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哥谭离大都会不远,但很多人可能一辈子都没去过几次隔壁的城市,他们对彼此的了解往往来自新闻媒体,或者道听途说。
要去哥谭有三种方法,一是坐半个小时的飞机,这趟航班堪称全美最短的航班之一,从大都会机场直飞哥谭机场。二是从渡口坐船,不过由于城间港口混杂着三教九流的人,所以会选择这么做的中产阶级很少。如果一定要在轮渡和开车中选一个,他们中的大部分都更青睐第三种方式,那就是路经海湾大桥。
照理说海湾大桥这条路效率最高也最简便,而且花的时间甚至少于坐飞机需要的全套安检候机,但只要能负担得起机票钱,愿意飞哥谭的人却总是更多。机场的目标大,安检也防不住什么超级罪犯,但大部分的哥谭罪犯都不会飞,至少在心理上有点安慰。
至于海湾大桥,这座大桥可以说是全美最倒霉的地标之一了,而这个排行榜上雷打不动的第一名是复仇者大厦。
海湾大桥平均一年要被各种犯罪组织以各种名义各种目的折腾上至少十次八次,封桥扫射都是小打小闹,厉害点的还能把它从中间炸断,或者干脆整个沉进水里。这里面一多半罪犯都没有什么创意,开场白总是抄袭彼此,久而久之的就成了惯例——“蝙蝠侠!来啊!我在这里等你!”,可见蝙蝠侠在哥谭反派约炮界中的人气。
芙蕾雅过去从来没觉得自己是个倒霉的人,但自从来了地球之后却成了巨型事故体质。
出门遇抢劫,小巷撞凶杀,高速总追车,旅游变约架,时不时还有超级反派怼天怼地怼空气。
一年半前她住在华盛顿,有一次在去波士顿出差回来的路上碰到一个穿着红色紧身衣的头罩男和一大群一看就像黑社会的人在高架上追车枪战,场面血腥惨不忍睹,她载着前面撞毁面包车上的一家三口逆行一公里才下了桥;
三个月后出发去纽约出差,这回才刚上高速就差点被一炮轰飞。她猛打方向盘救下了自己的爱车,只见和自己住同一栋楼上下层的邻居大暖男史蒂夫以正常人绝对没有的矫健身姿和另一个金属手臂黑色塑形衣狂魔打了起来。几乎是认命地,芙蕾雅下车把挡路的枪手一脚踹下了高架桥,顺道把前面翻车的司机救了出来。
本以为三个月之内碰到两起黑社会寻仇事件已经是极限了,万万没想到当天晚上到了纽约之后东西还没在酒店放热,出门吃个夜宵也能在转角的下水道口发现了奇怪的鳞片和污迹,没过多久她遇上了第三个喜欢穿紧身衣的男人,而且比起前两个,这一位还会吐丝......
呵呵。
第一百遍艹这个世界。
回去之后一定要投诉宣传部。
这是芙蕾雅才刚上桥没多久就被迫半路停车时内心的想法。
几乎每个车主都在不耐烦地狂按喇叭,海湾大桥长度可观,又正赶上上班高峰,一耽搁下来有好多人会赶不上打卡。
芙蕾雅没有加入按喇叭的人群中,从一开始她就将注意力集中在双目上,看清了前方的真实情形。
在大桥靠近哥谭的一段上,一辆车身上印着“LEXCORP”的大巴似乎是被外力提起横过来挡在了路中间,车上载着大量的孩子和几个老师。孩子们身边带着书包,零食和一些玩具,似乎是正在进行一次有组织的出游。这本该是一件非常快乐的事,只可惜这次经历说不定会给他们留下终身阴影。
“待着别动!”
一声枪响,她瞳孔紧缩。
后面的车主却看不到究竟发生了什么事,也不知道自己正处于怎样的危险之中。他们中的大部分没有听到喇叭声里响起的枪声,即使听到的那些也会以为是哪个倒霉的家伙在桥上爆了胎。但随着最前面的车开始疯狂倒车,被卡住的人开始打开车门向后奔逃,一时间所有的人都恐慌了起来。
芙蕾雅的车被前面两辆车死死卡住了,发出不祥的吱嘎声。
她看见十几个衣着毫无创意,浑身上下写满“我不是好人,我是黑社会”的男人端着枪从巴士后面绕了出来,刚才朝天开枪的正是其中领头的一个,他大声笑着,一脚踹在巴士的车轮上,隔着玻璃闷闷地传出孩子们的哭声和尖叫声。
芙蕾雅素来最看不起拿孩子开刀的人,见此情形,她立刻翻身把车后座的手提箱拎到身前,从里面掏出一个纸袋子。袋子里装着批发的布头套,过去是家长拿来在万圣节时逗小孩子们用的。芙蕾雅随手抓了一个,运气不佳,这回摸到了个绿色的恐龙头套,她嫌弃地抖了抖,最后还是默默地戴在了头上。
看在上帝的份上,她苦中作乐地想,如果这次又是为了蝙蝠侠,等她宰完韦恩集团就去和蝙蝠侠要出场费。
一百次里面的唯一一次,上帝好像听到了她在想什么,这回的反派还真不是冲着蝙蝠来的。
车上的广播原本在播放音乐,这时画风一转,突然插播了一条新闻。播音员用紧张的语气说明了情况:一伙武装分子同时占领了大都会银行和博物馆,控制有数百名人质,要求政府释放被关押的恐怖组织领导人。这个领导人早先被证实是名超能力者,政府发言人宣称大都会只是个中转站,这个罪犯实际上正处于被运送往华盛顿的途中。按照计划,两天后复仇者联盟和第三方人士将会接手。也就是说,对任何想救出他的人而言,大都会是他们最后的机会。
为了封锁大都会,来救援的武装分子轰炸了警局,安全局和机场,并隔断了其他出入大都会的路径,现在到处都是一片乱象。根据报道,由于牵涉甚广,政府部门不敢轻举妄动。超人出现在机场附近,和消防人员一起抢救大火和烟雾中的幸存者。发言人恳请民众不要慌乱,保持镇静,他们已经向外求援。
芙蕾雅抿了抿唇。
大都会警力自顾不暇,安全机关也处在危机之中,唯一的好事是超人赶到了这里,但他也分身乏术。在增援到来前,眼下的危局已不能指望别人了。
芙蕾雅脱下碍事的外衣,露出里面的搏击背心和脖子上一条样式简单的绿宝石项链。做完这些,她最后从手包的夹层里抽出一把古朴的黑灰色匕首——它看起来很有些年岁了,质地很像骨头,波纹样泛动的金光又如宝石的色泽,但无论是谁,在看到它的第一眼就会觉得胆寒。
刀柄和刀刃的划痕里满是洗不清的斑驳颜色。
这把匕首喝过血。
“有多重迹象表明变种人与此事有关,警方告诫所有的居民,千万......滋......滋滋......”
伴随着收音机里刺耳的杂音,一阵尖锐的金属扭曲声从上方传来,芙蕾雅抬头一看,只见大桥顶端的铁索像被什么外力影响一样缓缓提起。一条条铁索接连崩断,整个桥面像蛛网一样开裂,在剧烈的晃动中逐渐垮塌,缝隙处的车辆像下饺子一样接连不断地掉入海里,还来不及下车的人一头栽进了冰冷的海水之中。
不远处哒哒的枪声宣告屠杀的开始,拜超出常人的听力所赐,她耳边充斥着枪手在施暴时的大笑声。
杀戮,而且是毫无荣誉可言的杀戮。
芙蕾雅面部的线条绷紧了。
手指摩挲过匕首的侧面,它开始振动,蜂鸣,就像从沉睡中被惊醒的兽。
她把匕首插在腰侧,打开了车门。
整个桥面一片混乱,人群推搡在一起尖叫着逃命,难以分清那些是被射杀的人,哪些是被踩踏致伤致死的人。
“救命!救救我!”
一个男人坐在半个车身已经掉出桥面的车里,撕心裂肺地惨叫着。芙蕾雅一把拉住车门,单手把它提上了桥。
“快跑!”她喊道,自己逆着人流朝前狂奔。
几步加速,她重重一蹬,整个人化作一道残影向大桥中间扑去。
在那里,一圈黑衣人之中漂浮着一个穿着古怪的男人,他戴着头盔,身材高大,脸颊线条分明。
铁索在这个男人身边围绕翻飞,就像被驯服了的蛇。
他似乎对眼前的惨象满不在乎,甚至还是愉悦的,看到有人冲过来,那男人一只手保持抬起,另一只手冲她的方向狠狠一推。
芙蕾雅蓦地感觉到一股阻力,好像有人在抓着她的头发往后扯,这股力量来自于......她的发圈?
这是她早上随手从梳妆台抓来的一条,是最普通不过的黑色发圈,连接处以银色的铁皮绕了一圈。
原来如此。
她一手撕下发圈,随意一丢,去势不减。
男人的手又动了动,却没有收到成效,他脸上终于露出讶色。
近了,更近了,芙蕾雅口中溢出一声战吼,那声音如滚滚惊雷,又似金戈相交,她重重地砸在桥面中央,碎石飞溅,一道暗金色的光像游蛇般从下方蹿起——男人反应极快地往后一退,只剩下三个端着枪还没反应过来的暴徒——
起先是一股凉意。
然后是疼痛和窒息。
血液像瀑布一样从柔软的喉咙喷涌出来。
作者有话要说: 所以最早出场的反派Boss是买个泥头~~~</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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