,林彩云依偎在文清的怀里,昏睡了过去。

    “这...  ...样啊,额!”

    文清打了个嗝,最后一口酒还没喝下去,也倒头睡了过去。

    “还挺神秘。”

    两女的呼吸声渐渐响起,偶尔传来两声呼噜声。

    渐渐地,房间又安静了下来。

    鸟鸣与虫鸣声却渐渐变大,太阳也渐渐升起。

    “啊~~”

    清晨,冷枫打了个哈欠,从睡梦中起来。

    虽然很困,很想再睡一会儿,但今天得去找第一书记和文明旭,也值得爬起来。

    一睁眼,一只小脚丫就出现在面前。

    拿开,结果脚丫又伸了过来。

    一旁小念云依旧甜甜地睡着,丝毫不知道自己的臭脚丫在她爸爸的脸上搁了一夜。

    “女孩子家家的,没个睡相!”

    一边说着,又在小脚丫子上亲了一口。

    结果把小丫头弄醒了。

    “爸爸,我不想起床,呜呜...  ...”小丫头一下子就哭了。

    “好好好,爸爸搂你睡觉觉。”

    把小丫头搂在怀里,哄睡着了,他才小心翼翼地爬起来。

    看着小丫头甜美的睡颜,他美滋滋地说道:“我女儿就是好看,完全继承了她老妈和我的绝世容颜。”

    现在,在他的心底,已经潜意识认为小念云是他的女儿了。

    而且是亲生的那种。

    不过很好奇,这都早上八点多了,怎么今天林彩云没叫他起床。

    其他天,早上七点准时叫他起床的。

    刚一打开门,一股子酒味扑鼻而来。

    “嚯!酒瓶子被打碎了?”

    头一转,就看见沙发多了两个人。

    初以为是家里遭贼了。

    再一看是文清和林彩云。

    “好家伙,你俩半夜偷偷开派对,竟然不叫我?”

    两女以沙发当床,睡在小小的沙发上。

    这个感觉,就像是亲闺蜜了。

    冷枫也注意到地上的酒瓶,酒杯,还有财务表等等。

    “好家伙,这我要送给文州长的好酒,竟然被你两全给干了。”

    看着空空如也的酒瓶,心里有些无奈。

    “算了,反正你喝跟你爸喝,没什么区别。”

    他走过去,刚准备给两人盖好被子,身体一下子僵硬在原地。

    因为沙发不怎大,俩人几乎就像是叠罗汉一样。

    文清小鸟依人地躺地躺在林彩云的怀里,一只手还塞到林彩云睡衣里,就那么放在胸部。

    这导致林彩云的睡衣上翻,睡衣几乎失去了意义。

    两个耀眼的“车灯”露了一小半...  ...

    而林彩云丝毫没察觉,还有一手搂着文清。

    好家伙,这刚躲过一个邓楠楠,怎么又来了女色狼。

    文清也好不到哪儿去,白色的衬衣也敞开大半,黑色蕾丝胸罩都丢在沙发边。

    应该是喝酒喝上头,身体一热,随手就脱了。

    虽然以前也不小心看到过,不过也只是透过缝隙而已,就看到那么一点点。

    现在就这么坦坦荡荡地出现地出现在自己面前。

    还别说,虽然没有林彩云的大,但是挺白的。

    看得他都想躺在中间,左拥右抱,不去上班。

    这一刻,他算是明白为什么商纣王会荒淫要建酒池肉林,唐玄宗会为了一个女人导致爆发八年之久的安史之乱,周幽王会为博红颜一笑烽火戏诸侯。

    “春宵苦短日高起,从此君王不早朝。”

    看着那白白嫩嫩的四个大灯,心里起了坏心思。

    这时候要是不伸手摸一下,是不是对不起老天爷给的机会?

    而且两人还睡得贼熟,自己就站在旁边看着,俩人都丝毫没有反应,依旧呼呼大睡。

    “要不摸一下?就一下?”

    当他把手伸过去时,却是闭上了眼睛,拉过被子盖到两人身上。

    随后简单收拾了一下垃圾,就去厨房里准备早餐和醒酒汤。

    他自然不是那种喜欢趁人之危的垃圾。

    做好早餐和醒酒汤,端到餐桌上。

    一看手表,竟然还是八点半?

    再一看墙上的大钟表,已经九点四十五了。

    “原来是手表坏了。”

    这破表这段儿时间经常坏,他也想着扔掉,换一个瑞士名表。

    但每次要扔到垃圾桶,那种莫名的不舍瞬间又涌上心头,就好像这手表比命还重要。

    最终他还是没有扔掉。

    在他的脑海中,没有这块手表来历的记忆。

    “找个时间修一下,应该是很重要的东西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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