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书网 > 都市言情 > 重生之我的1999 > 第五章 去魔都

王东旭知道,刚才的女孩是谁了,除了张晚晴,不会有别人的。

        前世的时候,王东旭同样没有看见,但是,想了很久,都没有想到会是谁。

        家里的亲戚,基本上都借遍了,你上门去借,都不一定能够借的到,更别说主动老给你交钱了。

        王东旭也想过会不会是张晚晴,但是,一想到那可是六千块钱,在这个月工资才六七百的年代,六千块钱,无疑是一笔不小的数目,张晚晴不经过家里的话,不见得拿的出来。

        直到后来结婚了以后,张晚晴才亲口说出来,那是她从小到大攒下来的,本来打算高考以后,问老爸再要一点,买一台电脑的钱。

        握着手里的六千九百多块钱,虽然已经知道了是张晚晴做的,心里依旧很激动。有了决断,前世的时候,结算的这些钱都交给了家里,结果,连个水漂都没打,然后就没了,被要账的拿了回去。

        这一次,王东旭不打算都交出去了,而是把张晚晴的那六千块钱留下来,作为自己的启动资金。

        昨天晚上,王东旭想了很多,很久,也想到了很多赚钱的东西,可是,最尴尬的就算,没有启动资金了,你就算知道了什么赚钱,可是,你没有本钱,一样抓瞎,就好像一座金山矗立在你面前,可就是抓不到一样,但是现在,不一样了。

        病房里的东西很少,当王东旭回来的时候,老爸已经收拾好了,还叫了一辆三轮车来拉东西。

        即便是出院了,暂时还要好好休息,最好别下床,是以,两人商议了一下,准备先去大姨的房子那里住几天,等好一些再回家。

        对于此,王东旭自然是非常赞同的,忙前忙后的,直到把东西都搬回去以后,才发现,快要到点了。

        “爸,妈,你们先在这里住着,我这几天先住宿舍了,你们好好休息休息”。王东旭丢下一句话,就急匆匆的跑了,不跑不行啊,马上就要迟到了。

        拿回那六千块钱的时候,王东旭已经想好怎么做了,买股票,这也是现阶段,可以让自己收益最快的了。

        当然,也有很多可以赚钱的门路,可是,不是需要的人多,就是需要的资金多,再不就是时机不对,耽误自己上学。

        而且,对于股票,王东旭还是很有把握的。前世的时候,王帅的那个师哥,可是个炒股高手,赚多赔少,王东旭兄弟两,跟着也没少赚。

        既然做了,王东旭自然是不可两眼一抹黑,从股票认购证开始,每年的股票起伏,牛市熊市,都了解过,虽然只是大略的了解,但是,对于一些妖股来说,还是记忆深刻的,毕竟,都是曾经大涨的股票,赚钱最快的股票,看起来就让人热血沸腾,也让王东旭没想到,自己也有参与的一天。

        “老师,我想请几天假”?想买股票,那就要去魔都,来回都要好几天的时间。

        “你母亲那边的缘故吗,你父亲不是在那吗?你这一请假,会耽误课程的”。孙金明显的不太想同意,现在可是关键时期,少一天的时间,有可能就会落后于人的。

        “算了,三天吧,三天够了吧”。孙金颇有点无奈的说,家家都有本难念的经,这种事情,不批也是不行的。

        “可能,可能要四天,不过,我会带着书本过去的”。说吧,王东旭一溜烟的跑了,三天四天的,先提前打个招呼,别万一到时候没回来,那就糟糕了。

        买股票的事情,王东旭可不希望最后让爸妈知道,毕竟这个年代,股票对于大多数普通人来说,还是很遥远的。

        傍晚的时候,王东旭就买了去往魔都的火车,按着时间来算,明天早上差不多就到了。

        王东旭本以为,自己算是熟悉了坐火车的,没想到的是,随着绿皮火车的发动,一点睡意也没有,一直到了晚上,依旧如此,直到深夜了,才眯了一会。

        做惯了动车,高铁,王东旭对于绿皮火车的速度,已经无力吐槽了,晃晃悠悠,晃晃悠悠,一直到了第二天的八点多,才到站。

        从包里拿出一个馒头,王东旭一边啃着,一边朝魔都证券交易所走去,直到看到曾经熟悉的红马甲出现的时候,到地方了。

        “果然涨了很多啊”!王东旭很快就查到了自己想要买的那只股票,依安股票,这个在年初才四五块一股的股票,现在已经涨到了二十块一股了。

        一年四五倍的涨幅,已经很惊人了,不过,王东旭知道,惊人的还在后面呢,就从这个月开始,这个股票,会呈现飞跃式增长,垂直增长,一直涨到一百二十多一股,成为国内第一只股价过百的股票。

        对于王东旭来说,从二十,涨到一百二,六倍的涨幅,已经足够了。

        当王东旭身上的六千块钱,变成三百股以后,身上只剩下八十块钱了。

        搞定了股票以后,王东旭转身就出了证券交易所,既然打算多呆几天,把剩下几天的生活费赚出来,就是迫在眉睫的事情了。

        虽然前世在魔都生活过,但那也是10年以后的事情了,那个时候,可是和现在差别很大的。

        王东旭漫步在街头,准备看看,有没有什么赚钱的活计,最起码,要把这几天的饭钱,以及回去的车票钱赚回来。

        现在的魔都,高楼没有那么的多,街头巷尾的小摊贩倒是不少,叫卖声此起彼伏。

        “阿辛,你看我带这个红绳好看吗”?一个笑起来很甜的女孩子,很熟练的拿起一根红绳,打了一个漂亮的蝴蝶结。

        “好看,好看,我们家莉莉,带什么都好看,等我赚钱了,肯定给你买那个黄金镯子”。一旁的眼镜男,拉着女孩的手,略为歉意的说。

        “没关系,那个黄金镯子那么重,我才不愿意带呢,还耽误干活”。女孩虽然是这么说,可是,看着那金闪闪的黄金镯子,依旧两眼放光。

        “哈哈,谢谢你们了,祝你们幸福”!看着秀恩爱的两人,还有那根红绳,王东旭忽然想起来一个小饰品来,那就,手链,貌似现在还没有流行开来,自己是不是,要抢占一些先机呢。

        要知道,再过两三年,手链就开始大行其道了,甚至是在小城市,流行的更久一点,别说女孩子了,就是男孩子带的都很多,而且后来还出现了脚链什么的,可谓是花样繁多。

        想到就做,王东旭在市场上溜达了半天,买了不少的红绳,以及小串珠这些东西,回到了下榻的那个廉价的小旅馆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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