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书网 > 都市言情 > 海洋美食教父 > 第227章 大方

真的就像是那句话说的,嫁鸡随鸡嫁狗随狗,现在嫁给了二傻子也想成为一只萌宠了,随着日子一天天过去她食用的生命之水也越来越多,慢慢那野性也消散了很多,再加上旁边二傻子这个老公的教育,前几天都可以时不时的和糖糖那个小丫头玩耍了,有二傻子在旁边看着也不用担心这只白狼伤人。

    唐升可是跟二傻子说过了,要是你媳妇咬人的话那就直接把你媳妇给炖了,二傻子听到这话顿时就害怕了,唐升每天在厨房杀鸡宰鱼的二傻子可是看过无数次了,他可不敢保证唐升说的不是大实话,所以平日里对于这个媳妇管束的也比较严。

    本来二傻子只是一只哈士奇罢了,是根本打不过真正的白狼,可是谁让他是一只已经成了精的哈士奇呢,所以不但把这个老婆从动物园营救回来了,还教育的不错,很多时候武力真的比不过头脑的重要性,武功再高也怕菜刀这句话可不是空话。

    轻轻的抚摸着白狼的身体,手也慢慢的移动到了白狼的肚子周围,这只被起名叫芳芳的白狼身体一僵,看了看身边的二傻子,见二傻子没有任何的意见也不再动了,这也就是唐升了,如果是其他的人恐怕白狼张口就要咬人了。

    狼是相当护崽儿的,现在小狼崽儿还没生出来呢这母狼的凶性可不是开玩笑的,不过食用了那么多生命之水多少也有了一些灵性,所以知道唐升不会伤害她,摸了几分钟后唐升犹豫了半天后还是手一划,手指上出现了一滴鲜红色的血液。

    芳芳仿佛知晓了什么,看向了唐升的目光也有些古怪,不过却立刻长大了嘴巴,唐升手一甩,这滴血液就进入了芳芳的嘴中,这滴血液不但可以让白狼芳芳进化还可以让她肚子里的小宝宝更加的强壮聪明,而喝了这滴血液后恐怕以后这条白狼的智商也不会低于老公二傻子了,以后二傻子想再用智商欺负媳妇估计就困难了。

    血液中有一股特殊的腥气,人类的嗅觉不是太灵敏,可是动物的嗅觉却要比人强得多,尤其是狗或者狼这些大型的食肉性动物,不过唐升的血液中可没有那种腥气,唐升的血液说是血液还不如说是一股奇异的特殊能量,这股能量的力量已经超越了现今人类的认知。

    催化动植物的生长,进化,让动植物快速的改良,拥有更优良的后代,净化水质,至于疾病等等,作用太多太多了,如果再强一些就可以和远古神话中的神灵相比了,传说古神的血液是可以直接造物的,无论是动物还是植物。

    当年女娲娘娘捏泥成人,并不是真的把泥土一捏就可以变成人的,还需要混入自己的血液,只不过不是把自己的血液直接滴到泥土上,而是在捏泥的过程中血液就慢慢传到那些泥土上,如此那些泥土才会变成人类。

    今天二傻子来找唐升就是想给媳妇讨点便宜,现在唐升付出了一滴血液后二傻子自然是满意了,不过依然不知足,大脑袋不停的磨蹭着唐升的裤腿,期望让唐升也为自己付出一滴鲜血,结果被唐升直接骂了一句蠢狗踢了一脚后就无奈的离开了。

    二傻子的名字看上去很傻,可是这条哈士奇却精明的很,和大家所说的弱智二哈是完全不同的,他知道如果继续在唐升这里讨嫌一会儿说不定会被打一顿,无奈只能带着媳妇离开了,反正便宜也讨到了,最后那行为也只是试一试而已,试一试也许就成功得到好处了呢,又不会少块肉,二傻子这二皮脸的性格算是越来越明显了。

    不过越是这样的性格混得就越好,人类社会中也是如此,脸皮薄吃不着,脸皮厚吃个够,二傻子算是把这句精髓发挥了个淋漓尽致,平日里在唐爸唐妈眼前二傻子凭借着这二皮脸的性格可是讨到了不少好吃的,糖糖那个丫头自从和他混熟后更是天天给他喂好吃的。

    唐升扫了自己的裤腿一眼,这个可恶的二傻子,又蹭了自己一裤腿的狗毛,二傻子自从进化后这身上的毛几乎天天都在掉,掉毛的频率和速度绝对是正常狗的数倍甚至十几倍,家里屋子里地板上到处都是这家伙的狗毛,为此唐升还特意买了一个大吸力的吸尘器。

    再次付出了一滴血液唐升也没有在意,现在芳芳这条白狼也算是家中的一员了,有了这滴血液不但可以让芳芳变聪明开始进化,之后生出的狼崽儿恐怕也会变得非常的聪明健康。

    上次叶老爷子派马峰过来讨要这种净化能量唐升只给了一些浓缩的唾液,都没有给血液,这次白狼芳芳直接就给了血液,并不是说唐升小气,而是唐升觉得人和动物还是要分开的,人的欲-望太大了,太深了,而且如果唐升提供血液的话那能量太大了,后面恐怕不好解释。

    给这些动物反而无所谓,根本不需要解释什么,很多时候你对人太好了反而是有害的,要不然怎么会有斗米恩升米仇的说法呢,你给予一个人越多那个人就会变得越贪婪,你不停的给予到了后来那人就会认为这是理所当然的,当有一天你不再给了那个人不但不会感激你,还会恨你,说你无情无义,他才不会去想你曾经帮过他多少呢。

    相反动物就没有这么多歪心思了,当你帮助动物的时候,在你需要帮助的时候只要那动物可以帮你,那他就会毫不犹豫的帮忙,你对他好,他对你更好,这一点根本不用怀疑,一部玄幻电影中也是这么形容的,妖可以有主人,跟随主人一辈子,生死与共,但是人是不可能拥有主人的。

    有个女孩儿是跟着一个男人,让那个男人成为自己的主人,旁边的妖解释了,人是不可能做到的,因为人的心思太多了,欲念也太大了,随时随地都可能变心,又怎么可能跟着主人一辈子呢?人心鬼蜮,相反妖要单纯的多了,这也是唐升刚才会给白狼芳芳一滴血液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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