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谁不识我陈锦弦?!(第三更)求推荐票!!!
比起和这群被洗脑的脑残粉讲道理,用实力来证明反倒是更加直接。
虽然韩流的确是目前的主流趋势,但是不代表全国人们都喜欢韩流。
说白了。
韩风充其量只是在娱乐圈占据主导地位而已,一旦走出了娱乐圈,韩风的统治力几乎为零。
截至目前,那首韩版《赤伶》和陈锦弦的出圈程度完全没法比。
从抖音BGM的使用情况就可以看的出来。
即便陈锦弦是现场原声,但是却丝毫不影响在抖音出圈程度。
可以说,陈锦弦的《赤伶》几乎做到了男女老少通杀!
现在华夏大部分的老年人都很怀念曾经的那个时代,那个属于戏曲的时代。
京剧、昆剧、黄梅戏……
各种戏剧百花齐放。
现如今,戏剧已经没有市场了。
年轻人不喜欢那些戏曲。
老年人又不具有消费能力,国粹,就这样逐渐的没落了。
陈锦弦虽然在戏曲界小有名气,但也只是局限于戏曲界而已。
他在戏曲界积攒的那些名气,还不如抖音带来名气的零头。
其中的差距,可想而知。
“翻唱歌曲唱成那样也敢收费,真不知道是谁给的胆子。”
陈锦弦关上手机,和小李道别后,离开了天籁工作室。
离开之后,陈锦弦并没有选择回到酒店,而是就近选择了一个网吧。
他可不是软柿子任由那群棒子男团拿捏。
既然他们率先开团了,那么自己必须得接下来。
区区弹丸之地的一群人妖,难不成还想反了天不成?
来到网吧。
陈锦弦从TT音乐点开原唱《赤伶》的链接,转发到微博上,同时专门艾特了AST男团,并且配文:
“原唱出炉,已经在准备状告侵权了,感谢各位支持。”
看着眼前发布的文案,陈锦弦很是满意。
那些脑残粉丝虽然喜欢睁着眼睛说瞎话,但是真的要是比起来,陈锦弦的这首歌足以横扫华夏。
现在的华夏和前世不同,大部分都是口水歌。
经典歌曲还得追溯世纪末,再加上世纪初的一部分歌曲,其余的歌曲几乎都是没有什么内涵营养的歌曲。
这才导致了韩流入侵,偌大的乐坛居然没有一个可以打的。
但,现如今不同,陈锦弦对于自己的实力有充足的自信。
别的不敢说,仅仅凭借戏腔就足够把那群棒子摁在地上捶。
陈锦弦嘴角勾起一抹弧度,默默的看着微博上那些脑残粉丝的反应。
“牛牛牛牛逼!真的牛逼,棒子的那群粉丝劳资看她们不爽很久了,整天就知道吹棒子,下次吹棒子之前麻烦看看对象行不行?!你拿糖果齁咸和棒子对比肯定不如,但是你让陈锦弦和棒子比较那简直就是父亲虐儿子!”
“笑死了,楼上的慕华狗可别再吹牛逼了,还特么父亲虐儿子,韩流的那几个天团去服役了,真就不知道华夏娱乐圈是什么水平了呗?”
“不会吧不会吧,大家都在说陈锦弦的事情,你转移话题干什么?华夏的娱乐圈不行,不代表陈锦弦不行!”
“棒子粉丝快滚,劳资一看见你们就恶心,那几个棒子实力什么样,你们心里该不会没点数吧?”
“还笑死了,我祝你早死早超生!”
不得不说,在主场作战,陈锦弦的粉丝完全没带怂的,平常华夏没人可以出头被棒子粉丝骂也就算了,现在陈锦弦横空出世,棒子国算个什么东西?
看着屏幕上的骂战,陈锦弦肯定要帮助自家粉丝。
只见陈锦弦快速的把那几个最嚣张的棒子粉丝禁言了,只能挂在评论区任由众多路人怒怼,还不能还嘴。
“不错。”
陈锦弦不得不吹一波微博的这个手动禁言功能,用的着实不错。
看完微博的评论。
他换了个号,点进TT音乐的评论区。
原本陈锦弦以为TT音乐的评论区,也会产生和微博一样的骂战,但是没有料想到,这个评论区居然出奇的和谐?
不但没有棒子国的粉丝,反而大部分都是夸赞的评论。
虽然陈锦弦很喜欢这样的氛围,但他今天专门换号就是为了怒怼脑残粉,TMD忍那群脑残粉丝很久了。
整天就知道发布不良言论,今天我陈某人不骂到脑残粉誓不罢休。
在此之前,陈锦弦仔细扫视了一遍《赤伶》的评论区。
看着还有这么多人喜欢国风,陈锦弦不由得欣慰的扬起嘴角。
自己带来的这首歌。
果真带来了不俗的效果。
“真的好听,谁说华夏不能有国风的?韩版根本就不懂词意,只知道一本正经的胡乱改编,还是原唱最符合的口味,戏腔出来的那一刻,真的感觉有种梦回那个时代的幻觉。”
“是的,华夏歌本就看词,这首歌的那句“乱世浮萍忍看烽火燃山河,位卑未敢忘忧国,哪怕无人知我!”简直是华夏乐坛的歌词巅峰,无人能及。”
“话说,你们知道这首歌的背景是什么吗?作品介绍太简略了,压根发现不了背景故事的蛛丝马迹。”
“应该是关于民国一个戏子的故事,至于究竟是什么故事,这个就不得而知了。”
……
看着评论区和谐的听众们。
陈锦弦会心一笑。
毕竟这个评论区大部分都是从抖音来的,人数远比自己的微博要多。
每天都有源源不断人涌入评论区,这也导致了陈锦弦的这首《赤伶》快速爆火,瞬间飙升到新歌榜的榜一!
至于韩版,也就割一下粉丝的韭菜而已。
大众的审美水平还是在线的,不像那群追星追傻了的憨批。
陈锦弦退出TT音乐。
开始搜索这个世界关于侵权的法律。
毕竟那几个棒子男团随便翻唱歌曲并且改编,这事情绝对不能忍!!!
尤其是那群脑残粉,更是让陈锦弦对他们的愤怒达到了顶点。
没一会儿。
陈锦弦便查找到了关于翻唱收费的法律。
根据华夏法律,翻唱收费属于严重侵权行为,不同等级的销售量也对应了不同的惩罚。
如果累计销售额突破百万的话。
按照法律不仅仅要赔偿三倍损失,更是永久不能在网络平台上发布作品!
——
剧情没那么快结束,各位放心。
这还没开始爽
另外,别问我棒子粉丝为什么这么脑残,你去微博看一眼就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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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的事情说三遍!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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