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书网 > 都市言情 > 最强虚拟现实 > 第44章铁证如山

“法官大人,我的当事人和火鸟公司签订的合同中明确写明,只要我的当事人在首次直播中在线人数超过50万人,就发放合同规定款项的一半数目,也就是500万元,同时,合同中还表明了只要许荫出现在直播中,火鸟公司会额外奖励我的当事人1000万元,白纸黑字,写的明明白白。”
  “可是,火鸟公司公然违背合约,至今未支付理应付给我当事人的报酬,置我当事人为火鸟公司创造的巨大效益不顾,这种背信弃义的行为让人齿寒,请法官大人尽早裁定火鸟公司将薪酬发还给我当事人,同时,由于火鸟公司违约在先,我的当事人请求与火鸟公司解约。”
  喝了几口热水,彻底恢复精神的于晨开始发威,有理有据开始陈诉事实,她清脆激昂的声音回荡在二号审判庭内。
  “嗯,原告律师已经陈诉完毕。”法官点点头,转向被告席,“被告律师有什么要说的?”
  羊城来的律师无奈站起,心里直骂娘。我就是闲的,没事接这种铁定输的官司干吗?不过既然来了,也只能找些疑点拖延一下时间。
  “法官大人,火鸟公司没有按合同支付原告薪酬是有原因的,原告在直播中有骂人打架等不文明行为,违反了条例法规,所以火鸟公司更改了合同,降低了原告薪酬。”
  于晨马上站起,先向法官示意,得到准许后开始说话,“法官大人,对方律师就是在狡辩,我的当事人打架是因为当时有歹徒潜入他家中行凶,他是被迫自卫还击,这里有公安部门出具的出警记录和结案报告可以证明,虽说我的当事人在直播中确实有骂人等不文明行为存在,可是在合同中没有注明相应的惩罚条例,所以对方律师指出的根本不能成为违约的理由。”
  法官认真看了于晨递上来的出警记录和结案报告后点点头,“被告律师,原告律师提供的证据说明你的说法确实不能成立,你还有没有其他理由?”
  羊城律师看了一眼贾思达,贾思达朝他微微点了点头。
  “法官大人,原告首次直播的在线人数现在还未确定,由于火鸟公司的服务器损坏,很多资料丢失,是否达到50万在线人数这个硬性规定无法核实,所以火鸟公司延迟向原告支付薪酬,等服务器的文件恢复之后,提取当日数据才能判定是否支付,请法庭给予一定的时间让火鸟公司开展数据恢复工作。”
  坐在原告席上的成沈腾的一下站起来,眼中冒出熊熊怒火直视贾思达。
  贾思达真是个彻头彻尾的小人,连这么损的主意都能想得出来。直播首秀118万在线人数破了华夏国的记录,当时至少有百万以上的人亲眼目睹那个奇迹的诞生。贾思达的胆子还真是大,连这么明显的谎话都敢说。你等从这里出去的,小爷让你哭死,不是跟我玩阴招吗?我奉陪到底。
  贾思达则表现的成竹在胸,不断冷笑。我就使阴招怎么了?我随便一个主意都能让这案子拖上一年半载,那些数据文件就在火鸟公司的服务器里,可我就是不拿出来,等法院查明白了,黄花菜都凉了。在这段时间里,你就老老实实呆在火鸟吧,我拖也拖死你。
  一只纤纤玉手按住了成沈,于晨俏脸上闪过一丝讥笑。
  她不慌不忙从随身带的公文包中掏出一个U盘,高高举在手中,朗声说道:“法官大人,被告律师一派胡言,罔顾事实,黑白颠倒,我这里有确凿的证据可以证明我的当事人直播时在线人数为118万。”
  法官吩咐人取过U盘,插入法庭的电脑里,投影屏上显示了几张截图。
  于晨指着投影屏道:“法官大人,请看,这几张是当时参与直播的网友的电脑截图,右上角清清楚楚显示了在线人数,每一个都超过了50万。”
  成沈松了一口气,暗赞于晨想的周到,有这么一个心思缜密算无遗策的美女律师帮我,真是我的福气啊!
  反观贾思达这边开始慌乱了,羊城律师高喊:“法官大人,这些截图是否真实有待商榷,我怀疑这是对方ps过的假图,这个不能当做证据。”
  于晨自信一笑,继续调出U盘中的文件,“法官大人,这个文件是火鸟公司12月31日的数据统计,请大家看看。”
  于晨玉指一挥,对准了投影屏上成沈的名字,“这上面明明白白记录着我当事人当晚直播的各种数据流量,这一栏在线人数显示118万,对方律师,贾总,你们还有什么话说?”
  铁证如山,羊城律师满面通红,颓然坐在椅子上一声不吭了。
  贾思达像疯了一样站起,双臂狂挥,“这怎么可能?这是我公司内部文件,你怎么拿到的?”
  于晨淡定自若,“这个是贵公司正义之士提供的,至于具体是谁,就不方便向贾总透露了。”
  贾思达摇晃了几下,他现在知道,火鸟出了内鬼,不用问,肯定是曹俊杰和于长水干的。他高声朝法官喊道:“法官大人,我要告他们窃取我公司商业机密,我要告他们。”
  法官一皱眉,“被告,这个不在本案审查范围之内,如果你对原告方的行为有异议,可以另行起诉。”
  贾思达已经彻底失去了理智,他脱离被告席,如同疯狗一样向于晨冲去,“臭三八,你敢搞我,我让你不得好死。”
  不等于晨有何动作,成沈一闪身挡在于晨之前,双拳一摆,啪啪两声后,贾思达的左脸和右脸各挨了一记重拳,天旋地转倒在地上。立时有法警冲上来,扭住他的胳膊将他牢牢按在地上。
  法官眼中露出鄙夷神色,“被告公然在本庭闹事,藐视法庭纪律,严重扰乱法庭秩序,本庭给予被告拘留十五日的行政处罚。”
  “本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本庭当中宣判,被告方火鸟公司败诉,接到判决书后十日内支付原告成沈1500万元薪酬,双方解除合约,被告方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后十五日向上一级法院提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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