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书网 > 都市言情 > 冰山女神爱上我 > 第566章古墓疑云

在古鲁斯绘图的同时,陈凌也简单的跟古鲁斯自我介绍。等古鲁斯知道陈凌的真实身份后,也是不由震惊。超级英雄如今的威名,已是国际性质了。最关键的是,陈凌的人品,用句俗语就是,江湖上的人还都信得过。

    古鲁斯也给陈凌出主意,索性假扮成富豪买家,前去波兹岛。最后高价拍下艾露,反正最后波兹岛的所有财产陈凌都要占为己有,管他多少钱呢?

    陈凌对这个主意很赞同。古鲁斯的意思是,通过熟人的关系,就以大楚门陈凌的名义去。陈凌现在也是超级富豪级别。不过这个主意陈凌不赞同,原因很简单。这样一来就暴露了身份,那么会引来莫妮卡这帮人的追随。倒也不怕莫妮卡,可带个艾露,要保护艾露,其中变数太多了。

    比如说遇上莫妮卡这种天生灵眼的狙击王,还有西斯群这个狙击王,两大狙击王对付陈凌。陈凌还可以躲开,但是加上艾露,那就只能天气还不错,等死了。

    这场任务变态之所在,就是莫妮卡他们只需要杀了艾露。杀一个人和保护一个人,其中的难度是不可同日而语的。要是让陈凌去杀艾露,那是简单至极。他连印尼军中都进去了,何况是区区波兹岛。

    这个主意被否决,古鲁斯又提供了一个主意。确切的说,是提供了一个客户的名字,将这名客户抓了,假扮成他进去。

    客户的名字,资料,地址,波兹岛都有做记录。不过这些资料是说明不外泄的,但是古鲁斯现在要讨好新主子,那管这些东西。

    古鲁斯提供的这个客户正是亚历山大靠近尼罗河那边的一位埃及富豪。并且,这位富豪是打算今晚坐飞机前往的。

    当下,陈凌便立刻让普洛旺把这位富豪给抓来。

    对于古鲁斯,陈凌也并不是傻傻的全部信任。那管掌控德昆和哈曼瑞斯的病毒是随身都带有的。但是拿来对付古鲁斯显然不行,这家伙是毒体,不见得有用。最后,陈凌想了一个办法。将一丝暴龙真气注入古鲁斯的身体里,这丝真气是温和性质。但是能够通过暴龙蛊来掌控,一旦暴龙蛊意志力一变,这丝温和的真气能瞬间将古鲁斯烧成灰烬。

    这一招也是通过暴龙蛊吸收古鲁斯身体的真气,被陈凌因此衍生而想出来的招。

    基地的规矩,是陈凌身边的人,不能参与到实际救艾露的过程中,其他的却没限制。

    比如陈凌要去波兹岛救艾露,那么他的人就不能去。不然你大批高手前去,那还磨练个屁。

    最严厉杜绝的就是,双方轮回队伍对决,不能有一个外人参与。这是一场绝对的公平。

    但是类似获取情报,抓一抓埃及富豪这些。那就没有任何限定了。

    埃及富豪很快抓来,这位富豪肤色黝黑,满脸的络腮胡。让人无语的是,他矮胖得像个大冬瓜,就算陈凌能缩骨,但陈凌想要假扮他,也绝对没有一丝可能。

    最后,陈凌想出折中的办法。由陈凌扮作这位富豪的随从前往波兹岛,然后拍卖下艾露。由富豪带走艾露。至于其中的钱,陈凌会支付给这位富豪。这是一个美好的合作,这位埃及富豪刚刚被绑架,受到了生命威胁。转眼却有活路,自然无条件的愿意合作。同时,为了打消埃及富豪的顾虑恐惧,普洛旺表明了他们是五大家族情报联盟。目的是救人,绝不会为难他。

    埃及富豪的名字叫左拉兹。

    在去波兹岛之前,陈凌还有一件重要的事情要做。那就是杀了尔斯顿。尔斯顿的流光剑很厉害,如果再配合莫妮卡与西斯群。那会对陈凌造成很大的威胁。既然已经确定了艾露的下落,而莫妮卡那边还不知晓。陈凌就要利用这个时间差,就下艾露。那么现在,尔斯顿也应该去见他所崇信的天主了。

    尔斯顿是基地的人,陈凌现在要杀他,必须是亲自动手,单人匹马。

    为了防备流光剑的反光,陈凌让海青璇找来黑色墨镜。并将黑色墨镜绑好,固定在脑袋上。可别一打起来,眼睛飞了。

    其实要杀尔斯顿,最好是晚上。但时间紧急,陈凌也顾不得了。陈凌相信这个尔斯顿不过是通灵初期,跟当初暗杀他的灵蛇是差不多的级别。要杀还是很容易的。

    便也在陈凌坐车准备去往尔斯顿的酒店时,监视尔斯顿的范琳汇报。尔斯顿离开了酒店,正在往东郊的地方前去。

    陈凌心中微微一凛,命令范琳紧紧跟上。

    正午十二点!胡夫金字塔处,游人如梭,骄阳似火。大漠,黄沙,木乃伊,不死的法老,构成神秘的埃及。

    而在东郊的地方,却是遍地黄沙,就像前方是要通往火焰山。

    这儿没有什么风景,有的只是荒凉,类似玉门关外的荒凉。所以导致游人也很少。但有一点,在黄沙与骄阳的映射下,这儿的光芒反射很是厉害。抬头是刺眼的太阳光,低头是一望无际的黄沙。时间看久了,会让人产生类似雪盲的症状。

    尔斯顿走的很慢,他的流光剑也不知道藏在什么地方。他似乎在等待着一个人。

    黄沙大漠下,尔斯顿穿着雪白的衬衫。他是典型的M国贵族模样,白皙如暮光之城里男猪脚的皮肤。帅气的鼻子,带着湛蓝色的眼珠。

    如果他穿着一身燕尾服,出席一场宴会。那绝对他出现的地方就是夫人小姐们的焦点。尔斯顿就像是天生的明星。

    他的出生本来就很不错。所以他可以去迷恋他的剑,不必为生活所愁。

    尔斯顿这一生对剑道虔诚,对流光剑痴迷。心与意合,剑与人合!

    尔斯顿有着强大的自信,自信一剑在手,可以阻挡天地魔鬼的进犯。这是他的骄傲。

    所以,就算莫妮卡警告他立刻逃走,他却将陈凌引到了这片地方。这个地方对尔斯顿来说,天时地利人和!

    陈凌缓步来到了尔斯顿的面前,他也看出来了。尔斯顿感应到了危险,但他是故意将自己引来的。这是一个非常骄傲和有才华的年轻人。

    陈凌在埃及开罗这边搞的动静有点大,再通过洛杉矶假陈凌的行为。终于还是让莫妮卡起疑了。所以她让尔斯顿离开逃走,因为已经中计了。得知中计那一刹那,莫妮卡惊骇欲绝,对陈凌产生了一种无以言语的恐惧。

    尔斯顿有种奇异的感觉,他觉得逃不出这片天罗地网了。那么,我为什么要像一头仓皇败走的够,四处奔逃,最后还是逃不过被宰掉的命运。所以,他选择了战!

    大漠,骄阳,遍地黄沙!

    陈凌戴了捆绑的墨镜,尔斯顿的流光剑还是没有出现。虽然没出现,陈凌却感受到了一种压迫力。这把剑,怕是藏在了尔斯顿的腰间,当做腰带一般。

    这个尔斯顿内在的锋芒,让陈凌都感到了忌惮。

    但再锋芒又如何。你尔斯顿不过是通灵初期,而我,是至高无上的肉身大菩萨。修为比你高,我陈凌的打法从来不惧天下人,难道还惧了你尔斯顿不成。

    所以,没有对峙三天三夜寻找破绽的武侠情节出现。在那一刹,陈凌一脚踢出去。脚下黄沙顿时犹如雨点,也如子弹爆射向尔斯顿的脸门。

    同时,陈凌这一脚是踢也是弓箭步的起手式。他的人几乎是跟随着沙子一起袭击向尔斯顿。

    狮子搏兔亦用全力!陈凌也不敢小瞧尔斯顿,出手拳力变幻,天庭运劲,气血爆满。排山倒海的力量,凌云大佛的气势。从气势上,威力上,完完全全的镇压尔斯顿。

    拳力翻转之间,须弥印轰然压下。

    这个攻击,是陈凌的完美攻击。

    在这样铺天盖地的攻击下,威压雷霆下。尔斯顿却静如处子,那是一种永恒的安静。让人不安……

    本来陈凌这一招,是想不管千变万化,就此一力破十巧,砸死尔斯顿。他的出招够快,黄沙攻击够猛。

    便在这极静的一刹!

    尔斯顿动了,他的身体摆动,全身气血运作。这是一种柔滑的天然线条,那么自然,熟悉。就像这个动作,他已练习了千万遍。

    那一刹!

    流光剑出!尔斯顿腰往手送,手往腰拿。两者配合,让这个拔剑的速度快到不可想象。

    惊鸿中,剑光一闪!一池秋水被搅动。就像在午后睡了个懒觉,那么柔和安逸,却突然百鸟齐飞,杀意冲天。让人立刻惊悚到起鸡皮疙瘩的地步。剑身发出刺耳的声音,带着妖异,鬼魅。流光剑的光芒绽放出来。这光芒,并不算耀眼。但即使隔着墨镜,也觉得这光芒就是剑,已经斩射过来。

    流光剑劈飞眼前的黄沙,横斩向陈凌。这一斩,有着迎风一刀斩的决绝。但是迎风一刀斩需要占据高地。而尔斯顿这个剑法天才竟然就这样随意一剑,斩出了迎风一刀斩的精髓。

    陈凌微微失色,没想到尔斯顿的光芒攻击是这般实体化。这一个攻击,如果是普通高手,立刻会失神。陈凌虽然一瞬间抵御住了光芒的攻击,却也有一丝丝的意外。

    流光剑迎面劈来,快若雷霆。

    陈凌所有的攻击都只能迎上剑锋,被劈成两半。

    便在这一刹,陈凌故技重施。须弥印万般变化,瞬间劲力转换,抡臂斩向流光剑。这一招当初对付灵蛇占据了上风。

    果然,尔斯顿也如灵蛇一般,充满了不信邪。

    你丫用手臂斩我的剑,出于对剑的巨大信心。哥的剑能怕你?尔斯顿剑狠狠斩向陈凌的手臂。

    雷霆电光时!陈凌手臂缩回。袖子被斩断一截,同时,陈凌的袖子如绞索,布满了罡劲绞上流光剑。

    这一绞中,陈凌就会立刻击毙尔斯顿。

    那知尔斯顿在一下斩空时,脸色不变,这家伙的应变能力惊人。竟然剑身也绞,瞬间将陈凌的袖子绞成粉碎。同时前跨一步至陈凌中线,流光剑光芒斩射陈凌双眼,剑身往前猛烈一拉。这一拉,便要将陈凌拉到肚破肠流。

    陈凌眼中一寒,这种情况下。他没有别的选择,他竟然真的被尔斯顿逼退了。疾退,尔斯顿疾速抢进,剑光雷霆,光芒万丈!流光剑,流光四射!

    陈凌一退之下,羚羊挂角的身法也展现出来。一瞬间鬼魅跨到尔斯顿左侧。招数还未施展出来,尔斯顿的灵性高的离谱,流光剑反撩上来。陈凌被迫而退!

    寒意剑体,剑的锋利,陈凌无法硬拼。而尔斯顿的灵性高,反应好,等等,这一切一切,将陈凌和他之间的修为差距竟然拉平了。

    高手拿枪拿剑,本来就是一场灾难。只不过,太过寄托于武器,会让修为停滞不前。

    这也是陈凌,沈默然,首领这些真正的高手从来都不用武器的原因。陈凌以前喜欢用枪,现在连枪也很少拿了。不过他真要拿枪,那也够让人头疼的。

    就算陈凌拿了剑,剑是尔斯顿的优势。陈凌只会败的更快。尔斯顿傲然面对陈凌,脸上毫无惧色。

    很好!

    陈凌双眼陡然呈现血红,这个时候就是代表他要发飙了。既然你有剑的优势,很好,那老子就用修为上的优势压死你。

    吼!陈凌对着尔斯顿厉吼一声,声波震荡。凌云大佛的气势铺天盖地的轰炸而出,这一刻,陈凌化身神佛。一步踏出,吼!

    尔斯顿只觉气血涌动,每次想要镇压,却是被又一声吼带动。他的出剑速度不由自主的慢了一些。陈凌一步踏出,闪电窜开。脚步如盘古砸地,声波震荡。种种威压紧逼尔斯顿,尔斯顿脸色显现出十分难受的表情。陈凌连吼十声,他天庭运劲,将修为拉伸到了如来巅峰,那吼声岂是通灵初期的尔斯顿能抵御的。

    尔斯顿的反应开始变慢,身边的陈凌犹如远古暴龙在镇压,恐吓着他。在找寻他的破绽,缺点,一旦能够出手必杀时,就是尔斯顿的死期。这一点,尔斯顿深深知道。他突然觉得很悲凉,对手陈凌,这个传说中强大的男子,竟然用这种卑鄙无耻的方式来取得胜利。但尔斯顿没有想过,陈凌空手,他用剑又算公平吗?很多人都只会看到别人对他的不公平,但在他得意时,却没在乎是否对别人公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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