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书网 > 都市言情 > 渺渺无期 > 78.最后一篇日记

回头看看这本日记,似乎也太过平淡。

        第一页写着喜欢你,最后一页还是喜欢你。

        如果非要说些什么来收尾的话,那么。

        故事是从哪一页失去联络,就从哪一页重头来过。

        “我叫于渺渺,很高兴认识你。”

        ——摘自最后一篇日记

        或许是因为刚参加完乔笙的婚礼,见到了一群老同学,无意间勾起于渺渺青葱岁月里的许多往事。

        高中入学的时候,每天都盼着快点毕业,可是等到毕业那天真的到来了,却又忍不住鼻酸。

        她知道自己为什么不愿意毕业,因为学校里有一个她没办法离开的人。

        其他同学也是这样吗?

        婚礼结束之后,距离回北京只剩下最后一天。

        大概是昨天喝了点酒,于渺渺脑袋昏昏沉沉的,一直睡到日上三竿才起来。

        迷迷糊糊地睁开眼,她把放在床头柜上的手机拿起来,一眼就看到颜倦的短信:我在银桦等你。

        思绪有片刻的断片,随后才想起来,昨晚跟老同学叙旧的时候,大家喝高了,纷纷提议今天回学校看老师。

        这七年里,除了于渺渺,其他人应该或多或少都回来过几次,连乔笙都来过。

        只有她最没出息。

        约的是中午十一点,她看了眼时间,已经快十点了,怕自己迟到,于渺渺匆匆回复完颜倦的短信,迅速从床上爬起来,刷牙洗脸。

        等收拾好,才发现自己过来的时候只带了一条牛仔裤,昨天参加婚礼的时候不小心洒上了酒,现在肯定不能穿了。

        在行李箱里翻了半天,终于找到一条无意间塞进去的灰色百褶裙。

        虽然有装嫩的嫌疑,但是现在也只能将就了。

        于渺渺手忙脚乱套了件白衬衫,再配上这条纯色的百褶裙,明显就是个高中生,看上去倒像是回到了入学那天。

        连州市地方不大,从酒店打车到银桦高中也就花了二十分钟。

        付完钱下了车,她往学校门口走了两步,忽然有些突兀的停下脚步。

        那个词叫什么来着。

        恍如隔世。

        眼前熟悉的暗红色围墙,两侧郁郁葱葱的梧桐树,还有墙面上四个庄严肃穆的烫金大字,无一不昭示着她的青春岁月。

        大门被铁栅栏围得严严实实,而一旁的保安室里,坐着的已经不是当年那个摇着蒲扇的老大爷。

        于渺渺走过去,还没开口,就听他问:“回来看老师的?”

        她一愣,点点头:“您怎么知道?”

        对方笑笑:“刚才进去了几个人,有个小伙子说,一会儿要是过来一个白净清瘦的女孩,记得让她进来。”

        她胸口一热。

        七年前,她也曾经红着眼睛拜托过门卫大爷给他留门。

        七年后,终于等来了那个人。

        踏进校园大门,记忆中的景色迎面而来。

        现在刚好是十一点整,学生们应该正在上最后一节课。

        应该有人像赵璨那种好学生一样正襟危坐奋笔疾书,有人像她跟乔笙那样在老师眼皮子底下偷偷传纸条,也有人像程立轩那样争分夺秒在语文课上做物理题……

        可是,一定不会有人像他那样,懒懒散散地趴在桌上睡觉,等老师点到名了,又能轻松回答出黑板上复杂的超纲题。

        七年不见,银桦看上去还是老样子,一砖一瓦,一草一木都是她熟悉的景致。

        于渺渺慢慢行走在偌大的校园里,记忆里枝头大片盛放的栀子花已经谢了,梧桐树叶却还未泛黄,远远望去,错觉般地让人以为身处盛夏时节。

        手机铃声就在此刻急促响起。

        她接起来,很快就听到颜倦清冽的声音:“到了吗?”

        “到啦,你在哪里,我去找你。”

        对面的声音很淡,衬着蓝天白云,说不出的动听:“刚去了老师办公室,不过谢意今天不在学校。”

        于渺渺一愣,有些惊讶:“你怎么知道我最喜欢谢意?”

        颜倦闻言,很自然地回答,“以前你总跟我说,谢意书教得好,又有人情味。”

        明知道他看不见,但于渺渺还是有点不好意思地垂下头。

        回想高中三年,因为担心冷场,她明明不是一个话多的人,在他面前却恨不得一个人从天亮聊到天黑。

        “谢意不在,我都不想去了……你现在在哪里呀?”

        手机那端的人笑了笑,映着明晃晃的日头,显得很温柔,“我在操场后面的草坪。”

        那是他以前最喜欢去的地方,除了她,没有别人知道。

        挂了电话,不知道为什么,于渺渺忽然紧张起来。

        只要身处这个校园里,她就不受控地回到十年前,回到那个小心翼翼又不知所措的胆怯女孩。

        围着那条曲径通幽的小路走了会儿,她终于到达操场上那圈红色的塑胶跑道。

        长长的跑道此刻空无一人,仿佛永远望不到尽头。

        于渺渺脚下步子很慢,一步一步,却都走得很认真。

        直到走到操场后的草坪,他的面前。

        那个眉眼清冷的骄傲少年,双手枕在脑后,静静躺在郁郁葱葱的草坪上。侧脸轮廓很安静,看起来像是睡着了。

        他耳朵里塞着那副白色耳机,不知道在听什么歌。

        似乎是听到她的脚步声,少年睁开眼,眸色渐渐清醒过来。

        他起身,动作自然地递过来一只耳机:“听歌吗?”

        鼻头一酸,她有些狼狈地垂下眼,伸手接过来。

        耳机里是那首熟悉的《明年今日》,她走过去,挨着他的肩膀坐下,像以前一样,静静跟他分享这首早已烂熟于心的歌。

        “在有生的瞬间能遇到你,竟花光所有运气。”

        那个嗓音沙哑深情的男歌手唱到这一句,她眼角终于湿润。

        身边,有人摸了摸她的头发,然后引导着她,慢慢将头靠在自己肩上。

        是不是什么都没有变。

        根本没有七年的空白,也没有这么多世事难料。

        她只是做了一场梦,梦醒了,他们还是和往常一样坐在这里,等待上课铃声的响起,憧憬着高考之后的未来,怀念着无话不说的过去。

        良久,她吸了吸鼻子,轻声开口:“颜倦,我喜欢你。”

        他很快就回答:“渺渺,我也喜欢你。”

        “我一直都没告诉你……其实这些年,你不在我身边,我过得一点儿都不好。”

        “都是我的错,以后再也不会离开你了。”

        她听着男人一板一眼的道歉,忍不住破涕为笑,过会儿又问:“你说,我们以后会有孩子吗?”

        他侧过头来吻了吻她眼角,无所谓道:“不知道,也不重要。”

        下一秒,忽然听到教学楼里响起清脆又急促的下课铃声,很快就笼罩了整个校园。

        于渺渺想,这个声音听在学生耳朵里,一定是天籁。

        天高云淡,不远处是熟悉的升旗台,于渺渺眯了眯眼,仿佛看到穿着校服的升旗手就站在上面,奏国歌,升国旗。

        她开口,语气里染上怀念:“颜倦,你知道吗?其实我在入学那天就见过你,当时你站在喷泉旁边喂流浪猫,我虽然没看见你模样,却已经被吸引住了。”

        “后来又无意间在学校里见过几次你的背影,直到摸底考那天,才知道原来你就是颜倦。”

        回忆起往事,她眉头渐渐松开,在阳光底下抱着膝盖笑,两颗小虎牙尖尖的,很可爱。

        他看着看着,也忍不住笑起来。

        “还记得第一次见面,你在楼梯口摔倒的那天吗?”

        “……都这么多年过去了,你怎么还没忘。”

        “那个时候我在想,这个女生怎么这么麻烦,下楼梯都能摔倒。可是看你哭成那样,又没办法一走了之。”

        “后来你找我问题,填空题第三道,我以为没人做不出来。”

        “还有你被叫到黑板上解题,林若霞训了你几句,你低着头站在讲台上,看上去快哭了。”

        “我以为自己什么都不在乎,也没什么好在乎。可是不知道为什么,一天又一天,明明日子没什么分别,我却越来越想看见你笑。”

        ……

        说不上具体是在哪个时刻,总之,十七岁的于渺渺,真的抓住了十七岁的颜倦。

        说到最后,他习惯性地抬头看天,语气里似乎有叹息:“渺渺,如果时光可以倒流,我一定会在最开始的时候就喜欢上你,不让你难过。”

        不难过啊,喜欢你,是我生命里最好的事情了。

        于渺渺垂着头,终于还是没忍住,眼睛里下起倾盆大雨。大滴大滴的眼泪掉下来,将百褶裙的裙摆打湿一片。

        教学楼的方向突然传来一阵喧哗,她扭头望过去,看到放学的学生们背着书包乌泱泱地走出来,一边走一边闹,满脸都写着朝气蓬勃。

        他们身上的校服没有改版,仍然是银桦那身老套的蓝白色校服。

        这套校服发下来的第一天,于渺渺就跟乔笙吐槽太丑。

        直到看到人群里他清冷冷的背影,她再也没说过一句校服难看。

        颜倦就在这个时候站起来,朝她伸出手:“放学了,我们也回家吧。”

        微风温柔拂过,荡起她层层叠叠的裙摆,光影斑驳,透过梧桐树的枝叶抖落下来。

        于渺渺盯着那只悬在空中的手看了半天,最后,缓慢又坚定地握住。

        站起身来,她脚尖无意识碾过草坪,不知道为什么,心跳愈发急促。

        怀里像是揣了无数只小兔子,紧张到几乎不能发声。

        忽然听到一阵窸窣声音,抬眼望过去的时候,看到他从白色的棒球衫口袋里,拿出一个小小的红色平安符。

        像是想到了什么,颜倦挥挥手里的平安符,微一抿唇笑起来,“这个的确很灵,时光真的倒流了。”

        她听着听着,刚止住的眼泪又开始泛滥。

        蔚蓝色的天空中,有柔软的白色云朵飘过,而他身影料峭,就这么站在蓝天白云下看着她笑。

        那笑容好看极了,像记忆里永不褪色的风景。

        他说:“我叫颜倦,很高兴认识你。”

        刹那间仿佛天地都寂静下来,只有他的声音和那双漆黑清澈的眼睛才是真实的。

        生命实在太过短暂,所以,想吃的东西就要快点去买,想去的地方就要尽早出发。

        想见的人,就算穿山越岭,也要见到才行。

        人来人往的蓝白色海洋里,她弯弯唇,终于听见自己的声音响起来。有些羞涩,有些紧张,更多的,是快要溢出来的满足。

        其实这句话,从第一次在学校里窥见他背影的时候,她就想说了——

        “我叫于渺渺,未来的时光里,很高兴认识你。”

        很高兴,最后与你共度余生的人,是我曾经以为最不可能的那个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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