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书网 > 历史军事 > 双枪皇帝 > 第一百零九章 【汰劣留良】

?    马抚机的新附军原有二千三百多人,其中战兵近千。马抚机带一半兵力上赤陇山,在滩涂一战中,龙雀军当场击毙百余,随后追击又击杀近百,还有逃入深山的,掉入大海的……近七百新附军,此役之后,俘虏不足二百人。加上赤陇山留守三百余人尽数归降,最终降卒为五百余人。

    留守万安军大营的千余新附军,由两个千户率领,各守一营门。原本有完备的营寨防御,就算遇上火枪部队,再惊慌失措,也能挺一阵,至少挨到马抚机返回。万没料到偏偏多了个地头蛇洪四娘。

    这一战是洪四娘主动请缨的,为何?如果说马成旺是剿平三巴海盗的元凶,那么马抚机就是真正的刽子手。

    在咸淳十年那场剿平二阵之战中,马成旺是统帅不假,但真正率军讨伐的,是其长子马抚机。也就是说,三巴海盗被剿灭,连珠寨被焚毁,以及陈明甫、陈公发兄弟及洪四娘的独子被擒受尽酷刑而死,皆是马抚机所为。

    洪四娘对马抚机的仇恨,绝不在马成旺之下。在见识了赵猎神异可怖的武器后,洪四娘对龙雀军讨平马抚机的信心比赵猎还足,又怎会放过这落井下石、报仇雪恨,以及献功靠拢的机会?

    因咸淳十年平海盗之战,马抚机在琼州黎獠中颇有威名,向诸黎峒征召黎兵时,得到不少响应。其军中有黎兵近三百人,相当一部分便出自洪蕃黎峒。

    洪四娘是洪蕃黎峒峒主,任马抚机再有威名,其对黎人的影响力也无法与洪四娘相捋。因此洪四娘暗中潜入万安军营,一番运作之下,黎兵皆应,内应甫成。

    于是江风烈、欧阳冠侯正面强攻,洪四娘暗中策应,焚营破寨。混乱之中新附军死伤甚众,又有多人趁乱逃亡,最后收降者不足七百。

    赵猎对这一千二百余俘虏不分战兵、辅兵、役夫,也不分宋人、汉人(原北宋故地遗民)、黎人,一概进行甄别。符合要求的征召入伍,出色者为效用,普通的为军兵,再次为辅兵。不符合要求的,充为役夫。不愿意当役夫的,就继续留在俘虏营。当然不能白养着,得参加筑城,干苦力。

    赵猎的龙雀军固然缺人,但也不会见兵就收。这些新附军必须经过甄别、考核等手续,汰劣留良。原本这样做也没啥问题,换那支军队都会这样操做。赵猎也是在江风烈、欧阳冠侯、施扬等部将建议下做出这决定的。问题就出在赵猎在听取诸将建议后,经过慎重考虑,再结合后世见闻,拿出了一个甄别指导原则:汰劣留良。

    这时代一般军队大多也是如此处理降卒,但基本都是汰弱留强,也就是栽汰羸弱,只留强壮悍勇的士卒。毕竟这是冷兵器时代的战争,体格不强壮,别说挥刀舞枪,临阵杀敌,就是那一身几十斤的盔甲都撑不起来。因此,像赵猎这样汰劣留良的闻所未闻。

    “我们的火枪兵并不需要过人的武勇,甚至不需强壮体格,我们需要的是令行禁止,以服从命令为天职的真正军人。那些兵痞、老兵油子绝不能留在军伍之中!”面对诸将疑惑,赵猎如是说。

    “以服从命令为天职。”这个新鲜的提法,令江风烈眼睛一亮,击节大赞。

    欧阳冠侯也暗暗点头。

    施扬也叫道:“没错,我们的火枪兵既不用挥舞大刀重斧,也不用开力弩挽强弓,个人武勇再强,体格再壮,在枪子面前也与婴孩无异。黑丸那小子生擒那个大块头石大壮就是最好证明。”

    这事就这样定下来了。

    新附军士卒的甄别,就在原大营的北门校场举行。一张桌子一摆,书吏坐其后,按军籍兵册点卯。每个被点名的俘虏,首先要经过一组已经通过考核的新附军降兵小组评定。以红白黑三色泥丸定性,红代表其人纯良,白代表一般,黑代表有劣迹。只要有一半以上人员投黑泥丸,则被刷下。

    通过的人员捧着洗净的军服及碗箸碱角等生活用具,站在校场另一侧,立正等候,为时半个时辰。这是第一道考验,如果能通过,证明该人有一定的纪律性,可以进行下一步考核。只是烈日炎炎,保持不动站军姿,对一些性情暴躁的骄兵、兵痞而言,如何能忍受?

    几日下来,过不了评定及军姿关而被刷下来的老兵油子一大把。这些人本以为凭自个武勇,到哪都是各军队争抢收容的香饽饽,没想到居然被刷下,不满之火越积越盛,终于闹出乱子。

    这是甄别的第四日。

    书吏刚念到:“梁二条,通过初审,上来领被服……”

    一个瘦小的士卒应了声,忙不迭跑过来,刚在桌前站定,不防一股大力撞来,将他撞跌出去。

    众降卒哗然之际,一个粗壮汉子哇哇怪叫出现于桌前:“这么个风一吹就倒的家伙也能通过,你们龙雀军招的是好汉还是病夫啊?”

    下面一伙聚集在一起军汉齐声哄笑,显然是一伙的。

    书吏脸色微变,目光不仅斜瞟两侧,百步之外的校场东西两侧,各部置二十个火枪兵,用于掸压威慑。他们虽然也看到这边的情况,但降兵间争斗,又打不起来,似乎不宜使用武力,只能加能警觉关注。

    这时降兵甄别小组成员之一的老万急忙走过来,拉起被磕破嘴皮,满口流血的梁二条,对那粗壮汉子怒道:“刘大葫芦,少惹事非,别忘了你眼下的身份。”

    粗壮汉子因嗜酒,身上总带着一个酒葫芦,因得绰号刘大葫芦,此时他一瞪眼:“老万,你少杂唬。身份,爷的身份是牌子头,就是到宋军里也得给个押队官才对等。他娘的,就是你们这破小组把爷刷下来……老万,上回爷揍了你一回,是不是你借机报复……”

    “放屁!”老万大怒,“老子若有弓在手,看你怎么死!”

    刘大葫芦狞笑:“老万,听说你当了新兵里的押队,不错,很走运嘛,升迁了。爷眼下只是个役夫,怎么样?押队官能不能挡得住役夫一拳头?”

    老万听出不对,边戒备边喝道:“刘大葫芦,别乱来!龙雀军要的是守序坚忍的纯良兵,你再武勇,也不会姑息……”

    刘大葫芦一拳打出,老万单手一格,被大力打得手臂生疼,踉跄后退。

    众新附军汉怪笑起哄:“刘大葫芦,你该去当甄别官,谁挡得住你一拳,才算合格。”

    底下和声四声:“正该如此!”

    刘大葫芦洋洋得意,双手叉腰,一付盼望自雄之状。

    这时身后响起一个少年之声:“你能当我一击吗?”

    刘大葫芦回首、低头,豁然大笑。眼前的少年不过十四五岁,顶多到他肩膀,瘦精瘦精的,大腿没自家胳膊粗,居然敢说这样的大话。

    “你是谁家的妇人裆下漏出的小毛孩?爷爷一只手、不,一根手指就能戳死你信不信。”刘大葫芦这等人,语言自然粗鄙不堪。

    少年不理会刘大葫芦暴笑,自顾道:“我是龙雀军少年战队押队官丁小幺。知道为什么龙雀军会用我这样的少年而不用你这样的混球么?”

    虽说这叫丁小幺的少年话里带刺,但他押队官的身份还是令刘大葫芦惊住了,忍不住问道:“为何?”

    “因为我只需一根手指就能杀死你。”丁小幺煞气毕露,一抬手,黑洞洞的枪口对准刘大葫芦。

    砰!

    火光一闪,血花炸开。

    刘大葫芦呆呆看着冒血的胸膛,突然大叫一声,双拳紧握,踏前一步、两步、三步……轰然而倒,额头正对着丁小幺的脚尖。

    丁小幺看都懒得看一眼,对枪口吹了口气,左轮在手指间盘旋两圈,稳稳插*进枪套。目光厉扫:“再有不服甄别,扰乱秩序,挑衅我军者,这混球就是下场!”

    若大校场,数百降卒,这一刻,静得落针可闻。

    刚赶到校场门前的赵猎停下脚步,微微一叹:“这小……家伙,脱胎换骨了。战争,还真是锻炼人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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