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书网 > 都市言情 > 至尊神医 > 第1244章 不带我玩

下午的时候,焦离孟慌慌张张的告诉阳顶天:“南哥发我短信了,要我晚上去他那里。”

    “南哥?”阳顶天皱眉:“什么鸟?”

    “就是以前我们那个小圈子里的老大。”焦离孟带着一点回忆的神色:“姓陈,又长得有点象陈浩南,所以就叫开了,以前对我还可以,我爸有点权嘛,他经常找我开后门,对我也挺好,后来我爸倒了,他就不怎么答理我了。”

    “他没欺负过你?”阳顶天好奇的问。

    “还好。”焦离孟想了想,摇头:“他后来只是不带我玩了,哦,也有一次,他让我喝酒,我酒量不行,他火了,按着我,把一瓶酒全给我灌了下去。”

    他摇着头,那神情,似乎并不很生气,反而带有一点回味的意思,阳顶天只能叹气了。

    “他要你去做什么?”阳顶天问。

    “没说。”焦离孟摇头:“只给我发了条短信。”

    焦离孟有点慌神:“可能路志勇的事,他知道了,老顶……那个……”

    “几点去?”

    “八点。”焦离孟看着他:“老顶……”

    “行。”阳顶天直接打断他:“呆会你指路,我过去见识一下。”

    焦离孟看着他,想了想,咽了口唾沫,没有反对。

    八点,阳顶天开车,焦离孟指路,他有些急:“迟到了,南哥最讨厌别人迟到。”

    “他算根毛啊。”阳顶天哼了一声,他不是好奇那个南哥,一根屌毛而已,估计比高衙内他们还要差一截,有什么看头,他之所以答应去看看,是想给焦离孟出气加提气,就如上午把路志勇扔出窗子那样。

    焦离孟顿时就不吱声了。

    过了好一会儿,焦离孟道:“老顶,我跟你修真好不好,我拜你为师。”

    “修真?”阳顶天看他一眼:“你不想变回人身了啊?”

    “鸟也可以修真的吧?”焦离孟好奇。

    “可是可以。”阳顶天点头:“但修真首先是要体修的,也就是先要一个舍,先聚精,再化气,通大小周天,再结丹,再化婴,这些东西,跟小说里差不多的。”

    “我知道我知道。”焦离孟兴奋的点头:“化婴之后,就可以脱体飞升了是不是?”

    “化婴之后是阳神吧,阳神成就,才可以脱体飞升。”

    桃花眼有个怪僻,东西很多,但如果不触发,就不会自己冒出来,所以阳顶天这会儿还要好意去想一下,才能把体系弄清楚。

    “象你现在这样。”他解释:“灵体夺舍,不是阳神,是阴神,所以很容易散。”

    “哦,有些小说里好象是有这样的说法。”

    焦离孟的知识就完全来自修真小说了。

    阳顶天道:“你现在是鹦鹉,如果现在修,前期的练精化气,哪怕一直到阴神,都要靠身体支撑的,也就是说,你练得的一切,都在这只鹦鹉体内,到时再一换人身,就等于白练了。”

    “这样啊。”焦离孟这下明白了。

    不过他接下来就不吱声了,好半天,他才道:“其实做鸟,比做人快乐。”

    阳顶天一听笑了起来,他能感觉出来,焦离孟变成了鸟,这几天很快活,各种耍宝。

    “要不你就变成鹦鹉算了。”他笑着建议。

    “不过鹦鹉战斗力不强。”焦离孟可又摇头:“这几天,那两只喜雀,妈妈的,跟我耗上了,好象专门在那里守着,我只要出去,它们就杀过来,气死我了。”

    “喜雀?”阳顶天大笑:“你打不过它们?”

    “打不过。”焦离孟愁眉苦脸:“别看叫喜雀,其实凶得要死。”

    他那样子,让阳顶天笑得不行了。

    焦离孟自己也觉得好笑,道:“然后还有鹰,昨天下午,我逮个空子飞出去,飞上半空,正爽着呢,突然看到一只鹰,当时把我吓得啊,不过还好,那鹰好象对我没兴趣。”

    “现在环境保护宣传得比较好,汽枪什么的也都没收了,没人打,鹰是有,而且不老少。”阳顶天笑着点头。

    “唉,都不容易啊。”焦离孟叹气。

    想了一会儿,道:“老顶,我要是鹦鹉体修真,多快能横行鸟界?”

    “这个啊。”阳顶天用力想了一下,不想不出东西啊:“鹦鹉体小力弱精气不强,至少比人是差远了,要修到凝气施术,至少得三到五年以上吧。”

    “这么久?”焦离孟大失所望。

    “你以为修真这么容易啊。”阳顶天摇头:“没见白娘子她们,动不动就是五百年千年说话的,实话说,动物的身体,修真方面,确实不如人体,如果是鹦鹉的身子,即便修到凝气,也顶多能施展几个小法术,没有太大作用的,如果有防备还好,没防备的话,一个老鹰扑,你只怕又完蛋了。”

    “那算了那算了。”这下焦离孟坚决摇头了:“老顶你还是费力帮我找个人身夺舍吧。”

    “不过不是你自己的脸了。”

    “那也没办法的事情啊。”焦离孟叹气,随即眼光一亮:“你的意思,可以自己挑是不是?那给我挑一个黑哥哥好了。”

    居然喜欢黑人,这什么口味啊,阳顶天直接傻掉了:“你喜欢黑叔叔?”

    “也不能太黑的。”焦离孟道:“浅黑的那种,对了,就奥巴马那种。”

    “哦,那种啊。”阳顶天倒是可以理解了:“那已经很白了。”

    “是啊。”焦离孟道:“我们这边一些老农民,其实还没他白。”

    “不过你为什么喜欢这种口味啊?”阳顶天有些奇怪。

    “不是我喜欢这种口味,是那啥。”焦离孟似乎有些不好意思:“黑人在肌肉纤维,运动神经方面,比白人和黄色人种都要强,另外,主要是那啥。”

    “啥。”阳顶天没搞明白。

    “就是那个。”焦离孟道:“我听说老黑那方面。”

    “你说老二啊。”阳顶天一下子明白了,哈哈大笑起来。

    “是。”说穿了,焦离孟反而不在意了:“我以前比较怂,不敢追女孩子,只敢自己撸,可能撸多了,正式结婚后,反而不行了,我觉得,姜好偷人,可能也有那方面的原因,所以,即然能选,那我要一个黑人的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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