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高人姿态?
那就是要办事,可以,你求着我,求一次还不行,让你心服口服的往外掏钱,还得看人家高人愿不愿意收,即便是收了,也得说是孝敬。
这是高人姿态。
林尽要在短时间内赚大钱,必须得用这一招。
所以他接下来拍了拍金钱豹的脑袋,然后叹了口气,一句话不说转身就走。
这一手玩的很玄妙。
也很冒险。
若对方不以为意,那林尽这一副做派就是白痴,在人家眼里就是有病的代名词。但换一个角度来看,倘若对方认为这是一个机会,自己是一个不食人间烟火的高人,那就不一样了,只要对方跳进这个坑,那接下来的主动权,就在自己手里了。
反正现在林尽很光棍,这个忽悠不了,一会儿再换一个,没什么损失,最多就是被骂几句傻叉。
骂呗,反正爷我不掉一两肉。
就在林尽走出去第十步的时候,钱有德忍不住道:“那个……请留步!”
林尽一笑,高人行事,历来特立独行,而且你说留步就留步,那才不是高人所为,所以林尽非但不停,而且走的更快。
钱有德一看,急忙带人追了过去,心里也怕错失一次‘机缘’,最重要的是,对方能轻易驯服自己的兽宠,这才是让他追过去的原因。
七拐八绕,林尽走的挺快,后面钱有德他们也不慢。
“差不多了!”林尽知道不能再遛,任何事情,把握住度是关键,不然好事变坏事,真把对方耐心磨没就鸡飞蛋打了。
通过在现代世界读过的诸多经典销售类书籍,林尽此刻是把这种拿捏人心的技巧发挥到了极致。
此刻林尽停了下来,却是头也不回问道:“你们有事儿?”
小巷、孤傲的人影,放浪不羁的穿着,微风吹动的衣摆,还有那低沉自信的声音。
这些,在钱有德脑子里慢慢勾勒出了四个字。
隐士高人。
虽然累个够呛,但钱有德却一点都不生气,反而是两眼冒光。跟着他的两个跟班儿一脸莫名其妙,他搞不清楚自家老爷非要跟着前面那个乞丐神经病一样的人做什么。
“钱爷,那人穿的和乞丐一样,怕是脑子不正常……”一个手下刚问,就被钱有德呵止:“你懂什么,平日里我读的那些传记杂谈当中,那些世外高人不都是这样与众不同。”
“可是……”
“可是什么?刚才你没见他伸手就驯服了金满?金满是什么脾气你们不知道?平日里除了我,没人能碰它,仅靠这一手,便知这位先生的不凡,你们两个糙人没读过书,胸无点墨没丁点文化,就不要插嘴了。”钱有德摆手,一脸的嫌弃。
两个手下心中暗骂妈卖批,说的好像你读过书一样。
钱有德平日里几大爱好,带着金满逛街、赚钱、还有读小说,说是读,实际上是让别人给他读,他听。
因为他不认识字。
但这不妨碍钱有德丰富的想象力,此刻,他已经是基本认定自己遇到了隐士高人。
所以整了整衣衫,学着说书先生故事里讲的那种遇到高人时的口吻道:“先生,钱有德有礼了。”
林尽暗道,这还遇到文化人了。
而且自己还准备不少说词和戏码,都没演呢,怎么感觉这胖子就已经被忽悠了。
太容易了吧。
虽然吃惊,但林尽接下来的戏还得演下去。
“你追过来,是因为那头金钱豹吧?”林尽压着声线说道,沙哑的声音,更带一分高深莫测。
“是,我这兽宠最近……有些小问题,刚才先生看出一二,何不好事做到底,给一个解救之法。”钱有德虽然已经将林尽脑补成为一个隐士高人,但他毕竟不傻,该有的试探还得有,所以他没有说具体症状,想要看看对方有几分本事。
林尽压低声音哈哈一笑:“小问题?这金钱豹乱吃东西,误食火焰蛇蛇胆,这可是火毒,你这豹子属金,纳入火毒,品阶太低,难以消化融合,由此生病,还差一点丢了性命,是也不是?”
钱有德小手一抖,暗道神了。
对方只是摸了摸自家兽宠,便将这段时间的病情全都掌握,实在是神乎其技,如此,脑补而出的高人形态越发凝实。
尤其是对方所言,几乎和鉴兽师协会的王会长说的一样。
林尽继续道:“虽然如此,也不算什么大事,毕竟找到医治之法便可治愈,但偏偏医治之人乱开药方,虽说是误打误撞将大部分病症治愈,唯独这掉毛,却是愈演愈烈,看现在这样子,两天以后就成秃豹了。”
一个手下小声道:“金满的病可王会长亲自给瞧的,他居然说王会长乱开药方?”
另外一个手下摇头:“问题是,金满掉毛这毛病,王会长还真治不了啊。”
这话听在钱有德耳朵里,越发坚定了他的心思。
“先生眼光卓绝,不知可有救治之法?”
让钱有德带着一个秃毛的金钱豹到处溜达,那他情愿永远不出门,所以此刻很是迫切。
林尽此刻却是不吭声了,就看对方上道不上道了。
钱有德那边也没吭声。
一阵风吹过,钱有德这才反应过来,他毕竟是生意人,脑子很活泛。
“先生,只要你能治得了金满的脱毛的毛病,钱某必有重谢!”钱有德许诺道,那边林尽心中冷笑,口嗨谁都会,治好了病,不给钱的事情老子见过了,刚刚就遇到一个。
他打算加点料:“脱毛是小事,但要治,也得耗费我不少心血,况且我早年医治万兽,有些累了,所以打算金盆洗手,从此云游天下,不好破戒,你还是另寻他人吧。”
说完又作势要走。
钱有德急了。
虽然对方有些装逼,可万一能治呢,更何况,自己不差钱啊。
当下钱有德取出一叠银票,快步上前,塞到了林尽身后背着的一个破口袋里。
“先生,一点小意思,不成敬意,咱们相遇是缘,就劳烦您破例出手一次。”
林尽斜眼看了一眼,心中震撼。
这钱有德出手还真的很阔绰,那一叠银票,至少数百两,这一笔赚下来,自己立刻是单车变摩托,至少炼丹的钱是赚出来了。
按压住躁动的心,林尽沉声道:“相遇便是缘,既有缘,那就破例出手一次吧。”
转身,林尽却看到钱有德两个手下也跟了过来,而且,站位好像是一左一右,有点像是包围阵型。
林尽笑了笑。
这钱有德也不是省油的灯,肯定是想着,万一遇到骗子,治不好,那直接按到一顿锤,付出去的银票,也能抢回来。
还别说,钱有德就是这么想的。
他是一个生意人,脑洞虽然开的很大,也认为是遇到隐士高人,但他却不傻,做什么事都得留一手。
林尽装作没看出来,他走过去,直接伸手按在金钱豹的脑袋上。旁边钱有德不明所以,他手下忍不住小声道:“这治病不用开药方?至少得用个符篆什么的……”
钱有德立刻呵止,那手下才住嘴。
便在这时,林尽突然以指为剑,凝聚灵气,在金钱豹身上几处大穴点去,手法干净利落,说起来,这算是前身留给林尽为数不多的‘遗产’,这叫做‘灵穴手’,乃是一门武技,大部分时候是用来对兽宠用的,遇到紧急情况,也可以御敌。
林尽继承了前身‘灵穴手’这门功夫,此刻耗费本身灵气,便见指凝灵气锐气生,眨眼之间,金钱豹身上就开了好几个血口子。
钱有德一看急了,这是治病还是下杀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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