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杀戮整整持续了一个晚上,战场上到处都人与马的尸体,血腥味吸引了大量的草原食腐动物,大量的野狼、野狗在战场周围聚集,天空中挤满了无数的秃鹫,时不时有一只从空中扑下来,跃入尸体堆中大快朵颐几口。
五万唐军整晚的杀戮造成了拜占庭人近十万人的伤亡,此时天色已经蒙蒙亮,大战后的唐军开始检点自己的胜利果实。
但让裴行俭与龙义等人失望的是,战场上并没有找到拜占庭二王子与国师的尸体,相是昨天晚上两人趁乱已经逃走。
不过这已经不再重要,余十的十几万拜占庭人被冲的四分五裂,早已经对大军无法构成威胁,另外埋伏在四周的其余唐军也不会放过那些被打散的家伙,等到战事结束,估计有命回去的拜占庭人不会超过五万。
……
而此时二王子与国师则正处在逃亡的路上,昨天夜里两人在亲卫的掩护下换上了普通士兵的服装,又在尸体上抓了几把血涂在脸上,得以侥幸逃脱,这个时候已经成了惊弓之鸟,只要稍微有一点点的动静,便会吓的远遁数里。
二十余万人经过一晚上的战斗,能够留在他们身边的不足五千,这还是逃亡的路上一点一点收集回来的。
“国师,现在我们要怎么办?”借着休息的间隙,二王子呆呆看着明尼城的方向,喃喃问道。
“如此惨败,老臣
国师的脸色同样难看,披头散发的完全没了以往的庄严形象,对二王子的问题置若罔闻,只是一个劲儿的在那里嘀咕:“如此惨败,老臣愧对国王陛下的信任。”
二王子注意到国师的变化,也顾不上刚刚自己提出的问题了,拉着他劝道:“国师,此事怎么能怪到您呢,我们谁也没有想到唐人竟然骁勇至此,而且武器又如此犀利,此战失败乃是天意,非人力所能挽回。”
国师摇了摇头,整个人显的很是颓废:“现在说这些又有什么用?三十万大军一夕只间全部丧尽,吾等便是拜占庭的千古罪人,若唐军乘胜追击,亡国之在旦夕之间。”
“正是因为这样,国师您才不能放弃啊,我们虽然败了,但是我们的士兵却并没有全部战死,我们还有机会将他们全部找回来,重组大军!国师,小王已经方寸大乱,如何整求国家于危难还要靠您啊!”二王子一番话说的是声泪俱下,听的是闻者落泪。
但事实上只有他自己知道,之所以这样劝国师最终的目的还是为了他自己,毕竟这么大的一场失利最后是要有人负责的,无论最后拜占庭到底会不会被大唐彻底消息,他二王子的罪过都无法免除。
所以他必须让国师好好的活着,只有国师活着才会有人帮他说话,才会有人替他顶雷。
但国师显然没有意识到这一点,老家伙为拜占庭服务了一辈子,早已经与这个国家融为一体,没有拜占庭也就没有他,而没有了他,拜占庭估计也存在不了多长时间。
所以在二王子的劝说下,老家伙重新打起了精神,命人打来清水,将脸上的血污洗干净,重新整理的头发,这才重新坐定,叹了口气道:“王子殿下,如今大错已成,唯今之计只有尽人事听天命。”
二王子见国师已经重新打起精神,喜出望外,连声说道:“是,国师有什么安排尽管吩咐,小王无不从命。”
“殿下,臣以为唯今之计不如你我分兵两路,你带着人小心在附近招集溃兵,老臣则带着人大张旗鼓的吸引唐军的注意力,为你争取时间,只要操作得当,应该可以再招回大部分人马。”
“这,这怎么可以,国师不如还是我来吸引唐军的注意力,您老负责招回人马吧!”二王子的脸色变了变,他倒不是真的担心国师这老头子的安全,实在是眼下不管选哪一条路基本上都没有多少安全感。
这一战败的如此之惨,但他们所遇到的唐军却远没有二十万之多,由此可见这一片地区应该还有大量的唐军在埋伏着,就算是他们把失散的军队全部找回来,想要冲破包围也不是那么容易。
更何况眼下这个情况兵败如山倒,就算是把人手都招回来,士气如此低落又如何能与挟大胜之威的唐军作战。
国师这个时候倒也实在,闻听二王子之言苦涩一笑说道:“王子殿下还是不要争了,想必您也知道,这两个选择其实不管哪个都是危机重重,你我二人在此争来争去又有何意义!”
这下,二王子也没了主意,心中暗暗叹了口气说道:“既然这样,那国师打算如何吸引唐军的注意?”
“无他,唯亮明旗号,选一个方向罢了。”国师抬头看了看四周,伸手向西方一指:“国都便在那个方向,老夫便向那边去好了。”
二王子不是傻子,见老家伙如此说,心中已经明白这老头儿想要干什么,顿时一阵愧疚涌上心头,大声道:“国师,国师您不能这样啊!”
“痴儿,老头子我活了六十多年,死了也不冤了,倒是你还年轻,还有未来,或许将来拜占庭复国的重任就落在你的肩上,所以……去吧!”
“国师……”二王子这一声国师叫的是情真意切,再也没有了刚刚想让老头儿去顶雷的想法。
这老头儿虽然说让他去招集溃兵,但却没有限制他的行动方向,也没有说让他配合自己,这分明就是给了他一个逃走的机会。
再加上老头儿一意要向王都的方向走,谁都知道那边一定会有唐军重兵把守,去那个方向就是寻死,老头儿如此作的动作已经再明显不过——吸引唐军的注意力,让二王子找机会逃回王都。
不得不说,这的确是一个好办法,但如果不是有人主动担起这个责任,将任务派给任何人都是靠不住的,因为人在知道必死的时候很可能会有各种各样的想法,背叛也不是什么不可能的事情。
二王子正是意识到了这一点,所以才会如此感动,同时也知道了老国师已经有了以身殉国的决心。
只不过人算不如天算,老国师虽然是如此安排的,但最终结局会如何谁也不知道,如果他们真的只有手头这五千人马,估计别说吸引唐军的注意力,就算是冲动唐军面前,都不一定会有人搭理他们,毕竟五千人太少了,对于唐军根本构不成任何的威胁。
……
明尼城,一夜的大战过去之后,留下的众人全都被候君集重新招集到了一起,摆了一桌酒宴:“诸位,首先老夫要祝贺你们,这次能够将拜占庭军队击溃实为一场大胜,诸君,饮胜!”
“大唐,万胜!”警卫师师长,第九十二,九十三师师长,还有下面的一些旅长、团长一齐举杯,仰头痛饮。
“另外,这次虽然胜了,但拜占庭依旧有十余万人逃散,望诸君能够再接再厉,将这些顽匪彻底消灭,为下一步的进攻扫平道路。”一杯酒下肚,老候面泛红光,又再次满上了一杯。
“定不负大将军之命!”有酒喝,下面一群骄兵悍将自然不会客气,答应一声嘻嘻哈哈的又喝了一杯。
不过这次老候摆酒说到底也只是为了让众将齐心,毕竟上阵打仗不可能所有人都有机会立大功,有些人运气好,瞎猫碰找死耗子遇到了敌人的大官,杀了得了大功;而有些人可能运气不好,埋伏了半天却一个敌人没有遇到。
这样一来弄不好会影响团队的团结,所以把所有人召集到一起,大家喝上一点酒,他再表示一下自己并没有偏颇的意思,下面的人或是打架或者骂娘,把事情说开也就没事了。
所以当老候冷眼旁观,见众人已经都了什么怨言之后,敲了敲桌子道:“好了好了,事不过三,现在战事未平,这第三杯就不要饮了,诸君把酒都放下吧,老夫还有话要说。”
众将一听老候有话说,立刻都把酒放了下来,有些没喝够的也只敢舔舔嘴唇,可怜巴巴的看着军士过来把酒拿走。
“诸君,这一次出征很可能是老夫最后一次出征,此为灭国之战,可建不世之功,所以老夫需要诸君同心协力,诸君可否能够做到?”候君集等到众人都坐好了,这才缓缓开口。
“请大将军放心!”在场众将都是些明白人,而且大部分也都是老候以前的手下,自然不会拆他的台。
而且老候这话说的也足够明白,这是他最后一次出征,而且是要建不世之功的一战,表面上这老头儿说的是这次大战的重要性,但暗地里的意思也很明白,那就是谁敢从中捣乱,后果绝对不是打几板子那么简单。
“好,既然如此,那老夫便放心了!”候君集深吸一口气,目光扫过在坐的诸人:“现在老夫命令,第九十二、九十三师驻扎明尼城清剿拜占庭残余,第九十四师明日西进,目标摩苏尔城,限尔等二十日内赶到。”
“另外,传令第九十一师驻扎里海,沿途清剿里海沿岸所有船只,力求片帆不得处水。”
“传令第九十师,八十九师,立即开拔,目标曼西克特,限十五日内赶到。”
“警卫师,随本将出征!”
一群杀坯不管是接到命令的,没有接到命令的,所有人面色严肃,同时起身:“遵大将军令!”
候君集点点头:“好了,你们继续吧,老夫乏了回去休息,记住,尔等不得再饮!”
“是!”下面一群杀坯一边答应,一边互相之间挤眉弄眼。
老候的脾气他们十分清楚,如果真不让他们再喝一定不会再特地交待一声,而只要是特地交待一声,那意思就是‘老子不再回来了,你们该怎么样怎么样’。
所以只等老候一走,几个师长立刻将外面的军士叫了进来,连踢带踹的让他们又将刚刚收走的酒全都拿了出来,数十人你一碗我一碗,不一会儿便分了个干干净净。
次日一早,旭日初升,唐军各营纷纷响起号角之声,数万大军各自拔营。
留守的两个师将所有人都散了出去,以团为单位,带足了各自的装备,向着明尼城的四面八方散了开去。
而刚刚赶回来,错过一场大战的九十四师则再次拔营西进,向西面守着底里斯河的摩苏尔进发。
……
候君集的一场埋伏打给了拜占庭人一个迎头痛击,将三十万人彻底击溃,而另一边的程咬金则是气的咬牙切齿。
一个小小的木鹿城竟然生生将他拦在原地达半月之久,其间他数次派人攻上城头,但终因环境的关系,最后不得不再次退下来。
一连打了半个月的仗,大食人慢慢也学的精明了一些,他们开始不再与唐军正面冲突,而是采用小规模的战斗,十来个人一个小组,拿着小巧的手弩偷袭。
毕竟城头之上地势狭小,瞬间便将步枪与手弩的射击距离无限拉近,再加上新式步枪因为长度的关系,很难让士兵在城头狭小的空间里转开身形,所以大食人的应对方式让老程吃尽了苦头。
不过好在老程手下还有一堆头脑灵活的小年轻,这帮家伙脑子活泛,见正面攻击不成便换了方式,铁菠萝加火油成了有效攻击敌人的最好手段。
一群大头兵冲上城头,二话不说先是一排铁菠萝丢过去,借着爆炸人威力,再丢两灌子火油或是洧水,马上就是一片火海。
当然了,这种事情也不是绝对的,有些时候会是铁菠萝+铁菠萝,也有时候会是洧水+洧水+铁菠萝。
总之一连三天,每天都是各种组合式的烧,弄的大食人苦不堪言,满城都是一些被烧伤的烧员。
而且这还不算,后来不知道是谁,竟然开始往火油里面加东西,有些时候加的是胡椒,有些时候加的是盐,虽然大多数东西加进去都没有什么用处,但有一样却份外受人喜爱,那就是往里面加糖。
毕竟糖这种东西遇到热就会化开,而化开之后的糖附着力极强,再加上洧水遇水不灭的特性,一下子就把大食人给烧的尿了裤子。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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