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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房内,庄曦月陪着庄繁星,没一会儿庄繁星就累了,躺下来的时候问道:“溪儿呢?”
庄曦月笑道:“公司有点事儿,马上就过来了。”
打了一上午手机都不见人影,这孩子跑哪儿去了?
心底着急,面上却不显露出来。
庄繁星有些失望,不知为何,她现在迫切的想见到溪儿。
抬手落在胸口,有种不安的情绪在心中蔓延。
“姐,好好休息,等醒来,溪儿就会来看你了。”
庄繁星拉着庄曦月的手,温柔的说道:“月儿,你是个有福气的人,姐姐这辈子过的混混噩噩,让爸妈和你费心了,爸妈那里,以后劳你多照应了。”
“姐,你说的什么话,我有没有福气我不知道,俗话说大难不死,必有后福,姐姐你福气比我深,这样的话以后不要再说了,你生病的事情我怕爸妈年纪大承受不了,根本就没跟他们说,等你养好身体,我们一起回家,爸妈天天都盼着你能回去呢。”
庄繁星眼眶微湿,笑着点点头:“好,如果我能好起来,我就回家,陪着爸妈,以后哪里都不去了。”
庄曦月蹙了蹙眉,总觉得有哪里不对劲,没等她细想,就听庄繁星目光望着窗外,忽然说道:“月儿,我最近经常做梦,梦到他来找我了,他在怪我……。”
庄曦月心脏“咯噔”一跳,那个“他”也只有那个人了。
让姐姐念了一辈子,愧了一辈子,也恨了一辈子的人。
虽然姐姐看起来云淡风轻,甚至她的女性独立思想影响了一代华国女性,但是也只有她清楚,姐姐心中从来没有放下过。
如果你曾经深爱过一个人,就知道,放下,谈何容易。
姐姐也只是凡夫俗子,也只不过,她比常人更能忍罢了,不会轻易让人看到自己的伤口。
“姐,都是过去的事了,不要再想了。”庄曦月心疼的看着面前脸色苍白的女子。
庄繁星嘴角勾着一抹温柔的微笑,让她看起来是那么美好,“他让我等他,可最终,我还是没有等到他,是他负了我,还是我负了他?”
庄曦月摇着脑袋,红着眼眶说道:“姐,不要再说了……。”
“呵呵……。”眼角有晶莹的泪珠滑下来,“是他负了我,而我也负了他,我们背弃了彼此的誓言……。”
庄曦月只觉得心痛。
当年姐姐出国留学认识了一个华人,那是一个才华洋溢优雅绅士的俊美男人,两人因一本书结缘,两个孤独的灵魂互相偎依取暖,她们彼此都觉得对方就是今生唯一的灵魂伴侣,那种感情,是贫瘠的词汇所无法形容的默契和美好。
他们深爱着彼此,灵魂合二为一,她还记得那时候姐姐在大洋彼岸的电话里用少女般的娇俏声音告诉她,她找到了,找到了那个能陪她一生的男人。
也许是从小失去双亲,姐姐比平常人更早熟懂事,那是第一次,她听到姐姐的声音里有着抑制不住的喜悦,她衷心的祝福姐姐能够幸福。
那一段在国外求学的日子,对姐姐来说,应该是人生里最美好的一段日子了吧。
后来,姐姐学成归国,她一直是个很有计划性的人,不会因为感情而做出盲目的选择,而那个男人也要拓展事业,而他的发展重心中,却没有华国,因此两人做了一个约定,用三年的时间让彼此专注事业,三年后,他们可以没有任何后顾之忧的在一起。
她太自信他们之间的感情了,所以三年中,她们只通过几次电话,彼此潦草见过几面,然后匆忙分别,投身于事业中,她坚信,那个人和她一样,即使她们分居大洋彼岸,可她们的心,会永远在一起。
三年后,她是华国身价最高的当红作家,著作畅销全世界,她的名字她的思想彻底影响了一代女性,她的事业取得了至高无上的成功。
约定的那一天来临的时候,她换上最漂亮的衣服,化上最精致的妆容,以最美丽的姿态迎接他的到来。
约定的咖啡厅内,她等待着心爱之人的到来,平静的面容掩饰不了雀跃的心情,她幻想着未来的美好,在心中一遍遍的勾勒着他的模样,三年过去,他还好吗?
从天亮等到天黑,她固执的坐在那里,翘首以盼。
一定是飞机晚点了,没关系,她可以等。
是有急事绊住了他的脚步吗?没关系,她可以等。
还是……他出了什么事?
她找了一千种理由,就是没有一个理由,是他背弃了她们的诺言。
等到后来,等来了一张邀请函。
婚礼的邀请函。
新郎的名字——三年间无数次在她唇齿间碾磨,在她心中生根发芽,融入他的骨血之中,有一天她可以忘了自己的名字,却忘不了他。
而新娘,是一个陌生的名字。
上边有两人的婚纱合照,像她无数次幻想的那样,西装革履的男子气宇轩昂,连唇畔的笑容弧度都恰到好处,唯一变了的,是他的那双眼睛。
让她再也看不透了。
那个女子,娇俏伶俐,偎依在他身旁,真真人比花娇。
真和谐,真养眼,真般配。
那一刻,她竟然还能生出这样的想法,这张照片是那样刺眼,刺痛她的眼睛。
有过那样的感觉吗?
天旋地转,痛彻心扉。
她心中的痛苦快要满溢,面上却依旧能保持最得体最优雅的微笑,她的伤痕不会让任何人看到,这是独属于她自己的骄傲。
她颤抖着手指拨通了那个烂熟于心的号码。
“喂,请问您找谁?”手机里传来女子娇俏动人的声音。
最后一点希望伴随着这道声音一同沉入无底深渊。
她面相月亮,背脊挺的笔直,整个人忽然就平静下来了,心中也许翻江倒海,然她的面容上,却是最优雅而端庄的微笑,完美的让人挑不出一丝错误。
“我找傅司亭。”
语气里不动声色的高傲和骄矜让对面的女子下意识有些自卑,“他在洗澡……你找他有什么事?我可以代为转达。”
“等他洗完澡我再打来。”
挂断电话的那刻,她仿似支撑不住全身的力量,一下子跪在了地上,在黑暗中环抱着自己。
“她是不是作家繁星啊……我好喜欢她的,她本人比电视上还要漂亮呢,我们找她要个签名吧。”
“啊啊啊啊竟然是繁星,我太喜欢她了……。”
那个年代,纸质媒体发达,民风淳朴,作为当红作家,其在民间的影响力可比现在的小鲜肉要厉害多了。
越来越多的路人认出了她,争着抢着要签名,她以最完美的姿态面对着所有粉丝的热情,不知疲倦的签名、合影。
手机铃声响了起来,她微笑着对粉丝们说道:“我要接一个对我来说十分重要的电话,可以给我几分钟的时间吗?”
粉丝们愣愣的点头,没有人发出声音。
在无数双目光的注视下,她平静的接通了电话,平静的放在耳边,平静的说道:“你好。”
她平静的听完对方的话,微笑着说道:“婚礼那天我要参加新书的签售会,可能去不了了,抱歉。”
抬头望着天上的月亮,女子秀丽的面容上有着温柔的微笑,那眼底却仿似有水光闪烁,莫名的让人感觉到悲伤。
“祝你幸福,再见。”
挂断了电话,她听到一个女粉丝好奇的问道:“繁星姐姐,是你的朋友要结婚了吗?”
她微笑着说道:“是啊。”
“不知道繁星姐姐什么时候能结婚呢,能写出这样温暖的激励人心的文字,不知道什么样的男子才配得上您呢。”
就在刚刚,她失去了她此生中最爱的人,可是就像她在书中写的那样,不会痛哭流涕、不会怨天尤人、不会抛弃尊严去追寻一个已经背叛了的男人。
因为她是那样骄傲的一个人啊。
即使心中伤痕累累,面上依旧笑的无懈可击。
在她走神的空当,喧哗声四起,人潮退散,一束灯光洒照在她的身上,仿佛这个黑暗的世界中,唯独她才是光明的源泉。
她下意识眯起了眼睛。
俊美高大的男人手捧玫瑰朝她走来,那是无数少女幻想中的白马王子,承载着无数少女的芳心,一步步朝她走来。
单膝跪地,以最深情的目光,最诚挚的声音,大声道:“繁星,我喜欢你,做我的女朋友吧,我以我的性命发誓,我会一辈子对你好,不让你受一点委屈。”
发誓?她心中嘲弄,就在刚刚,那个曾发誓爱她一生的男人,已经背弃了他的誓言。
面前的这个男人是稥港首富阮家的正统继承人,英俊多金,风流多情,是所有女人的梦中情人,他的放荡是浪漫,他的滥情是多情。
他们在一次酒会中相识,她对这样风流纨绔的富家子弟向来没有什么好感,谁知她的疏离却被男人误会是欲擒故纵,很老套的把戏,这个让她厌恶的男人,从此对她展开了死缠烂打的追求,他有金钱,有时间,更有精力,全世界的人都知道阮文臣在追求庄繁星,最难能可贵的不是十年如一日的深情,而是浪子回头。
一时间,她成为了全华国女人羡慕嫉妒恨的对象,然而那又如何,不爱就是不爱,她拒绝的理由很简单。
对不起,我不喜欢你,不要浪费我们彼此的时间。
然而此刻,她看着跪在她面前手捧着鲜艳玫瑰的男人,忽然很想笑。
然后她做了一个让她后悔终身的决定。
她接过了玫瑰花,微笑着说道:“我答应你。”
男人眼中的震惊毫不掩饰,就那样傻不冷等的跪在那里,三年的追求,这个女人的心比石头还硬,他以为这次还是会被拒绝,谁知竟然出乎他的意料。
他笑的跟个孩子似得,又问了一遍;“是真的吗?你真的答应做我的女朋友了吗?”
她微笑着点头。
只要有阮文臣出没的地方,就少不了狗仔,敬业的狗仔自然将这历史性的一幕记录了下来,预定成为明天的头版头条。
阮文臣开心的环抱住她,抱着她旋转,她配合着脸上做出开心的笑容,目光望着那些闪烁的闪光灯,眼中有着深深的嘲弄。
看到了吗?即使没有你,我一样可以过的很好。
她承认,她处于一种报复性的心理答应了阮文臣的追求,也如她所料,自那天夜里开始,她和阮文臣的八卦从此占据了娱乐圈的半壁江山,有一段时间,她的名字比当红小花还要红火。
也是自那个时候起,她画地为牢的人生,开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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