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书网 > 都市言情 > 我是个葬尸人 > 第1944章 万骨邪尸(175)

“小兄弟,你不是骗我的吧,你是说你把这些阴气,一引入阳气的循环,它们立刻变的非常柔和,不但没有继续攻击你的阳气,反而还自动和你的阳气融合?”老钱满脸的不可思议,就像我说的话是天方夜谭一样。

    “没错,确实是这样的,当时我把它们引入之后,本来还以为要费一番手脚,但它们就这么很自然的融合了。”我并没有欺骗老钱,所以说话也是很有底气的。

    “这太奇怪了,怎么可能会这样,当年我融合这些阴气精华的时候,它们可是在我的阳气循环来疯狂攻击我的阳气,我足足用了三个小时,才把这些阴气给驯服。

    而且在我正是融合之前,我已经用这些阴气精华试验过很多次该怎么融合了,所以我是非常有经验的,即便是这样还耗费了三个多小时,但是融合的量只有你的一半。

    像你这样从来没融合过阴气精华的,怎么可能这么快,而且那些阴气精华还会自己融合,这实在是太不可思议了。”

    “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可能这些阴气精华本来就和我的身体比较合适吧,总之我没有费多少手脚。”我说的每一句话都是很有事实,绝对没有一点点的胡编乱造或者隐瞒。

    老钱自然是知道我没有乱说,他一把抓住了我的手说道:“不对,你的身体肯定有古怪,让我查看一下,你不要反抗。”

    他也不等我的回答,一股古怪的阳气,就钻进了我的身体里,开始朝我的全身渗透进去。

    说他的阳气古怪,那是因为他的阳气没有热量,就跟我们身体周围的空气一样,没有灼热的感觉也没有冰凉的感觉,那是一种自然的温度,进入我身体里以后,不但没有让我有一点不适,反而还让我觉得非常的舒畅。

    现在我的身体感觉非常灵敏,就算是一根头发掉在皮肤上,我都能清晰的感觉到,我甚至能感觉到这根头发有多长多粗多重,那种触觉的体验几乎能跟视觉媲美。

    要不是亲身感受到,我是绝对不会相信,一个人的触觉能够这么灵敏的。

    老钱的阳气在我体内来回游走,短短的半分钟时间,他就把我的心肝脾肺肾全部查看了一遍,最后钻进了我的经脉里,沿着我的经脉迅速的游走了一遍,最后回到了老钱的手掌之中。

    “怎么样?”感觉到老钱的阳气收了回去,我立刻就开口问道。

    老钱思索了好一会儿之后说道:“我没感觉到有什么不一样的,你的身体就和普通人没什么两样,但是你的阳气的确和阴气精华融合了,而且你融合出来的元气,比我的还要精纯很多,阴阳气的融合度相当高。”

    “融合度相当高?难道融合阴阳气还有什么不一样的吗?”我好奇的问道。

    “这是自然的,我分了三次融合阴阳气,每次融合一部分,足足用了三次,才把我体内的阳气,全部融合成了元气。但是我的融合度并不高,就算是现在阴阳气还是没有达到完全平衡的状态,所以我每隔七七四十九天,就要用两个小时的时间来疏导元气,让它们重新达到平衡状态。”

    “等等,钱大哥,你刚才说的元气是什么东西?”

    老钱笑了笑说道:“元气是构成天地万物本源之气,天地分阴阳两气,一样两气融合而成为元气,这元气是兼顾阴气和阳气的所有特质。根据古书中记载,元气是万物造化之气,人的阳气一旦转化为元气,寿命会得到极大的增加,而且肉身也会变的非常强悍。”

    听了老钱的话我算是知道了为什么自己一直觉得老钱有些古怪了。

    难怪从我第一次看到他,就觉得他有些与众不同,我用天眼都看不到他身上的阳气,本来我还以为他用了什么秘法把阳气全部收敛了,现在才知道他的体内根本就没有阳气,既然没有那我又怎么可能看得到呢?

    “原来你体内的叫元气,难怪我觉得很古怪,既没有阳气的灼热感,也没有阴气的冰冷刺骨的感觉,倒是很像周围的空气温度。”

    老钱点了点头说道:“没错,这就是元气的特性,不过我身体里的还不能算是真正的元气,因为它们还没完全融合,只能算是半元气,而你不同,你的元气融合度非常高,但还不是真正的元气。”

    “还不是真正的元气,那有怎么样才能称为真正的元气?”感受到了元气的强大,我自然是希望能让这些元气更上一层楼的。

    可是老钱却摇了摇头苦笑了一声说道:“如果我知道的话,又怎么会还是半吊子元气,我钻研了几十年,才找到了这种用阴气精华的办法来融合元气,不过我已经没有进一步提升的办法了。”

    “钱大哥,这办法完全是你自己想出来的吗?”我有些吃惊,如果这是他自己独自想出来的,那我只能说老钱实在是太逆天了。

    “也不算全是,我曾经在一本古书上看过关于元气的记载,只是那本书太古老了,上面很多内容都残缺不全了,我就根据元气的特性,花了几十年的时间,找到了200多种方法,最后才找到了用阴气精华的办法来融合元气。”

    听老钱这么说,我知道他可能是真的没办法提升了,既然这样就不要浪费时间了,我看了一眼周围说道:“钱大哥,我们已经耽误了不少时间了,其他的事情我们慢慢在说,咱们先去把我哥救出来,有他帮忙我们去找大个儿就有把握多了。”

    其实我是很想先去救大个儿的,毕竟大手的实力摆在那里,但是我心里很清楚,大个儿只是个普通人,耽搁了这么长的时间,他很可能已经遭了毒手。

    如果我先去找他,有很大可能根本就救不了他,反而还耽搁了救大手的时间,这样一来我很可能两个人一个都救不了。

    现在最稳妥的办法,就是我先去救大手,然后集合我们三个的力量去救大个儿,如果他还活着的话。

    “大个,我们虽然才刚认识,可你既然教我一声陈大哥,我就不会丢下你,希望你还活着,不要怪我没先来救你,如果我不这么做,很可能你们两个我一个都救不了,希望你明白。”我心中默默地对大个儿说道,尽管他不可能听得见我说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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