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书网 > 玄幻奇幻 > 迈向克里玛莎 > 38章:琼斯的烦恼

凯尔特斯大陆的某个角落。

    地底。

    昏暗而压抑的空间里,阿道夫正静静地躺在自己的血晶里,一动不动的。

    相比于上次,血晶当中的“血丝”似乎又多了。

    这里没有风,四周静悄悄的,连风声都没有。安静得如同深渊一般。

    忽然间,血晶上荡开了波纹,阿道夫的身体微微倾斜,从血晶里摔了出来。

    几乎与此同时,血晶下方的细沙迅速凝成了一块平地,将他接住了。

    “你没事吧?”蓝色迷雾凝聚成一张人脸,出现在他身旁。

    蜷曲着身子,阿道夫微微颤抖着,重重地喘息着。

    “没……没事。”

    “可你的样子看上去不像没事。”

    好一会,阿道夫才缓过劲来,躺卧着,重重地喘着粗气。

    “我觉得你还是不要再过去了。你现在的身体状况,不适合再使用任何魔法,特别是空间魔法。那是高阶魔法,对你的身体会造成沉重的负担。”

    “可我的任务还没……完成。”咬着牙,阿道夫用双手撑着地面,一点一点地站了起来。

    “那只是一个笼统的任务。‘为苏醒日进行必要的准备’。什么是‘必要的’呢?任务里甚至没有提到‘巫妖王’,没有人估计到他的出现。我觉得你只要在这里好好呆着就行了,没有人会责怪你的。”

    “这就是老师选择我来执行这个任务的原因了。因为我,知道应该怎么做。”此时此刻的阿道夫,脸色已经惨白得像个真正的血族。他缓缓地仰起头,轻声说道:“那么多人的生命,那么多人的心血,不可以有任何一点意外。我做那么多,不是为了不被责怪,而是为了让我们的目标真正达成。”

    “好吧。那我只能祝你好运了。”

    脚下细沙凝聚而成的地面一点一点地向前延伸着,与主柱上伸出的沙桥相连。沿着悬空的桥梁,阿道夫一点一点地往前走着,然后沿着主柱上的阶梯开始攀爬。

    蓝色迷雾在身后紧紧地跟着。

    “其实我建议你不要再进行下去了,不只因为你身体的关系。有人在查你,而你又不知道是谁,这说明有风险。我们最忌讳的就是风险,特别是暴露的风险。又或者,你可以将事情通报给血族高层那边,由他们替你解决。我想,他们应该会乐意的。”

    阿道夫沉默着,依旧一步步往上走。

    ……

    正当亚岱尔还在满希尔德找着琼斯的时候,琼斯已经回到巨蛇城了。

    坐在自己的房间里,他有些不可思议地看着自己手中的信封。

    信封里,是钱,足足三十万金币的银行票据。所以信封会那么厚。

    另外,还有一封信,内容也特别简单。

    “这里是三十万金币,先放在你那里。如果提炼厂需要钱的话,你就用这些。我惹上了一点麻烦,恐怕暂时不能出现在希尔德了。我会直接到你的巨蛇城找你的。请不要告诉任何人我会去找你。包括亚岱尔。阿道夫敬上。”

    三十万金币……

    阿道夫很有钱,这琼斯能感觉得出来。可他又明显不像是一个商人,至少在冶炼厂这件事上,他明显不是用的做生意的态度。而且,什么样的麻烦能让一个如此富有的商人落荒而逃呢?

    因为亚岱尔吗?

    信里面特别提了不要告诉亚岱尔。阿道夫跟亚岱尔之间发生了什么矛盾吗?

    琼斯简直一阵头晕目眩。

    隐隐地,琼斯觉得这恐怕涉及到了不得了的事情,但又说不清会是什么不得了的事情。

    能找上自己的“不得了的事情”,难道是和格雷有关。

    黎明时分,城堡大厅里静悄悄的。九头蛇还在冬眠呢,静静地趴着。琼斯站在二楼的走廊伸出脑袋往下望。大厅中挖出来的水渠映着他的倒影。

    “好像只有这种可能了。除了这个,我真不知道他找我的意义是什么。跟亚岱尔一样想要我用银月骑士团帮他做什么吗?可我连他究竟是什么人都不清楚。”琼斯忽然回忆起了当初刚认识时候的感觉。

    阿道夫,似乎是在刻意接近自己的。

    想着,琼斯不禁担忧了起来。

    说起来,亚岱尔和阿道夫其实都一样,两个人接近自己的动机都不纯。至少在一开始,谈不上什么友谊。可这两个人又偏偏都帮了自己不小的忙。

    本来这个问题还没那么紧要,但现在不同了。如果他们两个起冲突的话……自己该怎么办?无论自己站在哪一边,似乎都是对另一方的背叛。

    想到这儿,琼斯简直都觉得头皮发麻了。

    “也许我应该问问亚岱尔,他可能会告诉我他跟阿道夫之间究竟出了什么问题。可是,如果我问他的话,不就证明我知道了吗?”

    如果是单纯的血族的话,似乎并不需要太过考虑这些。血族总是利益导向,血族的基因里,本身就带有背叛的因子,他们并不觉得背叛有什么问题。可琼斯又跟其他血族不同。

    大概是跟格雷待久了吧,琼斯不知不觉地,对那些黑暗向的名词有了某种程度的厌恶。特别如果自己做下背叛的事情,以后还能回到银月骑士团吗?

    他不可能拒绝站在亚岱尔那边,他还欠着亚岱尔钱呢。

    他同样不可能拒绝站在阿道夫那边,否则的话,冶炼厂矮人自由身承诺就没办法兑现了。他等于一口气背叛了许多人。

    这个问题,直到阳光都照到巨蛇城了,琼斯依旧没想明白。

    ……

    第二天,又是巨蛇城“稀松平常”的一天。

    送去当样品的盔甲早就拿回来了。琼斯穿上盔甲,又是投入到了巨蛇城建设的伟大任务之中。

    矿坑已经开挖,甚至一些金矿石已经被采集了出来,堆放在旁边简陋的仓库里。冶炼厂很快也可以启用了。所有的一切都井然有序,巨蛇城,很快就要进入盈利期。然而琼斯却一点都开心不起来。

    “你是怎么啦?遇到了什么事了吗?”酒桶问。

    “没什么,就是遇到了一点纠结的事。”琼斯答道。

    “跟我们巨蛇城有关吗?”

    “可以说有关,也可以说无关。”

    “唔……那我就当无关了。既然无关,为什么还要浪费时间纠结呢?还有什么比巨蛇城更加重要吗?”说着,酒桶哈哈大笑着,往自己的嘴里灌了一口酒。

    琼斯无奈地看了酒桶一眼。他忽然想,或许这个世界上绝大多数真正的大事,都是很简单的吧。例如从无到有建设一座城邦,例如打仗。建设一座城邦无非就是兢兢业业地把事情做好,打仗无非就是消灭对手。复杂的都是人。

    如果你有一个简单的目标,哪怕这个目标看上去很大,只要你日复一日地努力,总会有达到的一天。就好像咸鱼港的某个傻子一样。他就是把所有的事情都简单处理,坚持应该坚持的。反倒是很多的聪明人,往往一事无成。

    就好像科林半岛上数不清的血族领主一样,他们总是纠缠于一些毫无意义的事情,日复一日,年复一年。

    “人”,实在太复杂了。把几个放在一块,他们就能搞出点事情来,然后用这件事情浪费所有人的时间和精力,以至于真正重要的,反而搞不定。

    不得不说,琼斯应该庆幸自己的巨蛇城足够简单。每一个人都很简单。矮人们只想要过简单的生活,拥有自由身。琼斯只想要将城市建造起来,证明自己。就连地皮也很简单,就是荒芜。只有在简单的环境下,简单的人,才能干成伟大的事情。

    “是的,就是这样!”琼斯对自己打气道:“从现在开始,在成为一位伟大的血族领主之前,我什么事都不想管!就是这样!”

    喊完,琼斯顿时觉得浑身都有劲了,开始埋头干活。

    旁边拿着铁镐正在休息的几个矮人愣神地看着他,一脸的莫名其妙。

    ……

    一条新开的矿坑,可以有做不完的事情,何况琼斯的目标还是建设一座伟大的城邦呢?

    琼斯上上下下地忙碌着,与此同时,还抽了个时间到南部的哥布林王国看了一眼。

    那是一片荒漠戈壁,枯黄的土地,遍地枯黄的野草。有一个规模不小的城市,如果那算得上是城市的话。

    大概三米高的“城墙”,纯粹就是用黄土和木头搭建的,木头已经朽坏,黄土看上去也松松散散的,好像一推就会垮似的。穿在黄土之中的木头只是起到一个定型的作用。如果没有穿木头的话,他们只能堆出斜坡,而不是九十度角的城墙。

    可是这样的城墙真的有用吗?

    琼斯不禁都有些怀疑了。

    整个城墙呈正方形,横竖都有三公里宽,算是不小。但城墙里的城市,就有点尴尬了。如果不是琼斯早就知道这里有一个哥布林王国,只是路过的话,大概会直接忽略吧。

    哥布林的房子跟矮人的房子有点像,都是地面拱起的半球体,不同的是,他们的手艺实在不怎么样,加上身材比矮人还矮,半球体拱的高度也不够,形状还不标准。一大堆这种形状不规则的球体聚集在一起,月光下,从空中望下去,就好像一片凹凸不平的黄土地而已。加上哥布林房子的门瞎开,有些门甚至开在屋顶上。就算注意到了,远远看去,正常人大概只会觉得这是一大片的地鼠窝而已。

    老实说,他们真的很像地鼠,比矮人还像,完全谈不上什么“文明”。

    整个“城市”唯一的例外,就是城市正中的“堡垒”。那应该是国王的王宫吧。不过,看上去其实是把一座山挖空而成的,而不是建成的。

    远远地,琼斯看到一群哥布林举着火把正在“堡垒”周围来来回回地巡视。至于外围的城墙,压根就漆黑一片。偶然几个哨兵,也都是“不务正业”地倒在地上呼呼大睡。

    “这里的哥布林都吃什么?这里应该长不出什么植物,也不像有丰富的猎物。这么多哥布林住在这里,他们怎么解决食物问题?”琼斯问飞在旁边的朵拉。

    “哥布林……好像吃土吧?”朵拉小声答道。

    “吃土?这个世界上还有生物是吃土的?”琼斯都惊了。

    “他们好像什么都能吃。朵拉没接触过哥布林,不过听父亲说过。他们什么都能吃,包括土。吃了土之后肚子会涨大。你看大多数的哥布林肚子都不小。不过,如果吃土的话,他们还要吃一种自己种的,长在地底的毒蘑菇。”

    “有毒的蘑菇?”

    “是的,吃完就会拉肚子,把吃进去的土都拉出来。”

    “这个物种这么神奇的吗?”琼斯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如果只是吃土的话,哥布林实在太好养了。也许自己应该弄一大堆回来。就是不知道干活怎么样。

    扑腾着翅膀,琼斯往哥布林城门的方向飞了过去。

    “琼斯大人,您去哪里?”

    “我去认识一下他们的国王。”

    说着,琼斯已经落到了哥布林城邦空旷的城门前,朵拉也落到了他身边。

    “琼斯大人,我们这么晚去打搅,不好吧?哥布林并不完全是夜行生物。”

    “可我们是夜行生物。要穿着盔甲来见他们吗?”走到大门前,琼斯高声喊道:“有人吗?开一下门好吗?我想见一下你们国王!”

    荒漠的风轻轻地吹着,脚边的野草沙沙响。

    没有反应,一点动静都没有。

    琼斯只好又喊了一遍:“有人吗?麻烦开一下城门好吗?我想见一见你们的国王。我是你们北面的血族领主。想认识一下你们!也许我们有什么生意可以做。”

    好一会,城墙上的草棚里探出来一张绿油油的脸。

    “谁在下面!这么晚了,吵死了!”

    “我是你们北面的血族领主,我想认识一下你们的国王。”琼斯无奈又重复了一遍。

    “你就不能白天来吗?”

    “我说了我是血族。”

    “血族不能白天来?”

    “血族能白天来吗?”

    “血族为什么不能白天来?”对方认真地问道:“难道你们晚上不睡觉的吗?”

    琼斯一脸的尴尬,甚至都不知道该怎么把话题进行下去了。

    想了半天,琼斯只能再次强调道:“总之,我想见你们国王,可以吗?”

    对方答道:“我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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