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书网 > 历史军事 > 买宋 > 第二百二十九章 官员们的年终奖

?    不论是唐宋的基本工资丰厚,还是明清的虽然工资微薄,但计划外收入丰厚,总之都还算不错。

    而除了这些朝代外,历史上还有一个奇葩朝代,别说微薄了,是压根就没有工资。

    你没有看错,作者菌也没有写错,这个朝代就是北魏。

    可能大家对这个朝代并不熟悉,乍一看还以为是曹操的魏国,但其实不是,这是一个南北朝时的朝代。

    三国两晋一南北嘛,北魏王朝算是我国南北朝时期最强大的国家了,可虽然如此,它的许多制度、章程最初却显得颇为原始稚嫩。

    就拿官员的工资,也就是俸禄来说,北魏是从道武帝重建代国的登国元年算起,一直到孝文帝拓跋宏太和八年才“班禄”(给官员发工资),文武百官“零薪上岗”的时代,居然长达98年。

    史书记载,这98年里北魏这个幅员辽阔的国家“钱货无所用”,这道理不难理解:连官员都一文不名,市场上又何尝用得着钱币?

    这个原因便是,当时天下分裂,列国征战,游牧民族出身的北魏主要靠按部落传统方式分配战利品,维系各级官员的生计,并满足他们的致富念头。

    也就是老套到不能再老套,原始到不能再原始的以物易物。

    北魏这个国家开始用钱,是孝文帝太和十九年(公元495年),当年皇帝下诏“天下用钱”,并开放民间铸钱。

    具有创造性的是,北魏在一开始就确定了钱的换算公式,即一匹绢折合法定货币太和五铢200文,这应该是中国首次以立法形式,规定钱币的换算价格。

    但如此煞费苦心的安排,收到的效果却十分的具有戏剧性。

    因为法定货币太和五铢只能在京城洛阳的几个官办市场里流通,其他市场、地方要么不收钱币,要么只收古钱,不收新钱。

    对此,北魏君臣们绞尽脑汁,想出了各种对策,包括收回铸钱权,但都没用,问题一直到北魏灭亡都没能彻底解决。

    其实当时的北魏并非没有明眼人,大臣杨侃和高恭之等就曾做过“金融市场调查”,并发现了个中奥妙,最主要的原因便是太和五铢不是真正的“五铢”。

    需要说明,这里所说的太和五铢,不是数量,而是重量,锱铢必较这个词想必大家都听说过,铢在古代是一个重量单位,意思是重五铢的钱,不是一共五枚钱。

    按照高恭之的调查,太和五铢名义上重五铢,按二十四铢一两计,一铢重0.65克,五铢钱的重量,应在3.25克左右。

    但北魏的太和五铢却“无二铢之实”,即不到1.3克重,缺斤少两达60%以上,品质之差,到了串起来会破,放在水面上不沉的地步。

    很显然,这种奇妙的“剪刀差”便人为的在市面上造成了两种钱,即普通的五铢(古钱)和新铸的太和五铢。

    在政权控制力、尤其对自己所不熟悉的商业流通领域控制力尚薄弱的情况下,又如何能强令这两种压根不是一码事的钱,按同等面值流通呢?

    所以老百姓们压根就不买账,不认可这种钱币的存在,连老百姓都不认,官员们又如何认呢,发这种钱当工资,基本等于没发一样,所以当时的官员也很苦逼。

    ………………

    同时给大家科普一下,古代的官员们,除了基本工资外,其实还有年终奖的。

    你也没有看错,作者菌也没有写错,的确是年终奖,可能很多人会觉得,年终奖是一个现代词语,但其实不是,年终奖在我国很早就有了。

    像是在东汉时期,一到腊月,皇帝就开始给文武百官发年终奖。

    《汉官仪》中记载“腊赐”一项为:大将军、三公各钱20万、牛肉200斤、粳米200斛,特进、侯15万,卿10万,校尉5万,尚书3万,侍中、将、大夫各2万,千石、六百石各7千,虎贲郎、羽林郎3千。

    据说当时三公和大将军的月薪只有17500钱,领这一回年终奖,相当于一年的工资了,年终奖算是相当丰厚了。

    到了宋代就稍差一点,因为宋代官员的俸禄已经很高了,前文说过了,包括正俸(钱)、禄粟(米)、职钱、公用钱、职田、茶汤钱、给卷(差旅费)、厨料、薪炭等许多令人眼花缭乱的名目,所以工资很高很高,那点年终奖与之比起来,就显得不值一提,但也发。

    每年冬至,皇帝给高级官员们发年终奖,宰相、枢密使以及曾经封王的大臣,每人只有5只羊、5石面、两石米、两坛子黄酒而已。

    宋代时期的一石大概装米55公斤、装面30公斤,2石米约100公斤,5石面约150公斤,即便加上5只羊,顶多也就值几千块钱。

    之前讲过,我们所熟知的著名清官包拯“倒坐南衙开封府”时,有工资(月料),有餐补(餐钱),有饮料补贴(茶汤钱),有取暖补贴(添支钱),全部加起来他的年薪足有上万贯,按当时的购买力折合成人民币约为一千多万元,所以说宋代的那点年终奖跟年薪相比简直不值一提!

    刚才两个朝代不是平时工资高年终奖少,就是平时工资少年终奖高,但是也有个例,比如在明朝,各级官员平时的俸禄就很少,而政府发放的年终福利也很少!

    但是当时的地方官员会有很多“额外收入”,相较之下京官就没有这么好的运气了,只能吃老本,但是因为占据着地理和信息的优势,地方官想要获取核心信息的话就要巴结京官。

    这时他们会在年终的时候把钱财孝敬给京官,以此来和他们拉近关系或是了解朝廷的动向,这也算是年终奖了。

    至于清朝的话,清朝皇帝年底多用荷包来赏赐大臣,这赏赐的荷包里究竟会装着多少钱呢?

    岁末皇帝赐给蒙古亲王的那对大荷包里,一般装有各色玉石不是写在纸上,而是写在竹简上,一份较长的公文,得用一堆竹简。

    等到公文写成,从这个部门传达到那个部门,怕竹简丢失,也怕有人篡改,得用口袋装起来,扎紧了,再糊上胶泥,盖上公章。

    另一个部门收到这个口袋,剥掉胶泥,把竹简倒出来,装竹简的这个口袋就成了废品。

    那时候装竹简的口袋有皮质的,有丝织的,也有麻布的,都能卖钱。

    其中一些大点儿的部门——像负责监察百官的御史台,公文往来最多,攒的口袋也最多,到年底运到市场上卖掉,一个部门的办事员就都有年终奖了。

    到了南北朝以后,公文主要用纸张,鉴于当时传真机尚未问世,公文往来只能靠驿马运送,路上怕纸张磨损,还得用封套把公文装起来。

    这封套主要是布做的,史称“书囊”。

    有些穷衙门,旧书囊攒得多了,让裁缝改成衣服或者被单,过年时发给诸位同僚,虽然微薄寒酸,也算是一项年终奖。

    至于写公文用的纸张,每过一年半载,一定能攒下一大批,等过了保密期限,就能卖废品,卖得的钱,也能发年终奖。

    除此之外,还有一种办法是放高利贷。

    唐朝和宋朝,都有过这么一段时间,如唐肃宗时期和宋神宗时期,是允许各“机关单位”向民间放高利贷的。

    高利贷的本金,有朝廷拨付的“本钱”和“公用钱”,也有各级公务员们自己凑的集资款。

    上至六部,下至府县衙门,都把这些本金放出去。

    放贷的对象,主要是各单位辖区内的商人,放贷的期限,短则几天,长则一年。

    月息最低3%,而且是“驴打滚”的利滚利,利润相当可观。

    获得的利润,国家财政抽小头,本衙门留大头,大部分利息都存进了“小金库”,供领导调剂使用,一些钱用来吃喝玩乐,一些钱用到岁尾发年货、发红包。

    还有的衙门嫌放高利贷来钱还不够快,直接拿集资款甚至公款做生意。

    做什么生意呢?造酒,造醋,投资房地产,贩卖私盐。

    酒、醋、盐,在大多数朝代都是专卖品,垄断经营,利润惊人。

    房地产生意,至少从晚唐就开始兴盛,晚唐的军阀、五代十国的将军、宋朝的王爷、明清两代的京官,很多人从事房地产开发。

    那时候的房产开发还很原始,其主要形式,就是在繁华地段买一块地皮(或者动用职权霸占一块地皮),然后在上面盖门面房,盖好了,再对外出售或出租。

    像宋朝名将岳飞,在江西九江和浙江杭州,都经营过房地产,只是他很清廉,经营所得主要拿来补贴军用和兴办教育了,没放进私人腰包,也没有给下属发年终奖。

    但是别的文官武将可不像他这样高风亮节,他们贩卖私盐也好,走私别的违禁品也好,投资房地产也好,赔了,用公款冲账,赚了,自个儿笑纳,再给同僚和下属发点儿红包。

    同时,因为各衙门,肥缺穷职天差地别,不同级别、不同性质的“单位”,“创收”的渠道和能力是天差地远的。

    职权大的衙门,“小金库”充足,年终奖就多;没人理会的清水衙门,“小金库”寒酸,年终奖就少。

    像是南宋大诗人陆游就说过他那个时代的一句顺口溜:“吏勋封考,笔头不倒;户度金仓,日夜穷忙;礼祠主膳,不识判砚;兵职驾库,典了祓裤。”

    吏部是管官员升迁的,户部是管工资发放的,这两个部门,一个管人事,一个管财政,都是要害机关,所以红包多得收不完。

    而礼部主管文教,没人理会;兵部在太平时节用处不大,也没人理会。

    所以这两个机关的官吏就没有多少红包,穷得要去当裤子。

    当然也不能一概而论。有的衙门,虽然是“清水”,并不清贫。像历朝历代的翰林院,一没事权,二没财权,官员们跑关系走路子,很少到这儿来送礼,穷翰林是当定的了。

    好在皇帝给他们一个收红包的机会,譬如宋朝,朝廷册封某个大官,一般让翰林起草任命书,起草完了,皇帝会命令被册封的那个大官给起草任命书的翰林送谢礼。

    这谢礼动辄几千贯铜钱,或者几百匹丝绸,或者几十匹好马,相当优厚。

    为了能够利益均沾,每起草一份任命书,翰林们都尽可能集体上,小明负责提纲,小强负责初稿,小胖负责修改,小张负责润色,最后再请小李来誊写。

    既然大多数任命书都是集体努力的结晶,那么得到的谢礼自然也要集体分配。

    怎么分配呢?答案是集中起来,一年分两回,三伏分一回,岁尾分一回,岁尾分的这回,就当是年终奖。

    从某种程度上说,翰林们这样分发年终奖,等于是自己哄自己高兴。

    需要说明在唐朝时,翰林分两种,一种是翰林学士,级别高,有机会起草任命书,有机会拿谢礼;一种是翰林待诏(当年李白就是这个职务),级别低,起草任命书的活儿一般轮不到他们干。

    不过翰林待诏跟皇帝见面的机会多,哪天逗皇帝高兴了,一不小心就能升大官。

    于是翰林待诏们定下了一个规矩,不管是哪个翰林待诏升官了,都得向没升官的翰林待诏交钱,升的官越大,交的钱就得越多。

    所以没升官的翰林待诏隔三差五就能有一笔进账,他们把这些钱存进“小金库”,到了岁末,每人分一份红包,高高兴兴回家去,开开心心过新年,也算是相当不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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