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了酒店,外面已是华灯初上,热闹非常。月亮镇并不算大,但却非常热闹,街面上一点不逊色于大城市的闹市区。
想想也是,到这里的人非富即贵,最不缺的就是钱,生意如何不好做?
金彪不说话,只管沿着热闹的等道向前走。李中南和肖丽丽都没有来过这个地方,只好随在金彪的身后。他路又熟,又是出钱的,到哪里吃饭自然是他说了算。
金彪在找吴蒙三人。本来是兴冲冲地去找李中南,一起上路。没想到自离开了李中南的村子,便事事不顺,自己反成了他的跟班。先是肖丽丽,再是吴蒙吃瘪,到了酒店里又把李中南奉为贵宾,金彪早已憋了一肚子气。
今晚是最后的机会了,一旦进入神秘之地,金彪便就无能为力。月亮镇金彪曾经来过几次,有些熟人,神秘之地他一样一无所知,做事全靠李中南的钢蹦。当然,在神秘之地金择玉让金彪去找与家族有关系的人,但具体情况如何可就不好说了。
走了一会,金彪的眼睛一亮,看见了吴蒙三人的车子。
“就这一家吧!这一家的田鸡做得分外好吃,既鲜又嫩,外面吃不到的。”
装作没看见吴蒙的车,金彪若无其事地对李中南和肖丽丽道。
李中南和肖丽丽自然没有意见,虽然想象不出田鸡能做到多么好吃,还是跟在金彪的身后,向店里走去。
这是一家大排档。不过月亮镇的大排档也与外面不同,特别干净整洁,周围栽种了各色花卉不算,每个座位之间还用修竹隔开。
见三人进来,一个十八九岁的服务员小姑娘殷勤上来,把三人引到一副座位上。
递了菜单过来,金彪先不看,道:“上一大盘炒田鸡来!”
小姑娘答应一声好,高声吩咐里面上一大盘田鸡。这是店里的特色菜,到这里来的客人很少有不点的,店里有准备好的随时准备上菜。
又点了两个小菜,金彪便把菜单交出去,让李中南和肖丽丽两人点菜。
李中南没有点,一是他不熟悉,二是他本来就不是个挑嘴的人。肖丽丽倒不客气,点了三四个凉菜,刚好凑满一桌。
服务员收了点菜单,又问道:“几位喝什么酒?”
金彪随口道:“有好的葡萄酒来一瓶。对了,顺便拿点冰块过来。”
服务员答应一声,飞快地去了。
看着服务员离开,金彪道:“天气太热,喝点冰的葡萄酒。——我不喜欢啤酒。”
李中南耸耸肩:“随便。我是什么酒都喝一点,无所谓。”
金彪点了点头,再不说话,脸色很不好看。今天出门本是乘兴而来,到了李中南家的时候,看见秃头郝六灰溜溜地离去,还有些幸灾乐祸。万万没想到,不到一天的时间,自己就与郝六同病相怜了。
一个通行证而已,那个小钢蹦怎么会有如此魔力?不管什么样的世界,都是有钱有势的人说了算,这一点不会错。金彪曾经特意问过父亲,金择玉肯定地回答,神秘之地同样也是如此。有钱有势的是金家,怎么李中南成了主角?
想起这些,金彪就觉得心烦。本来以为店铺的股份划分只是个意思,自己是当之无愧的主角,李中南只是个跟班的而已。现在看来,只怕不是如此。
李中凭什么开店?他有本钱吗?难道那个小钢蹦还能换来钱?
想起这些,金彪就觉得气闷。
不大一会,田鸡和酒上来。金彪懒得吃,先倒了一大杯酒喝了,也不让别人。
肖丽丽好奇,夹了一块田鸡吃了。惊讶地张大了嘴,对李中南道:“南哥,这里的田鸡真地真地好鲜!你尝尝,外面是绝对吃不到的!”
李中南也夹了一块吃了,果然是鲜香无比。没有任何杂味,就是极致的鲜味,带着微微的自然的甜。在外面李中南没有吃过高档餐厅的饭,不知道里面是什么味道。不过以他吃过的东西来比较,这里的田鸡味道与外面确实有天壤之别。
抬头看看四周,客人并不多,稀稀拉拉一半的位子都空在那里。除了干净整洁,秩序井然,这里与外面普通的大排档并没有多大的区别。然而就这样一家不起眼的小店,做出来的食物味道却如此鲜美。这里才是月亮镇,还没到神秘之地呢!
吃了几口,肖丽丽忍不住也倒了一杯酒,喝了一口道:“怪不得,这里的菜和酒价钱这么贵!有这样的味道,价钱贵倒也说得过去。”
李中南刚才没有看菜单上的价格,听了问道:“很贵吗?刚才没看。”
“贵!贵得没边了!”肖丽丽忍不住叹气。“刚才点菜的时候我就奇怪,一间大排档而已,怎么菜价跟外面的高档酒店差不多。现在明白,人家物有所值。”
金彪听了,淡淡地道:“什么物有所值!以后你们就会明白,在这个地方,钱根本就不是钱,就是纸而已。太容易赚钱了,这里的东西自然是好。”
说完,金彪装作无意地看了李中南一眼。心中暗道,别说在神秘之地,就是在月亮镇这里,没有自己李中南都不知道该如何待下去。他以前赚的钱,在这里还不如街上的乞丐赚得多。没有自己,李中南在月亮镇就是个没吃没喝的流浪汉。
可他有个小钢蹦!想到这里,金彪只能在心里无奈地叹口气。有那个小钢蹦,李中南在酒店就是贵宾,用普通房间的钱住最豪华的套间。
那个小钢蹦怎么这么厉害!自己也有一个就好了——
正在这时,隔壁的桌子传来说话声:“吴少,按说路上碰到的那个小子,也要到月亮镇来,怎么没有见过他们?”
听声音,说话的正是剑狗。
这里的每张桌子都用竹子隔了开来,虽然邻桌,却看不见人。
就听见吴蒙道:“说不定,他们到镇外旅馆去了,要进那里面去呢——”
“别开玩笑!就那小子,也配进那里面去?!要不是那小子不要脸,偷袭我之后便贼滑溜,抓他不住,路上就把他收拾了。这种人,也配进那里面去!”
今天路上剑狗吃了大亏,因为是被李中南突然一脚踢倒,而后便被死死踩住,心中一万个不服。特别是跟金彪分手之后,剑狗被另两人嘲笑,越发恨得牙痒痒。
就凭那小子,金少的跟班而已,也配到神秘之地去?不要笑掉剑狗的大牙。
金彪的说法,与李中南是到月亮镇办事,吴蒙三人便就真地以为如此。这种事情其实也多得很。跟月亮镇有商业来往的,经常带信得过的手下过来。至于肖丽丽,当然是金彪带着来旅游的。月亮镇虽然不限制外人来,但一是知道的人不多,再一个这里的花费实在高昂,还真不是肖丽丽那种身份的人能随便来玩的。
李中南自然听见了隔壁的谈话,看着金彪,似笑非笑地道:“好巧,路上碰到的三人便在隔壁吃饭。既是金少的朋友,不过去打声招呼?”
金彪淡淡地道:“什么朋友。不过以前认识,我们并不熟悉。”
李中南听了,笑着摇了摇头,没有说话。
路上金彪便不高兴,李中南如何看不出来?虽然不知道为了什么,李中南也猜到了与自己有关,只是懒得理罢了。交易是与金择玉谈的,金彪只是来办事的,轮不到他骑到自己的脖子上来。
李中南已经问过了杜平军,自己与金家的交易,最多只是公平交易。按照杜平的说法,在神秘之地的人看来,还是金家占自己的便宜呢。
看来金彪并不知道这一点。这一路上都是他在花钱,还开着车,结果到了地方自己成了主角,难怪他心里别扭。
这又如何?钢蹦是自己的,金家要沾自己的光才能在神秘之地开店。这就是神秘之地的规矩,不爽可以不玩。
不过,这么重要的事情,金择玉竟然没有告诉儿子,这就有意思了。
想到这里,李中南的脸上露出笑意。看起来,金彪在他父亲的心里,并没有原来想的那么重要。甚至派金彪随自己进入神秘之地,用意到底是什么,也值得玩味。
李中南与金家合作的生意,说好了,在外面李家占七成,在神秘之地却是李中南占七成。因为神秘之地很多不好外运的货物,李中南有用,金家没用,这样分配很公平。
但换句话说,在神秘之地,李中南才是店铺真正的老板。这一点,只怕金择玉没有告诉儿子,不然金彪就不会如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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