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孩一怔,直接呆住。
什……什么?
她微微呆愣。
以为自己听错。
这句话,在明歌这里被翻译成:你搬过来,跟我一起,同居走起来。
明歌耳尖染上一丝热意,有什么在蠢蠢欲动。
“同居”,这个词,在热恋期的男女朋友间,常见且合理。
站在不远处,白衣黑裤容颜俊美的男人,对上女孩闪过一抹纠结之色的漂亮眼珠,浅淡薄红的唇瓣轻轻勾起,道:
“按照你家中风格装修设计的衣橱,衣服全是合适你的尺寸,鞋包、首饰、化妆品都是女孩子应该喜欢的。”
“做早点的厨子是你喜欢的御福斋的师傅,住进来以后,想吃随时可以。”
“还有,夜宫种满了你喜欢的火红郁金香,卧室落地窗正对着这片花海。”
男人语调缓慢,低声而诱惑,轻声道:“所以,要试试同居么,明小姐?”
“……”
明歌脑子凌乱。
同居——
拒绝or接受?
这是一个问题。
她忽然脑子里灵光一闪,漂亮眼珠微微睁大一分,盯着男人俊美淡漠的面孔,迟疑地道:“宝贝儿,你今天做这么多,就是为了现在吧。”
——又是带她看漂亮华丽的衣橱,又是告诉她御福斋的厨子被挖来夜宫,又是让她看到这一片火红郁金香花海,步步为营的铺垫,最终就是诱惑她搬进夜宫。
“被你发现了。”男人平淡的语调不变,就连眉梢都未曾挑动一下。
竟然是毫不犹豫的承认了。
明歌:“……”
这样连遮掩、掩饰都不屑做,“算计”得近乎坦荡,一时间,倒是令明歌不知该说什么。
其实,同居的话,也没有哪里不好。
站在花海间,被火红郁金香环绕簇拥的粉裙墨发女孩,舔了舔嫣红的唇瓣,正打算开口说什么。
这时,一只浑身雪白皮毛蓬松漂亮的巨型萨摩耶犬,不知从哪里蹿了出来,一路嗅着主人的气息过来,兴奋地大叫:“汪,汪汪,汪汪汪……”
一听到狗叫声,明歌头皮发麻,整个人浑身上下的血液都仿佛在这瞬间凝滞了,手脚僵硬起来,在舌尖滚了滚快要说出口的话,自然收了回去。
并且化作冲到嘴边的一声尖叫:“啊……”
狗听到人类惊恐的叫声,非但没有停止奔跑过来的巨型雪白身影,反而叫得更欢快兴奋了,“汪汪汪汪汪汪……”
明歌真是吓死了。
幼时被狗咬过的惨痛童年阴影,让她见到这条半人高体型庞大的犬,实在是无法淡定。
她往相反的方向跑,慌不择路之下,没有注意到脚下。
纤细的淡金色高跟鞋不小心磕到一块石子,她整个人往一旁跌倒——
接下来的场面,一度戏剧化。
明歌崴了脚,身体往旁边的郁金香花丛跌去,宫夜宴伸手欲拉住她,谁知,不巧动作慢了一步。
下意识的,在两人齐齐摔倒之前,宫夜宴搂住女人细盈的纤腰,两人的位置上下颠倒。
明歌摔倒在了男人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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