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书网 > 女频频道 > 慕斯有点甜[娱乐圈] > 第19章

许风川的配唱制作人和录音师跟了她一天,在他们的指导下,苏慕斯才真正理解许风川所谓的“精益求精”是什么意思。

    有时候她什么都没察觉出来,他们却能敏锐地抓出她某个句子里面咬字的瑕疵,探讨指导,再重录。有时候一句歌词的情绪把握不到位就要录十几遍。

    这样录出来的歌确实比她自己一个人唱的质量好很多,但这样做的工作量很大,且费心费力,加之苏慕斯和他们也是第一次合作,需要磨合,一天下来只录好了两节。

    慢工出细活,苏慕斯也不着急。

    录到晚上时,苏慕斯感到嗓子眼痒,咳了两声。

    录音师斟酌了片刻,让她休息,明天再录。

    接下来要录曲子的高音部分。而人的嗓音最佳状态时间段是下午2-5点之间,现在已经错过这个时间段了,况且她已经录了一天了,该让嗓子休息一下了。

    苏慕斯没有意见。

    送走制作人和录音师后,苏慕斯让羽彤也先回去。

    录音室只剩她一个人了。她坐到监听室里,打算再听一听今天录好的曲子。

    她放了扬声,悠扬的音乐在空荡荡的录音室里回荡,夹着一丝不合时宜的味道。

    这地方只有各种设备和电线,难道是电线烧了?苏慕斯低头看了看电线,同时使劲吸了吸鼻子,大脑接收味蕾传来的讯息,又回传出结论来:是烤红薯的味道呢。

    等等,烤红薯?电线还能烧出烤红薯的味道?

    苏慕斯腾地站起来,转身。

    三天未见的曲朝越此时正站在门口,一手插兜,另一只手提着袋子。烤红薯的味道正是来自于此。

    曲朝越去策划部视察了一圈后,就让杨志先回去,自己过来了。

    他在这站了许久了,只是她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没有发现。

    急切地赶回来,但看到她的那一刻,他忽然不知道说什么,索性静静地看她。

    苏慕斯小跑过来,视线在他提的袋子上短暂停留,又抬头看他:“曲朝越?你怎么来了?”

    她笑嘻嘻地,仿佛已经忘了上次发生的不愉快。

    离婚协议的事还梗在心头,曲朝越心里始终有一根刺。但伸手不打笑脸人,她这样笑脸相迎,等于伸过来一个台阶。

    曲朝越不想和她僵着,决定顺着台阶下。

    他是来找她的。话欲说出口,又想到她那天提出要多签几份离婚协议的时候也是这样笑,心里那根刺又开始作祟。话到嘴边变成了:“过来视察慰问。”

    苏慕斯疑惑:“这么晚视察?还有人在吗?”

    曲朝越早就想好答案,对答如流:“嗯,策划部。”

    策划部在楼下,苏慕斯去吃晚饭的时候还遇到过策划部负责这个项目的人,听他们唠嗑,知道最近集团另一家公司有个庆典要交给辰娱办,时间紧任务重,已经加班了好几个通宵。

    好在辰娱的薪资是业内最高水平,大家虽然有些怨言,却也干劲十足。曲朝越作为领导,大概是来给员工慰问鼓劲的。

    苏慕斯想着,视线落到他手上的袋子,笑容更甚了:“你真是个好老板。大晚上能见到你真是太高兴了。”

    见她如此直白地表达赞赏和高兴,曲朝越心里的抑郁一扫而光,一手握拳轻咳一声掩饰笑意:“谬赞了。”

    苏慕斯眼睛亮晶晶的:“你手里提的是什么?”

    曲朝越正在思考怎么回答。他不善言辞,还没想好用什么语言把“自己特意买的”这份心意表达出来。

    她迫不及待地说:“是烤红薯吧,这个味我最熟了,绝不会认错。”苏慕斯眨了眨眼睛,视线没离开过红薯。

    曲朝越注视着她的笑容,她笑得如此灿烂耀眼。

    他忽然有个猜测:“笑得这么开心,是因为看到了红薯?”

    苏慕斯的回答验证了他的猜测:“是呀,我最喜欢红薯了,忙到现在刚好饿了!”

    敢情笑容是给红薯的,不是给他的。

    曲朝越暗嘲自己又自作多情了,把这袋红薯丢到她怀里:“拿去。”

    “哎?都给我吗?这怎么好意思?”

    嘴上说着不好意思,脸上却笑得跟朵花似的。

    曲朝越一想到自己还比不上路边五块一个的红薯,一股郁气直逼上来。

    苏慕斯已经坐下囫囵吃了起来,唯爱与美食不可辜负,她已经注定不会有爱了,那就更加不能辜负嘴边的美食了!

    曲朝越在苏慕斯身边坐下,他知道她的食量,一个红薯肯定不够。尽管面色不虞,他还是从袋子里又拿了一个番薯出来,帮她掰开,又剥了皮。

    等她吃完第二个红薯,曲朝越才问:“还要吗?”

    苏慕斯摸了摸肚皮,似乎比平时更涨了些:“还想吃,但吃不下了。”

    “想吃明天再买。”他完全忘了自己刚刚立过不会再去买的flag。

    她说不吃了,曲朝越才掰开第三个红薯,试了一口。

    苏慕斯托着下巴,这下轮到她看他吃了:“好吃吗?”她跟他分享了最喜欢的东西,特别想得到认同。

    如果苏慕斯了解曲朝越,她就不会问这个问题了,答案显而易见。

    曲朝越不喜欢甜的东西,红薯香甜软糯,不是他的口味。

    曲朝越举着咬了一口的红薯,犹豫着要不要丢掉。抬眸正对上苏慕斯期待的表情,鬼使神差地又咬了一口。

    苏慕斯觉得他是用行动来回答她了,眼睛笑成月牙,忽然想起小时候的事。

    “小时候别的小孩都喜欢吃糖,但我和他们不一样,我喜欢吃红薯。我家附近有个小摊,每天下午就烤红薯,可香了。我妈说红薯营养好,多吃红薯才会健康,我就把烤红薯当作我的零食,经常去买。”

    “我现在长得健健康康又高又瘦,还这么好看,都是我妈的功劳。”

    她想了想又补充了一句:“和我爸无关,我爸顶多起了个拖后腿的作用。”

    曲朝越视线从她的脸落到她修长的天鹅颈和线条明显的锁骨上,好看是好看,但瘦了点。

    听到她对父母的评价如此天差地别,曲朝越一点也不奇怪。他知道苏慕斯和她父亲关系很不好。

    可能是红薯的味道勾起了小时候的回忆,关于她父亲的事她一句都不想多提,却说了很多小时候的事,大多数关于她的妈妈。

    如果是以前,曲朝越从来无法想象自己坐在这吃着路边摊食物听别人讲故事的画面。他对自己的人生尚且觉得无趣,更没有兴趣倾听别人的人生。

    但现在他却听得津津有味,甚至能忍着胃里的恶心感把红薯吃完。

    还未等他将剩下的薯皮丢掉,苏慕斯又递过来一个:“给。”

    “……”曲朝越感觉到胃部的强烈抗议。

    苏慕斯径直取过他手里的薯皮,把剥好的最后一个红薯放到他手里:“剥好的,趁热吃。”

    她亲手剥的。这个认识令他成功无视身体器官的强烈阻止,将吃光红薯这项任务进行到底。

    “这个红薯的味道和小时候吃的一模一样,让我想起了好多小时候的事情。我依稀记得小时候还带一个小哥哥去买过。”

    曲朝越一顿,她还记得?

    “那个小哥哥很喜欢看书。我每次找他玩他都不爱搭理我,用现在的话说,就是高冷!”想到自己以前总是热脸贴冷屁股,苏慕斯忽然为小时候的自己忿忿不平。

    “他不理你,你为什么还要找他玩?”

    苏慕斯不假思索:“因为好看啊,他长得好看。”她从小的时候就是颜狗了。

    “不过那是很多年前的事了,那么多年没见,也不知道他现在怎么样了。”

    曲朝越不动声色地问:“你记得他的名字吗?”

    苏慕斯摇头:“六岁那年发生的事了,怎么可能记得。而且他好像从来就没告诉过我他叫什么。”

    曲朝越动作一顿,他说过,可她没有记住。这个骗子,连他的名字都没记住。

    手里的番薯忽然更加难以入口了,好腻。

    ***

    录音师一声“过了”,结束了苏慕斯为期三天的录歌阶段。接下来的事就交给后期了。苏慕斯轻吁一口气,这些天紧绷着神经,一松懈下来疲惫感顿时涌了上来。

    这两天有赖于录音师和配唱制作人的指导,苏慕斯真心实意地谢过他们,帮他们点了下午茶,又提着多点的一杯奶茶去练习室。这是给贺芸点的,这么多天没见了,也不知道她怎么样,上次通话听她提到辰娱接下来有个造星计划,通过考核的可以获得公司提供的出道机会,她最近应该在加紧训练吧。

    练习室的门开着,苏慕斯用手指在门上敲了敲。透过镜子,贺芸看到苏慕斯朝自己晃了晃奶茶。

    贺芸收起练舞的动作,笑着:“这杯五百大卡的奶茶下去,我两个小时的慢跑全白费了。”

    话虽这么说,她接奶茶的动作可没半分犹豫。

    苏慕斯作势往回缩:“那就别喝了,我帮你喝吧。”

    “不用,我自己来!大不了我多跑两小时!”贺芸插入吸管,吸了一口,含着珍珠,“嗯,是我喜欢的口味。”

    两人席地而坐。都说女人的友情,始于有共同讨厌的人,而一起吐槽这个人,能让女人的友情突飞猛进。苏慕斯和贺芸在一起时,话题一般离不开两人最讨厌的人——李锦曼。

    “你知道下个月鸿畅公司要办庆典吗?那个庆典活动居然邀请了李锦曼去!”贺芸嚼着珍珠,咬字不清,却在“李锦曼”三个字上咬牙切齿地清晰。

    鸿畅是曲氏集团旗下的房地产公司,在城西有一块住宅用地已经建成,准备开始预售。这个庆典就是用来炒热气氛为预售做准备的。

    这个庆典,辰娱是协办方。鸿畅在房地产行业是龙头地位,资金雄厚,楼盘一出售都是很快售空。去年鸿畅公司的业务量占了曲氏集团总业务的五分之一,可谓举足轻重。

    按道理能上这个活动的都是有名有姓的一二线明星歌手,她们这些刚出道的小透明是没资格去的。

    苏慕斯正疑惑辰娱选人上庆典的标准是什么,贺芸说:“本来邀请谁是策划部那边安排的,名单都定好了,不知道怎么回事,上层的领导忽然插了一手,硬是把李锦曼插了进去。”

    策划部的领导也是中层级别了,谁有这么大本事?苏慕斯问出疑惑:“哪个领导?”

    贺芸看了看四周,确定没其他人,用口型比了个“余”。

    总经理室的余总,她们那个选秀歌手项目的主要负责人。联想起之前茶水间别人无意透露出来的信息,李锦曼应该是在选秀开始时就已经搭上了余总这条线。

    同样是选秀出道的,一个已经接商演了,另一个还在坐冷板凳,难道有没有后台的差别真的就这么大吗?

    沉浸在巨大的失落中,贺芸后面说什么苏慕斯都没注意听。

    直到走出练习室,苏慕斯还是走神状态。

    不经意和别人撞了个正着,对方手里的文件夹掉到了地上。

    撞击令苏慕斯回了神:“青姐?”

    青姐没急着捡东西:“怎么恍恍惚惚的,没睡好?”

    苏慕斯勉强扯出笑:“有点累。”说着蹲下想帮她把东西捡起来。

    她从摊开的文件中看到李锦曼的名字,情不自禁多看了两眼,是她和鸿畅签的商演合同。苏慕斯动作一顿,半晌才把文件捡起来。

    对上青姐略带担忧的眼神,苏慕斯为自己的走神找了个蹩脚的借口:“有点低血糖。”

    青姐看了她两眼,确定没什么大问题,才说:“对了,刚好要找你,锦曼接了一个商演,这个活动主办方刚好是集团旗下的另一家公司,公司的意思是要协助宣传。刚好你和锦曼一个节目出来的,趁节目热度未消,你们都帮忙转一下锦曼的微博。”

    苏慕斯没有接茬。青姐见她犹豫,以为她是有些心理失衡,解释道:“这次名额有限,你们两个我都争取过名额,但当时被回绝了。也不知怎的后来又联系我说锦曼被选上了,这可能是策划部那边综合考量过的。你别难过,下次还有机会。”

    苏慕斯相信青姐这么说就是真的努力过,但无能为力。是啊,谁会邀请一个没有代表作的新人商业演出呢?

    考虑到青姐也是在尽带好手下艺人的职责,苏慕斯勉强把对李锦曼的成见抛开,找到她说到要上鸿畅·星光盛典活动的微博,转发,附上“恭喜”二字。

    李锦曼这条微博挺长,发表了许多感想,苏慕斯没有细看,也没注意到李锦曼说要在庆典上唱自己的原创歌曲。

    作者有话要说:曲·自作多情·朝越:我是她最重要的人?(暗自窃喜)

    苏·金鱼记忆·慕斯:多年不见,不记得,忘了。(冷漠.jpg)

(https://www.biquya.cc/id83110/31957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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