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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 九转洗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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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话的声音柔和悦耳,又有种难以形容的威严。
中年官员恭敬的闻声而退,并回头给了高歌一个眼神,示意他可以进去了。
高歌在一旁暗忖道:“赢祯小妞还满威风的么”和赢祯待的久了,说也说了,笑也笑了,闹也闹了,摸也摸了,亲也亲了,上也上了,赢祯在他面前又特别的柔顺,让高歌几乎要忘记了赢祯的公主身份。
看到中年人的恭谨样子,高歌才恍然而悟,哪怕是对于这些为皇家工作的中层官员而言,赢祯的身份也是高不可攀,是他们所必须仰视的。
推开紫金黑檀木门,高歌进了房间。入目的是一张形制古雅的书案,一位中年人正在伏案批写什么文书。
书房宽大整洁,在书案后是几排书架,上面摆满古老的线装本书籍。在一侧雪白墙壁上挂着一幅字,上书四个大字:知雄守雌。
高歌很自然的就把注意力放在了那个中年人身上,不只是因为他居中而坐,更因为他身上的渊深难测的皇者气度。
中年人相貌隽永清秀,颌下短髯修剪的极为精致,给中年人平添了几分成熟而威严的气息。身上的紫色华袍,材质华贵,剪裁合体,隐隐间有黑色龙纹在其中游动流转。
不用说,中年人就是赢祯的父亲,帝国的最高皇帝陛下赢明。他极少在帝国的公众媒体前露面,但万年的帝国传承,却让他能紧握帝国的军政大权,没有任何力量能够与之抗衡,是当之无愧的帝国第一人。
赢祯站在中年人身旁,正在伺候文案。她又换了一副古代仕女的装扮,上身是浅红色的短孺衣,下身垂地水绿长裙,腰间系带,挂着一串晶莹翠绿的玉环,盈盈如出水清莲,端庄淑容清雅柔婉。
按照事前所教的礼仪,高歌距离赢明十五步的地步停住脚步。赢明也在这个时候放下手中的工作,抬起头正视了着高歌。
赢明的长眉入鬓,双眸神光湛然而悠远,显得心意深沉难测。高歌和赢明对视一眼后,很有礼貌的鞠躬致礼道:“高歌见过陛下……”按照礼仪所教的,鞠躬过后,高歌应该微低着头,视线下垂,以示对皇帝陛下的恭敬。
不过高歌却不习惯这样低三下四的,虽然没有昂挺胸,却保持一个极为自然的站立姿态。不过还是微微收敛目光,并不与赢明对视。高歌思忖:“怎么说也是便宜老丈人,还是不要太随意啊。”
赢明淡然道:“不错,果然是英气勃勃。”,高歌举止自然,眉宇间锐意逼人,站在那宛如一柄绝世神剑,锋芒毕露。赢明识人无数,虽然高歌略显无礼,可他并非故意做作以博取注目,完全由心而,这种自然之态,恰是一个他身边的年轻人所缺少的。
尤其是那种锋芒,让赢明极为激赏。年轻人就要有这种积极向上锐意进取的精神。作为皇帝,他希望手中的宝剑越锋锐越好,现在,还远不到担心自己为锋锐所伤的时候。
不知为什么,赢明不自觉的对高歌印象非常的好。高歌身上的气息,也让他觉得亲切舒服。这种潜移默化的影响,就是元婴境界的赢明也没有察觉。
“陛下过奖了,高歌惭愧……”高歌按照正常的套路客套着。
赢祯轻轻点头,示意高歌应对的不错。作为共患难的伙伴,两个人若在赢明面前表现的过于冷淡,反到让人生疑。赢祯恰到好处的扮演着关系亲近而不亲密的上级兼朋友身份。
赢明不理会这些套话,直接道:“与公,你提出了生化战神甲的方案,并研制出别出机抒的紫宵雷光炮,对帝国都有着重大的贡献。与私,你救了朕的爱女,是救命的大恩。我决定赐封你为勋爵,以表彰你的功勋,如何?”
按照原本教授的礼仪,高歌原本要自称德鲜才卑,惶恐不受。直到皇帝再次示意时,他才能接受。高歌却没工夫做那花样,直接鞠躬道:“多谢陛下。”
赢明眼中露出一抹笑意,这个高歌,的确是个趣人。不过,赢明国事繁忙,也不能把时间浪费在无名小卒高歌身上。能抽出几分钟来见高歌,大半到是看赢祯的面子。
赢明又勉慰了高歌几句,如少年天才、奇思妙想之类的话,由皇帝陛下说出来,当然有着不同寻常的意义。要是别人,早就被皇帝赞赏的找不到北了。
被皇帝恭维,也让高歌觉得满心愉悦。但还是很清楚自己的分量,并没有因此飘飘然。这些话当然是要谦让一番,否则的话,也太过狂妄无知了。
又说了两分钟,高歌觉得和皇帝说话实在太累,不等到时间,找了个机会,急忙向皇帝请求告退。
赢明当然也不会挽留,不过高歌的表现还是让他很满意,觉得这个少年虽然锐气逼人,却着实有才智,也有其沉稳的一面,是能做大事的人。吩咐赢祯道:“祯祯,你领高歌去金霜殿领十颗九转洗髓丹。”
赢祯对高歌低声提醒道:“还不谢过陛下……”
高歌对此虽然不太在意,在赢祯提醒下也不能装傻,只能再次向皇帝陛下表示了衷心的谢意。
出了书房,赢祯和高歌还是保持着一定的距离,两个人甚至没有用神识交流。在始皇殿内,没有任何举动能瞒过皇帝陛下的。
赢祯到底不同,到了白玉广场上,就有一部专用飞车在等候她。两个人上了飞车,直接自云海中飞了下去,而不用在从升降梯上进出那么麻烦。
虽然有外人在,却不妨碍高歌和赢祯正常的交流了。
“九转洗髓丹,是对筑基期修者的无上仙丹,甚至对金丹期修者也是不可多得的灵药。不但能伐毛洗髓,还有滋养神魂之效。不过,此丹也不能多用,筑基期至多用三颗,金丹境界,也只能用十颗。多用的话,药效过身体承受的极限,对人反而会有害。”赢祯给高歌解释着九转洗髓丹的药效。
说完,赢祯又有些羡慕的道:“此药比洗髓丹珍贵百倍,现在帝国也是用一颗少一颗了。估计存数不足万颗。一下赏给你十颗,这真是罕见的厚赐。”
上万颗灵药,听上去很多,但考虑到帝国上层权贵的人数,就可想而知缺口有多大了。何况,赢明也不能一下用尽。至少要为下一代留下一半以上。相比之下,第一次见面就赐给了高歌十颗丹药,这种厚待极为罕见。罕见到赢祯都有些嫉妒了。
领了九转洗髓丹,赢祯就直接驾车出了阿房宫,把高歌送回玉清景阳学院。从阿房宫的法界中飞出来后,赢祯脸色顿时轻松了几分。
“呼,可出来了,待在那里压抑死了……”赢祯虽然还有顾忌,不敢和高歌公然亲热,不过态度却彻底随意起来。“等下送你会学院,小萱在那等你呢,要和你商量下世界论剑大赛的事……”
高歌对试剑大赛也兴趣很浓,但也还是觉得那不过是个虚名,不值得费太多的心力。否则的话,他只要结丹,冠军就没有任何悬念。
不过对学院来说,荣誉是非常非常的重要。荣誉让学生有归属感,有集体感,有荣誉感。一个重视荣誉的学院,才能有凝聚力。
小到学院,大到帝国,都需要集体的荣誉,来维持向心力和凝聚力。让学院的学生为学院自豪,他就会热爱学院。让帝国的人民为帝国自豪,人民就会热爱帝国。
良好的物质条件是集体存在的基础,荣誉,则是集体对于精神层面互相认可的必然需求。
赢祯看到高歌在沉思,突然问道:“听说,有个梅卿卿的小姑娘曾说过,你要在世界学院试剑大赛上获得冠军,就做你的女朋友,是不是?”
和热恋的女友谈论前倾慕对象,多少让高歌有些尴尬,“这个,年少轻狂、年少轻狂……”
赢祯脸上的笑意愈古怪,“听说,你还当场赋诗一,差点就把人小姑娘骗到手了?”
高歌摸着额头作苦苦回忆状道:“哎呀,时间太久了,居然有些记不得了……”
“切……”赢祯娇哼。要说这个世界上最了解高歌的,赢祯应该算是第一了。有了神交的优势,这是卓文萱都难以比拟的。赢祯当然知道高歌的记忆有多变态,别说两年前的一诗,就是他三岁时随便某天吃的什么,只要他愿意,都能立即想起来。
赢祯也不想过分逼迫高歌,毕竟,也是过去的事了。想了下道:“不行,你也要给我写诗,只单独属于我一个的……”
这个要求,看起来很难,其实赢祯只是要求高歌给她自己写一,并没有要求诗有多好。
高歌有三世传承,抄一句应景的还是不难。神思一转道:“身无彩凤一起飞翼,心有灵犀一点通。”
高歌念的虽是残句,却极为贴合两人现在的情况。而李商隐的这两句也是传世名句,流丽华美,意味深长。其中所用典故,也没有文化差异。赢祯身为公主,对于古诗词有着极为深厚的功底,不但很容易理解了此诗,更理解到了此诗的心心相印、孤而不凄的绝美境界。
赢祯低声念诵了两遍,明艳绝伦的玉容上反露出一片黯然,“不知何时,我们才能光明正大的待在一起……”
高歌只能再抄,“金风玉露一相逢,便胜却人间无数。两情若是长久时,又岂在朝朝暮暮。”这由词化来的诗自然是不和韵的,但这几句也是极为贴合情境,自然又让赢祯一阵感动。
高歌的说的这几句都是传世名句,其文字工巧精妙,情韵兼胜。若从诗歌角度来说,远胜高歌给梅卿卿念诵的那质朴小诗。
卓文萱虽是好友,赢祯却不想让她知道她和高歌间的私情。因为怕在卓文萱面前露出马脚,赢祯在学院门口就把高歌放了下来。
虽然依依不舍,不过高歌的几句诗却也让她斗志昂扬,满心欢喜。因此,走的极为痛快。
站在玉清景阳学院的门口,高歌甚至有了些陌生的感觉。毕竟,他只在这个门口进出过一次而已。
高歌迈步进入大门时,就传来一声大喝,“站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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