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望着床上十几张银行卡,我有点恍然入梦的感觉。
妈的,有钱人一掷千金,到处都是钱。没钱的人做牛做马,也只能维持温饱。
我装出一副难以置信的样子,对丫头说:“我不信,这些卡说不定是空卡,哪里有你说的那么多钱?”
没办法了,只能装出一副没见过大世面的样子。这样有利于掩护自己。
丫头听了,大笑。
笑得喘不过气来。
“幺叔,这点小钱,还值得你这样!放心,只要我们在一起,保你吃不完的山珍海味用不完的钱!”
艹!丫头把我说成这样,我真有点生气了。
但---------
我不能生气。
如果生气了,那就露出了破绽。
没办法了,只能装出一副小人的样子。对丫头阿谀奉承:“那成,只要你给我钱,我就老老实实在你身边干!”
说完,又表露出一副左右为难的样子。“不行不行,我是有家室的人!如果蓝雪知道我这样,保不准要跟我离婚。再说我来T国,是来寻老婆的!”
“咯咯咯!”丫头仰头,又是一阵狂笑。
“幺叔啊幺叔,没想到你还是个情种!到什么时候了,你还想着她?你知不知道,她现在是我爹地的宝贝疙瘩,我爹地对她百依百顺,他们俩快订婚了!”
丫头的话一落音,我就跳了起来。
“真的?那个老混蛋要跟蓝雪订婚?”
“真的!一个星期后,在凯撒大酒店!”
“她知不知道她是有家室的人啊?这样是重婚罪,重婚罪,懂吗?不行,我得找她,把事情说清楚。”
这次,我表现的半真半假。我还真没想到蓝雪会跟楚颜高那个老货订婚。尽管我心底,一再叮嘱自己:这是假的,假的!
但我还是忍不住要生气。
我冲出房间,匆匆往外面走。
丫头跑出来,把我拽进房间,又把门关好。
“你在干什么?你想找死?那个老混蛋正在四处找你呢?你要是这样找上去,那不是自投罗网?”
“那我跟他拼了!杀父之仇,夺妻之恨,那都是不同戴天的!”我在丫头的面前,说的义薄云天。
我的表演赢得了丫头的喝彩。
丫头情不自禁的对我说:“大丈夫!幺叔就是爱憎分明的大丈夫,大英雄!不过那个蓝雪已经对我爹动心了,你就别痴迷不悟了!这女人啊!一旦移情别恋,你再想挽回来,她也不会回来。如果你强求,她会恨你的!再说蓝雪是什么人,我很清楚,她就是那种爱慕虚荣的女人。这样的女人,有什么值得你死心塌地!?”
丫头耐心的跟我做工作。
我在房间走来走去。装出一副艰难的样子。
丫头看着我,说:“你就别想了,天下的好女人多的是!比如,我就是一个!你看,我怎么样?”
说吧,丫头站在原地,转了一圈。
她穿着镂空的白毛衣,里面是黑色的紧身内衣,外加修长的双腿。说真的,真的很漂亮。有点天真无邪的感觉。
我有点恍惚了!
不住地问自己:楚颜高那个老混蛋居然会养出这样纯真的女儿?莫非,这是我的错觉?
很快,我做出了判断。眼前的这个小丫头,已经被情所困了。她喜欢我。从她的表情,语气,一举一动,都可以看出来!
我不是小孩子了,已经经过很多东西。这一点还是看得出来的。
楚如烟见我痴迷不悟,继续劝道:“那个蓝雪有什么好的?她爱慕虚荣,她什么都没有,她还是我爹的敌人!要不是我爹迷上了她,她早死了!”
丫头的话,暴露出一个惊天的秘密。犯罪集团仍然怀疑蓝雪。
那么蓝雪答应跟楚颜高订婚,会不会跟我一样,是一种权宜之计?
我想,应该是。
我思索了片刻,咬牙切齿的对丫头说:“她不仁,我就不义!她想留在T国,做老混蛋的玩物,我就杀死她,我是不会让她得逞的!”
说完,我一脚踹向旁边的沙发椅。
只听见,哐当一声,沙发椅四分五裂。
我的这个动作,把丫头看的心惊肉跳。
“幺叔,你不要那么冲动好不好?我爹地,他们人多,你一个人,是斗不过他们的。别再纠结了,蓝雪那个脏女人,自然有人收拾她,我跟你说,马可的墨水安保,是不会放过他的!”
丫头的话像一声炸雷,在我头顶炸响。
墨水安保?
就是那个臭名昭著的雇佣兵组织。蓝雪怎么跟墨水安保结下了仇?
这中间到底有什么秘密?
我的大脑一片混乱,想捋清楚,可怎么也理不顺。
我只好继续我的计划,留在丫头的身边,以静制动,观察动静。如果能接近楚颜高,那是最好不过的了。
丫头在房间哀求了好半天,说了很多话,我才答应下来,留在她身边。
留在她身边以什么名义呢?
当然是当保镖。
贴身保镖。
级别最高的保镖。在这个凤凰山,所有的安保及车辆配置,我说了算!
很快,楚如烟找了个新保镖的消息传到楚颜高耳边了。
楚颜高急了。什么人都敢带,还往身边带。作为犯罪集团的头目,楚颜高这点警惕性还是有的。我来凤凰山第二天,楚颜高就兴师动众的来到凤凰山,以看望女儿的名义,对凤凰山的保镖进行了一次检阅。
其实也不是检阅,他就是想看看,女儿找的个保镖,到底是什么人?
为了应对楚颜高的到来,楚如烟帮我做了很多准备。
比如,把我带到美容院,剃了个马鬃一样的扇子头,还染上了金黄色。去了D市步行街,买了许多非主流的休闲装。大多是奇装异服,穿在身上不伦不类的。还买了化妆品,易容品,对我的眉毛进行了修饰。粗粗的眉毛硬是刮成了柳叶眉。
我说话的语气也改变了。变成了闽南语,夹杂一些英语法语,说话的强调变得跟从前大不一样。
为防止老混蛋老乌龟认出。我连走路的姿势都变了,原来有点瘸,现在控制住身体的平衡,迈起步子铿锵有力。走在平地上,旁人再也看不出我的左脚受过伤。
如此种种,最后我变得自己也认不出来。照照镜子,还以为我是东南亚国家的小混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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