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稻来……”王恺嘴角一抽,听着怎么跟玩似的。
“我听说过剑来,可还从没听说过还有稻来这么一说。”
“呵,这就是你浅薄无知的地方了。”说起袁子,蔡邕也是颇感与有荣焉,“袁子全名袁隆,倒也不光擅长撒稻成兵之法,他在农学上的造诣更是极深,他所改良的稻种,曾使得江南之地粮产倍增,在我们东方,他可是生民百万的圣人。”
王恺诚恳道:“那倒的确值得敬重,有机会,一定要去见识见识,如果能把稻种带回来,可能每年也不会有那么多人饿死了。”
粮食产量问题,无论是在西方还是东方,都极其严峻,尤其是西方,不然也不会有那么多恶意往黑面包里添加木屑石子的行径了。
蔡邕笑了笑,没接这茬。
归根结底还是抱着“非我族类,其心必异”的想法,对王恺有所警惕。
当初北夷大举进攻周王朝,时值诸侯相互征伐,中原地区一片散乱,还是诸侯们联合商议向北夷人送出粮食种子,纸张书籍,又送出美女公主,这才有了所谓的昭君出塞。
可北夷人并未安分多久,没过多少年,便像是养不熟的白眼狼一般卷土重来,幸亏当时中原内乱渐平,几个大诸侯联合起来,将北夷人打得大败亏输,从此元气大伤。
可中原经那一战,北方地区也是十室九空,毕竟,掌握了一部分冶铁技术,又是天生骑兵的北夷人实在是太强大了。
谁也不知道勇士之地变得强大起来后,会不会向东方入侵,儒门贤者大多心胸广阔,但有前车之鉴,也不愿意再重蹈覆辙。
王恺也没那么博爱的想法,只是随口一提,干脆便直接略过这一话题,继续闲聊了起来。
酒意渐渐上头,两人越说越投机,无论是在东方还是西方,酒桌都是最好的交流地点。
蔡邕兴致也高,继续道:“说起稷下,就不得不提这三贤者,有与神灵比肩的圣人夫子,还有逍遥天下的庄周,以及上承太古机关术,下开墨门的墨家巨子墨翟。”
“夫子不像是人名吧?”王恺皱眉道,就听过的这俩人名,便都是如雷贯耳,均是地球历史上的华夏大贤,唯独这夫子……
额,该不会是仲尼吧?
“夫子开创儒家为天下师,故人们皆称其为夫子,就连老夫,硬要算也能算是他的学生啊。这三位贤者一手开创了有教无类的天下文道圣地稷下。其中墨子创立了墨家机关术,庄周开创道门,被称庄子,据说三贤曾踏入过诸神的起源之地,得到了三卷天书,这才有了如今稷下的辉煌。”
“果然……”
王恺暗道了一句,看这老头说的起劲,也不忍打断他,等他说完才道:“你说了这么多,我也不知道稷下到底是个什么地方。”
“噢对了,老夫一时兴起,也没想到虽然稷下在东方虽是天下皆知,你们西方人却未必听过这个名字。”蔡邕想了想,似乎不太好形容,就道,“从稷下出来的学子,绝大多数至少也是你们所谓的篇章级,天下魔道强者十出其八,绝非妄言。”
王恺皱眉道:“类似于帝都皇家魔法学院呗?”
“比那还要高的多。”蔡邕轻笑道,“最起码,你们这儿的帝都魔法学院,除了大贵族子弟,应该没有平民能上得起吧?”
“真的假的?”王恺不太相信,但也没有完全不信,因为东方大陆几乎是勇士之地的三倍大小,人口也更多,所以也没什么不敢置信的。
……
童话镇,星家族庄园。
小姑娘蹲坐在窗口,不时看上一眼窗外的路口,似乎是在盼望着谁的归来。
她偏着头看了一会儿,有些难过。
“哥哥已经走了三天了。”露娜拿起月刃,在训练室的木靶上又刻下了一条竖线,随后双手捧起小脸,静静地瞅着湛蓝的晴空。
“才三天啊......”
“连一半都没到。”
她的世界很小,哥哥还有修行就组成了她的全部。
现在,她只剩修行了。
她心中一直有一种紧迫感,虽然很开心哥哥的实力已经渐渐追上她了,并且得到了一件看上去就很了不起,实际上更了不起的宝剑。
可万一哥哥因为不再需要自己做帮手了,从此以后就不要她了怎么办?
她从不担心自己会不会是被别人利用了,她只担心自己没有用处了,连最后一个和她亲近的人都会离她远去。
......
楼下。
卡西奥佩娅百无聊赖地打扫着地面,嘴里嘟囔着:“什么嘛!我想要的是赏赐,又不是给一个人类做保姆,恶魔大佬实在是太偏心眼儿。”
“亏自己那天还特意穿了从城里偷来的,开衩很高的裤子,结果却没给自己争取来半点好处,难道恶魔比起巨龙还要贪婪吝啬?”
说完,她似乎气消了些,一叉腰,大喊道:“小姐,快来吃饭啦,你再不过来,大白就要上你的餐桌了。”
楼上传来露娜的声音:“好。”
没错,在王恺离开前一天的时候,卡西奥佩娅终于按捺不住,三更半夜找上了门。
首先当然是一通表功。
随后便开始变着法儿想要讨点好处,这也是理所应当的事情,在她想来,恶魔大佬的嘴边稍微漏点汤,就够她受用的了。
可问题是,王恺这只一毛不拔的铁公鸡不光不给好处,还干脆让她在家里当女佣了……
“要不,我还是跑吧,只要回到赛拉维湖,有了族中长辈照顾,就算不回到大海中,那头恶魔应该也找不到我。”
“可是……好亏啊。”
她皱起小脸,苦恼地叹了一口气开始准备大白的食盆。
“欸,蠢狗你别舔我啊,好好吃你的东西。”
“好痒啊,蠢狗快走开,小心老娘杀了你吃肉。”
大白叫了一声,继续舔,眼神湿漉漉的像小鹿。
“小……小东西。”
她忍不住笑了起来,突然感觉就这么着似乎也很不错的样子。
……
约克镇。
辛普森记忆里最后的一幕,是一双洗的发白的靴子。
刚才那只狰狞的鬼物就像是一条谄媚的哈巴狗,匍匐在那个年轻人的脚下,亲吻着那双破旧靴子。
他认出那只鬼了,那就是约克镇死去的的斯皮德男爵……
年轻人一步步走来。
咔嚓。
他的意识顿时陷入一片黑暗。
年轻人捏断了他的脖颈。
他的手纤细而又瘦弱,捏断人的脖颈,却又像是掰断一根黄瓜般轻松写意。
他的手沾染了辛普森的鲜血,在辛普森的额头上刻画着繁复的花纹,他嘴里还一直低声念叨着诡异的咒语:“死去的生灵匍匐在我的脚下,挥舞你们的臂膀,挣脱你们的血肉。吾以埃利奥·纳什之名,命你为我作战……”
血肉剥离声响了起来。
很快,在一片腥臭血肉中,爬出来了一头赤条条的雪白骷髅,他的眼窝里升腾者幽绿色的鬼火,手中提着的是自己生前使用的双手剑。
骷髅战士——完美保存了生前战斗力,而且由于没了血肉之躯,更加难以对付的亡灵侍从。
这名亡灵法师,他的实力正在以几何倍数增长……这可不是情报中描述的那样,只是一个不入流的小法师。
或许以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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