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胖子激动万分,四百五十枚金币换自己的命,这笔买卖划算啊!
他一直都将金币随身放着,害怕放屋里被人惦记上,从兜里急忙拿出来,哗啦啦直作响,看得疤痕男三人直咽口水,这么对金币,要是给他们,足够潇洒很长一段日子了。
李风收了金币,也不多留,这些人杀与不杀对他其实都没有任何的意义,杀了还脏手呢,照他们这样的做法行径,以后肯定会吃到苦头的。
他转身便走,把马车留给了胖子。
胖子苦哇,却是毫无办法,马车这事他是赔惨了,但是至少命是保住了。
他挣扎着想起身,但是骨头断了好几处,实在起不来,忙对疤痕男三人道:“你们还不快来扶我一把?”
疤痕男制止了身边的小弟,看着胖子,道:“扶你?你害得老子够惨的,叫我们去抢那位大人,这不是要我们兄弟丢命吗?现在我们来算算吧,我们兄弟死了十三个,每一个你得赔十枚金币,再加上我们的报酬,一共拿两百枚金币吧!”
胖子一楞,大怒:“你们凭什么要我给这么多金币?每人一枚这是说好的,生死与我有什么关系?”
“没关系是吧?没关系吗?”疤痕男忽然爆起,狠狠的一脚踢上了胖子的肚子,骨断加脚踢,胖子顿时像被杀的猪似的嚎叫起来,那叫一个惨啊。
胖子直流冷汗,眼泪都出来了,直道:“别踢我,我真的没钱了啊!”
疤痕男冷笑:“没钱?你还有铺子呢?把铺子转给我们吧,这事就算了!”
胖子一惊,铺子可值钱了,怎么可能给他们?
疤痕男还想揍他,忽然门被撞开了,冲进来一大群人,将他们团团围了起来。
胖子和疤痕男等人同时一楞,见到这些人吓得不敢说话了。
来的是镇长的手下。
一个浑身都被铠甲覆盖的人走了进来,沉声道:“街上死了十几个人,听说是你们的人,到底怎么回事?”
疤痕男一听,忙道:“尼玛镇长,死去的是我们的兄弟。”
“你们的兄弟,怎么会死在街上?你们又干抢劫的事了?”镇长名叫尼玛,露在头盔外的双眼直盯着疤痕男。
疤痕男不敢隐瞒,抢劫外来人也不是说不出口的事,平时哥几个干的,镇长也是知道的,只要他们没动本镇的人,镇长都是不多管的。
“真是大胆,外来人敢来我的地盘杀人,简直不把我放在眼里!那人哪去了?”
“应该是离开镇子了!”
尼玛转身便走,走了几步停下,看向地上的胖子:“这事都你惹出来的,死掉的尸体得处理,我得加派人手,你的铺子就当报酬吧!”
说完,他带着手下们离去。
胖子面如死灰,这下子是真的全都完了,铺子没了,金币没了,要债的人找上他他只有死路一条。
疤痕男可不敢和镇长抢铺子,招呼两个小弟把胖子扔了出去,直道晦气,今天真是倒了血霉。
胖子强忍着浑身的剧痛,意志无比的坚强,现在他得马上离开镇子,不能让债主找到,否则死路一条,他有个表弟在凯旋城里做生意,得去投靠表弟才行。
他挣扎着站起来,强忍着锥心的痛楚,一步一步的走出了镇子,花了近一个时辰才走到离镇三里外的三岔路口,拦了一辆去凯旋城的马车,把自己随身配带的一枚金戒指拿给马车主当报酬,对方答应路上照料他,直送到凯旋城。
尼玛带着人追出镇子十几里,都没找到凶手,转回破院子里,找到疤痕男,说:“凶手长什么样子你们看清楚了吗?”
疤痕男急忙把李风的样子描述了一遍,黑发黑眼和这里的人都不一样,很有辩识度。
尼玛之所以这么上心凶手是谁是有原因的,因为这几天便要上凯旋城去见上司了,若是上司知道他这里出了命案而他又不上心去查,会影响上司对他的看法,到时候就会吃不了兜着走。
得知了凶手的具体样子,尼玛便让手下的人照着疤痕男说的画出了画像来,张贴到镇上的大街小巷里,一副严厉追查凶手的样子。
这样他便好向上司交差了,至于人找不找得到又是另一回事了。
安排好了这些,他叫手下准备了马车和其他必备物资,前往凯旋城。
凯旋城,一座拥有十万人口居住的大型城池,李风飞到凯旋城不过几个呼吸的时间而已,此时已到中午,他进了城,准备先填饱肚子,然后便去魔法师协会找那什么教士。
随便找了家饭馆,点了两个菜,月宫玉兔直叫着要吃肉,但是这里又没它喜欢吃的,李风叫它先等等,等他吃饱了把正事办了,就到城外找个地方给它烤肉吃。
凯旋城里,到处可见穿着铠甲的武士,在乡野镇子难得一见的武士,在这里却是很容易见到。
这饭馆里,便有几桌吃饭的是武士,三五聚在一桌,讲话都比别桌的普通人吼得响亮,普通人都吃得很安静,生怕影响到这些武士。
李风刚吃了一会,一桌那边忽然传出惊呼声:“请你放开!”
“嘿嘿,娜莎啊,来陪我们喝几口嘛,我们每天都来这里可都是冲着你来的,你把哥几个伺候好了,你就不用在这里当个服务员了,跟哥几个吃香喝辣的多好啊?”
一个武士强拉住一个长相挺漂亮的女孩,嘴里说着不干不净的话,眼神更是肆无忌惮的在女孩那高耸的胸脯上直盯着,恨不得看穿衣服似的。
那叫娜莎的女孩约有二十 来岁,正使劲的想挣脱武士的手,但是奈何她的力气又岂能够和武士相比呢?
同桌一共有五个武士,他们都大笑着,不但不解围,反而一个一句的调戏着娜莎,有一个家伙坐在旁边,满脸淫、笑的伸手来到娜莎的裙角,就欲把手伸进去直接触摸到里面的肌肤。
忽然一声轻响破空而来,那武士顿时觉得手背上一阵钻心的疼痛传来。他急忙缩回了手,一看,手背上居然被什么东西射穿了,一个血洞直往外冒着血。
其他人见状,纷纷停止了对娜莎的调戏,凑过去,大惊失色,只见地上只有一颗带血的花生米,一颗花生米居然把一个初级武士给弄出了一个血洞。
实在该死啊!
他们是属于一个魔法师手底下的小弟,平时都很讲兄弟义气,干坏事都是聚在一起干的,好事则就只有自己知道了。
现在见到自家兄弟吃了亏,当即大怒, 看向四周的食客,其中一人怒吼:“是谁特么的这么大胆啊?我们是卡顿大人的骑士,谁做的便是和卡顿大人作对!”
众人一听到卡顿,顿时纷纷紧张起来,卡顿的名声可不是吃素的,人家权利大着呢,在魔师协会凯旋城分会里也是很有名的人物,在场的人可没人得罪得起,包括卡顿的这几个追随骑士,那都是惹不起的存在啊。
李风继续吃自己的,花生米自然便是他的,看不惯这些家伙欺负一个弱女子。
他不动声色,倒是要看看这些家伙如何做。
“找,把在场在吃花生的都找出来!一个个的查!”手受伤的武士咬牙切齿的道。
结果有四桌的人点了花生,李风也被查了出来。
“是你们谁干的?”对方没有急着出手,因为有一桌的也是武士,人数还比他们多上三个,所以他们也不能贸然动手。
不过他们问话的时候都直盯着那桌武士,因为其他桌的都是普通人,李风在列,也被他们当成了普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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