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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14章【1114】味觉小娘子8(5000+)

    因为叫各自的名字太麻烦,而且大家又都不是一个姓氏,会显得有些外道。

    最后干脆从老大排到了老十四。

    余景天是所有人当中的老大,统称为大哥。

    申晴只比余景天小几个月,就被叫二姐,下面则按照自己的年龄排序。

    如此,大家族就算成立了。

    学厨的提议现在已经征得了全家的同意,光同意不行,得落实到实处。

    第一件事就是帮他们从上到下打理干净,做吃的,人不干净,一脸埋汰,谁会来买你的东西?

    清洗干净就需要有换洗的衣服,他们穿的是乞丐装,那指定得从头到脚重新换一遍,除了她之外,可是有十三个人啊,鞋子袜子亵衣亵裤,外衣外裤,这些全部加起来,怕是得好几两银子呢!

    租房子,购买置家的铺盖,各种家伙事,哪里是她这几两银子能够打发的了的?

    本来她还想将狼皮自己硝制了然后拿出去卖,但现在她暂时没能找到芒硝这种东西,不好硝制,万一做坏了,还不如从一开始就拿出去卖掉呢!

    是,如果狼皮自己留着,硝制后可以用来当铺盖,这玩意儿说不准比棉花还要暖和呢,但是那味道,以古代的硝制手法,做不到完全除味儿,时间长了,也是会发臭,铺这样的东西在床上,谁能受得了天天闻啊!

    一不做二不休,申晴向这些弟弟妹妹打听到最近的一个府城,距离这里有百十里路。

    在这个小城镇里,她的这些狼皮根本就卖不上好的价格,除非去大点的府城,或者县城,远是远了点,不过他们也帮她打听好,可以坐着镖局的车去车回,因为他们这边也算是粮食的主产地,天天都有往府城运送小麦的马车。

    去府城一趟需要二十五文路费,一来一回就要五十文,但想到在这里,一张狼皮只能卖半两银子不到,就觉得亏,一咬牙一跺脚,去了。

    “你去府城做什么?要不然我陪着你一起去?”

    余景天可不是个爱管闲事的,这段日子的相处,她也看出来他不爱搭理人,所以,在问府城的方向时,她连问都没问他,如今她都要走了,他却突然冒出来,说要跟自己一起去。

    ‘受.宠.若惊’的她当即把头甩成了拨浪鼓。

    “哦,我去买一些调料,在这里我没找到我所需要的,想去府城看看,你不能离开啊,你得帮忙找房子,我给你那五两银子,你想办法多买点便宜的布料,等我回来了,好给你们做衣裳,哦对了,还有房子的事儿,房子遇到合适的就租了,不用在乎钱,只要不是特别贵的小院子,破一点也没关系,先租了好好拾掇。”

    余景天斜了她一眼:“你的意思是,我要让一个女人养着我们?那银子我不要,你拿回去。”

    申晴冷哼:“那银子不是给你的,是给这些孩子的,给他们做衣裳的,我说过,以后不许再去干那偷鸡摸狗的事儿,你可记住了?你手里有没有钱我不知道,反正你得照看好他们,我去去就回来,短则五六天,长则十来天,你们在这儿也别闲着,该动起来就动起来,天上不会掉馅饼,在面子面前,能学到本事才是最重要的。”

    申晴说完这话就走,余景天仔细品读她话里的意思,觉得自己被鄙视了,怎么滴?嫌弃他懒散?坐吃等死了?

    他偷钱袋子明明也是一种本事的,他靠自己本事吃饭,哪儿丢人了?

    刚加入他们就开始嫌弃他了?这女人,什么玩意儿?

    申晴自然是不知道自己被人腹诽的,她现在已经来到镖局四处张望,顺便还和赶车的车夫闲聊起来。

    话题无外乎是车程问题。

    如果在科技发达的后世,这一百里路,可能高速公路也就一个小时,但是在交通不便的古代,又没有高速公路,各种山路崎岖不平,坑洼难走的情况下,至少需要两三天,甚至三四天的时间才能到。

    申晴女扮男装搭便车,这个镖局是城里唯一的镖局,马只有两匹,一前一后压阵,中间走的不是牛车,就是驴车,这是这个时候的劳动力,毕竟不是谁都能买得起马的。

    后面的马看起来不大,负责押送这一路的给养,前面的马车装的货不多,主要负责打探路况,镖局的人分工明确,一辆牛车或者驴车上,加上赶车的,最多只能带两个人,人太多会累着这些劳动力。

    一般走两个时辰,就会停下来喂喂这些‘劳力们’,在喂它们吃粮草的功夫,申晴会跳下车到处走走看看。

    古代的景色不管是哪个地方,都带有自己的特色,就像未经开发的景区一样,带着自然的生态美。

    将马匹、驴子、牛赶到草深的地方吃草后,这些随行的人也会找个相对平展的地方坐下来,喝口水,吃点东西,亦或者去林子里上个号。

    沈清这个时候,就会在林子里闲逛,若是碰到野菜啊,就会顺道掐点儿,这是空间种不出来的极品,不能浪费。

    有溪水的话,大家就会给自己的水袋里灌点水,古代是没有煮开水喝的这个概念,在没有污染的环境里,不管是溪水、河水、湖水都很清澈干净,所以一般都拿起来喝,至于里面的寄生虫,他们看不到也不会在意。

    即使有人因为这些寄生虫生病死了,他们也不会认为是喝生水喝的缘故。

    这些人带的干粮,要么是做的干饼子,掰开后用水泡开吃,要么是类似山东的杂粮煎饼,夹咸菜,咬着吃,亦或者做成菜泥粑粑、窝头等诸多形状,如果需要用水泡,就会架锅烧热水,泡开之后再夹一筷子咸菜到碗里面,凑合着就这么吃了。

    看得她不禁感叹,这些押镖的镖师,其实过的也挺不容易的,一天能吃上一个咸蛋,都是奢侈的。

    与之对比,她做的饭菜可就丰盛多了,想吃什么都能在空间现做,所以只要到了吃饭的点儿,她就去林子里转悠,但是没想到这个过程中,居然看到了不少的香椿树。

    哎呀,这个香椿可是好东西啊,尤其是这个季节的香椿,那更是极品中的极品。

    镖师要一刻不停的看着自己的货,她也没敢指望这些人,好在她会爬树,空间又有斧头,看中的她就砍下来,直接收到空间,等空闲了再去将细枝条掰下来,因为她怕耽误人家的时间,一般情况就休息一个小时,也就是半个时辰的样子。

    而香椿树即使被她砍掉大半儿也没关系,来年还是会发起来。

    有了斧头,又会爬树的情况下,趁人不注意,居然砍了好多的香椿枝,哎呀,这下可发财了。

    目测她至少能腌制百十斤以上的香椿没问题,不行,这还远远不够,路上要是再碰上,她还砍。

    有了这个想法之后,申晴感觉自己更有劲儿了,只要碰上休息,就钻林子去找香椿树,如果没有林子,处于平原的状态下,她就低着头挖地上的野菜,除了野菜,什么车前草,蒲公英,柳树芽这些药材,她也会看到就摘,那就跟手痒痴迷一样,不由自主做出反应,根本就控制不住自己的行动力。

    就很无语。

    春天的大地,处处洋溢着生命的希望,小草嫩绿,枝条正处于萌芽的这个状态,路上随处可见的是牲畜的粪便,交通不便的年代,这些牛马驴的出镜率,应该是相当高的。

    白天倒还好,在哪儿谷堆着就能待一会儿,但是到了晚上,这么多人和车,有时候住酒楼或者驿站,也未必会安全,为了省钱大家会住在野外。

    古代流寇较多,烧杀抢夺无恶不作,这些镖师行走多年,也不是没有过牺牲,可以说这种事很常见。

    毕竟他们运的可都是粮食,前几年的饥荒之后,大家已经对食物的疼惜更见珍视,也许以前这些山匪瞧不上粮食,可是在饥荒之后,已经专挑粮食来抢了。

    申晴是听这些镖师侃侃而谈的时候说起这些的,毕竟一到晚上,危险系数就大大增加。

    大家围坐在篝火前能做什么?

    除了聊天,那就是休息了。

    她睡不着,就和看守的镖师闲聊,得知几年前的灾荒,让他们这个地方严重受灾,到现在没缓过劲儿。

    逃荒出去的,大部分都没回来,“有的说是死在了外面,还有的说是在外面落户,不回来了。”

    原主沈清几年前还是个半大的孩子,又住在京城,家里条件也不错,就算被撵出家门,沈府每个月也会给她家送月银过来,所以,日子可能过的没那么光鲜亮丽,但是吃的饱,穿得暖,所以她的记忆里,压根儿就没有灾荒的记忆。

    但是,破庙的十几个孩子,却是最好的证明。

    孩子活下来的,是不是代表着父母不在,亲人不在了?

    由此来推断,镖师所言受灾严重,并非夸夸其谈。

    就在申晴想多了解点这个世界的有关消息时,林子里突然响了一声极其特别的声音,听到这个声音,镖师的脸色大变,瞬间从地上弹跳起来:“大家都快醒醒,情况不对劲,”

    申晴一脸懵:“大叔,怎么了这是?”

    “快,你快找个地方躲起来,山匪来了,这些狗.娘养的,还真是阴魂不散!”

    大叔说着,已经从腰间拔出了自己的大刀,一脸警惕的看着周围。

    示警之后,十几个镖师严阵以待,将粮食围在正中央,所有人手里举着刀,一脸警惕的望着黑夜中。

    可是四周围静悄悄的,什么声音都没有。

    “老张,你会不会听错了?这,这么半天,没有人过来啊?”

    张镖师非常自信:“不会听错,大家不要放松警惕,这些孙子说不定就在黑夜里躲着呢!”

    话音刚落,随着‘嗖’的一声响后,一支带火的响箭破空而来,直直的插.入那匹油光锃亮的高头大马面前,马儿受到惊吓,惶恐不安的高高撂起前蹄,车上的粮食顺势往下滑,后面的牛和驴子也受到了惊吓,开始在包围圈里面横冲直撞。

    被镖师们一同保护起来的,还有他们这些花钱坐车的,可是万万没想到,其中弓腰驼背的老头儿,突然间站直了身子,拿起手里的匕首,冲着驴子的臀.部就扎了下去,这一切发生的太快,驴子惨叫一声就朝镖师撞了过去,申晴在旁边看着,立即察觉到不对劲,这是里应外合的抢劫队伍啊!

    队伍乱开之后,无数山匪从黑暗中跑来,见人就砍,下手狠厉且毫不留情。

    申晴看到这儿,焉能再坐视不理?捡起地上被砍到的镖师的刀,用近距离格斗术,朝着那些山匪就杀了过去。

    申晴经过这一个来月的细养,虽然身体依然很弱,但至少不是风一吹就倒,再说,她本身就有基础在,如今手里又有砍到,借着身材娇.小的好处,以及时不时的瞬移,愣是在这些山匪堆里面穿梭自如。

    而用乘客的身份掩盖真实里应外合的那个‘假老头’,也没想到这么完美的计划,居然毁在了一个不打眼的小孩子手里,眼瞅着自己人倒下的越来越多,他猛吹一声口哨后,窜入了林子,那些人在他离开之后,也迅速的散去。

    缓和了一刻钟,大家才从劫后余生的惶恐表情里回过神儿,这次负责押镖的镖师,浑身是血的走到靠坐在树桩大口喘气的申晴面前,噗通一声就跪了下来:“小兄弟救命之恩,我威震镖局上上下下没齿难忘啊!”

    刚刚申晴也是杀红了眼,此时此刻浑身是血的样子,也有些惨,她擦了把脸,可怜兮兮的看着那大叔。

    “叔,衣服脏了,我刚买的新衣服呢,包赔不?”

    大叔先是一愣,而后扯着自己有些疼的伤口,哈哈大笑:“赔,必须赔,大叔赔你一匹布行不?”

    申晴乐不开支:“一匹布啊,那感情好,不用特别好的,就这样的粗布就行,当然,如果你想多给我一两匹,我也不会推辞,毕竟,我有十三个弟弟妹妹呢,嘿嘿嘿。”

    几匹布能要多少钱?像申晴身上穿的粗布,一匹布顶多三百钱,就算多给她几匹,十匹,也才三两银子。

    可是这些镖师的命呢?那是银子能衡量出来的吗?

    虽然有受伤的,但没有一个镖师因此而送命,这大家都看得见,全赖申晴的帮助,所以,大家对她的感激之情,已经不是区区几匹布就能够表达的了的。

    镖师随行的马车里,除了带的吃的喝的,还带了不少的创伤药。

    申晴本着送佛送到西的原则,帮助这些镖师清理、包扎伤口,还主动把位置腾出来,自己充当车夫的角色。

    而后开始清理现场,现场留下了十几个山匪的尸体,在处理这些尸体之前,申晴还不忘将他们身上的衣服鞋子全都扒拉下来,“虽然这些衣服不干净,可洗洗也能穿不是?嘿嘿嘿……”

    看着镖师们一言难尽的样子,她有些尴尬,但没办法啊,家里实在太穷了,尤其那些乞丐哥弟们一大筐,她不省着点能行?这些衣裳还不算破,就算沾染了臭男人的味道,但也不是她穿,洗洗还能给弟妹们改一下,将就着用还是可以的。

    而且,这些尸体身上也摸出来百十个铜板,这可是一笔意外之财啊,因为大家都不愿意摸,所以这便宜被她神不知鬼不觉的给占了。

    大坑挖好之后,十几个人被就地掩埋,其实她觉得应该一把火烧了,但是古人讲究土葬,不能乱说话。

    经此一事,大家都睡不着了,折腾着就差不多到了天亮,申晴把衣服攥了攥,用一个大包袱装了,脏衣服她也不想用手叠,即使都是外衫,依然带着各种臭的体味儿,回头得找草木灰好好泡泡,多泡几天,杀菌消毒了再去洗。

    路上遇匪这事儿可都是大事儿,所以第二天赶路归赶路,也要到所属地的衙门报个案,将昨晚的事儿说清楚,不过没有扯上申晴,大家都默契的对申晴见义勇为之举,给予了保护,毕竟她看着,实在是不大。

    埋尸地也做了标记,因为他们要赶路,只留下两个伤兵协助调查,余下的人继续赶路到目的地。

    有了昨晚的帮助,申晴明显感觉到今天大家对她不一样了,还热情的招呼她一起过去吃饭。

    但申晴都以自己带粮食为由拒绝了,其实不是她矫情,而是真觉得大叔们的饭菜不好吃。

    很快到了第二天的晚上,他们及时的赶到了城里,在驿馆下榻,住的都是大通铺,不过半夜她就溜出去进空间洗漱睡觉,多出来的时间收菜种菜,她要趁着这段时间,多攒点儿蔬菜,好到府城里卖。

    香椿叶子也被她细心的摘下来,直接撒盐进行腌制,被盐杀过之后,就会蔫下来,吃的时候洗干净,撒点香醋和香油,或者辣椒油,哎呀,那个味道,真的是下饭神器。

    留下的香椿枝条,她看着挺嫩的,就顺手扎到了草地上,也不管它能不能长,就先种下再说。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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