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六恰逢平安夜,刚拍完戏的唐安清也回来了,唐家四口人叫上燕淮和他的母亲周雅,找了附近的火锅店,大家一起聚了个餐。
这家火锅店并不算很出名,但胜在环境干净,食材新鲜,秘制调料也很好吃,安知晓很喜欢,所以唐墨就把这里当作了固定据点。
店里正播放着旋律欢快的《JingleBell》,火锅的雾气腾腾,食客们谈笑风生,四面都充盈着温暖的世俗烟火气。
安知晓往周雅碗里夹了一大筷子的牛肩肉,温柔笑道:“算起来,咱们得有好多年没见了吧?”
“是啊,自从我搬去渭城就再没见过了。”周雅感慨,“一晃孩子们都这么大了,可你半点不显老。”
“你也保养得很好啊。”
“我不行,这些年什么事都独自操心,皱纹一道一道地长,早不像从前了。”周雅往杯里倒满了果汁,不经意间叹了口气,“知晓,其实我有时还挺羡慕你的,燕淮他爸要是还活着,我现在也不至于这么累了。”
燕淮的父亲六年前,因一场意外事故离世,那件事曾闹得沸沸扬扬,但后来终究是由于某些原因,归于沉寂。
自那以后,周雅就带着燕淮搬离了港城,直到如今。
“你还有我们呢。”唐墨也好声劝慰,“你既然搬回了港城,大家就又可以互相照应了,今后有什么困难尽管提,我们全家一定都无条件帮忙。”
周雅由衷感激:“谢谢,幸亏还有你们。”
唐安斓察觉到旁边的燕淮神色黯然,她关切地拍了拍他的肩膀,低声询问:“要吃什么,腰片和毛肚?我给你涮。”
燕淮看她一眼,总算露出了一丝笑意:“我自己来就行。”
“你们俩的关系真好啊。”为了缓和一下伤感的气氛,姐姐唐安清微笑着开了口,“我记得小时候,双方家长看你们总形影不离的,还特意定下过娃娃亲呢。”
周雅和蔼地看向唐安斓:“如果让斓斓当我未来的儿媳妇,那我可真是太荣幸了。”
唐墨迅速和安知晓对视一眼,安知晓笑道:“全看孩子们的意思,要是将来他们自己乐意,咱们做家长的,支持就好。”
“对对,孩子还年轻呢,先让他们自己慢慢处着感情。”
于是场面重新变得轻松愉快起来。
唐安斓能感觉到,燕淮的余光,始终落在自己脸上。
就像从前一样,他总喜欢亦步亦趋跟在自己身后,无论她何时回头,他的视线一直都紧紧追随着。
他天生是个开朗温柔的人,尤其在面对她的时候,格外温柔。
不知怎的,唐安斓那一瞬的心情有些复杂,她听着家长们热络的谈话,脑海中竟莫名浮现出了关子烈那双冷淡而漂亮的眼睛。
怎么回事?中邪了吧?
她赶紧摇摇头令自己清醒,刚想去火锅里夹一片羊肉,忽觉口袋里手机振动,低头一看,屏幕上出现了关子烈的消息提示。
果然,很多时候,现实都像是在偷窥她的思想。
关子烈的消息很简短,比班主任的工作通知更简短,短到媲美接头暗号:
【九点半,圣安广场,来么?】
她下意识环视一圈,好在并没有人注意这里,连燕淮也在和母亲聊天——不过唐安清却在同一时刻,无意中朝她投来一瞥。
唐安清很少过问妹妹的**,并且还会习惯性地帮助打掩护,所以当即伸筷子夹菜,用手臂挡住了其他人的视线。
唐安斓趁机给关子烈回复:
【好。】
正在这时,燕淮突然转过头来,语气温和地开口:“斓斓,晚上有安排吗?要不要一起去过平安夜?”
唐安斓正沉浸在“圣安广场是个适合过平安夜的好地方吗”的思考中,冷不丁被他这么一问,一时语塞。
“啊……”还好她反应快,编出了个像样的理由,“我和晓迪提前约好了,今晚要陪她去逛夜市的,不如我们改天?”
燕淮轻轻叹息,神色无奈又宠溺。
“那好吧。”他说,“下次记得把时间留给我哦。”
“没问题,反正你都住在港城了,日子长着呢。”
两人默契地击了下掌。
想来,这注定是一个不寻常的夜晚。
两家终于结束了愉快的聚餐,九点钟的时候离开火锅店。
唐安清即将坐十一点的飞机,去别的城市赶通告;周雅带着燕淮回住处;唐墨和安知晓则准备回家洗个澡,一起去看午夜场电影。
而唐安斓,她直接在门口叫了辆计程车,直奔圣安广场。
平安夜的圣安广场极其热闹,到达那里的时候,腕表指针刚好指向九点半。
她越过那些叫卖的摊位,又穿过熙熙攘攘的人群,四面张望,却根本辨不清关子烈的方位。
这么拥挤,怎么找啊?
她拿手机拨通了关子烈的号码,铃声刚响两下就接通了,关子烈的声音在一片喧嚣里,也依然显得沉稳淡定。
“到了?”
“到了,可我找不到你啊。”
“你在哪?”
“我在落地钟这里。”
“……”
唐安斓捂着手机,很不安地问了句:“喂?信号不好吗?”
半晌的沉默后,她听到关子烈说:“你回头。”
她转过身去,见关子烈一袭黑色风衣,正插着口袋朝自己缓步走来,月光交织着广场上的辉煌灯火,将他的身影映得挺拔俊秀,一时间周围所有人仿佛都成为了陪衬的背景,只有他独自熠熠生辉。
他径直走到她面前,把手里那只戴着领结的棕色小熊递给她。
“刚顺手买的。”
“这是……”
“平安夜快乐。”
唐安斓顿时弯起眉眼,笑得如花般娇妍:“谢谢,你也平安夜快乐——不过你是怎么想到要来圣安广场的,这里和其他的街道有什么不同吗?”
关子烈平静反问:“你没听说么?”
“听说什么?”
他指了指远方:“今天这里有活动,我觉得你应该会感兴趣。”
唐安斓疑惑顺着他所指的方向望去,蓦然怔住。
方才她急着寻找他,完全没有注意到,原来在二百米开外的广场东侧,不知何时竟运来了一棵高达7米的华丽圣诞树,上面布满了彩灯和玩偶装饰,好像还有数不清的精美礼品盒。
两人很快就来到了圣诞树跟前,发现那里早已聚满了拍照留念的年轻男女,奇怪的是,圣诞树四周地面还放置了厚厚的防护软垫,以及四架特质的金属梯子。
工作人员正通过扩音器高声讲解:“请参与挑战的游客分组排队,如果小游戏挑战成功,即可获得一次限时30秒摘取圣诞礼物的机会。”
所谓的小游戏,即需要10个飞镖命中至少9个气球,看似简单实则困难,因此挑战的人挺多,成功的却寥寥无几。
退一万步讲,就算获得了摘取礼物的机会,那些礼品盒都集中挂在圣诞树的树顶位置,那么高,要在30秒之内爬上去也不是件容易的事儿。
唐安斓很自觉地开始排队,她兴致勃勃抬起头来问关子烈:“你扔飞镖的准确度怎么样,能不能百发百中……哦我忘了,你右手受伤了……”
大约是被她充满歉意的眼神所触动,关子烈略一挑眉:“你也忘了,我是左撇子。”
“诶?对啊,那我们去试试!”
大家的热情都很高涨,甚至有人一次没成功,又到队伍末尾去重新排队,就这样等了将近半个小时,总算轮到了两人的顺序。
关子烈俯身拾起一枚飞镖,很随意地在掌心掂了掂。
唐安斓问:“有把握吗?”
“你说呢?”
话音未落,关子烈已经轻轻松松将飞镖甩了出去,正中央的气球瞬间爆掉。
他没有停歇,接二连三地掷出飞镖,无论角度多刁钻的气球,最终都未能幸免。
十发十中。
工作人员看起来也很诧异,愣了三秒才又举起话筒:“恭喜这位先生,您获得了摘取圣诞礼物的机会,请选择要从哪架梯子进行攀登。”
关子烈仰头,认真端详了一圈圣诞树顶,他低声问:“你喜欢哪个?”
礼品盒形形色色,看着都令人眼花缭乱。
“你觉得呢?”
“……那个浅蓝色系金蝴蝶结的。”他顿了顿,又补充了一句,“和你的衣服比较配。”
唐安斓笑了:“行,那咱们就要它。”
见她似乎想往前走,关子烈蹙眉,很警惕地拉住了她:“我去。”
“你右手不方便,怎么爬梯子?”唐安斓回手一指自己,神情显出几分微妙的小得意,“放心,我是练家子,这点小事还能搞不定么?”
“……”
她没再给他反驳的机会,转而快步走向圣诞树。
工作人员原本以为是男孩子要讨女友欢心,见状深感意外:“怎么……二位是要由女生来摘礼物吗?”
“对啊,不可以吗?”她坦然回答,“他受伤了,我替他来。”
工作人员这才发现关子烈右手缠着纱布,恍然大悟:“那……如果您准备好了,我们就计时开始。”
“我准备好了。”
“好的那么计时……开始!”
最后两字刚一出口,唐安斓便如离弦的箭,敏捷朝圣诞树顶攀爬而去,厚重的外套并未影响她的速度,她简直灵活得像一只狸猫。
她顺利拿到了那个浅蓝色系金蝴蝶结的礼物盒,而后单手扛着盒子,轻轻巧巧顺着梯子往回退。
在落地的一瞬,关子烈突然快走几步踏上了软垫,伸出双臂作势要接住她。
她没料到他会迎上来,登时被吓了一跳,然后就这样毫无征兆地脚下一软,整个人扑进了他怀里。
此刻计时刚好停在30秒,围观人群爆发出了一阵掌声,有几位姑娘甚至还掏出手机拍照了。
关子烈的衣服上有薄荷洗衣液的味道,他的心跳声沉稳有力,并且,似乎正一声比一声急促起来。
唐安斓破天荒地脸红了,尽管以前只有她让别人脸红的份儿。
她慌忙直起腰,一手抱着礼物盒,一手拉着关子烈的衣袖,飞快逃离了现场。
直到跑出好远,两人又重新回到了圣安广场的落地钟那里,她这才小小声地埋怨他。
“都说了我可以,你刚才凑过来干嘛?”
臂弯间隐约还残留着她的温度,关子烈垂眸,替她将被风吹乱的长发撩到耳后。
他说:“怕你摔着。”
确实是符合他风格的答案,叫人无言以对。
“真是败给你了。”唐安斓叹了口气,低头打开了怀里的礼物盒,“那么我们就来看一看,这里面究竟装了什么好东西吧。”
费了半天劲才得来的圣诞礼物,希望能有惊喜。
那个盒子看上去方方正正,其实里面还挺深的,装了好几样可爱的小东西。
有毛茸茸的驯鹿发箍,雪橇形状的书签,音乐水晶球……还有一条颜色鲜红、绣着圣诞老人图案的围巾。
唐安斓自己戴上驯鹿发箍,又踮起脚尖,很自然地招手示意。
“阿烈,你弯点腰,这围巾是你的了。”
关子烈神色一滞:“你叫我什么?”
“阿烈啊。”她也本能地愣了一下,“不是你之前让我叫的么?你改主意了?”
“……没有。”
他沉默地弯下腰去,任由她将那条很少女心的围巾,仔仔细细围在自己的脖子上。
黑色风衣和红色围巾的搭配,乍一看好像很突兀,但在他身上却呈现出一种很特别的时尚感,少了一份沉闷,又多了一分活泼的少年气。
关子烈悄然抬眸看向面前的唐安斓,她的发丝随风飞舞,小脸红扑扑的,一双新月眼清澈明亮,无论何时都像是含着笑。
而事实上,她也的确是在笑。
她说:“你可真好看。”
“你也是。”
是这夜里最亮的一颗星,是寒风里触手可及的暖意,也是在圣诞到来之际,被赐予的最好的礼物。
他之于她,她之于他,都是彼此可遇而不可求的礼物。
平安夜快乐。
午夜凌晨,钟晓笛家楼下。
程骁裹着外套,已经在小区花坛边,坐了整整两个小时。
夜风阵阵,天气寒冷,他的心更冷。
为什么自家兄弟约了级花去圣安广场看圣诞树,拿了圣诞礼物还吃了夜宵,他却只能呆在这,等那个小母夜叉带自己去音乐狂欢节,而且对方迟迟不肯现身?
快乐都是别人的,他什么都没有。
他打开微信,哆哆嗦嗦给钟晓笛发消息:
【姑奶奶,不是说好十二点见吗?这都一点多了,你是不是想让我死?】
谁知消息刚刚显示发送成功,他就听见三楼传来了窸窸窣窣的奇怪动静,忙抬头望去。
半晌,从窗口那里垂下了一架软梯,紧接着钟晓笛的身影也出现在他视线内。
“……”他惊得一溜小跑来到墙根处,张开双臂接也不是,不接也不是,简直尴尬,“你这是要作死啊?”
“呸,你懂个屁?”钟晓笛背上背了把吉他,她一面吃力地往下爬,一面还不忘啐他一口,“你以为我容易?我每次去音乐节,都只能大半夜走窗户!”
“……那你为什么不走门?”
“我爸不让,我每次都得等他睡着了开溜。”她终于顺利踩到了地面,又动作迅速地将软梯藏进草丛,这才满意地拍了拍身上的土,“OK,搞定!”
程骁好奇:“你带吉他干嘛?去音乐节是听歌的,又不是表演的。”
她白他一眼:“你管我?我想更好地融入现场气氛,不行吗?”
“……行,我不敢管你,你只要能带我进去,怎么都行。”
他忍了,他不跟这小疯子一般见识,好在他很快就要见到自己喜欢的音乐人了,这才是真正值得高兴的事。
两人坐上午夜计程车,终于在腕表指针指向凌晨两点的时候,准时停在了青春街道的入口。
按理说像圣诞节这样的好日子,今夜的青春街道应该更热闹才是,不过因为恰好赶上音乐狂欢节,主办方指定500名观众入场,所以外街道看上去冷冷清清,大家目前都集中在青春场馆里,等待着与富有才华的音乐人们,一起享受这场盛宴。
程骁之前还存在着疑惑,钟晓笛到底有什么本事,能不需要门票就直接靠刷脸进场,结果到了才发现,原来她真的可以。
她只是点了个头,门口检票的年轻男孩就笑容满面地请她进去了,而且还熟络开玩笑:“今天差点儿迟到哦?”
“是啊,还好赶上了。”钟晓笛也笑,她随手一指身后的程骁,“这是我朋友,没订着票,待会儿就让他坐我座位上行吗?”
“行啊,呦,那还是贵宾席呢。”
“是,便宜他了。”
“……”没有票的程骁举止很低调,直到确信已彻底进入了场馆,他才一头雾水地问钟晓笛,“敢情我要坐你座位上啊?那你坐哪?”
钟晓笛正低头察看自己的吉他包,闻言懒洋洋地答了一句:“我溜达溜达,不固定在一个地儿坐着。”
“哈?”程骁更好奇了,“那你今晚特意穿得这么花里胡哨,就是为了到处溜达吸引注意力?”
说到花里胡哨,倒也确实不算冤枉,且看钟晓笛今晚的一身打扮,上衣是彩色扎染风格,牛仔裤腿缀满了流苏和亮片,再配一双铆钉短靴——不仅如此,她还梳了脏辫,连妆画的都是小烟熏。
钟晓笛嗤笑一声:“我是为了在这淘着个男朋友,怎么,不允许吗?”
“……你厉害。”
这时主持人已经开始登台报幕并介绍音乐节嘉宾了,每当他念出一位嘉宾的名字,台下观众都要爆发出一阵欢呼声。
Frank,星辰荣耀,俏猫,李鲜橙,夜笛……
在听到夜笛的名字时,程骁握紧双拳,很激动地低声说了句:“Yes!”
钟晓笛猛然转头看他,神色古怪:“你喜欢的音乐人是夜笛?”
“对啊。”他理所当然地回答,“八个月前就开始喜欢了,她所有的歌我都会唱——上次的音乐节我没时间参加,这次特地想来看看她的真容。”
“……她真容没什么好看的,不用抱太大希望。”
程骁不高兴了:“说什么呢?夜笛不管长什么样子,那也是我心目中的小仙女,我爱的是她的才华。”
“噢……”
“你噢什么?”
钟晓笛忽而笑了,她拎着自己的吉他包起身,将他按在了座位上。
“没什么,只是希望你记住自己说过的话。”
她绕过vip座位,悄悄走到很远的地方,掀开幕布进了后台。
凌晨四点,音乐节进程过半。
场馆的气氛已经被完全炒热,在四面环绕的乐声中,各色的灯牌和荧光棒连成了一片灯海,看得出,虽然这里不是什么巨星演唱会,但大家支持音乐人的热情却没什么两样。
平心而论,程骁听其他人的歌曲没什么大感觉,他甚至还有心情左顾右盼,找夜笛的灯牌。
夜笛灯牌是明快的黄色,在一堆蓝色紫色的冷色调里,显得格外亮眼。
是专属青春的颜色。
他突然有些懊恼,自己应该也定制一个高级灯牌才对,还是经验太少啊。
拜托,什么时候才到夜笛的顺序?
幸运之神仿佛冥冥之中听到了他的呼唤,此时主持人再度上台,笑容满面地举起话筒。
“对于即将出场的这一位音乐人,相信大家一定都不陌生,她去年年底以黑马之姿,凭借一首《城市孤狼》杀进‘不夜乐’官网的金曲榜,此后连续四首高质量单曲均成绩卓然,并在各大社交软件上引起不俗反响。她拥有着得天独厚的迷人烟嗓,被众多歌友们称作‘暗夜的吟唱者’——接下来,让我们掌声欢迎,夜!笛!”
台下掌声雷动,有几个女孩已经配合地尖叫起来,把荧光棒挥舞得像风火轮。
舞台上,乐队已准备就绪。
灯光骤暗,只有一束追光打在了正中央的位置,那里还有一把专供演出的高脚椅。
娇小身影缓步从后台走出,手里拎着吉他,姿态悠闲。
她彩色扎染的上衣,和坠着流苏亮片的牛仔裤,在光下给人以强烈的视觉冲击感,显得异常帅气。
她在舞台中心站定,调整了一下话筒,而后目光微转,望向了vip座位的程骁。
她在他震惊又难以置信的视线中,挑眉一笑,像只不羁的小野猫。
“很高兴今晚与你们相遇。”她说,“我是夜笛,一首《城市孤狼》,带给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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