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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百八十六章
黄英俊是凤凰城一家中餐馆的老板。
听他的名字,以及他的身份,或许会想当然的以为,他是一个华夏人,或者至少有一半华夏血统,更或者,他有在华夏生活的经历。
事实上,这些都是错觉。黄英俊是一个彻头彻尾的老黑,他没有去过华夏,不会说一句中文,甚至,中餐在他眼中都是垃圾,他最中意的食物是面包加烤肠。
可这一切,不妨碍他成为一家中餐馆的老板,并且给自己起了一个中文名字,甚至对外宣称说,中餐是世界上最美好的食物,其他都是垃圾。
“嗨,伙计,好好干!如果不的话,我不介意打断你的手,然后再把它塞进你的屁股中。”
“嗨,天心,你做的食物棒极了!让我猜测一下,你在华夏是不是为皇帝做饭的,我打赌,一定是这样。”
黄英俊亲切的拍了拍那名叫天心的年轻人,他觉得一定是自己太善良了,所以上帝降下一个人帮助自己。
在昨天凌晨的时候,这名叫做天心的年轻人在他的饭馆里吃了一顿霸王餐,一看他的模样,黄英俊便知道,这是一个从华夏过来的偷渡客,没有身份证明,所以没有工作,因此也没有美元。
黄英俊挥舞着菜刀表示,你可以选择留下了为我工作,没有薪水!要么,我将你送到移民局,将你遣送回国。
自然而然的,这个年轻人选择了留下。黄英俊交给他一堆盘子要清洗。
但是,当他偶然做了一道糖醋里脊后,黄英俊顿时惊为天人,立刻将其捧到主厨的位置,并且宣称:“喔,上帝,这才是真正的中餐,我以前吃的一切,都是****!”
黄英俊这辈子,大概是吃了太多****了。
因为此,餐馆第二天引来了太多客人,堪称宾客迎门,络绎不绝。
这一幕,在凤凰城引起不小的轰动,他们感觉,黄英俊餐馆所售卖的食物,拯救了大家干枯的味蕾,整个凤凰城的人民,像是在沙漠中窥见绿洲一般疯狂。
这一幕,让黄英俊喜不自禁,他毫不犹豫的确信,自己可以将这家中餐馆开遍全国,甚至让中餐成为主流。
而这一切,是这个叫天心的年轻人带来的,最重要的事情是,自己要拉拢好这个年轻人。
“嗨,天心!你一定累坏了吧,再加把劲,晚上我带你去酒吧。年轻人,你一定还没有尝过女人的味道吧。”
这是一个有些羞涩的年轻人,他挥舞着炒勺,腼腆道:“老板,我……还是不要了吧……”
欲言又止,却又跃跃欲试,黄英俊自然知道这个年纪的男人在想什么。他哈哈笑道:“我在华夏生活过,知道你们华夏人最是保守。也一定,你是想把初夜留在新婚吧。No,No,在结婚之前,你应该积累更多的经验。”
“不要看这里这里只是一家小餐馆,我告诉你,尊敬的费里曼先生也会在我这里用餐。呵,你大概还不知道费里曼,我告诉你……”黄英俊的声音压低下来:“他是爱德华家族的……”
声音突然高起来,黄英俊脸上带着夸张的笑容:“小子,只要你跟着我,我可以给你一个身份。并且……我可以把我的妹妹介绍给你,怎么样小子,开不开心……”
叶欢无奈的看着黄英俊,那一身黝黑的皮肤闪闪发亮,一想到他那个妹妹,顿时一身冷汗。
“就算是开心,也不用把眼睛睁得这么大吧!”黄英俊得意的拍了拍叶欢的肩膀:“晚上我带你去酒吧,放心,这种事,我不会告诉我妹妹的。”
就在这个时候,一队黑衣人闯入了中餐馆,所有的客人都像受惊一般,脸上流露出恐惧的表情。
叶欢和黄英俊之间的对话,被闯入后厨的四五名黑衣人打断。
黄英俊扭头看了一眼,认识这帮人的头目是爱德华家族的乔治。
他走过去,夸张的笑道:“嘿,乔治,你怎么出现在这里,是不是要尝尝我们这里美味的食物。”
“滚开!”乔治将黄英俊推到一边,目光转了一圈,最后落在叶欢身上。
上下打量着叶欢,掌心握着一张照片比对,照片上是一个眉清目秀的年轻人,脸上带着阳光灿烂的笑容。而面前这个年轻人……
虽然都是黄皮肤,可是这个人的眼睛却大上许多,下巴还有稀疏的胡茬。本来西方人对东方人的相貌就不太好分辨,在他们看来,所有东方人都长了同一张脸。
而这个人脸上的胡须,让乔治觉得这不是同一个人。
更重要的是,两个人的气质完全不同。
照片上这个人,杀了撒旦,杀了劳洛,杀了怀特,而且他还将继续杀下去。已经杀得整个爱德华家族人人胆寒。
而自己面前这个年轻人呢,身上裹着沾满油腥的围裙,脸上的表情木木呐呐,握着勺子的手不自觉的颤抖。
“他是什么人?”乔治问道。
黄英俊在一旁立刻道:“乔治,他是我们这里的主厨,来到这里已经半年时间了。我告诉你,他做的食物,棒极了!”
这个年轻人面前放着一盘红红绿绿的食物,乔治拿起一柄勺子,盛了一块放入口中,一边咀嚼,一边盯着叶欢的表情。
突然,乔治像是被烫着手一般,发疯的跳了起来,口中道:“该死,该死!喔,垃圾!这是什么!”
“辣……辣子鸡丁!”
乔治深吸一口气,冲叶欢伸出手:‘非常好,你的辣子鸡丁棒极了!这是我吃过最劲的食物。’
黄英俊长长的松口气,笑道:“乔治,你如果喜欢的话,可以天天来,我一直为你准备!”
……
一日一夜的时间,爱德华家族的人搜遍了全城,翻过了这座城市的每一寸土地。
但结果,依旧是一无所获。这不是一个好消息,所有人的心情都沉甸甸的,像是浸满了水的布料。
有人怀疑,叶欢已经躲到了荒漠中,开着一辆车,说不定藏在什么地方。
但老雷蒙还是隐隐觉得,叶欢并没有离开,他还在这座城市,阴魂不散,就像是魔鬼一般。
人心惶惶,所有人都没想到,竟然因为一个人,便让整个爱德华家族落到这种局面。
现在唯一的好消息便是,威廉还活着。
所有人都明白,叶欢的行为是一种威慑。
他先杀了怀特,继而再准备杀威廉,如果威廉再被他杀死,那就代表一件事,他可以取走任何一个人的生命。
这是何其恐怖的一件事,那么就表示,大家的生命都不是自己的,而是掌握在叶欢手中。
他就像来自地狱的恶魔一般,手握着所有人的生命,他让人活着,人便活着。他让人死,人便要死。
而如果威廉活过今天,哪怕他是零点一刻死去,那就说明,叶欢并不是无所不能的,他的威慑就被打破了。
现在,威廉被关在地下室酒窖的房间内,房间只有一扇通向外面的门,现在上着锁,而在门外有十几个人保护,在零点之前,这里拒绝任何人靠近。
老雷蒙坐在书房内,他并没有看书,只是耐心的等待着凌晨十二点的到来。
一名官家走进房间,垂手立在老雷蒙面前,尊敬的开口道:“雷蒙先生,前往华夏的人已经准备好了。一共二十三名,都是最精英的人才。他们会通过走私的轮船进入华夏,武器也在那艘船上。如果可以的话,他们现在就可以出发。”
老雷蒙一直没有说话,用手指轻轻敲击着桌面,内心在缓缓思索。
他心中明白,制止叶欢威慑的办法只有两种,一种是把叶欢找出来,杀了他,威慑就自然而然的消失。还有一种,是派人进入华夏,对叶欢身边的人展开疯狂报复。
他杀我一个,我便杀他十个。
但是,老雷蒙知道,如果事情真的这样展开,那么,局面就已经向不可控的方向发展。那么叶欢这个穷凶极恶的野兽,就会陷入疯狂状态,杀一切,他可以杀死的人。
真的有哪样嘛?
老雷蒙心中有些犹豫,床头那柄血剑,让他心有余悸。
叶欢是可以杀死自己的,而他之所以没有这么做,是希望自己克制些。
“先等等,先等等……”老雷蒙挥了挥手。
管家沉默了,老雷蒙的话代表一种含义,那就是他在犹豫。而犹豫的原因是:他在畏惧!
喔,上帝!管家无法相信自己分析所得到的消息。伟大的雷蒙先生,竟然也会有畏惧的这一天!
叮!
墙角的座钟发出连环的脆响,老雷蒙目光看过去,发现时针和分针已经在12点的位置重合,现在已经是凌晨十二点。
“现在,走吧,我们去看看威廉。”
老雷蒙叹了一声,从座位上站起来,拄着拐杖向门外走去。管家跟在他身后,迈步往前走。
忽然,这管家一怔,看到了老雷蒙头顶的白发,还有他颤巍巍的背影。
原来,伟大的老雷蒙先生,已经是如此苍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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