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绵的青山环绕着一大片良田,屋舍林立,日光撒在稻田里,撒在田旁的大道上,赶着去镇上的有,外出踏青的也有,人来人往,热闹非凡。
胡通见着路人多避着他走,颇有些得意,他抖着左腿,脸上的横肉一抖一抖,笑眯眯看着跟前跪着的父女:“都怎么多天了,这田租迟迟交不上,这样下去我也是要被叔叔怪罪的。”说着看了看张老稍有姿色的女儿,“这样,张老你看我也不是不通情达理的人,你这女儿给我们抵债,之前的田租就一笔勾销了。”他手一扬,几个手下便围上来拉扯。
张老死死拉住女儿,嗓子都喊嘶哑了:“胡爷,小人求求你了,放过我家丫头吧,小人一定会还清田租的!”说着便狠狠朝地上磕了好几个响头,磕的额头直淌血。
胡通闻言脸上横肉一抖,凶神恶煞道:“废话少说,老子已经够仁至义尽了,你的女儿也不知卖得起价不,指不定回不了本!”
“爹!”张老女儿哭得上气不接下气,路上来往的人纷纷快步避开不敢停留片刻,没人敢跟地头蛇胡通作对的,得罪了以后根本没有活路可走。
她的下场会是怎样,被卖去做丫头倒还好;若是进了青楼,这一辈子只怕生不如死!
想到此她吓得脸色苍白,软在了地上。
胡通用手掏了掏耳朵,不耐烦道:“走走走,吵得老子头疼!”几个手下连忙连拖带拉,张老连忙上前死死抱住胡通的腿,不肯放开。
怎么一通闹路上已经没什么人了,没人敢看热闹,胡通是官老爷的侄儿,若是得罪了,随随便便就够喝一壶的,躲还来不及,谁敢多管闲事?
周围的静谥衬得张老女儿的哭声震耳欲聋,胡通狠狠踹开了张老,上前便甩了几个耳刮子让她闭嘴。
正骂骂咧咧的一抬头就瞧见远处翠绿的树林中缓缓走来一人,青衫清简到极点却反而显得很雅致,看不清模样但能从周身的气度瞧出是谁。
胡通心下一喜,找这人可找许久,如今可正是应了那‘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这句老话。他连忙上前,一脸谄媚:“叶公子,可真巧,我正四处寻你呢,却不想在此遇上。”
张老女儿抬头正看见人走来,五官清雅,眼里黑白分明,干净出尘,风一拂,额前垂下的碎发轻轻拂起,一块碍眼的红斑显在眼前,可惜了这张脸,若是没有红斑不知会是怎样的祸害人。
来人声线干净不带一丝杂质,嘴角含着温和地笑,礼数周到:“不知胡爷找在下所为何事?”
胡通显然很是受用,叔叔再三叮嘱一定要好生礼遇的贵人对自己这般客气,如何不让自己得脸,他只恨现下看见的人太少没让他大大显脸。
胡通笑得脸上的肉挤做一堆:“叔叔府中摆宴,特特命我送上请帖。”
胡通从怀中拿出烫金请帖,双手递上去,“叔叔说公子若是得空可否去瞧瞧?”
皙白干净,节骨分明的手接过请帖, “劳烦胡爷了,在下若是空闲定会赴宴。”
胡通正待回话,后面的张老已经一下扑倒在叶容之跟前:“公子,求求你和胡爷说说,再宽限小人一天就好了,小人一定会还清田租,你的大恩大德小人一定还报!”
胡通瞧这情形气得火冒三丈,这老头竟在这个节骨眼上坏事,想狠狠踹开张老,可又碍于叶容之在不好如此做,正恨得牙痒,却见叶容之面色平静恍若未闻,把请帖收入衣袖中,抬步绕过张老,缓步而去。
张老见状傻了眼,他看着这人眼目清澄,气质儒雅,便觉着是好人,却忘了看人不能看表相这个道理,一想自己救不了女儿,张老悲愤欲绝:“我和你们拼了!”说着便冲上去和他们拼命,几个手下早就不耐烦了,按住张老就是一顿猛踢狠踹。
“爹,不要打我爹,求求你们了,我和你们走还不行吗!”张老女儿哭喊的声音都嘶哑了,没人理她。
那个离去的人步调平稳,一贯的闲庭漫步。
另一头翠林深处一人一马而来,后面跟着一辆马车,一会儿功夫就到了跟前。
马上的公子哥气宇轩昂,衣着不凡,见这般形容,便问道:“你们在做什么?!”语调高扬,话间带着些许富家子弟才有的气势,胡通几个手下停了下来看过去。
张老女儿一边扶着张老,一边哭道:“公子救命啊!”
胡通一看便知是那家的公子哥外出踏青,平白来多管闲事,不由嗤笑道:“孙子,等你毛长齐了再来管爷爷的事!”
他以为那小子被一激便会沉不住气却没想他反倒笑了起来,略带遗憾冲马车说道:“师父,咱们怕是要耽误些时间了。”
“无妨,处理好了再走。”马车里头是位女子,声线花落流水般颇为清透悦耳,年纪似乎极轻,想不到却是位女先生。
远处离去的人闻言平稳的步调生生一顿,转头看清马上的人,眼底微起波澜片刻归于平静,目光清冷看向马车。
胡通见这情形早已不耐烦,冲着他们叫嚷道:“什么东西?没那个胆子管就别管,在那里和女人唧唧歪歪的算什么东西!”
本来窝在马车里闭目养神的胭脂闻言倒是有了些兴趣,她到人间八年有余了,倒是少见到嗓门这么大的人,直吵的她头疼。
她随手撩开帘子,抬眸看向胡通,却被他身后不远处的那个人引去了视线。那人气度极好,在这群人里自然是鹤立鸡群的,一眼看去第一个注意的便是他。
他脸上有一块红色的胎记,胭脂恍惚片刻再定神细看,一下便认了出来,是叶容之,如今已长大果然比乱葬岗的戏子出挑了许多,若不是因为这块胎记她还真是认不出来。
见他看着这处,胭脂微皱了眉头,她以前是那样的存在,如今又没什么变化,也不知他会不会记得她。
今时不同往日,她来了凡间早已和凡人一样,没了法力护佑自己,若是他记得又说了些什么出来,只怕旁人会把她当妖孽一般架起来烧了。
她想了想别过了眼,放下了帘子,对李言宗道:“快些处理好,太吵了。”
李言宗忙应声道好,这种事他见多了,无非是银子的事,他亦不想与这样的人多做纠缠。
他从怀里掏出一张五百两银票,对胡通朗声道:“银子我给你,你放过这对父女,他们给不了你什么,你再纠缠也于事无补,倒不如拿了我的钱息事宁人。”
赶马的李书连忙下了马车,接过李言宗手里的银票,径直跑到胡通面前,递到他跟前。
胡通看着眼前的银票,伸手接过了银票,这送上门的银子自然是不拿白不拿,这穷鬼的女儿至多才卖得几两银子,既然有人愿意当冤大头,他自然是愿意的。
胡通心满意足的拿了银票揣到怀里,对那对喜极而泣的父女说道:“算你们今日走运,这次就先放过了你们。”
李言宗闻言略带鄙夷的一笑,脚下使力夹了马肚往前走去,经过叶容之时,禁不住看了他一眼,心道此人气度仪态极好,并无因为脸上那块醒目的胎记而自惭形愧,反倒因为他周身的气度而让人忽略了他的容貌,一看便觉极有风骨,果然此处是块风水宝地,头一次来便见着这样的人。
胭脂坐在马车里惴惴不安,思来想去又觉得自己多虑了,她当年离开,他才堪堪七岁,如今又过去了十几年,怎么可能还记得,换言之即便记得也必定记不清模样了。
如此一想她还是掀开了车侧的帘子,往外头看了一眼,正对上叶容之的清润的眉眼,见胭脂看向他,他微微抱以一笑,随后便别开了眼,一派有礼有节的君子模样。
胭脂掩上帘子,既高兴他没有认出她来,又觉得对他颇为亏欠,心中一时十分复杂。
叶容之站在原地眼神清冷地看着马车远远离去,脸上那抹笑早已淡的无迹可寻,仿佛从来没有出现过……
作者有话要说:丹青手:“来来来,见到你的夫子开心吗?”
叶容之:“很开心。”
丹青手:不要这样面无表情的说开心……瘆的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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