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书网 > 网游竞技 > 我的钢铁战衣 > 第三百九十二章 皮毛贸易!

?    相当于说,陈默不必利用手中的科技赚取利益,发展势力,而是通过提前一步抢夺别人的机遇,把原本属于别人的利益和势力纳为己有。

    当然这种方式也就陈默这种大脑无比发达,装下了整个图书馆,熟知美国近代历史的超级天才才能够做到。

    陈默现在收购曼哈顿中北部地区的土地,便是仗着先知先觉,提前数十年展开布局,这还仅仅只是个开始。

    现在他空间中带来的资金已经消耗了近半,不过陈默并不着急继续进行纽约周边其他土地的收购,因为那些地区直到1898年才正式并入纽约市,成为纽约五区之一,距离现在还有足足五十多年,陈默有的是时间慢慢收购。

    倒是曼哈顿未来的发展会很迅速,陈默必须早早下手,趁着曼哈顿发展规划还没有出来,没有任何人意识到它的价值的时候,将其提前握到手中。

    除了未来的曼哈顿中城、上城区域,陈默在下城的待开发地区也花费了大量的资金购买了不少的土地,这些土地的面积虽然远不如北部不被看重的地区,但花费的资金却还要在购买北部区域之上,当然,它们短期内能够给陈默带来的回报也是巨大的,只不过陈默并没有将他们卖出去的打算,甚至在停下了对曼哈顿以外的纽约其他地区的收购之后,还在继续使用剩下的资金对即将进行开发的曼哈顿下城待开发地区的昂贵土地进行收购。

    只不过这些事情陈默都委托给了他经过筛选之后聘请的,由职业操守良好的专业律师、会计师等组成的团队负责。

    以陈默那几乎可以媲美读心术的超强感知能力,任何居心不良,德行有亏的人都不可能逃过他的精确感知,足够的金钱洒下去,很容易就能够从诸多应聘者中筛选出合格的人手组建起一支由专业人员组成,专门为他服务的,值得信赖的专属团队。

    而他自己则暂时放开了土地收购事宜,将重心转移到了新产业的布局上。

    空间里的资金早晚会耗尽,他必须建立起一个新的资金来源,以支撑后期的计划布局,而他又不能随意改变科技进程,拿出更加先进的技术来盈利,所以现在美国已有的高利润行业便成了陈默的首选。

    我的技术不能拿出来赚钱,但我可以直接抢你们的啊。

    什么行业挣钱,陈默可以直接横插一手,从其他正在大量赚取金钱的商人手中抢夺他们的蛋糕!

    而根据陈默脑海中的记忆,此时的美国最最赚钱的行业其实不是什么房地产和军火,而是许多并不了解内情的人根本想不到,或者看不上的买卖,毛皮贸易!

    高级皮草在后世也是奢侈品,而在这个年代,更是只有社会上层人士才有资格,并且有能力拥有。

    珍贵的毛皮价格不菲,是身份和地位的象征。

    社会上层人士对于皮毛的狂热追求不次于现代人对于豪车、名表的热衷。

    尤其是在欧洲。

    欧洲人对于皮毛的热爱深入骨髓,早在14世纪30年代,英国皇室便规定皮毛只有贵族才能穿戴,如同中世纪时期中国白瓷在欧洲被视为奢侈品一样,欧洲皇室视穿戴皮毛为尊贵身份的象征,时至今日,这种对于皮毛的狂热追求不但没有丝毫减弱,反而随着资本主义的发展,蔓延到了掌握着大量财富的资产阶级人群之中,对于皮毛的需求也越来越大。

    而尚未经过太多的开发,高山森林密布,野生动物资源丰富的美国,拥有着极为丰富的皮毛产出。

    早在欧洲殖民时期,踏上美洲大陆的欧洲人便开始使用毛毡、火器和白兰地酒等物资和生活在山林之中,以狩猎为生的印第安原住民换取皮毛。

    对欧洲人来说再平常不过的生活物资在原始落后的印第安人看来却是珍贵无比,用一些他们狩猎的副产物就能够换到这些他们自己无法生产,却非常有用的好东西,在他们看来是再好不过的事情了。

    这种以物易物,用价值低廉的器皿、小刀、布料、白酒等生活物资从印第安人手中换取价值高昂的皮毛的交易一直持续到现在,逐渐被一些家族和大公司利用武力所垄断。

    他们从印第安土著那里以低廉的成本交换毛皮,加工后运往欧洲或直接在美国本土销售,一张海狸皮至少可以增值1000%,甚至可以获得200倍以上的利润。

    而陈默这次的目标就是这些垄断毛皮贸易的商人中的一个。

    约翰·雅各布·阿斯特,是德裔美国商人,主要从事毛皮贸易和投资房地产业务,他是美国第一个千万富翁,同时也是现在美国的首富,而他现在就居住在纽约,并且持有大量待开发地区的土地,而他的暴富,靠的就是对印第安部落的毛皮贸易的野蛮垄断。

    约翰·雅各布·阿斯特原本打算在西北地区获得对皮毛生意的垄断,不过那里已经有了实力强大的落基山脉毛皮公司,将西北地区的皮毛贸易完全垄断,外来的约翰·雅各布·阿斯特经过一旦尝试最终还是没能够成功打入进去。

    计划受阻之后,约翰·雅各布·阿斯特便把自已努力的方向集中在了沿着密苏里河流域扩展的那一辽阔地区,那里居住着大量的印第安部落。

    为了完成对这一地区皮毛贸易的垄断,约翰·雅各布·阿斯特可以说是不择手段,他创建了美国皮毛公司,依靠欺骗的手段,甚至是动用武力,他获得了这一地区完全的垄断权,就像从前的封建贵族对领地庄园一样完全垄断。

    名义上美国政府统治着这片广袤无垠的土地,但实际上,约翰·雅各布·阿斯特的美国皮毛公司本身就是法律,它既拥有强大的武力,同时也利用欺骗等手段,垄断了这一地区的皮毛贸易,从中赚取巨额利润,完全无视国会制定的所有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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