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枚金龙能够买来什么?”
启程后的第四天早晨,蹲在熄灭篝火前的蓝礼询问身旁戴佛斯。
此时他们身处于一片茂密森林当中,身后有一顶染成淡黄色的,绣着宝冠雄鹿的帆布制帐篷。
周围这种帐篷零零散散有七八个,都是此行人们于昨晚扎好的。而在帐篷群的后方,一条湍急河流散发出的哗哗声响不绝于耳。
清晨的森林空气清新,似乎也激发了一行人身体当中的活力。所以尽管时间还早,但大部分骑士与侍从士兵们都已经起来了,而今一个个或是穿梭于营地当中散步,或是刷马喂马,或伸展四肢,做起了晨练运动。
“如果不考虑绣纹章,我们身后那顶帐篷大概值一枚银鹿。”身材消瘦的前走私犯回答。
此时他穿着一套黑色亚麻衣物与棕马裤,身上披着的披风仍旧灰扑扑的毫不起眼。
他此时也坐在这处熄灭篝火前,右手捏着一根树枝随意扒拉着身前灰烬堆,左手则缠满了绷带,横在膝盖上不敢乱动——
史坦尼斯在之前砍断了他左手的五根手指前端,同样也亲自封了他为骑士。但分封领地需要劳勃那位当前风息堡公爵准许,史坦尼斯眼下还没有这个权利。
因此戴佛斯也要跟着前往君临。
“所以一枚金龙能买来二百一十顶帐篷?”蹲着的蓝礼摸了摸下巴。
“不止二百一十顶,如果一次买很多,价钱会更便宜。”戴佛斯摇头,苍白的面容让他看起来好像老了十岁。
“而差不多四枚金龙,我们就可以买来一套盔甲。包括锁甲、护喉、护颈、头盔。当然具体价格要根据当时的市场行情计算,任何商品都会有上涨或者下降的时候。同样也得考虑是在什么地方购买,以及质量如何。比方说铁群岛的锁甲与武器就比其他地方的都要昂贵,因为他们的铁匠……”
队伍当中一位金发的南境骑士在路过时听到铁群岛这个名字,不由警惕的看了他们一眼,不远处另外三个聚在一起交谈着的北方士兵同样也被吸引过了视线,不过他们都没说什么。
如果说多恩是风暴地与河湾地的世仇,那么铁群岛则是北境、西境、河湾地的世仇了,因为这些地方的边境海岸线正处于大陆西边,与铁群岛隔海而邻。
风暴地其实也算与铁群岛有仇怨,古代时河间地那块地方曾被风暴王所统治,后来就是被铁群岛的人给抢了去的。
总的来说,铁民在哪都不受待见,因为他们的历史就是由杀戮与掠夺构成的。
队伍当中此时就有风暴地人、河湾地人,以及北方人。北方军队虽然大部分驻扎在风息堡,但还是有一些被派来护送拜拉席恩家族的两兄弟前往君临。
河湾地的人则完全是陪随,领头的梅斯·提利尔是河湾地的封君公爵与守护者,而今正好与眼下队伍一起前往君临,谈判投降与谅解问题。
不过那位身材魁梧的棕发大贵族眼下可丁点都没有个失败者的姿态,看起来不仅毫不担心自己去君临的任务,一路上还总与他的骑士们谈笑风生——
此时那家伙甚至在河岸边与一位河湾地骑士悠闲的练起了剑。
“大人们,咱不管谁是国王,但伊里斯陛下说好了的,允许咱们在这片林子里面砍树和狩猎,他说好了的,你们可不能反悔。”
另一个方向同样也有声响传来,就见队伍真正的领头者史坦尼斯此时身着一袭黑皮甲,站在他的营帐前,板着张脸正聆听两位穿亚麻粗布衣物的驼背老农唠唠叨叨。
“当然,咱们在林子里养猪会交供钱的。但养蜜蜂也是伊里斯陛下准了咱们的,没错,一个叫戴恩的白袍子骑士亲口和咱们这么说的,他还说……”
……
吵吵闹闹的一切随着队伍继续上路而被抛在了身后,从风息堡出发后,他们陆续经过铜门城、文德河、眼下正穿行于历代国王专用的狩猎场——御林当中。
这是一片很大的林子,他们已经在这里走了两天时间了,一路上村落与庄园偶尔可见,更有很多森林当中的兔子与麋鹿瞧见队伍后飞快奔逃的身影。
但队伍大部分时候面对的都是树、褐色的、惨白的、嫩绿的树,它们的树叶或稀疏或茂密,共同交织点缀在林间道路的头顶上方,随阳光洒下一片片阴影。
“什么时候才能到君临?”
坐在晃晃悠悠的马车当中百无聊赖,黑发男孩看向马车侧面骑马随行的戴佛斯。
“预计还有一半路程。”戴佛斯侧头回答。
史坦尼斯可用之人目前还不多,所以这位刚被封为骑士的前走私犯就成了蓝礼的暂时性护卫。对此戴佛斯并不抗拒。
经过上次楼梯中的交谈后,他对于蓝礼的警惕心已经基本消散一空了。
“那——”蓝礼还想继续说话,但眼角余光却看到了前方林路边缘一个跪在那里的瘦小身影,不由侧目而去。
前面开路的北方士兵似乎已经教训过了那个挡路小家伙一顿,乃至他看起来鼻青脸肿,但仍旧坚持跪在灌木丛当中,低着头,也不知道在干嘛。
可惜不论是河湾地的骑士还是风暴地的人手都只顾行路,统统无视了他的存在。
“他在乞讨?”蓝礼见此询问。
“他在贩卖自己。”戴佛斯看了看他,“疾病、债务、甚至饥饿。世界很大,总有一些人活不下去。”
他边说边小心翼翼地松开单手握着的缰绳,用能够活动的手摸了摸身上放置钱袋的地方,却只摸了个空,不由无奈叹气。
驾驶小船潜入风息堡中送食物本来就不需要钱,而今围困刚刚结束,他也没来得及补充随身财务。
黑发男孩见此,抬手顺着马车窗口递给他一枚金龙。
“这太多了。”戴佛斯忙摇头。
“一枚金龙换一条命,也不算多。”蓝礼回答。
出发之前管家给了他十枚金龙当花销,但蓝礼至今都没想好以他现在的年龄,要这些东西能干嘛。
“而且我只有金龙。”
这话让戴佛斯怪异地看了他一眼,口中则问:“蓝礼大人准备买下他?”
尽管不再排斥与之接触,但他还是很难将眼前这位男孩当作正常的孩童对待。
“我要一个小乞丐干嘛?”蓝礼边说边扫了眼那个随马车前行而逐渐接近的小家伙,对方此时正巧看过来,差不多七八岁大小,满脸黑兮兮的看不清长相,唯有那双绿眼眸比较出彩,显得闪闪发亮。
只是面对黑发男孩的注视,对方却又胆怯地将目光避开,然后迅速低下了头,
“我不买他,就当我送给他的好了。”蓝礼说完就钻回了车厢,而戴佛斯在深深看了他一眼后,握紧手中金币策马靠近了去过。
蓝礼本来以为这件事就算是结束了,但没一会,赶回来的戴佛斯却又朝他开口。
“这孩子不简单。”他压低声音说。
“他的胳膊与手指和寻常农家孩子不同,明显经过箭术训练。也许是御林兄弟会中哪位土匪的后代。”
“御林兄弟会?”
“是一群被消灭了的匪帮,两年前他们盘踞在这片林子内绑架贵族勒索钱财为生,疯王伊里斯几次围剿都没有成效,最终他不得不派遣御林铁卫亚瑟·戴恩爵士与无畏的巴利斯坦爵士亲率军队前来……”
……
赶路途中,时间流逝的速度显得很慢,但当目的地即将到达时,蓝礼却又恍惚觉得日子过得可真快,路程基本走完,身处于风息堡中的生活场面却仿佛昨日。
队伍离开御林后,君临城那连绵又灰白的城墙随着他们靠近而不断扩大,一股特殊的气味也渐渐传了过来。
起先蓝礼认为这可能是另外一种媒介的气息,对此还有些期待。只是当靠近到一定距离后,他却直接掩鼻翻了个白眼。
“这是我见过最臭的城市了。”
他如此对前走私犯说。
然而等黑发男孩正式进入这座城市之后没多久,他却突然将这句话忘得一干二净,转而变得颇为振奋。
他真的闻到了那种特殊气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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