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书网 > 科幻灵异 > 龙探水 > 第五十二章 海鹰再现(第十五更)

?  眼见我和小刀说话,大块头起身就想跑,小刀冷笑一声,右手轻轻一甩,一道银亮的刀光就在他右腿上开了一道大口子。

  大块头摔在地上,依旧极力的想要挣扎着站起来,我走过去,一把抓住他的头发,将他的头重重朝着墙上猛磕。

  刚才的险死还生,让我充分认识到了一件事,要想吃水上这碗饭,不仅要水上的功夫了得,更要有一股狠劲,让所有的人都感到害怕,也只有如此,他们才不敢觊觎我的财富,不敢对我有任何非分之想。

  “小四爷是不会放过你的!”

  大块头的嘴很硬,尽管已经被我撞的满头鲜血,嘴上依旧不服。

  “小刀,你不是一直都想喝人血吗,这家伙交给你了。”

  我向后退开了三米左右,对小刀厉声的吩咐道,既然大块头想对我不利,那我自然不会放过他,他想要我断子绝孙,我自然不会让他活着离开。

  “主人,还是您最懂小刀了。”

  小刀对着我点了点头,张嘴就对着大块头的脖子咬了下去,或许是为了给其他的那些流氓足够的威慑,小刀并没有直接一口将大块头的脖子咬断,而是慢慢的吸着血,任由大块头在那里狂呼乱叫。

  这样的视觉震撼,就连我都感觉无比恶心,把脸扭到一边,强行的忍了又忍,这才没把中午吃掉的面吐出来。

  其他的小混混彻底被吓傻了,眼见最后小刀把脑袋都掉了半个的大块头尸体扔在地上,连忙对我跪在地上磕头求饶,头都磕出了血。

  “你们的那个小四爷是谁,是不是白赫。”

  我一脚将其中的一名小混混踢翻,在这一刻,我的心里没有任何怜悯,只有对那位小四爷的恨意,如果他在我眼前,我会毫不犹豫的让小刀要了他的命。

  以前的我或许总会觉得生命可贵,可是就在刚才,我终于明白了什么叫做一将功成万骨枯,就算我不去杀人,也总会有人想杀我,与其如此,那不如就让我带着小刀提前把他们的脑袋砍下来。

  “不,我们的小四爷名字叫做胡天明,虽然不是临江七门里的人,却和白公子一样,都是临江四公子里的人物,至于为什么要我们来找你麻烦,据说是你动了他的女人。”

  小混混们在我跟前磕头如捣蒜,完全没有了之前那种凶神恶煞,恨不得将我弄死的架势。

  我对小刀挥了挥手,把胡天明的名字记在心里,嘱咐他千万不要事后不要留下任何痕迹,就头也不回的走出了胡同,这些家伙既然想要我的命,那他们就必须要付出生命的代价,这是我为自己立的一条新规矩,不管是谁,想要杀我,那就必须要有自己被杀的觉悟。

  “小爷,您这是怎么弄的,怎么浑身是血?”

  铁嘴阳正提着两桶汽油站在胡同口,见我满身是血的从胡同里出来,立刻满是关切的迎了过来。

  我对他挥了挥手,让他提着汽油和我走,到了一处没人的废旧仓库,把带血的衣服都脱下来烧了个干净,这才和他一起出去打车回到了船场。

  小刀已经等在了船场门外,这家伙也不知道会什么法术,居然会这么快就回到了船场。

  “主人,那些家伙已经被我剁成肉馅扔进了护城河,如果有人想找,那就让他们顺着河道慢慢找吧,嘿嘿.......”

  小刀冷笑着,笑容无比狰狞,但是看在我的眼里,却比蒙娜丽莎的微笑还要美上一百倍。

  因为那对镇河兽的关系,小刀没有办法进入船场,只好守在外面,目送我和铁嘴阳一起进了船场里面。

  我对铁嘴阳吩咐了几句,让他手写一份需要带的东西名单,然后去检查一下是否带齐,就进了自己的独立办公室,坐在老板椅上,心中开始盘算起了将来的事情。

  通过白赫和胡天明的事情,我充分认识到了一件事,那就是一个人真想要出头,那不仅要手里有钱,更需要打出自己的名头才行。

  名气这东西,说穿了其实就是一个人的招牌,足够响亮的名气,不仅能够起到威慑别人的作用,更能让人觉得你可靠,白赫那白痴光是凭着他爷爷鱼鹰王的名头,已经足以让无数人对他高看一眼。

  我没有他那样得天独厚的条件,所以这名头,就必须自己用自己的双手打出来才行,这次捕杀水怪,无疑就是一个让我扬名立万的好机会,所以,我这次不仅要把这事做的够漂亮,而且还要有足够轰动的效果才行。

  做完这件事以后,我接下来要做的便是拿胡天明开刀,他既然对我暗中下了手,我自然不会就此放过他,用他拿来做儆猴的鸡,似乎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心里打定主意,我便找了一个软皮的笔记本,把之前看的那个视频的内容,原原本本的用文字描述出来,然后反复思考其中的细节,确定出了一套击杀怪兽的方案,又看了几遍,确定没有任何纰漏,这才合上笔记本。

  时间不知不觉间已经到了快要午夜的时分,我打了个呵欠,突然感觉自己有些想念玉凤和司徒静,她们都是那种兼具美丽与智慧于一身的大美人,哪怕有一个现在在我身边,我也不会像现在这样无助。

  阵阵飞禽凄厉的鸣叫声在外面响起,我推开窗子,就发现白奴和一头巨大的海鹰正在天空打的不可开交,白奴虽然个子小,却是一点也没有落下风。

  是它,看着海鹰矫健的身姿,我顿时想起了那晚去寻找夜影花灯遇到的那头海鹰,连忙跑过去,大声的让天空中的白奴住手。

  白奴有些不甘的落在了我的肩头,那头海鹰在空中转个身,就像和我有深仇大恨一样,张开翅膀对我冲过来,直接把我撞了个大大的趔趄,头也不回的朝着远处飞了开去。

  “嘎嘎!”

  白奴想要去追,被我喝止住,不知道为什么,那海鹰让我不自觉想到了失踪多日的玉凤。

  “嘎嘎。”

  眼见海鹰离开,白奴邀功似的对我跳起了脚,这家伙这几天和我混的已经熟了,几乎已经把我当成了是第二个红绫,每天都只会围着我转。

  “好啦,知道你这小家伙最乖了,懂得看家,不过,那海鹰也是我的朋友,以后见到她,对她客气点好吗。”

  我从自己的抽屉里取出牛肉干,抛了两块给白奴,白奴无比灵巧的接住,贪婪的一口一块吃了下去,扇扇翅膀,似乎是在告诉我自己听懂了。

  “小家伙,明天和我下一次水好不好,哥哥我明天要去水上做一件大事,没有你的帮忙,绝对干不成,如果这事做成了,我天天让你吃鲜牛肉。”

  我轻轻的抚摸着白奴光洁的羽毛,柔声的询问着它的意见。

  “嘎嘎。”

  白奴很通人性的对我扇了扇翅膀,似乎是在告诉我自己已经听懂了我的意思,我把剩下的牛肉干一起都抛给了它,看它欢快的把牛肉干吃完,这才把它放在一边特制的架子上,自己上床一觉睡了过去。

  第二天醒来的时候,已经快要早晨六点半了,匆忙的洗漱完毕,铁嘴阳和傻三已经等在了外面。

  “小爷,东西已经准备好了,傻三这家伙虽然不会说话,脑袋也迟钝了些,可是有一把子力气,遇到危险也拼命,所以没经您允许,我也就答应带他一起去。”

  铁嘴阳有些不好意思的挠着脑袋。

  “都是自己兄弟,说这话干什么,这次下水关系重大,不容有半点闪失,阿阳,记住一句话,这是咱们弟兄扬名立万的机会,千万别让它在咱们手中溜走!”

  我拍着铁嘴阳的肩膀,一字一句的对他说着,我要让他明白一件事,那就是既然跟了我,就必须要和我福祸与共,我不会吝惜任何东西与他分享,可是在有祸的时候,他也必须和我有难同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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