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书网 > 都市言情 > 皮囊 > 第16章 阿小和阿小(2)

我在一旁不说话,我知道这个阿小生病了,他从香港阿小那传染了“香港病”。我几次在路上碰到他,他说话的腔调、梳着的发型都很香港阿小。连笑的时候嘴角微微的上撇,都模仿得那么入微。

        我忍不住插了一句:“你让他别和香港阿小玩。”

        乌惜愣了,她一向还挺骄傲香港阿小看得起自己家的孩子。母亲狠狠地打了我一巴掌:“大人说话小孩子不能乱说话。”

        但总之这话还是传出去了。后来路上碰到两个阿小,一个对我冷漠地转过身假装没看见,一个示意着要和我打架。想打我的,是老家的阿小。

        不过,拖鞋军团的人总在我身旁,大家也相安无事。事情就这么过去了,我和两个阿小也彻底断了往来。

        然后断断续续听到消息:老家的阿小又打人了,老家阿小被学校警告处分了,被留校察看了,后来,老家的阿小退学了。

        然后再后来,听说香港的阿小一个星期后要去香港了。

        阿月姨来我家了,手上带着一只木头拼成的恐龙,和一个任天堂游戏机——这是香港阿小最喜欢的两个玩具,现在,他想全部送给我。

        阿月姨说:“我不知道你们两个小孩子间发生了什么事情,但是他还是最喜欢你这个朋友,有空去找他玩玩。”

        香港阿小显然对我的到访早有准备,估计都是演练过无数次的动作,所以表现一直得体并保持着骄傲感。

        他一手勾住我的肩,像电影里那种兄弟一样把我拉进他房里,坐在床上,掏出一张纸片,上面歪歪斜斜地写着一行字,是地址。

        “地址我只给你,有空给我写信。”他扬了扬眉毛。

        我倒是笨拙,傻傻地补了句:“寄到香港要寄航空信,很贵吧。”

        他笑开了,“咱们好朋友你在乎这点钱,以后你到香港来,我一次性给你报销。”

        然后我把我准备的礼物递过去给他,那是我最喜欢的一本物理参考书,厚厚一本,50元,对当时的我来说很贵,是我攒了半年才买到的。

        “阿月姨给我看过你的物理,太烂了,做做里面的习题吧。”

        “这么烂的礼物啊。”他又恢复到傲慢的恶毒了。

        他走的那个下午是星期六,我刚好去市里参加一个比赛。听说他来我家敲门,不断喊我名字,却没找到我。

        依然和来的时候一样,是一辆高级的小汽车来接他的,小镇的大人和小孩围成一圈,目送着这个仿佛属于另外一个时空的人离开,依然只有兴奋地指指点点。

        那晚回家,小镇里的孩子兴奋地说,我太有面子了。但我心里说不出的空落落,一个人悄悄走到阿月姨家,在他住的房间窗口,往里看了看,一切黑糊糊的。

        我转过头,看到不远的地方,一个小孩在哭,我知道,那是剩下的这个阿小。听说,他没去送香港阿小。

        香港阿小就像被接走的外星人,理性的我早判定,他和我是两个时空的人,此前发生的事情,就当一场梦了。不多久,我又当回我的赤脚大仙。而整个小镇也似乎迅速遗忘这么一个本来也不大起眼的小孩,依旧吵吵嚷嚷、热热闹闹。

        只有一个人,提醒着香港阿小的存在——我家前面那个阿小。

        没有香港阿小带他去理发店剪那样的发型,他坚持自己试图用剪刀剪出那样的形状;没有阿小陪他去开发区展现英雄气概,他依然坚持每天晚上去逼迫路过的外来打工仔扮狗叫,然后几次邀约各种人去观摩,都遭到拒绝。

        没去读书,这个阿小的命运只能有一条:当渔民。他是挣扎了几次,甚至和父亲大打出手,离家出走。失踪了一个多月,饿得瘦骨嶙嶙的阿小回来了。他答应当渔民了。他的条件是:必须给他买一辆摩托车。为了儿子走回正途,他父母商量了半天,终于同意了。

        打渔要赶早潮,每天早上五六点,我就听到那摩托车帅气地呼呼地催引擎,发出的声音,炫耀地在小巷里扩散开。他每天就这样载着父亲,先去下海布网。他大哥和二哥,则踩着那辆吭哧吭哧响的自行车跟在后头。

        下午三四点他们就打渔结束回来了。海土、海风和直直炙烤着他们的太阳,让他越来越黝黑。每次把满装海鲜的箩筐往家里一放,他的油门一催,就呼啸着玩耍去了。没有人知道他去哪,但是后来很多人常告诉我,看到阿小,沿着海岸线边的公路,以超过时速一百的速度疯一样地呼啸而过,嘴里喊着亢奋的声音。

        慢慢地,我注意到他留起了长头发,每次他开摩托车经过我家门口,我总在想,他是在努力成为香港阿小想成为的那个人吗?

        我从没想过,会收到香港阿小的来信。那已经是他离开小镇的第三年,我已经进入高考的最后准备时期。

        他拙劣地在信封上写着,某某中学,然后我的名字收。还好学校负责的收发阿姨,仔细地核了全校五千多个学生,才找到了我。当然,也可能是来自香港的邮戳起的作用。

        他的字还是那么差,扭扭捏捏,但已经换成繁体字了:

        親愛的黑狗達!

        好久不見。

        我在香港一切很好。香港很漂亮,高樓大廈很多,有空來找我玩。

        衹是我不太會說粵語,朋友不太好交,多和我來信吧,我找不到一個人說話。

        我家換了地址,請把信寄到如下……

        我知道他在香港可能一切都很不好。我突然想象,在那个都是白衬衫、白牙齿的教室里,另外一群孩子高傲地看着他,悄悄地在他背后说乡巴佬。

        我莫名其妙地难过。

        拿着信,我去敲了乌惜家的门。这个阿小正在自己玩吉他。当时流行的一部香港电视剧里,主人公总在弹吉他,许多潮流男女都在学。

        我拿出香港阿小的信给他看。

        他愣住了,没接过去。

        “他给你写信?”

        我明白了,香港阿小没给他写信。

        这个阿小抢过信,往旁边的炉子一扔。香港阿小的信,以及回信的地址就这么被烧了。

        我才觉得,我太鲁莽太欠考虑了。

        我知道,从此这两个阿小都和我离得更远了:一个收不到我的回信,肯定是责骂我扔掉我家的地址;一个从此会因为觉得自己受伤而更加疏远我。

        高三的后半学期,整个学校像传销公司。

        老师整天说,别想着玩,想想未来住在大城市里,行走在高楼大厦间,那里才好玩。他们偶尔还会举例:某某同学,考上了北京的大学,然后,他就住在北京了……

        口气笃定得好似王子和公主从此过上幸福的生活。

        谁都没怀疑住在北京就是所有幸福的终点。整个高三的年段,也像是准备离开小镇的预备营地,许多人开始寄宿在学校,全心投入一种冥想状态。仿佛学校就是一艘太空船,开往一个更开明的所在。

        我也是寄宿中的一员,全身投入这种冲刺中。直到高考最后一刻结束,回到家,母亲才叫我去探探阿小。

        阿小骑着摩托车在海边狂飙,一不小心车歪了,他整个人被抛出去,头先着的地。那是两个月前发生的事情。当时一度下了病危通知书,但总算奇迹般地抢救过来了。

        去到他家,他还躺在床上,受伤的头部已经拆线,但可以看到,前额凹进去一块。他看到我惊恐的表情,开玩笑地说:“我牛吧,摔成这样,竟然没死,而且一点后遗症都没有,就是难看了点,不过这样也好,这样出去,混江湖最容易了……”

        两个月后,我被一所外地的大学录取,离开小镇。我去向他告别,他当时已经开始和父兄去捕鱼了,只不过从此不骑摩托车,也蹬上了吭哧吭哧响的自行车。

        阿小终于成了小镇上的渔民了。

        兜兜转转,大学毕业后的我,来到了北京,来到了那个在想象中可以和香港比拼的北京。

        当然,此时的我早知道,留在北京不是全部故事的结束,而是所有故事的开始。

        偌大的城市,充满焦灼感的生活,每次走在地铁拥挤的人群里,我总会觉得自己要被吞噬,觉得人怎么都这么渺小。而在小镇,每个人都那么复杂而有生趣,觉得人才像人。

        这个时候我才偶尔会想起老家的阿小,我竟然有些妒忌。听说他娶了个老婆,很快生了个儿子,然后自己买了块地,建好了房子,也圈上个庭院,里面还同样养了只狗。

        我则每天忍受着颈椎病,苦恼着工作的压力和工作结束后的空虚。唯一能做的是不停通过职业的成就感稍微缓解自己:我是个写字的人,在一家全球闻名的顶级杂志社工作,我的文章会被到处转载。

        总有老家的朋友,从那听得到狗吠的小镇上打来电话,说你这小子混得不错。装模作样地相互吹捧下,挂下电话,迎接突然袭击而来的空虚感。

        这个晚上,我习惯性地查阅自己博客的评论,意外地看到一条留言:你是黑狗达吗?小镇上的黑狗达吗?我是阿小,我在香港,能电话我吗?我的电话号码是……

        是阿小。香港那个阿小。

        说不上的犹豫感,我竟然拖了半个月没回电。我竟然有点害怕。我不想知道他活得怎么样,无论好,或者不好,对我都是种莫名其妙的震颤。

        半个月后,突然有个事情必须到香港出差。我把电话抄在纸上,还是没决定是否拨通这个号码。

        事情忙完了,一个人瘫在宾馆空荡荡的房间里,突然下了决心拨打出那串电话。

        “喂?边个?”

        “是阿小吗?”

        “啊?”他愣了下,显然有点错愕。

        “黑狗达!你在香港?你终于要见我啦!”

        他竟然记得我的声音,可见香港的生活让他有多孤单。

        和阿月姨拉着我第一次去见他的时候一样,我竟然又紧张到全身是汗。坐在路边的茶餐厅里,我一直想象,他会是怎么样的?他应该长发飘逸,穿着入时,然后应该钉上耳环了吧?他应该终于可以打扮出他想成为的样子了吧?

        阿小进来了。我一眼就认出他。他的身体拉长了,五官却没怎么变,他剪着规矩的短发,但耳朵确实有曾经戴过耳环的样子。他依然打扮得很清爽,但背着一个不太搭配的帆布包。

        他看到我,笑开了那嘴抽烟抽坏的牙齿,张开双臂,迎上来抱住我。

        你当时怎么没回我信?他问。

        我张了张口考虑是否要解释,终于还是放弃。

        爱面子是没变的,当晚他坚持邀请我到香港半山的一座高级酒吧。透过窗子,是维多利亚的璀璨夜景。

        适当的怀旧后,我终于忍不住问:“你现在怎么样啊?”

        “我啊,好好工作啊,哪像你,混得这么好!”

        “做什么工作?”

        他用手摇了摇酒,支支吾吾。仿佛下了很大决心,终于说:“我在安装防盗门。”

        然后马上补充:但我是高级技工,一个月能拿一万二港币。

        我不知道如何把话进行下去了。一种找不到话题的恐慌感,在彼此心内滋长。

        他很努力,自嘲地讲到了在香港被同学看不起,交不到朋友,对城市生活的厌恶,以及父母生意的失败。

        “你知道吗,我竟然觉得,那个我看不起的小镇才是我家。”说完他就自嘲起来了,“显然,那是我一厢情愿。我哪有家?”

        我知道这句话背后藏着太多故事:为什么没有家?他父母呢?

        但我也意识到,这显然是他不愿意提及的部分。

        晚上十点多,他说自己要赶公车回住的地方了。我送他到车站。

        车站早已经排了长长一队,有打着领带穿着廉价西装的,有穿着电器行标志的服饰的,有别着美发屋样式的围裙的……

        临上车了,他突然说,要不要到我住的地方继续聊天,我们太久没见了,通宵聊聊天不过分吧?

        我想了想,答应了。

        车的站牌上写着通往天水围,我知道天水围于香港的意义。一路不断闪过高楼大厦,他兴奋地和我一个个介绍,也顺便讲述了发生在其间的自己的故事。

        车继续往城外开,灯火慢慢稀疏。

        “快到家了。”他说。

        然后车开上一座长长的斜拉桥。

        “这桥叫青衣大桥,是全亚洲最大的铁索桥。我每天坐车都要经过。”

        “这样啊。”我礼貌性地点点头。

        他望着窗外的桥,像自言自语一样:“我来香港第三年,父亲查出来得了癌症,鼻咽癌,建筑公司不得不停了,父亲到处找医院医病,本来还有希望,结果哥哥怕被拖累,卷着家里的钱跑了。我和母亲只好卖掉房子,继续给父亲医病。有一天,他自己开着车来到这里,就从这里冲下去了。我现在要挣口饭吃,还要从这经过。”

        我愣住了,不知道怎么接话。

        他接着自言自语:“城市很恶心的,我爸一病,什么朋友都没有了。他去世的时候,葬礼只有我和母亲。”

        “呵呵。”停顿了一会儿后,他自己轻轻笑了一下。

        我张了张口,尝试说点什么。他显然感觉到了。

        “我没事的,其实可搞了,香港报纸还有报道这个事情,我家里保留着当天的报纸,是头版头条,你相信吗?”他转过头来,还是微笑着的脸,但脸上早已经全是泪水。

        车依然在开,那座桥漫长得似乎没有尽头。桥上一点一点的灯影,快速滑过,一明一灭,掩映着车里晃动着的疲倦人群。

        大部分人都困倦到睡着了——他们都是一早七点准时在家门口等着这车到市区,他们出发前各自化妆、精心穿着,等着到这城市的各个角落,扮演起维修工、洗碗工、电器行销售、美发店小弟……时间一到,又仓皇地一路小跑赶这趟车,搭一两个小时回所谓的家,准备第二天的演出。

        他们都是这城市的组成部分。而这城市,曾经是我们在小镇以为的,最美的天堂。他们是我们曾经认为的,活在天堂里的人。

        阿小转过头去,拉开车窗,让风一阵一阵地灌进来。我突然想起远在老家,已经又敢重新开摩托车的那个阿小。

        这个时候,他应该已经在海边布好了明天的网线,骑着摩托车沿着堤岸往回赶。家里有房子、妻子和儿子。听说他也养了只黑狗,那黑狗会在他还没到巷口的时候,就欢快地跑出来迎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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