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书网 > 都市言情 > 我没想穿越 > 1、我这样的成功人士穿越不合理

?    “老板,来包龙凤呈祥十块的!”

    老板是个中年人,杯子里面泡着枸杞,正拿着一本小说看的津津有味。

    听到有人买烟,抬起头来一看就发现一个十七八岁的年轻人现在小卖部门口。

    看起来挺帅气的,清秀脸上带着一些迷茫。手里拿着一张十元的钞票,身上是一身篮球服。

    “现在的小年轻还挺有钱啊,抽烟都是十块起步?”

    摇摇头,打开烟柜后面的玻璃门,从里面拿出来一包龙凤呈祥放在玻璃柜台上面。

    年轻人给了钱,拿着烟就走了。见此,老板摇了摇头继续准备看小说。

    还别说,这群写小说的王八蛋挺有想法的。你看看这,一个人五六个媳妇儿,看的棒硬的。

    顺便带着一些比较有颜色的文字描写,别提多动感了。要不是这里是店里,他都有心多放一把枸杞,然后创造一些牛奶了。

    正在感叹,没想到又有人说话了。

    “老板,给我一个打火机!”

    “打火机五毛钱,自己在盒子里面拿!”

    听着声音有些熟悉,老板抬头看了看,没想到还是刚刚买烟的小伙子。

    闻言,这年轻人翻了翻口袋,发现竟然没钱了。

    这……

    好吧,这就尴尬了!

    “算了,送你一个,没几个钱的。”

    年轻人不好意思的笑了笑,然后拿了一个打火机。

    “多谢老板,下次买东西还在你这儿来!”

    “那感情好,以后常来!”

    “一定的!”

    说完,年轻人拿着打火机离开了小卖部。

    ……

    刘云走出小卖部,直接就拿出一支烟放在嘴里,然后点燃深深的吸了一口。

    呛人的尼古丁,直接进入肺里面,让这具还不熟悉烟味的身体有点不适应。

    咳嗽了两下,刘云又吸了两口。

    “这该死的穿越,这都什么情况?我一老总,车子,房子,票子全都有不想穿越啊!

    这样的机会,让给那些屌丝可以不?”

    穿越,老生常谈的一个话题。写书你不穿越,这都没有感觉。刘云穿越了,他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来到这样一个世界。

    手机还是按键手机,因为他刚刚过来听到了“永红红手机,让你红起来!”

    好家伙,这嗲嗲的声音,让人骨头都酥软了。

    作为一公司的老板,身家也是超过五千万的存在,怎么会就这么穿越了呢?

    根据接收到的记忆,现如今的这个刘云家里,好像还是一个普通家庭。

    刚刚高中毕业,成绩不好基本上告别了大学。

    郁闷之下,出来打篮球最后直接被撞晕了。醒来以后,医生说是中暑了。

    几个打篮球的朋友,给他给的医药费。刘云不敢多说,告辞感谢一番了以后,就迷茫的走在这个小镇上。

    最后虽然接受了穿越的事实,可是实在不能平静下来。摸了一下兜里仅剩的十块钱,然后买了一包烟想要冷静一下。

    抽完一支烟,刘云站在回归桥上,准备将烟头扔进河里。

    最后想了想,用脚踩灭了,然后丢在了一边的垃圾桶里面。

    回归桥,这是这个叫做飞云镇的标志建筑之一。

    似乎,这里是当初为了迎接某些人回归而建造的。

    这些年,一直保存着这里。也不知道这个桥是谁设计的,走在桥上你肯定是个瘸子。

    台阶一步不够,两步太多,真的很别扭。

    清凉的微风,让刘云心情好了一些。桥下的河水很脏,什么样的垃圾都有。

    坐在桥中央凉亭的石椅上,刘云在思考自己应该怎么办!

    “我该怎么样去面对这家伙的爷爷这是现在最大的问题!

    根据记忆,这位老人家可谓是将刘云看成了他的全部了。所以,我哪怕是装,也要装起来的。”

    这位刘云,从小父母离异,母亲据说已经嫁的很远了。这么多年,从来没有回来看过他一眼。

    至于父亲,几年前已经因为车祸意外去世了。其实说实话,他从小都是爷爷刘金和拉扯长大的。

    老爷子是个木匠,最关心的就是这小子。现如今,自己成了刘云,却不能变样让这位老人家察觉。

    老人家白发人送黑发人送走了自己的儿子,现在全部的心都放在了孙子的身上。

    如果察觉,那么对于老人的打击绝对会是天崩地裂的。叹了一口气,刘云又拿出来一支烟抽着。

    这是他另外一个世界的习惯,思考事情比较为难的时候从来都离不开烟。

    熟练的点燃以后,深吸了一口,随后一个很不规则的烟圈出现接着消失在空气中。

    夏日的天空比较炎热,不过今天是赶集日,还有一些人开着车播放着大喇叭。

    “苹果批发,甜的粘嘴巴!两块钱三斤,三斤只要两块钱!”

    “上街转下街走,五块钱买三样,三样只要五块钱。”

    “我们这是祖传的药,专门治风湿的。”

    “你不信?买回去试一哈你就晓得了!”

    “磨菜刀了哟,磨剪子哦!”

    回归桥桥头不远处,就是菜市场,此刻虽然是中午,不过今天正好是赶集,所以人还是比较多的。

    飞云镇每月三六九,都是赶集的日子。附近的人,很多都会来到镇上贩卖一些东西或者买一些生活品之类的。

    “刘云?你怎么在这儿?呀,你还抽烟?不过也还好了,反正已经毕业了。”

    刘云正看着出神的时候,清脆悦耳的声音,在刘云的旁边响起来。

    刘云抬头一看,就看到一位少女,身穿淡黄色的连衣裙,头上带着一顶白色的小洋帽。

    长相清纯清秀,眼睛水汪汪的格外好看。手里还提着一个袋子,袋子装的鼓鼓的女孩儿提着比较吃力。

    手腕上,一支粉红色的女性手表,让女孩儿稍微有点小麦色的手臂变得有色泽一些。

    看到女孩儿的一刹那,刘云就想起来了。这是刘云的同班同学兼同桌张燕儿。

    两个人也是巧了,从小学,到初中高中,一直都是同班同桌。再加上两家人关系也还不错,所以一直两个人是非常要好的朋友。

    “燕儿,你这是干嘛呢?”

    刘云回过神来,随后立马带入了原来刘云的角色。张燕儿直接来到刘云身边坐下,一股迷人的香味就弥漫在刘云的鼻尖。

    张燕儿拿下帽子来,用手把边上卷起来刚好可以握住然后就开始扇风。

    她可没有注意到身边刘云的不自在,一边擦着脸上的汗水,一边扇风的说道:“别提了,去买了几斤土豆热死我了。你怎么一个人在这里,还有老实交代,什么时候学会的抽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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