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开始,听奴隶说起孩子,秦行之的第一个想法,是找耶律宗全把人家的老婆孩子要来,做奴隶已经很惨了,做炮灰也好不到哪儿去,好歹不能让人家妻离子散嘛。
趁耶律宗全正扮演“天下最佳准岳父”,小道士认为,这个要求并不高,耶律宗全没道理不答应。
当然,仅限于汉人,其他人道爷管他去死。
大齐朝主要由汉人组成,但不能说每个大齐人都以身为汉人为荣,或者说天然拥有民族自豪感。这是时代限制,这个世界的人还不具备完善的民族意识。
可秦行之不同,他是所谓的“穿越者”,另一个世界的他,从小就知道自己属于华夏后裔。
他可以毫无顾忌的扔节操,关键时刻牺牲别人也绝对没什么心理负担,但在有能力的前提下,他也做不到放任同为汉人的奴隶不闻不问。
谁知事实和他的想象差距甚远。
孩子确实是孩子,媳妇却根本不存在。
甚至连跪在地上的奴隶,提到孩子的母亲都这么讲:“那个女人好像是高丽人吧?小人其实也不是很熟,这无所谓,她又不是光给小人生孩子……”
秦行之好奇的问:“都广种薄收了,你怎么就敢确定那是你的骨肉?”
奴隶略显得意:“您是没见过,他长得和我简直是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都有张猪腰子脸,肯定是我儿子,绝对没错。”
这判断标准,秦行之也是醉了。
看向奴隶群中其他抹眼泪的人:“他们也和你一样,都是能找到自己亲儿子的?”
“这小人就不是很清楚了,想必应该如此吧。”奴隶惨笑道,“对咱们这些奴隶来说,也就这点念想了。”
秦行之随便叫过一奴隶:“哪儿人啊?”
这位奴隶叽里咕噜说了几句。
秦行之自然是听不懂的,只好求助勇士头领:“他说什么?”
头领摇头:“在下只会汉话和高丽话。”
秦行之咂吧嘴:“那你业务素质真不合格。瞧,你负责看管奴隶,听懂他们的话是最基本的吧?或者说,你们有专门的翻译?”
头领笑了:“恕在下直言,您有必要听懂牛羊说什么吗?”
秦行之回答不能。
扫视所有契丹勇士,人人茫然,显然都听不懂奴隶的话,秦行之甚至怀疑他们可能都不知道这奴隶是从什么地方抓来的。
反正不是汉人,秦行之一挥手:“拖走。”
一名契丹勇士纵马抓起奴隶就跑,吓得他狂呼乱叫,瞧那表情动作,怕是以为秦行之下了杀头的命令。
秦行之再次叫过一个奴隶。
这位肯定也不是汉人,高鼻梁蓝眼珠,按大齐的通用习惯,应该叫做色目人。
“歪果仁,听得懂汉话吗?”秦行之问。
色目人连忙点头:“听得懂,小人在大齐住过!”
“哦,这可不容易。贫道走南闯北这么多年,偶尔能遇上几个洋鬼子,但也确实不多见。老兄抹眼泪又是怎么回事,不会也是知道自己孩子是谁,不忍骨肉分离吧?嗯,这方面你确实有优势,比较好辨认。”
“不,小人并无后代。”
“是没有,还是不敢确定?”
“咳咳,大人睿智,小人确实没法确定。”
“那你哭什么?”
色目人叹口气,说道:“大人,我在大齐住了七八年,虽然时常因为肤色长相,被大齐百姓当作奇景看,可大齐人心胸宽阔,并不排斥我这样的异族。我好不容易找到大齐这一方乐土,怎敢独自享受?于是我就毅然启程,到故乡找了一批同伴,打算一起到大齐定居。谁知……”
秦行之了然:“谁知让契丹人劫了,对吧?”
“正是。小人运气好,这次被选为大人的手下,可我的同伴却还留在契丹做奴隶,小人实在高兴不起来。”
秦行之点点头:“理解。那什么,你可以归队了。”
色目人大急:“大人……”
“你以为你告诉我原因,贫道就会帮你?别闹了老兄,我就是问问而已,你我又没什么交情,凭什么帮你,我可不是圣母玛利亚。”
色目人大吃一惊:“大人知道圣母玛利亚!”
秦行之乐了:“贫道知道的多了,但你别想太多,我是道士,归道祖他老人家管,和你家神仙不是一个体系。那谁,把他丢回去。”
契丹勇士不由分说,抓起色目人扔回奴隶群。
秦行之对奴隶们道:“人人都有烦恼,贫道不是真正的救世主,你们也别太指望我,再说了,你们有点身为奴隶的觉悟好不好?总之,你们那点破事道爷管不着,也不想管,最近都给我吃好喝好,反正不用道爷出钱……等道爷处理完杂务,就带你们出发建功立业。我说完了,此处应该有掌声。”
色目人带头,少数奴隶拍巴掌。
大部分奴隶仍旧无动于衷。
汉人、高丽人当然愿意回归大齐,即便像刚才不忍心骨肉分离的汉人,真让他选择,也会高高兴兴跟秦行之走。孩子带不走怕什么?只要不做随时可能被杀死的奴隶,孩子可以再生嘛。
但不熟悉大齐的另外一些人,就不一定觉得幸运了,毕竟大齐虽然富足,像蒙古那些孤陋寡闻的民族根本不清楚啊。
而且这些家伙还占据着大多数。
要知道,契丹人抢劫也是分对象的。到大齐和高丽打草谷,主要目的是抢金银粮食。如果是去蒙古和女真,那些家伙比契丹人还穷,强壮的奴隶才是契丹人最爱。
秦行之想想自己也是无聊,没事来见什么“部下”?不管耶律宗全怎么说,这些人终究还得交给大齐做炮灰,自己回京快快乐乐当自己的新婚小道士。炮灰不需要忠心,也无所谓纪律性。
何况杀入圣出现了,秦行之总觉得不太妥。
契丹不是久留之地,赶紧把牧场处理掉,拍屁股远离危险,这才是混江湖的不败法门。
当天下午,小道士就开始在阿朵儿的陪同下寻找买主。名义上是回访上午送礼的官员,然而两手空空,顶多带点酒,目的简直不要太明显。
对未来的驸马,官员们非常热情,可惜一听说秦行之要卖牧场,顿时就哑巴了。
多一块牧场当然是大好事,可别忘了,那是陛下御赐的牧场,是阿朵儿公主的嫁妆之一,如今婚事还没成,左林牙敢卖,他们还不敢买呢。
就这样,秦行之转了一下午,根本没人愿意出钱购买他那块“肥美的牧场”。
阿朵儿十分不解,当然要问小道士。
秦行之也不隐瞒:“我要回京,留块牧场干嘛?”
“为什么要回京,契丹不好吗?”
“您这话说的,这鸟不拉屎……呃,相比原始粗犷的大草原,贫道还是喜欢小桥流水、美酒美食、莺歌燕舞,正所谓‘山外青山楼外楼,西湖歌舞几时休,暖风熏得游人醉,直把杭州作汴州’。”
阿朵儿钦佩的看着出口成章的秦行之:“这诗真美呀,是谁写的?”
秦行之一愣,这首诗按说不该出现,幸亏阿朵儿是契丹人,不太懂什么杭州汴州的,否则追问起来还真不好回答。
既然没出现过,自然就是道爷的了。
秦行之毫不犹豫的将版权据为己有:“原创,贫道自己写的。”
“你果然会写诗!”阿朵儿双眼放光,“我就知道你一直在骗人。秦闻道,你留在契丹好不好,教我写诗。你喜欢听歌,我可以唱给你听呀,跳舞也行。”
秦行之笑道:“不必劝,这不可能。小公主,我还是那个提议,如果你喜欢诗词,可以去大齐嘛。”
阿朵儿犹豫不决:“我喜欢诗词不假,但我其实也挺喜欢骑马的。听说大齐规矩多,我怕……”
“你是公主,谁敢和你讲规矩?”秦行之颇有些拐带美少女的快感,贼兮兮的诱导,“你想想,到了大齐,唯一能管到你的父皇远在天边,除了他,谁还有资格管你?到时候就算你裸奔,别人也得敬你是条汉子。”
“裸奔?汉子?”阿朵儿皱眉。
“别计较细节,抓重点。”
……
傍晚告辞阿朵儿回到府邸,还没来得及喘口气,有契丹骑士过来传旨,说陛下召集群臣喝酒,让秦行之尽快赶过去。
小道士不喜欢喝酒,但这种场合可不能漏过,一来能找更多人推销牧场,二来,我们不要忘了,秦行之是个喜欢热闹的人。
虽然身在契丹尽量收敛,可热闹来了不往上凑,那就不符合秦行之的本性了。
契丹人规矩少,或者说只有一个真正重要的规矩,那就是上下尊卑。比如一个部族的所有人必须无条件臣服族长,再比如皇帝说一不二,天然正确。
其它的都可以忽略。
如果在大齐,皇帝请客这种事叫御宴,规矩一大堆不说,还不能随便请,必须有个名目才行。契丹就不同了,耶律宗全一高兴,大家就凑一起大喝一顿,不喝得不省人事,都算不尊敬皇帝。
秦行之走进大帐,不由得感叹契丹皇帝大帐功能之丰富。它既是议事的场所,也是耶律宗全的办公室,同时还是寝宫,如今摇身一变,又客串了把餐厅。
群臣坐在毡毯上,每人手里都攥着个装满酒的皮囊,时不时抓起面前的羊腿啃上几口,个个大声谈笑,和平时议事时小心翼翼的样子有天壤之别。
耶律宗全看见秦行之,立刻叫道:“左林牙,来这边。”
秦行之在众人艳羡的目光中,走到耶律宗全身边,挨着阿朵儿坐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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