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书网 > 玄幻奇幻 > 末世:我有超神进化 > 第 271 章 离去

“我的实力跟你差不多,想要让我给你认错,那是不可能的,还有,我不干了,你没有资格命令我。”

    事已至此,林天肯定是不会认错的,再说了,王冲要面子,他就不要面子的啊!打算不干了。

    王冲气得浑身哆嗦,他给对方机会,对方居然不珍惜。

    “再见了,王冲,你放心,只要你不与我为敌,我是不会找你麻烦的,今后醒目点,不要以为自己了不起。”

    林天留下了这句话之后,就飞走了。

    索默是急疯了,跑到王冲的身边。

    “怎么不杀了他,还要放他离去。”

    索默自然不想见到林天活着,这对于她而言,等于头上吊着一把刀,随时可能落下来。

    “你知道个什么?

    纵然他的战力不如我,也差不了多少,我就算能杀死他,必定也要付出相当巨大的代价,肯定是会受伤的。”

    “我一受伤,别人不敢说,那古德曼,肯定是会打我的主意的。”

    王冲有着自己的担忧,现在,主要敌人是格尔斯,而不是林天,一旦他受伤,攻打格尔斯只能暂且放下,到时候古德曼和若雅先下手为强,他就只能眼睁睁地看着了。

    所以,跟林天拼个你死我活,是很不明智的,损失太大了。

    林天是立刻回到了酒店,找到了妮妮可,要带妮妮可离开这里,去别的区域,这南区是不能待了,以免被王冲暗中窥视。

    王冲带着妮妮可来到街道上,他伸手拦了一辆出租车,前往北湾区。

    在北湾区,林天是无所顾忌的,那格尔斯,是都统中战力最弱的,又没了一只手臂,林天可是不放在眼里,因此去北湾区,是最安全的。

    北湾区虽说是贫民窟聚集的地方,但也不全是贫民窟,也是有些地方相对来说环境不错,也有酒店和商铺。

    只不过酒店都很小,街道也并不怎么繁华。

    林天找了一处酒店,这里比不了南区的大酒店,不过也总要找个地方住,林天自然不会让妮妮可住进贫民窟里。

    开了两间长期房,这算是安顿了下来。

    “你带我来这里干什么?

    你不是在南区工作吗?”

    妮妮可说话了,她这段时间,情绪很低落,不过对于林天,还是挺感激的。

    是林天,拿钱给她治病,也是林天,让她进化的。

    “被炒鱿鱼了呗,不过你放心,就算什么都不做,也有足够的金币可以养你一辈子。”

    林天还真不在乎那个都统的位置,也不在乎二十万金币的月薪,他并没有说出原因,是为了妮妮可,才自己炒了自己的鱿鱼,没了工作。

    “你就在这里好好的住着吧!一切由我呢?

    什么都不用担心。”

    林天拍了拍妮妮可的肩膀,然后就离开了妮妮可的房间。

    北湾区,人口众多,这里出了很多进化者,可是依旧改变不了这里的面貌,那些有了能力的人,离开贫民窟之后,就再也不会回去了。

    没有人才留在这个地方,所以北湾区想要发展都发展不起来。

    这里很快就要爆发一场大战了,王冲是准备对格尔斯展开进攻。

    以格尔斯的情况来看,那是肯定不是王冲的对手,其手底下的都护质量也不怎么样,所以,不出意外的话,格尔斯那是必败无疑了。

    当然,其就算不被王冲给吃掉,那也是会被古德曼和若雅吃掉,总之,格尔斯是要灭亡的。

    林天离开了酒店,来到了大街上,沐浴着温暖的阳光,他要去买点生活用品,毕竟,酒店里面不是什么东西都有。

    那些一次性使用的物品,总归有一些不健康,他倒是无所谓,主要是为了照顾妮妮可。

    林天进了一家超市,买了毛巾和洗漱用品,然后走出超市的时候,却是有人叫住了他。

    是老都护李腾,来自于格尔斯手下的都护,不过,他年纪太大了,战力比不了巅峰期,在格尔斯的手里,那是并不受重用的。

    “你怎么到这里来了,你不是随王冲去了南区吗?

    你不会是探子吧!”

    李腾一见到林天,就很吃惊。

    “探子?

    我被炒鱿鱼了,不干了,南区待不下去了,所以来了北湾区。”

    林天有些无语,他看上去,就很像是一个探子吗?

    “这里不是说话的地方,不要被格尔斯手底下的人看见了,我们找一个地方说话。”

    李腾目光四处望了望,这话令得林天十分无语,你不就是格尔斯手下的人吗?

    林天跟着李腾来到了一处偏僻的酒馆,里面没有什么客人,位置比较偏僻,门前的人流量不大,生意自然是好不到哪里去的。

    李腾点了两碗酒,要了一些奶酪饼和肉食,两个人相对而坐。

    “林天,你该不是真来当探子的吧!格尔斯可是下令了,要严防你们这些都护,一旦你被发现了,可离不开北湾区了。”

    李腾盯着林天,脸色有些不自然。

    “格尔斯倒是挺有头脑的,知道有人要对他下手。”

    林天冷笑了一声,离不开北湾区,开什么玩笑,他想离开,格尔斯阻止不了他。

    “怎么?

    王冲要动手了吗?

    这么着急。”

    李腾皱眉,他是老油条了,知道格尔斯的处境不妙,其他三大都统,是不会放过格尔斯这块肉的。

    “没错,王冲是要动手了,没几天了。

    你回去提醒一下格尔斯,让他多加防备,不要一下子就被打趴下了。”

    林天点了点头,他反正已经脱离王冲了,自然没有那个必要听从王冲的指令,不给外人泄露消息。

    他之所以这么说,并不是没了格尔斯,而是不希望格尔斯遭受到突然袭击,一下子就跨了。

    他自然遗忘格尔斯能和王冲血战,消磨王冲的势力,最好是两败俱伤,他出来收拾残局。

    “唉!其实我已经知道,格尔斯是一块肉了,迟早被吃掉,我现在,正在想着该怎么办呢?”

    “你将我引荐给王冲都统如何?

    我也要另谋出路啊!跟着格尔斯,只有陪葬的份。”

    李腾自然是要为自己考虑的,不想为格尔斯效力了。

    “何必去找个主子呢?

    自由自在的不好吗?”

    林天盯着李腾,觉得李腾犯不着换个主子,谁也不效力,以都护的实力,随便也能混得很好了。

    “都护的薪水高啊!我也不会干别的了,就想多挣点金币,以后好养老。”

    李腾是为了金币,他这个岁数,钱是最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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