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唐柔还在抽泣,我的情绪也沉默到了极点。
“对不起....我不知道奶奶会因为我住院,如果你当时告诉我,我一定会回来的....”唐柔捂着嘴巴,声音都在颤抖。
她的情绪也感染了,要知道,奶奶知道我有个唐柔那样的女朋友时,特别高兴。我们上大学,她经常会包饺子喊唐柔来家里,可以说唐柔跟奶奶关系十分的好。
甚至我一度觉得,奶奶住院了唐柔一定会回来,可惜她并不知道奶奶住院的事情....“已经过去了,再多说什么也无济于事,有空了去看看奶奶吧,她临走前念叨最多的人除了我混账爹以外,就是你了。”我没有再继续吃饭,说完就离开了饭店。
我没有着急找住的地方,而是背着包一个人游荡在街上。这就是我曾经做梦都想来的京城,这里成就了三年前我最爱的女人的成功。
走着走着,我就想到了安玥,连忙掏出手机给她打去电话,可连打了好几个都被挂断,就当我失去耐心打最后一个的时候,安玥终于接了电话。
“去陪你的初恋情人啊,还给我打电话做什么,你是不是犯贱?”安玥的声音冰冷。
“你是不是脑子不正常,唐柔都结婚了,我就算有什么想法也不能实现吧?我也没想到会遇上她,谁知道我坐飞机的时候她恰恰坐我旁边,她邀请我吃饭谁知道就遇见你了.....”
安玥讽刺道:“怕不是在暗中观察你的一举一动,否则怎么就这么巧是一趟航班,还是连坐.....我看,唐柔压根就没忘记你!”
“你最好别得寸进尺,你再他妈胡扯我就挂电话了.....”我语气终于也冷下来,安玥明知道唐柔是我心中的一块伤疤,还非要在上面撒盐。
安玥沉默了一会儿,叹息一声,她道:“好了不逗你了,我刚才也没开远,躲在路边看见你俩进饭店吃饭了,我现在就在你马路对面,你从饭店出来我就跟着你了。”
我惊讶地向对面的街头,果不其然在人群中看到了安玥的红色玛莎拉蒂,刚才专注于自己的失落中,压根没注意到。
坐在副驾驶位置上,安玥脸色依然不大好看,我习惯性地点上一根烟:“别板着脸了,你知道的,我和唐柔没什么,她已经结婚了。”
“我当然知道她没什么,但是你来京城还是为了别的女人,又不是为了我!”安玥颇有怨气道。
我被自己刚吸进嘴里的烟呛了两口,尴尬地摸了摸鼻子没说话。
对于我的沉默安玥没有容忍,一巴掌拍在我后背上,噘着嘴:“我爱上你真是上辈子造了孽!你还没找到落脚的地儿吧,正好,我带你去我爸旗下的五星级酒店,正好给你省一笔钱。”
“千万别,你就随便把我扔在一个差不多的酒店就行.....”
“我都听景瑞说了,你开完分店后身上一毛钱没剩下,来京城的钱都是借的。”
我顿时就在心里给景瑞这孙子骂了遍,怎么啥屁事儿都给安玥说,我下定决心,以后事儿还得少给景瑞说,他有时候确实挺孙子的.....之所以不想去安玥给我安排的酒店,就是我觉得一举一动都被安玥掌握的牢牢的,万一她有备用房卡留进我房间,那我可真就哭死了。记得半年前,安玥就偷偷复制过我出租屋钥匙,半夜溜进来了。
强扭不过安玥,最后还是在她给我安排的酒店住下。
好在安玥还在为我和唐柔吃饭的事情耿耿于怀,没有跟我纠缠很快就离开了酒店。
躺在偌大的房间里,我一阵恍惚,倦意涌上,睡着了。
等我醒来,是晚上七点钟,昏暗的房间里除了无尽的孤独再无其他。我从床上爬起来,去卫生间洗了把脸,打开灯坐在窗子边抽烟。
手机没有任何人给我发短信或电话,除了新闻和广告我依然没有看见有人联系我的踪迹,我看着手机壁纸,林夕和我在游乐场的合照,我们穿着情侣装和林夕脸上淡淡的微笑,我迷茫了。
林夕和我在一座城市,而照片中的微笑或许永远留在了游乐场中,现在林夕已经不会对我笑了!
感觉到饥饿感,我简单收拾了下就出了门,此时的京城的街灯光十分柔和,路人有很多,大多都是背着包匆匆往家赶得白领,就在过马路都有不少人在快语速地说话,隐约间听的出来是关于工作的事情。
我不由叹息,在京城这座快节奏的城市里,大多人都是负重前行,真正享受生活的,也许只有那些年迈的老年人.....也正是因为这样的生活节奏,让一座城市内出现了两个极端,埋头苦干的年轻人与享受生活的老年人。尽管这是每座城市的现状,可在京城最为显著。
我没有着急去找吃饭的地方,随意在街头上了一辆公交车,不知道它驶往的方向是哪一站。
公交车内老人占多数,学生也有不少,但白领相对来说少一些,可我都透过他们的脸看到了生活带给他们的压力。
我有了一种疑惑,唐柔是怎么凭借自己的实力,在京城这座竞争如此激烈的城市中,从一个普普通通的大学毕业生花了三年时间就变成公司老板的?
这个疑惑让我迅速进入了沉思,这三年我从未想过这问题,可当这个问题冒出来时,我却无从得知答案。
心里有了众多猜测,可没有一个是唐柔靠自己能力成功的,因为这不可能,完全不现实。
一个普通大学毕业的大学生,没有任何投资金与人脉,怎么也不可能就三年的时间在京城立足。
所以我忽然觉得,唐柔之所以毅然孤身前往京城,想必是得到了资金的支持或某位大佬的赞助?
一股恶寒爬满我的全身,我不愿意去相信唐柔是这样不自爱的女人!
由于公交车上人越来越多,我不得不提前下了车,我不知道自己来了哪里,只是歪头为自己点上一根烟,混迹在人群中,没人知道我是从哪里来的,或者又要到哪里去.....我喜欢这种神经质的感觉。
人群中,我好似看到了一个令我瞪大眼睛的身影,那不食人间烟火的气质,我这辈子只见过一次。
天,她是林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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