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书网 > 都市言情 > 美女如云之国际闲人 > 第二九八章 史密斯的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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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美女如云之国际闲人大厅里一帮围成一团嘘寒问暖的富商们声音杂乱,加上玻璃苍穹上的雨点敲打声,闹得桌上几人都没有听清电话里说了些什么,竟然会让林子闲如此勃然大怒。但是林子闲忽然变成了说英文,在场的人中除了李明诚不懂英文,童雨楠的英文有点勉强外,其他人都听懂了他在怒喝‘谁干的”似乎有人干了让他很愤怒的事情。

  一旁的乔韵,也立刻把刚才的事情抛到了脑后,怔怔地盯着他。

  就在这时,从地上爬了起来的叶晓推开一群富商,满嘴鲜血地扛起一把椅子,疯狂地朝林子闲冲了过来,照着林子闲的脑袋举起便砸,没想到哈佛高材生还挺彪悍。

  不用林子闲出手,一旁的小刀已经一脚飙了出去,把叶晓连人带椅子给踹飞了,惨叫着倒地搂着肚子挣扎。夏秋吃了一惊,叶公子这是怎么了?他迅速跑过去扶人。

  电话那边的史密斯似乎也听出了这边有事,在默默听着电话里的动静。林子闲再次沉声问道:“谁干的?”

  “不知道。”史密斯缓缓说道。

  林子闲不顾一桌的人,迅速转身大步向出口走去,边走边问道:“你现在在什么位置?”

  他已经从来电显示上看出来了,史密斯用的是国内的公用电话,很显然已经到了华夏。有些话不方便在这里说,他需要面对面的问问史密斯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小刀立刻追在了他屁股后面,这家伙一向是哪里有热闹,就喜欢往哪里钻,何况是林子闲有事。

  象牙海岸的总经理黄丽娜已经闻讯赶了上来,迎面碰上面色阴沉的林子闲和自己擦肩而过,连声招呼也没和自己打,就这样走了,也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

  顶层的服务员立刻跑到她身边,把刚才发生的事情讲了遍,黄丽娜无语,难道这两个家伙是因为打了人而畏罪潜逃?

  乔韵他们没心情也没办法再吃下去了,也都提上东西纷纷离开了。夏秋夫妇和李明诚倒是没走,叶公子被打伤了,他们不可能不管。

  停车场,小刀一钻进副驾驶室,刚发动车子的林子闲皱眉道:“你跟来干什么?”

  “也许有什么我能帮上忙的。”小刀讪笑道。其实帮忙也不是最主要的,他很好奇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想要跟去看看。

  林子闲略一思索,目前还不知道史密斯到底发生了事,但是能把史密斯给逼得来到华夏来找自己,恐怕事情不简单,带上小刀这个地头蛇在身边,说不定真有用处。

  等乔韵他们来到停车场时,只看到车尾灯急速拐了出去。几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只好分道扬镳各自回家。

  雨夜滴滴答答,路上行人稀少,林子闲驾车缓缓驶入了一座公园内,刚拐过一个弯,车灯立刻照射到了一个蹲在电话亭下的孤寂人影。

  淫雨霏霏,已经将那人浑身上下的衣服给湿透,连衣帽罩着脑袋,双手扣在一起放在嘴边,埋个脑袋一动不动,有车灯照着自己,他也没有任何动作。

  林子闲车一停,对小刀说道:“你就在车里。”自己打开车门走了过去。

  小刀勾下墨镜,一脸好奇地打量,想看看蹲那的到底是什么人。

  林子闲顶着飘落的雨点大步走到那人身边,那人松开双手,也缓缓站了起来,正是史密斯。

  “跟我走,我们找个地方说话。”林子闲话刚出口,史密斯突然一拳挥出,速度极快,当场将毫无戒备的林子闲给打了个措手不及,‘砰’的一声,摔倒在一旁的积水里面。

  “操!”车内的小刀怪叫一声,迅速拔枪冲了出来,枪口指向了史密斯,厉声道:“哪来的洋鬼子,敢到老子地盘上来撒野。”

  史密斯根本就不理会他,只是冷冷看着倒地的林子闲,说道:“这一拳是帮米勒打的。”

  “小刀,住手。”林子闲朝小刀挥了挥手,用力甩了甩被一拳打得有点发晕的脑袋,这一拳可真够劲,实打实的挨了一拳。他浑身湿漉漉地爬了起来,再次朝小刀挥手道:“回车里去,没你的事。”

  “这洋鬼子是谁呀?”小刀一脸不爽道。

  “回去。”林子闲摸着瞬间红肿的脸颊喝道。

  “你欠揍,那我也无话可说。”小刀耸了耸肩,转身提把枪回了车里。不过他也看出来了,这两人之间应该没什么仇。

  “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林子闲揉着脸颊问道。

  史密斯转过身去,避开了刺眼的车灯,缓缓将红枫庄园遇袭的经过讲了遍,一直说到他将米勒的尸体埋葬后,偷偷来到华夏找他。

  林子闲默然无语,终于明白了史密斯为什么要帮米勒打自己一拳,很显然是因为自己上次去温哥华找了米勒帮忙,结果惹得米勒麻烦不断,最终招来了杀身之祸。

  “能不能判断出是谁干的?”林子闲沉声问道。

  史密斯摇头道:“你知道我和各种势力并没有什么来往,所以我无法辨认出他们是谁。不过那个神秘的女人却开口说过话,你知道我的特殊天赋,哪怕是有人咳嗽过一声,以后无论他将声音怎么伪装,我也能分辨出来。只要我再听到她的声音,就能认出她,除非她对自己的声带进行破坏。”

  林子闲眉头皱起,连大致的目标都没有,你能听出对方的声音有什么用,总不能把全世界的女人全拉来让你听听声音吧!

  他现在深思的是史密斯形容的那些能放电的高科技武器,利用电能当武器并不稀奇,关键是能不通过媒介定向攻击指定的人,就像魔法师能操控霹雳闪电一样,那就非常不简单了。

  这种东西想想都恐怖,用科学逻辑来推算的话,林子闲还想不出谁的速度能快过闪电,怪不得能将史密斯给打得毫无还手之力落荒而逃,连他都是头次听说还有这种鬼东西,想想都让人头皮发麻。

  林子闲微微叹了口气,那位老伙计人已经死了,悲伤已经没有了意义,唯一能做的就是帮他报仇。既然从史密斯嘴里得不到其他有用的线索,那现在只能把那神秘的高科技武器当做突破方向了。

  然而现在还有件让他更头疼的事情,林子闲呲了呲牙道:“你的意思是说,你已经暴露了你‘血族’的身份?”

  “是的,不激化‘血族’的力量,我根本无法从他们手中逃出来。如果不是暴露了身份,我也不会来麻烦你。你说过,如果有需要,让我来华夏找你。”史密斯淡淡说道。

  “你这朋友真够意思,有困难第一个就想到了我。”林子闲哭笑不得地拍了拍他的肩膀,可谓是一个脑袋两个大。

  如果这家伙是纯粹意义上的‘血族’中人也还罢了,毕竟背后还有强大的血族撑腰,倒也没什么好怕的。可这家伙被称为血族中觉醒的‘血祖”生于黑暗,却不惧怕光明,和一般的血族不一样,竟然能像普通人一样在阳光下行走。

  他的异常被血族发现后,立刻震惊了整个血族,被血族长老会尊称为‘血族’中的圣灵,在整个血族中拥有着无比崇高的地位。但是那帮血族头头们也不是白把史密斯当祖宗一样供着,习惯了权力的人,谁会没事搞个小祖宗出来供奉,若是没好处的话,早就把史密斯给宰了。

  之所以好吃好喝的当大爷一样养着史密斯,最终目的是要史密斯为整个血族献身。说白了,就是拿史密斯做科学研究,今天抽点血,明天抽点骨髓,没事扫描扫描,需要的时候还切点肉下来。

  那帮血族头头们都想解开史密斯在阳光下行走的秘密,如果能破解这个谜团,让血族都能在阳光下行走,那对整个血族来说,意义简直太重大了。

  史密斯又不是白痴,那种非人的生活简直像噩梦一样糟糕,终于有一天,他趁机逃了出来,再也不做那狗屁圣灵了。

  血族自然不会放过他,一直在到处寻找他。于是史密斯成了黑暗的弃徒。

  而代表光明的全世界最庞大组织——基督教教廷,千百年来一直以铲除血族为己任,一旦知道史密斯是血族,肯定也不会放过史密斯,何况史密斯对血族有那么重大的意义,自然更不会放过。

  史密斯原本是一个同时得到了黑暗和光明之神眷顾的人,是个幸运的人。可是上天的眷顾反而让他同时成为了黑暗和光明的弃徒,黑暗和光明都容不下他,因为他是个异类。

  试想为了这么个人,竟然要同时得罪血族和教廷两个庞大的势力,林子闲想想都头皮发麻,这根本不是他能抗衡的事情。

  但是有些时候命运就是喜欢捉弄人,也许用夜路走多了总会碰上‘鬼’来形容更合适。

  因为某一年的某一天,史密斯竟然发扬雷锋精神救了‘蜂后’一命,于是林子闲和他成了朋友。曾经还为了他和血族干过一架,不过侥幸没有暴露自己身份,否则血族不会放过他。

  也就是那一次,他知道了史密斯的身份。带着一身的伤,侥幸把史密斯给救了出来后,才把他安排在了米勒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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