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拳击碎黄鹤楼,两脚踢翻鹦鹉洲。
老娘不玩了。
——《小怪兽日记》
“喂。”
喂个屁, 我没名字?
丁羡不再理他, 迈着大步往前走, 不过到底比不过人家腿长, 三两下跨到她跟前, 一把扯住她的书包给人拽回来。
丁羡毫无防备,踉跄几步,差点滚进他怀里, 不过周斯越反应很快, 扶着她的肩膀给她拎正, 垂眼睨她:“你又怎么了?做个值日, 你就这么不高兴?”
笨蛋。
“说话。”周斯越很没耐心, “什么不必要的误会?”
蠢货。
还能有什么不必要的误会?
“我怕同学之间传些不好听的,说我们……”她顿了顿, 没有再说下去,看一眼他慢慢把头低下去。
但她没想到, 这话让周斯越沉默了半晌, 脸色微冷地看着她,自嘲一笑, 说:“行, 知道了。”
少年挎包离去, 留了个高大一摇一摆的背影,能看出是有些怒气的,昏黄的夕阳渐渐把少年身影拢的模糊。宽敞的马路, 枝干遒劲的老杨树,风雨不倒地屹立在道路两旁。
他步履沉稳,不疾不徐,一下子走过几颗杨树,明明才没几步,坚韧的背影已经到达路的尽头,一个转身,消失无踪。
丁羡忽然跟蔫了似的往下蹲,眼泪就这么不争气的夺眶而出,委屈一下子全从心底儿冒了出来。
喜欢一个人啊。
可以为他收下一百种委屈;又偏偏容不下他的一种委屈——不喜欢自己。
她无声地蹲在地上哭,压抑惯了,再悲切也无法像孔莎迪那样发泄似的放声大哭,眼泪在脸上涕泗横流地淌着。
她没觉得自己哪儿做错了,孔莎迪做事毫无顾忌,她羡慕,但她没办法认同她有些行事风格,这也不妨碍她喜欢她。
而周斯越呢,她喜欢他,所以她最在乎他的看法,最怕他同情她,施舍她。
然而,两个在燕三她最喜欢的人,今天都同时跟她闹翻了。
丁羡那天蹲在地上哭了很久,直到天黑,直到站不起来,双腿哆嗦得跟雨天得了风湿的老寒腿似的,一瘸一拐地往家走。
一边走,一边抹眼泪。
伴着幽暗的黄昏,她有一种武当大侠刚跟人比试完,尘啸铁剑踏云归之感。
只不过,她是差点儿被打死的那个。
在胡同口的时候,丁羡折身去小卖部买了几张粉色信纸和信封,悄悄塞进书包里,才往家走。
家里今天异常安静。
就连平时此刻闹天闹地的丁俊聪都格外安稳地乖乖坐在沙发上,叶婉娴从厨房里端着盘苹果走出来,目光一瞥,见她回来,笑:“回来了?”
丁羡下意识拉紧的包带,轻嗯一声,低头换鞋。
叶婉娴把苹果放在餐桌上,伸手去接她的书包,这反常的举动让丁羡本能地往后一缩,叶婉娴笑了下:“怎么了?我帮你把书包拿进去。”说完注意到有点儿不对劲,“你眼睛怎么了?”
刚哭过,眼睛还有些肿,但不明显。
丁羡揉了揉,糊弄过去:“刚刚风大,大概进沙子了。”
叶婉娴点头:“嗯,等会你舅舅要来。”
舅舅?
“哪个?”
叶婉娴笑:“小舅舅。”
也是,其他几个过来你能是这副嘴脸?
早年不计划生育的时候,奶奶姥姥辈的人都是能多生就多生,叶婉娴跟丁父这两边兄弟姐妹都不少,但大都一生平平无奇,碌碌无为。
只有叶家这个小儿子,算是祖坟上冒了青烟。
叶常青小时候就爱画画,别的小孩子在泥地里摸爬滚打,他就喜欢一个人背着个画袋去山里采风,一坐就是一天;别的小孩儿跟父母讨要点零花去买点甜食,他就把钱省下来去买画笔。
叶常青除了画,其他成绩都一般,尤其数学,只能考二十分,这辈子也没上过什么正经的大学,高中毕业后就在北京街头帮人画画两块钱一张的速写。
本以为这辈子就这么庸庸碌碌的过去了。
结果,在北京画了半年的速写,转机出现了,他遇上了人生第一个贵人,王明义。
王明义是当时北京各高校的客座教授,在北京参加一场各高校的油画系素描联展赛,王明义那届带的学生资质大不如从前,很多人学画,不再是因为喜欢而学。
家里有钱,考不上什么正经大学,就随便塞一个绘画专业,或者死心塌地只想成为一名画家,忘了本身画画含义。
王明义在桥头抽烟看见的叶常青。
叶常青画画那沉醉的神情彻底把他吸引住了,像极了年轻时的他,沉迷而不自知,眼睛带光,于是他把烟掐了,走过去让他也画了幅。
叶常青生意不太多,偶尔能来这么一单,高兴不得了,画得格外认真,把画递过去的时候王明义只扫了一眼,就断定他要把这人带在身边。
王明义提出邀请的时候,叶常青惊喜地不敢置信。回家把这消息告诉母亲,还遭来几位姐姐的嘲讽,说不定人家是骗子呢,到时候要你交钱,你可别犯傻。
在画画这件事上,叶常青真就愿意犯傻,他也不管三七二十一,就跟着王明义开始学画,开始世界各地到处跑,也认识了不少在这方面的名师,才惊觉自己以前真是太浅薄了。
有了王明义这道口,叶常青在绘画上的造诣突飞猛进,也是王明义见过长进最快的学生,其实不然,叶常青也常跟王明义提起,他有个小侄女,在这方面的天赋也很高。
那是他才刚跟王明义不久,也不知道这条路究竟能不能走通,一直没敢带丁羡去见他,后来也就没机会了。
虽说叶婉娴这人趋炎附势,但从小对叶常青这个弟弟她是一直都很疼得紧,直到后来高中毕业穷得揭不开锅,还常常接济他的生活。
叶常青这人有知遇之恩,对所有帮过他的人都心存感激。
……
丁羡前脚刚进门,叶常青后脚就到了。
叶常青不常来,有些生疏了,但丁羡小时候跟他关系非常好,经常会跟着他到处去采风,素描也都是跟着他学的。
“舅舅。”丁羡礼貌地唤了声。
叶常青身手摸摸她的头,“上高中了?”
丁羡点头。
叶婉娴帮他摆好鞋子,水果端过去放在沙发上,“吃点水果吧,让羡羡陪你聊会儿,我去做饭。”
叶常青拦住她:“姐,别弄了,我跟羡羡说两句话就走,车在楼下等了,等会还得回酒店开会。”
叶婉娴啊了声,“我菜都买了。”
叶常青笑了下,把丁羡拉到沙发上坐着,抬头说:“留着给俩孩子吃吧。”
客厅的时针快指向七点。
叶常青看了下钟,正了正神色,对丁羡说:“来不及了,我长话短说,上海有个画展,主办方给我送了两张票,你以前不是想去看画展吗?怎么样,想不想去?”
丁羡一愣,忽觉自己又活了,有什么好伤春悲秋的,她的世界又不是只有他们,她还有画画呢,心里有个小人在倔强的摇旗呐喊。
她郑重一点头,“去。”
叶常青笑了下,“行,但是你可能得请一天假,画展在国庆,但是我得提前一天过去,这周五的飞机,你把学生证或者户口本给我,我让助理去办机票。”
丁羡看了眼叶婉娴。
叶婉娴一皱眉:“要请假?那不是落下课程了。画展下次再看不行吗?”
叶常青:“大师的画展你以为去菜场买菜呢?随时都有?”
叶婉娴还想说什么,被丁羡打断:“国庆放假前一天,我们运动会,没关系,我可以跟老师请假。”
俩人也不管一旁的叶婉娴,敲定了行程,叶常青就起身走了。
丁羡回到房间,开始写作业。
等作业全部写完,才翻出刚刚在路口买的信纸和被撕碎的那封信,小心翼翼把碎信拼凑到一起,然后拿起笔,对着信件,又一笔一画给人重新抄了一封。
尤可可的字很清秀,内容也诚恳,不像一些肉麻掉渣的情书,每一个字都能感觉到是小姑娘斟酌再斟酌用心写出来的。
“你还记得我吗?”
“上次在走廊见过一面,最近总是想起你,我没别的意思,就是单纯想跟你交个朋友,我叫尤可可,十班的,以后下课我可以来找你玩吗?”
“我有个朋友跟你以前是一个竞赛班的,叫韩佳成,真羡慕你们这些数学好的男生,考试很轻松吧?不像我,每次都要临时抱佛脚,以后可以问你数学问题吗?”
“周斯越,你的名字真好听。”
三页情书,丁羡抄得手都要断了,一翻页,丫的,还有。
有完没完了。
重复来重复去都是那几句话,清清楚楚说句我很喜欢你很难吗?非得这么绕弯地表达爱意?
后来又自嘲一笑:
谁不是这样?
女生都是。
凌晨一点。
丁羡抄完整份情书,咬着牙放进书包里。
第二天一早,丁羡特地起了个大早,背着沉甸甸的书包去上学了。
清晨,薄光穿透云层,洒下第一道光。空气中都是豆浆油条的味道,草坪上雨露闪着光,街巷里都是赶早上学形色匆匆的学生,闹哄哄却透着一股温馨。
丁羡第一个到的教室,她把信笺塞到周斯越的桌板缝里,转回自己的位置,捂着耳朵开始早读。
时间一分一秒流逝,同学们陆陆续续到了。
周斯越和宋子琪又是踩着点儿进得教室,身后还跟着孔莎迪。
三人在位置上坐下,谁也没跟她说话,丁羡捂紧了耳朵,开始大声朗读。
周斯越刚把书包塞进去。
就有一封粉色的东西掉出来,宋子琪回头扫了眼,起哄似的:“啧啧,我还说你丫上了高中人气没初中旺了,这么快就有人送上门了?来,我看看是哪班的班花。”
说着,宋子琪要扑过去抢。
被周斯越先一步捡起来,宋子琪不肯罢休,还要扑过去,周斯越直接一只手推他肩膀,一只手把信塞进桌板里,见彻底拿不到了,宋子琪不甘心,嚷嚷着:“以前收到这种东西不是都扔了?怎么了,这回这个这么紧张?看来有猫腻啊?”
“滚。”
周斯越骂着踹了宋子琪一脚,两个男生在教室闹做一团,孔莎迪回头看了眼丁羡,目光是冷嘲的。
直到早读课铃声打响,丁羡也没有抬过头。
那封信,周斯越也没有打开过,直接被他塞进了桌板里。
四十分钟早读课结束,孔莎迪也没有转过来找她说话,而是一个人趴在桌上睡觉,有女生找孔莎迪去上厕所,孔莎迪从桌板里抬头,笑着站起来,说:“好。”
也没有叫丁羡一起去。
之后吃午饭,孔莎迪也没有等她,而是跟另一个女生挽着手去了食堂。
一个上午,这俩人都没有开口跟她讲过一句话。
连宋子琪都察觉到了不对的气氛,敲敲丁羡地桌子,“你跟孔莎迪吵架了?”
丁羡没有回答,低着头。
宋子琪心中了然,一开始他也觉得这丫头古古怪怪的,但接触久了,发现她其实挺逗,跟孔莎迪一样少根筋,就是没孔莎迪那么缺心眼儿。
“你们女生之间就是这样,不知道闹什么,你别难过,她也经常跟我吵架,别理她就行了,等她气消了,自己又会可怜巴巴地过来跟你求和的。”
丁羡没想到宋子琪会安慰她,一直以为这个男孩大大咧咧说话没遮没拦的,心思竟然也细,感激朝他看过去。
“谢谢你。”
宋子琪无谓的一笑:“没事。”
下午,丁羡去找刘江请假。
刘江最近都很痛快,爽快帮她签了假条,还笑眯眯叮嘱她不要耽误学习,在外面注意安全。
丁羡点头哈腰,感激涕零,谁说刘江刻板的,明明那么和蔼,看来许轲的消息也不太准。
之后两天都是运动会,孔莎迪没有来找她和好,周斯越依旧没有跟她说话,丁羡觉得自己快成为这四人组的隐形人了。
那封信一直被周斯越放在抽屉里,好几次丁羡余光瞧见他抽书的时候会把信封带出来,然后又给塞回去。
作者有话要说:情书这个,反正应该……不是你们想的那样。
阅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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