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书网 > 都市言情 > 绯闻33天 > 第三十七章

《生如逆旅,谁不是行人,但得一人执手,便是凄风苦雨,也可作甘甜。》

    by/子时

    这几天一直在下雪,大地一片茫然的白,出门的时候没带伞,落了满身的雪,街上没有一个人,一路走过来,只留下我自己的脚印,一瞬间变得有些矫情,不知怎么的,异常难过。

    这时候刚刚好阿政(我的Mr.right)打电话给我,问我,“中午想吃什么,我去定个餐厅。”

    我想了想,说吃腻了法国菜——前段时间,几乎每天吃。法国菜吃起来很慢,一点一点上来,一顿饭能消磨几个小时,我们这几天正好闲着,几乎大部分时间都耗在了吃上,其实很浪漫,这样的日子,几乎是我能所想象的最好的生活了,没有闲事在心头,而所爱的人就在身边,一点一滴,即使什么都不做,也是幸福的。

    他回我,说:“那我做给你吃,许你点两个菜!”他前段时间伤了腿,昨天刚刚去拆了夹板。

    我问他,“为什么是两个?”

    他说:“两个我可以去学,再多就招架不住了。”

    其实他不会做饭的,以前都是我做给他吃,我记得我第一次给他做饭的时候,一塌糊涂,那时候我们刚刚住在一起,他工作很忙,有时候几个月都看不见人,我第一次做饭给他吃的时候,他刚刚下飞机,我没想到他回来那么早,做出来的试验品还没来得及销毁,身上还围着围裙,一脸不可思议地看着他进了厨房,不好意思地跟他说:“好像搞砸了。”

    他走过来,就着炒锅尝了一口菠萝咕噜肉,你们可能无法想象那个味道,酸中带着苦,苦中带着涩,他就那么吃了一大口,跟我说他很开心。

    其实一些简单的家常饭我做的很好的,但那天太急于表现自己,下手的都不是我能掌控的菜,最后自然结局惨烈,但他还是把菜吃了,虽然后来灌了很多的水。

    他也没有夸我,但他每个菜都仔细尝了,对我来说,也算是一种另类的鼓励了。

    后来我做菜越发精进的时候,他的朋友才偷偷跟我讲,说他其实是个嘴很挑的人,只是到我这里,全打了折扣。

    ……

    新书是关于他的,已近完成,不日会和大家见面,至于实体书,大约要等到明年夏天的时候了,也不知道自己,能不能等到那个时候。

    再和大家聊聊我的Mr.right吧!我叫他阿政。

    大家就当,听个故事。

    我记得以前有人问我笔名的来历,我说是因为我姓“时”,所以随手起了“子时”这个笔名。

    其实现在想想,也算一种冥冥注定。

    《新唐书历表》说:“古历分日,起于子半”。

    而我如今,也一脚踏在人生的分界点。

    我这小半生,大概可以用“戏剧”两个字概括,饶是我做了这么多年编剧,又写了这么几年小说,偶尔去回想自己的人生,还是会觉得啼笑皆非恍惚如梦。

    按照世俗意义来说,我有个很美好很幸福的家庭。

    我的爸爸是中学校长,妈妈是个音乐老师。

    印象中,我妈妈是个很漂亮的女人,爱笑。

    而爸爸是个很严肃又很大男子主义的男人,他总是板着一张脸,很少有笑容,妈妈说他很喜欢我,可我总是感觉不出来。他的爱太隐晦,我那时候还小,体会不到。

    但我知道,他是很喜欢妈妈的,那种喜欢渗透在每个细节里,像藤蔓缠绕在竹架子上,是牢固而不可剥离的。

    他很溺爱妈妈,溺爱到事事顺从的地步,哪怕我妈妈不开心的时候说你跳个舞给我看,我爸爸可能也会依从地跳起蹩脚的舞步来逗妈妈开心。

    你可能会觉得,他是个没有骨气的男人,事实上并非这样,他只是看不得我妈妈不开心,比他自己不开心还要紧张慌乱。

    这是他自己说的,如果不是亲耳听见,我大概是不信他会说这样的话的。

    他是朋友眼中的妻奴,不应酬,不喝酒,闲下来的时候,多数是陪我妈妈在家里,什么事也不做,有时候只是互相坐着,各自看自己的书,那画面很安静,我现在回想起来,会觉出那其中流淌出来的点滴温情。

    他们是相亲认识的,两个人年龄差了十岁,头一次见面,妈妈嫌老爸年纪大,老爸嫌妈妈太过年轻浅薄,谁也没看上谁,但是碍于介绍人的面子,还是一起吃了饭,聊了聊。

    我爸爸是个很博学的人,从小又跟着家里人四处漂,世界各地都去过,讲起各地的风土人情,头头是道,我妈妈对这些又尤其感兴趣。

    就这样搭上了话。

    年轻女孩子,很容易就被有阅历和见识的大叔吸引了,喜欢他喜欢得要命。

    我老爸后来喜欢上我妈妈,不是因为她年轻、漂亮,更重要的是有趣,我妈妈是个很热爱生活的人,会精心准备浪漫和惊喜,这一点,对古板严肃的爸爸来说,杀伤力是致命的。

    他们两个恋爱了不到半年就订婚了,我外婆和外公起初不同意,觉得自己女儿年轻漂亮,犯不着嫁给一个年纪这么大的。

    我爸爸也没强求,只是偶尔会借着过节或者各种由头,送礼物去家里,并不提结婚的事,只是随便聊聊,天南海北地聊,常常逗得两位老人家开怀大笑。

    我外公和外婆和我爸爸相处久了,觉得人品和性格都不错,才算是答应了。

    我爸爸一直是个很有分寸的人,我妈妈总说,和他在一起,会很舒服。

    老爸对我却很严格,都说女儿是爸爸上辈子的情人,我是不信的,我和他大概是仇人,所以这一生换他来管教我。

    我小时候不大喜欢和我爸爸待在一起,他很刻板,很严肃,又忙,我们明明住在一个家里,却好像两地分隔,有时候一个月都见不了几面。那时候觉得,和爸爸好像没什么感情。

    后来上高中,更过分的是,他竟然干预我的志向,强硬地把我学文的志愿改成了学理,我们学校,是个重理轻文的重灾区,我不幸是个牺牲品,胳膊拗不过大腿,虽然满腔愤懑,最后还是屈服在了校长加老爸的淫威之下。

    日子过得很是艰辛,因为我是个不折不扣的偏科生,历史可以考到九十分,化学从来没超过三十,我老爸坚定地认为他的女儿不可能这么笨,之所以这么差,只是因为我的心思不在那里。

    天可怜见,不是我不用功,实在是我和它不来电。

    作为一个不合格的教育者,他大概早就把“兴趣是最好的老师”这句话给忘记了。

    唯一值得庆幸的是,在这堪比酷刑的折磨中,我爸爸为我找了一个家教老师。

    我叫他阿政。

    就是前面说到的我的Mr.right,他比我高一届,是我们学校的风云人物,大概每个学校都会有一两个堪称战斗机式的学霸级人物,都会有一两个很有号召力的领袖级人物,都会有一两个模样好到能让多数女生倾倒的男孩子。

    而在我眼里,阿政他几乎是个综合体。

    是我追的他,写情书,送小礼物,买零食,能用的方法都用了,他就是块儿大石头,撬不动,又搬不走,如果稍微脸皮薄一点儿的女孩子,大概都放弃了,不过那时候我大概是被他的美色冲昏了头脑,脸皮厚着呢,大有一种山不来就我我就山的豪气,无畏地迎难而上。

    或许他最后是被我感动了?他终于答应了我。

    我们那时候可是早恋啊,每天想着怎么躲老师和家长,出去约会都要计算好路线和时间,免得革命的萌芽扼杀在摇篮里。

    幸运的是,我们披着一层“师生”的皮,顺利地完成了地下恋情。

    据说那时候我是全校女生的公敌,但因为我是校长的女儿,所以他们也不敢揍我,关于这一点,我还是要谢谢老爸的。

    ……

    如果这是一个校园爱情故事,那也算是很美好的了,只是这些事情还是我从以前的同学嘴巴里听来了。

    我忘记了一些事。

    一些很重要的事。

    我把阿政都忘了,只记得他的脸,在酒店房间里。

    我一直记得我们是一夜露水情缘,是少不更事的一件荒唐错事。

    上大学又遇见他,只想着躲避。

    最后还是被他逮到了。

    我们重新认识。

    那些年我过得不是很好,我的父母去世了,我从世俗意义上拥有完满家庭的幸福女孩变成了孤儿,我跟着我的姥姥一起生活,身边已经没有其他稍微亲近的亲人了。

    说给大家听,也不过是俗套得不能再俗套的剧情,无外乎天灾人祸,变故陡生。

    可对于亲生经历的人来说,每一分痛苦都是切实的,我没有超然的精神,痛苦加诸于身的时候,也只有咬着牙死扛,祈祷命运之神稍稍眷顾,不要让情况更糟了。

    我姥姥突发脑溢血的时候我才大学二年级,没有存款,没有门路,近乎走投无路,我所能想到有能力帮我的人,只有当时来说不算熟悉的阿政,舔着脸开了口,本来不敢抱太大希望,没想到他一口答应下来,最难过最难熬的日子里,是他陪着我。

    后来,每一次遇到困难和磋磨,身边好像都有他的影子。

    有一次遇见很过分的合作方,也是他帮我还以颜色。

    再后来,他问我要不要在一起,我说:“好。”

    我为他做什么,我都愿意。

    从毕业到现在,我们在一起已经两年有余了。

    我只记得我们这一段的记忆。

    关于高二和高三那两年,我的大脑里近乎是一片空白,我有时候努力地想,明明能感受到一切都呼之欲出,但就是想不起来,什么都想不起来。

    想得久了就头疼。

    我最近经常头疼,阿政说我高三毕业那一年的暑假脑袋受过伤,后来记忆就断了一截,我大脑里还留了一个东西,不知道是什么,但这么多年来似乎没什么影响,只是最近我开始觉得头疼,我真怕自己突然就死掉了。

    我以前总以为自己不怕死的。

    可其实我怕,我怕失去所爱,我怕遗憾,我还有很多事没有做,还有很多梦未完成。

    我怕死。

    我记得前段时间去看医生,医生用一种很沉痛又恨惋惜地语气说:“情况似乎很糟糕。”

    脑袋里长了东西,大概本身就不是个好情况,而我的情况,又稍许复杂了些。

    我那时候,想要离开他,因为觉得这样的情况,无论是治疗还是死亡,拖着他都是一件残忍的事。

    我没那么高尚,也想哪怕是最糟糕的情况身边还有一个人陪着我。

    但有时候,心情是很复杂的。

    尤其是生死两难的选择。

    我怕拖累他,又怕离开他。

    我怕孤独,也怕被怜悯。

    我什么都怕,又什么都不怕。

    整个人处在矛盾中,我无法做出任何选择。

    我最后还是逃避了,定了最早的飞机票回老家,连招呼都不敢打,是偷偷走的。

    他那时被琐事缠身,好不容易脱身后,第一时间就赶了过来,你们无法想象我看到他那一瞬间的感受,就像拨云见日,我站在深重的夜幕之下,而他是劈开的一束光,照亮我整个世界。

    我不能没有他,有一瞬间这个念头几乎要贯穿我。

    他一步一步走向我,我想,我不能辜负他,也不能伤害他。

    剩下的路,我来走。

    我和命运打个赌,如果还有余生,我愿倾尽所有,去爱他。

    如果没有,那我就陪他,到生命最后一刻。

    我尽力,用尽全力,去拥抱他。

    ——

    几千字的长文章,时夏借了打印公司的电脑,编辑了几个小时,等出门的时候,已经是中午十一点,时夏回了家里,最近因为不需要拍戏,周政烁和时夏一直在老家住。

    周政烁果然在厨房,腰间系着围裙,笔记本搁在一旁的架子上,打开的页面想必是菜谱。

    时夏脱了鞋,轻悄悄走过去,从后面抱住他的腰。

    再一次体现身高车距的时候,他抱她的时候,往往能把脑袋搁在她的肩膀上,时夏就只能把脸贴在他的背上了,她闭上眼,轻声开口,“阿政,我护照办好了。”

    他动作顿了顿,没明白似的,“嗯?”了一声。

    “我得去一趟加州,去见江澜姑姑的导师。”时夏觉得这样抱着他真好,她看不见他的表情,所以可以一鼓作气地说完:“阿政,我病情不是很明朗,还是大脑里的问题,江澜姑姑怀疑是肿瘤,但相应症状不明显,也或许,是一种不知名的病情。她把我介绍给了她加州的导师,我想过去一趟。”

    周政烁比她预想的要平静的多,沉默片刻,只说:“我陪你过去。”

    “或许很糟糕。”时夏低声说。

    他安慰她,“不会。”

    “万一呢?”时夏是害怕的。

    “你还有我。”周政烁转过了身,不出所料的,看见她眼眶泛着红,于是低头去捧她的脸,“即便是最糟糕的状况,你还有我。”

    他没办法多安慰她,生死之事,说什么都显得苍白而无力。

    只能一遍一遍重复,“你还有我。”

    时夏忽而笑了,“你不要这样阿政,你这样紧张,我反而想掉眼泪。其实我最怕的,不是死亡,是分别。我害怕你难过,也害怕你怜悯我。阿政,你答应我好不好?如果我真的没多少日子了,你就当什么也没发生过,陪我到最后一刻。”她歪着头去看他,“你陪陪我就好。”

    周政烁捧着她的脸,低着头去寻她的唇,亲吻着,“我可能,做不到。”他把脑袋抵在她的额头上,去看她的眼睛,“我会伤心,可能还会忍不住掉眼泪,我有多舍不得你,就有多悲痛,所以时夏,答应我,不要放弃,好不好?”

    时夏点头,“好。”

    周政烁把她揽进怀里,低声说:“其实我早就知道你要去加州了,你夹在床头书里的那封信,我不小心看到了。”

    时夏一时有些反应不过来。

    “我很开心,你没有不告而别。”

    “你都……知道吗?”

    “嗯。”周政烁应了。其实他知道的,远比她以为的,要多的多。

    “那如果我不告而别呢,你打算怎么办?”

    “山不来就我,我就山。”他笑了笑,“那我只能去机场守株待兔了。”

    “守不到呢?”

    “我会一直找。”

    “找不到呢?”

    “总有找到的时候。”

    “你怎么这么傻。”

    “我只是,很爱你。”

    锅里的水开了,咕嘟嘟冒着泡,他捏了捏她的脸,笑说:“等一会儿,很快就可以吃饭了。”

    时夏“嗯”了声,守在他边儿上,指导他怎么加调料。

    那些不开心的事,先放一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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