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书网 > 都市言情 > 每晚穿到皇帝身上 > 第16章 做好吃的

第16章  做好吃的

    晚上方姝收到这样的纸条,拿在手里愣了一下,这么轻易就原谅她了?

    是他太好说话,还是她把他想的太坏,亦或是他终于肯接纳她了?

    如果是后者,那怎么也要庆祝庆祝,比如把他的腿磕破了,要补补之类的,煮一锅不一样的东西。

    她已经发现了,这个时代没有火锅,火锅是多好的东西啊,没有火锅少了一大乐趣。

    火锅清淡,就算是他这样的病号也可以吃,她先尝尝鲜,如果做出来的好吃,推荐给他。

    方姝打定主意,开始跟长庆商量着怎么做,锅倒是不担心,有现成的,炉子也有,屋里闷,打算在外面吃。

    长庆带人收拾,弄了个桌子,桌子上放小炉子,小炉子上烧锅,锅底是菌汤锅底。

    现在还没有金针菇之类的食物,不过有香菇,平菇,花菇和厚菇,全部切一点当汤底,又要了些腿骨炖着入味,然后一些七七八八的配菜,主食是牛肉片和羊肉片,充当牛肉卷和羊肉卷。

    虽然没有现代的工具方便,可以直接冰冻然后切成卷状,不过有新鲜的牛羊肉,师傅刀工也很厉害,切的很薄很薄,下进锅里煮出来的味道比冰冻的还鲜嫩,牛肉上一股子奶味。

    羊肉洗了数次,加上精心饲养,处理的干净,并没有多少膻味,方姝调了调料碟,蘸着吃味道更赞,唯独缺了一样辣椒,如果有辣椒就完美了。

    有吃的,自然要有喝的,火锅和奶茶更配。

    奶茶倒也好做,羊奶加茶,再加煮透,糯糯的糖水红豆,搅拌在一起味道也很不错,总之身为皇上,想吃什么还是很方便的,只是有些慢,要等好久。

    方姝看了看天色,因为吃吃喝喝,浪费了他最少一个多时辰,不敢继续浪费,吃饱喝足,匆匆留了纸条睡去。

    殷绯一觉睡醒,发现身上和屋里都弥漫着一股子淡淡的食物香味,和平时的味道不太一样,定是她又搞了什么花样。

    他目光落在床头柜上,那里果然留了纸条。

    ‘我今天尝试了一下现煮现吃,不小心弄出了新吃法,味道不错的,你要尝尝吗?

    ’

    殷绯蹙眉。

    他是嫡出,地位尊贵,一早被立为太子,从小锦衣玉食,父皇也喜欢他,御膳房的膳食一直随便他点,从小吃到大,做的再精致,再好吃也吃腻了。

    虽然太医院的院判,和御膳房的总管,包括母后都在不停的琢磨新吃法,总归不离那几套,换汤不换药,他早就看破,在这方面几乎没什么心思。

    比起吃,他更喜欢研究兵法,如果她能弄来什么稀奇古怪的兵法,会更合他的心意,可惜,这天下但凡稍稍有点出名的兵法都在他手里,塞满了整个书房,每一本他都看过,很多书大同小异,缺的是新鲜和奇异的书。

    他都弄不来,她似乎更不可能,见识过她那丑的不忍直视的字,殷绯不认为她在这方面感兴趣。

    他站起来,边穿衣裳边喊长庆进来,简单洗漱后批阅奏折,五更二刻用膳。

    早上没什么食欲,只喝了一碗粥和药,稍稍收拾收拾去上朝,至于她的建议,他置之脑后。

    辰时一刻,方姝刚吃完饭,伙食很差,馒头和青菜,一点点肉丝,还好有稀饭,她在皇上的身体里吃多了大鱼大肉,偶尔还是会想念一下清汤寡水,尤其是稀饭。

    晓得自己这副身子有点轻微贫血,方姝多吃了两个馒头,一盘青菜,然后喝了一碗半的稀饭,肚子鼓起来才作罢。

    歇了歇去熬药,药喝完才去前院,随身带着泡了葱白和姜片还有红糖掺和起来的汤水,装在水囊里,想着天气稍冷的时候喝,既能暖胃,还能巩固一下她的风寒。

    很幸运,她的风寒发热已经好的差不多,那个药也煎了三四次了,以后不用再煎,喝点生姜红糖水就好。

    她这边有好消息,木槿那边也有。

    皇后的金疮药很好用,再加上时间已经过去大半个月,木槿的伤也好的差不多,今儿没有继续请假,过来陪方姝一起看管花草,比方姝一个人搬来搬去轻松许多,原来一两个时辰挪位置,浇水和修剪,现在一个时辰不到干完。

    多余的时间也没闲着,去伺候二品掌侍,掌侍会教她们一些才艺,比如绣花,插花,和茶艺。

    绣花似乎所有女子都会,掌侍都没怎么教,再加上最近方姝和锦绣走的近,没怎么去掌侍那里,掌侍对她很不满,教人的时候故意忽略她。

    方姝的刺绣绣的一塌糊涂,木槿都看不下去,私底下主动教她,做为交换,方姝教她插花。

    刺绣所有人都会,插花不是,插花也是一门手艺,尤其是在这个旧社会,只有贵族的女孩才能学,木槿不会很正常,她对于方姝居然会插花这事还挺吃惊。

    方姝只好打马虎眼,“以前跟着一个很厉害的花农学的。”

    这么说也没错,方姝在现代开始只是单纯喜欢花而已,正好旁边有个种花的基地,专门做批发,不零售,她磨啊磨,答应帮他做网店,那人终于同意零售给她,而且价格很低。

    方姝想着网店都有了,不如真的开家店吧,于是开在了基地旁边。

    当时只是心血来潮,干啥都不行,后来被那个花农嫌弃,教了她很多插花和自己种花的经验。

    方姝闲时也会过去帮他干活,算是互相扶持吧,她告诉花农现在的人喜欢什么花,什么品种好卖,花农嫁接出来供她卖,对双方都有好处。

    木槿点点头没有怀疑,只当是方姝在这方面有天赋,她就插不好,用色不行,花养的也不如方姝,但是方姝绣不好花,她俩正好互补。

    方姝是没耐心绣花,对这个也不感兴趣,还是插花更能让她的心情好。

    她前世养花,开花店,都是因为花能让她开心。

    在现代活着其实压力很大,节奏快,日复一复,年复一年,所以她辞去了城里待遇不错的白领工作,回到老家开花店,做自己想做的事。

    虽然累,但是充实,眼睁睁看着不大的花店规模开起来,花的品种也从数十变成数百,渐渐的,脸上老母亲的笑容越来越多,找到了自己活着的意义。

    方姝在又一次走错针之后干脆利索放弃,或许她根本就没有绣花的天赋,暂时也没有想往上爬的欲望,就这样吧,每天有吃有喝就满足了。

    咸鱼忍不了数次被二等掌侍冷嘲热讽,借着上茅房偷溜出来,没有回去,留在院里老老实实伺候她的花草。

    还是不死心,想撸皇后娘娘的黑白,在草丛里找了一圈没找到,只好心酸回来。

    黑白是个有原则的猫,说记仇就记仇,说不理她,也坚决不理她。

    方姝没什么事做,熬到中午去睡觉,这一觉醒来,人已经到了皇上体内。

    俩眼一挣,第一时间是去看床头,没有纸条。

    皇上对火锅不满意?

    她连忙喊来御史查看手札,发现问题不在满不满意上,是他压根没吃。

    早上就喝了一碗粥和药,别的碰都没碰,摸了摸肚子,果然是瘪的,中午他也没吃东西。

    这是有多不爱吃东西啊,琢磨出新吃法,喊他吃他都不吃,长庆说的没错,这世上最挑食的就是他。

    长庆是个活跃的胖子,私底下会吐槽他,她知道,不小心听到过,长庆在隔壁偏殿一遍一遍练习怎么劝皇上吃饭。

    ‘皇上,这是御膳房新琢磨的云须汤,您尝尝……’

    ‘皇上,您太瘦了,御医说要多吃些补品。

    ’

    ‘皇上,刚出锅的云须汤,可新鲜了,奴才给您盛一碗尝尝?

    ’

    他练着练着忍不住抱怨,‘皇上也太挑食了。

    ’

    ‘天下最挑食的就是他。

    ’

    ‘唉,真难伺候。

    ’

    方姝全程听见了,反正说的也不是她,她假装没听见罢了,那时候还不能理解,为什么有那么多山珍海味还挑食,直到她也有点吃腻御膳房的膳食。

    她才半年多而已,皇上那是一辈子,怕是腻的不想再见,也难怪他每次都不吃饭入睡,等着她吃呢。

    那是炒菜,炒菜吃多了确实容易腻,火锅不会,一定要让他尝尝火锅。

    方姝开始让人准备,全部弄好摆了一大桌子,然后去睡觉,自己没吃,忍着口水和饥饿把吃食留给他。

    殷绯是被饿醒的,肚子没有像往常一样鼓鼓的,一摸瘪了下去。

    她今天居然意外的没有吃东西?

    太奇怪了,这不像她的作风。

    很早之前他就知道她很贪吃,而且几乎不挑食,什么都吃,平时桌上的点心和水果都不放过,今天为什么没吃?

    他撑起身子去看床头柜,没有纸条,只下床穿衣裳的时候听到外头咕噜咕噜的烧水声,绕过屏风一看,长庆候在桌前,恭恭敬敬跪下,其他人亦然。

    殷绯挥挥手让他们站起来,自个儿走到桌前坐下,瞧着一桌子菜蹙眉。

    这是什么意思?

    让他吃?

    “皇上,水滚了,可以下菜了。”

    长庆提醒他。

    殷绯摁了摁眉心,道:“下吧。”

    他早上只喝了一碗粥,现在是下午,好几个时辰过去,身体很诚实,饿的他手有些虚。

    长庆没有意外,昨儿皇上自己下只是心血来潮,其实他平时还是更喜欢使唤人动手。

    长庆按照昨儿皇上的下法,先煮肉和菜,每样弄一点,然后给皇上调调料盘。

    香菜,蒜泥,酱油和醋,兑上汤搅拌一下,等菜滚了,先每样夹出来一些,供尚食局的人试菜,确定没问题,殷绯才动筷。

    捞了一块肉片,蘸调料,一口咬下去肉既有嚼劲,还带着奶香,和调料味的香。

    不得不说她不仅贪吃,还很会吃,这样既没有炒菜的油,也没有挂炉菜的腻,口味清淡,正适合他。

    她不怕他吃上瘾后她没得吃吗?

    “皇上,奶茶泡好了。”

    长庆端来一杯茶搁在他手边。

    殷绯随手拿来,正待喝,余光不小心瞥见里头白不白,红不红的古怪颜色,当即止住,“拿走。”

    长庆愣了愣,很快上前一步将茶碗拿走。

    心里泛起了嘀咕,怎么回事?

    皇上不是很爱这玩意儿吗?

    昨天一口气喝了两杯呢。

    他刚走到门口,皇上又叫住他。

    “回来。”

    长庆连忙小跑过来,一双眼迷茫的瞧着他。

    殷绯指了指他手里的茶碗,长庆恍然大悟,赶忙将茶碗重新放在他手边。

    殷绯端起来,又瞧了瞧里头红不红,白不白的颜色,想着兴许和这桌菜似的,其貌不佳,味道却是极好,于是忍着不看,小尝了一口。

    果然,味道还行,里头似乎还掺了东西,他不小心咬到一个,瞬间烂在嘴里,用勺子舀出来才晓得是甜的红豆。

    真会吃。

    对她的印象又多了一个,不仅会吃,还会瞎折腾。

    晚上方姝穿到他身上时意外闻到一丝奶味,第一反应是他吃了火锅,还喝了奶茶,去看御史的手札,果然,不仅吃了,还意外吃了很多,奶茶喝了两杯。

    原来不是不喜欢吃饭,只是没碰到喜欢的,碰到喜欢的其实还有点贪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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