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5年,盛夏!
大杂院这种地方还被称为穷人的聚居地。可是大杂院外却是高楼大厦遍地了,房价也已经3500一平了。要知道如今的工资才150多块啊。
当然,这里毕竟是未来国际化大都市,自然工资要高一些,大约在500块左右,可也就算这样也没有高到哪里去啊!
有时候日新月异就得看这样的地方,这里有新盖起来的高楼大厦,也有破败的胡同阁楼大杂院。
林洛迷迷糊糊的睁开眼,发现自己躺在一个狭隘简陋的插间里,身下是早就过时很多年了的被称为席梦思的弹簧床垫,身上盖着一个土的掉渣的大红毯子。
眼前的以前很熟悉,这应该是几十年前,自己租住的那个房子吧!
林洛恍然想起自己闭眼前正躺在手术台上。为了还能再活几个月做最后的挣扎。
自己知道自己快不行了,门外守着的只有自己的女儿。
早就离异了的妻子和被妻子带走的儿子看都不来看自己一眼。
都说死者为大,不过是来宽慰做了不公平的事而心怀内疚的未死之人的,因为这会让这样的人觉得等到快死的时候所做的一切都能被原谅。
可真到了要死的这一刻,只有当事人本身才知道在乎你的人一早就在乎你,而不在乎你的人你怎么了都不会在乎的。
这也可能就是要死没死成的人活过来会性格大变的原因吧。
林洛还记得当时自己躺在病房里,脸上是无法掩饰的疲惫苍老。眼睛不时的飘向门口,似乎在期盼着什么人到来。
女儿春夏陪着他,看父亲林洛这个样子有些气愤,可又不忍心说什么,只能宽慰他到:“爸你好好去做手术,等你出来了妈和哥他们就到了。”
林春夏知道自己在骗父亲,自己那个母亲不会来的,父母二人没什么感情,或者说只有父亲单方面对母亲有感情。
当然自己那个哥哥也不会来的,老爷子认为人家是亲儿子,可自己却知道那个最多是自己同母异父的哥哥。人家最大的心愿就是摆脱与父亲这个老农子弟的原生家庭,盼着的就是今生不再见,又怎么这个时候出现呢。
他嫌弃父亲给他丢人!
这个事也不知道该不该告诉父亲,可想想老爷子糊涂一辈子了,最后当个糊涂鬼也好,他都这个样子,告不告诉他这件事还有什么意义吗?
林洛看着女儿欲言又止的样子,似乎也有什么话要对女儿说。
他想告诉女儿离她妈远一点,咱们这个智商玩不过那样的女人的。
他想告诉女儿别太实诚了和谁都掏心掏肺的,这样最后谁都靠不住,包括亲戚。
他想告诉女儿以后爸爸不能看着你了,你要学着靠自己了,更想和她说说她哥哥的事。
可又想到,虽然那儿子不是自己亲生的,但到底还是春夏的哥哥,妈妈也到底是她亲妈,难道自己临了还要在人家母女之间扎根刺吗?
算了算了!谁还不是个糊涂鬼啊?
把日子过成这个样子,又怪谁呢!还不是怪自己吗!
自己这辈子,明白事明白的太晚了!
林洛眼睛一闭,以为这辈子就这么过去了。
可谁知道还有眼睛一睁的时候。
林洛就这么莫名其妙的回到了1995年,这一年他二十八岁。
这个时候他带着女儿来这个国际化大都市寻找妻子和儿子,还租住在一个胡同的插间里。
一间屋子用大衣柜当半隔断,隔出卧室和饭厅。卧室里一两张小床,小到林洛只能蜷缩着睡觉,而饭厅也只有一张桌子,甚至连把椅子都没有。
女儿春夏见父亲醒了,看着一脸茫然的父亲,忙为父亲打起了扇子,圆嘟嘟的脸上满是讨好的笑容:‘爸,你醒了!’
林洛有些恍惚,看着只有几岁的女儿,想伸手想去摸摸女儿的头,可看到女儿下意识的躲避和害怕的时候,林洛才想起来,这不是晚年自己依靠女儿和女儿关系还不错的时候,这是早年年轻气盛眼中没有女儿的时候。
要说林洛,年轻的时候挺不是东西的。
也不能说是没有人性,只是脑子不清楚,一心扑在媳妇身上,眼中没有别人。再直白一点说就是所谓的恋爱脑。爱情最伟大的那种。
为了他漂亮又有文化的媳妇,干什么都行。还振振有词道:‘我一个老农民娶一个这样的媳妇,可不得宝贝着!’
为了媳妇能过好日子,林洛还托关系跑到了大城市去当建筑工人,要知道这个时候,二三线城市的工资才150块,大城市的工资也才500多,可是有技术的建筑工人就能拿到一天大工35小工20哪!辛苦一个月能赚到600-1000多块的!
林洛虽然没啥技术,当不了大工,可却在村子里拉出来了二十多号人,他也勉强算一个小包工头。
这样他每天自己能拿一份小工的20块不说,还能每人抽水个2-3块,光抽水钱一天就能抽50多。算上自己的小工钱,自己一个月能赚2000多。
这样林洛在外苦干了两年,攒下了5万块的巨款,准备回家孝敬媳妇。
可一回村才发现,女儿在吃百家饭。本应该在家留守的媳妇却带着儿子跑了。这叫林洛百思不得其解,甚是不甘心。自己的媳妇也不是骗来了,也不是买来的,是相亲认识。根本就没有不情愿一说。
她看上了林洛家条件不错,林洛看上她张的好。这日子都过了十来年了,怎么说跑就跑了。
对于老婆跑了留下了女子带走了儿子这个事,林洛居然不恨自己媳妇,却迁怒上了自己的女儿,怪女儿没有留住媳妇。
当时林洛的想法是自己和媳妇也是自愿在一起的,如今媳妇跑了,却留下了女儿还不是因为女儿不听话气走了母亲吗?于是拉上了女儿去媳妇可能所在的城市开始了寻妻之旅。
如今想到这一点林洛恨不得抽自己几个耳光子。
女儿才5岁啊。要不是邻居族人好心,或者她妈跑的再早点这孩子都能饿死。大人的事能怪到一个孩子身上吗?
看着眼前明显在讨好自己的女儿,林洛后悔的要命,滚他妈的媳妇和儿子吧,和自己一点血缘关系也没有,既然老天给自己一次改正错误的机会,自己一定好好做人,当个好父亲。给女儿足够的爱。
林洛笑嘻嘻的掐了掐女儿圆嘟嘟的脸,小时候的女儿长得还是挺可爱的,不像张大了一张凄苦的晚娘脸,一点喜气都没有。“天这么热,咱们爷俩吃点啥啊!”
看着父亲笑嘻嘻的样子,春夏有点不敢相信,但是小孩子都是敏感的,她能感觉出来父亲心情不错,可又不敢提什么要求,小声道:‘家里还有米,要不熬点粥吧?’
林洛看女儿这个样子,父女二人之间的关系还有待改善啊!
随意的答应了一声,也没真去熬粥去。而是打开了大衣柜顶层的一个铁皮盒子,掏出来存折看了看,里面正正好好的五万块。林洛笑了笑,把存折贴身放好,这辈子可不能一见媳妇,就乖乖奉上了。这可是自己的辛苦钱。没必要把那个女人当主子娘娘一样侍奉。
最好啊,这辈子再也不见这个人。
林洛又掏了掏盒子,里面还有零散的几百块钱,也都放在了兜里。拿了几个硬币给女儿道:‘给,零花钱,爸爸要是去工作了了,你留着买雪糕吃。’
林洛所在的工地的城市,就是媳妇娘家的城市,可惜林洛并不知道媳妇娘家在哪!
春夏拿了钱,愣了愣,又很快速数了数,足足五块钱哪,查好了多少钱后,如同个松鼠似的赶紧把钱藏在了自己的枕头底下,身上只留下了几毛。做完了这一切,春夏又讨好的冲着林洛笑了笑。
林洛看到了女儿的笑容,很满意,至少这次不是因为害怕自己生气硬挤出来的笑了,这次多少也是开心了才笑的。
“你穿好衣服,今个咱们出去吃。”林洛一边对春夏道,一边在大衣柜的镜子前打量自己,173的身高还没驼背,脸上也没有褶子,身体各个关节也没有腐朽的一动就疼。健康的身体真是个好东西啊!
自己这上辈子,十八岁结婚,很快就有了儿子,二十三岁又有个女儿,二十五岁开始在工地当苦力,以后更是啥都干过。
可惜自己不是哪有出息的。同年的那些人一个个都从小工干成了工头甚至有人都开始自己干工程了,可自己生生的从工头干成小工了。最后干不动了只能转行干别的。
这辈子自己可不能这么窝囊了。
林洛收拾好东西,等着春夏出门,可看到女儿的鞋的时候,林洛心里又不得劲了,女儿的脚上穿着一双明显颜色有差别的塑料凉鞋,有的地方还是用烧红的火钩粘合上的。
林洛这才想起来,女儿根本就没有凉鞋,这双还是捡的别人的。
林洛想了想道:‘咱们今天去商场好不好,路上爸再给你买几个包子充饥!’
家里一向节俭,春夏的心中家里应该是很穷的,平日家里有饭吃就不错了,什么时候出去吃过,更不要说带自己去逛商场了。虽然是只逛不花钱,可对春夏来说,也是个愉快的事啊。
春夏连连点头,她高兴坏了,也不知道爸爸今天怎么了,怎么变得这么好,不过没关系,希望爸爸以后都能这么好吧!
林洛带着女儿上街了,路过菜市场的时候,还买了几个大肉包子,这年头东西实在,林洛这个干苦力的吃三个都饱了,春夏估计一个都吃不了。这样的肉包子才一毛钱一个,五个包子爷俩剩了一个半,春夏也不舍得丢了,要留着中午吃。
为了这个包子爷俩还回了次家,也不能拿着肉包子逛商场啊。
毕竟今天,林洛是来带女儿购物的。
这两年自己皮糙肉厚的不需要什么了,但是女儿需要啊,别人家孩子有的,自己家女儿也得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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