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曾恪并不知道的是,当他刚刚坐上前往辛斯海姆汽车的时候,萨利霍维奇就到了他的小院前。
“曾!曾!!”
萨利霍维奇在门口叫了几声,曾恪没有见到,倒是系着围裙的珍妮弗从房中走了出来。
“是珍妮弗啊!”
萨利霍维奇是认识珍妮弗的,毕竟他经常来这里找曾恪,一来二去的,和珍妮弗也算是有了点头之交。
有时候萨利霍维奇就在想,曾恪真是个眼瞎的家伙,家里面放着这样一颗水灵灵的大白菜不去拱,偏要去追求希尔娜,难道这就是俗话说的野花比家花香?
“要进来坐坐吗,塞亚德?曾他刚刚出去了,假期开始了,他说要去和几个朋友道别。”
打过招呼后,珍妮弗邀请萨利霍维奇进屋坐一会。
“靠!这家伙找我们去了?有这么巧?就这样错过了?”
萨利霍维奇抱怨两声,却又立即想明白了,以曾恪的性子,估计找朋友道别只是个幌子,这家伙肯定是去找希尔娜告别了。
果然,珍妮弗又说道:“我看他背着吉他去的,可能是先去找特贝尔了吧。如果你有急事的话,要不你去他那里看看?”
背着吉他去找特贝尔?这理由傻子才信,曾恪肯定是去找梦中女神去了!
“曾这家伙,果然奸猾似鬼!糟糕,曾可能要被坑了,不行,我得跟着去看看!”
萨利霍维奇表情变幻的喃喃两句,珍妮弗蹙了蹙眉头,问道:“有什么问题吗,塞亚德?”
“没什么。我准备回波黑了,这不是来跟曾告个别么。行吧,我先去特贝尔那里看看,就这样吧,再见,珍妮弗。”
不等珍妮弗再次发问,萨利霍维奇转身摆手,一溜烟的跑远了。
珍妮弗摇了摇头,说了一声“莫名其妙”,转身回了房中。
……
“希尔娜今天没有来这里啊?”
“……可能是在家中?好吧,谢谢,不用,我知道她住在哪儿,我可以自己过去……”
曾恪表情有些郁闷的从咖啡厅走出来,那个叫做兰尼的伺应生似乎还记得他,知道他是老板的朋友,跟他聊了两句,从对方的嘴里得知,今天的希尔娜并没有来咖啡厅,似乎在家中。
曾恪是知道希尔娜的住址的,犹豫了一下,曾恪还是决定亲自上门,不管怎么说,他马上就要回国了,离开之前,他还是想和希尔娜见一面的。
“产自马洛卡的烈酒,火热炽烈!”
“Licor!只有真正的男人才能痛饮的烈酒!”
“嘿,伙计,要尝一下吗?你真是够走运的,今天厂家做促销活动,买一赠二!怎么样,要来两瓶吗?”
经过街角的时候,有卖酒的推销员正在卖力吆喝,曾恪背着吉他从他面前走过去,在听到“买一赠二”的声音时,眼睛一亮,忽然顿住了脚步,又走了回去。
“哈,伙计,你是要来上一瓶吗?我看你背着吉他,一看就是一个与众不同的艺术家,艺术家怎能缺少好酒的陪伴呢?来吧,喝上一瓶,保管你能够弹出更加美妙酣畅淋漓的音乐!”
“听起来似乎很不错啊。”曾恪眼睛忽闪了两下,问道,“听说酒壮怂人胆,你说,要是我喝了这酒,会不会就变得胆子很大了?”
带着促销帽子的年轻推销员拿起了一瓶蓝色包装的Licor,得意道:“当然,这是男人才能喝得烈酒……唔,就算你不是男人,喝了它之后,你也会变成男人!它可是好东西,有了它,你将成为真正的勇士,什么都有胆量做!”
曾恪眼睛大亮的点点头,笑着道:“听起来似乎真的挺不错的……对了,真的是买一赠二?”
年轻推销员肯定的点头,指了指身后的促销牌:“上面写着呢,童叟无欺,货真价实,买一赠二!”
“好!那这瓶酒,我就要了!”
曾恪说着,拿起一瓶Licor,转身就走。
年轻的推销员愣住了:“嘿,伙计,你……你好像还没付钱呢!”
曾恪头也不回,往前快步走,声音远远的传了过来:“买一赠二!那买0是不是就赠一了?我买零啊!所以我免费拿走一瓶,是不是没毛病?”
“好……好像……似乎,没毛病?”
年轻的推销员愣住了,想了想,觉得对方说得好像挺在理的,这么简单的数学题,稍微推论一下就得出结果了,不过……
“不对啊,你要是什么都不买,我干嘛要送你一瓶?”
推销员终于反应过来了,可是再想找到那个无耻的家伙,却早已失去了对方的踪影。
……
希尔娜所住的地方是一桩很平常的公寓,不在富人区,也不在贫民区,就是城市内很普通的一个小区,很难想象,有一个算是德国首富的叔叔,家庭条件优越,住的地方却是如此平常。
估计她的邻居们都不知道,和他们相隔不远的地方,住着一位真正的“白富美”吧!
“还真是很低调,也很简单的一个女孩子啊!”
曾恪在公寓下面的小公园边的花坛上坐了下来,发出了这样的轻叹。
希尔娜身上确实有着一股很令人沉迷的魅力,不是富贵之气,也不是高贵骄傲的气息,相反的,希尔娜很简单,简单的工作,简单的生活,撇开工作状态不谈,生活中她就是一个很安静很平和的青春少女。
曾恪觉着,也正是因为希尔娜是这样的一个女孩子,自己才会喜欢上他。
和她呆在一起,总会感觉到平静和安宁。
曾恪知道希尔娜住在哪里,但贸贸然就直接去女孩子的闺房总归有些不大合适,所以他给希尔娜打了电话,不巧的是,希尔娜此时并没有在家,而幸运的是,希尔娜就在不远的超市。她让曾恪等一会儿,她马上就会回来。
左右是等,曾恪干脆将吉他从琴盒中拿了出来,架在手中,闭上眼睛,找寻一下感觉,先熟悉熟悉,等会儿就不用找状态了,直接就可以派上用场了。
“兄弟,你也是一个艺术家?”
忽然耳边有声音响起,曾恪睁开眼,就看到一个留着性感小胡子的金发青年坐在他对面,手中拿着一份报纸,正对着他点头微笑。
“是啊,不过,你为什么要用一个‘也’字,难道你也是……”
闲着无聊,有人愿意聊天,可以打发时间,曾恪自然也打开了话匣子。
金发青年指了指放在脚边的琴盒,点头说道:“没错,我也是一名艺术家,我擅长的是拉大提琴……”
说着,金发青年神秘兮兮的将身体靠了过来,小声道:“兄弟,你真的是一名艺术家?”
曾恪有些莫名其妙:“怎么了?”
“我有些不相信啊,哈,我这双眼睛可是明亮着呢,最会看人了,只一眼我就知道,你肯定不是一个流浪音乐家。让我猜猜,你是在这里等人吧?等女朋友?”
曾恪大感惊奇,只知道国内有许多能掐会算的瞎子,原来国外也有半仙啊!
“别不好意思了,这没什么可丢人的!”金发青年大喇喇的说道,“实话跟你说吧,我其实也不是什么艺术家,音乐家,我就是来这里等女朋友的。你知道的,女人有时候很麻烦的,这不是她喜欢音乐吗?我就去学了,等在这里,就是想给她一个惊喜。”
曾恪赞叹道:“朋友,你还真是有心了!我想你的女朋友一定很漂亮,有你这样愿意为她付出的男朋友,她肯定幸福死了!”
金发青年咧嘴臭屁道:“那是当然。”
曾恪笑笑,却是用右手不着痕迹的摸了摸裤兜里揣着的蓝色瓶子。刚才心血来潮,想着的是借着酒劲去表白,但现在情况有变,身边有一个等女朋友的哥们,这就有点难办了。
这酒,曾恪是不打算喝的,他准备等希尔娜来的时候,用酒漱口两下,然后身上头发上再撒上一点,这闻起来,就可以造成自己喝了很多酒的错觉——就算表白被拒,也可以解释成为自己喝醉酒了,这样一来,再见面也不会太尴尬。
“看来等会儿是要跟这金发哥们提前打个招呼了,可别让他拆穿我的西洋镜了!”
曾恪这么想着的时候,曾恪就看见远处的树荫下,希尔娜和一个有些矮胖的女孩出现在了他的视线之中,女孩估计是希尔娜的闺蜜,两人应该是从超市里回来。
“靠,该上就得上,机不可失,失不再来!”
在来的路上曾恪就是下定了决心,所以这会儿也不磨叽,就想把蓝色瓶子逃出来,然后对旁边的金发哥们说一句“等会儿别拆穿我的把戏”,接着把酒淋在自己的头上。
结果,令曾恪目瞪口呆的是,旁边那哥们比他的动作还要迅速,只见金发青年脸上露出“视死如归”的表情,飞快的对曾恪说了一句,“兄弟,待会儿不要拆穿我!”
然后把报纸一掀,一个酒瓶子露了出来,金发青年将酒瓶盖子打开,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飞快喝了一口,将剩余的酒液淋在身上,拖着自己的大提琴就冲了出去!
“希尔娜,其实我第一眼见到你的时候,就深深的爱上了你,你的眼睛,你的头发,你的嘴巴……你的一切的一切,都令我着迷,无法自拔!”
“为你,我学会了弹琴!”
“为你,我能献出我的所有,包括我的生命!”
“希尔娜,请接收我的爱吧!”
金发青年一下冲到了希尔娜的身前,趴下来,满脸的痛哭流涕,一副为爱而醉的模样,嘴里似乎还在说着深沉的“胡话”。
这演技也是绝了,妥妥的一个痴心男啊!
什么情况?
MD,这特么也有人抢先?
曾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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