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书网 > 历史军事 > 公子千秋 > 第七章 慕少艾

?    傍晚,当越老太爷走进鹤鸣轩时,他压根没注意到少了个青茵,反倒是一眼就看见越千秋正兴致勃勃在那儿翻书。

    尽管短胳膊短腿的小家伙认认真真翻书的情景着实有些滑稽,可他想起年纪最小的幼子是他当官之后生的,记事起就最喜欢流连在书房,不禁恍惚了片刻。

    老爷子毕竟是心志极其坚定的人,似这般的失神不过须臾而已。见越千秋终于看到了自己,连忙放下书起身跑过来叫了声爷爷,他就笑着点了点头,先到后头更衣,出来的时候,已经换了一身闲适的家居便袍。

    不多时,越府一大家子人陆陆续续到了,满满当当站了一屋子。

    光是看着和自己同辈以及晚辈的十几号人,越千秋就很容易理解,为什么别人对他会这么羡慕嫉妒恨。

    子孙满堂的越老太爷还需要捡个孩子回来当孙子养?就算怕幼子四老爷绝后,随便在孙子辈中挑一个过继还不容易?

    越老太爷是多年老鳏夫,只有每日三房一大堆人提早过昏定的时候,越千秋才会见到大太太二太太和三太太这三位名义上的伯母。

    出身草根的越老太爷,当年在官职不高,前途也不明朗的时候聘下的三个儿媳妇,全都有相当的身家背景。

    大太太金氏雍容端庄,是老爷子还是县尉时,老爷子顶头上司的上司,堂堂太守之女。

    二太太言氏家世虽说清寒了些,却是老爷子一任县令期满之后,当地一户世代书香门第有感于他断案公道,不畏强权,竟把女儿嫁了过来。

    可越千秋却从下人们闲言碎语中隐隐觉得,老爷子当初那明显帮着言家的判例,根本醉翁之意不在酒,就是冲着平衡当地世家和寒门读书人去的,得了个儿媳妇则是意外之喜。

    三太太秦氏家财万贯,家里世代豪商,如今管着一家大小开销,正可谓是人尽其用。

    而据说那位没进门就吓跑了他“养父”四老爷的四太太,竟是将门虎女。

    当年这门婚事黄了之后,当时的左相大人曾经想把那位娶过门当儿媳妇,结果被兵部尚书截了胡,如今兵部尚书家那位曾经眠花宿柳的三公子,根本不敢在外沾花惹草。

    此时此刻,众人行过礼后,一如既往围着越老太爷说了些话后,二老爷二太太和三老爷三太太便带儿女辞了出去,大太太却没有挪窝,而是带着长子留了下来。

    老太爷一看这光景就知道大太太有话要说,当即直截了当地说道:“大郎,搀着你娘坐下说话。”

    大少爷越廷钟这一年二十有六,膝下一儿一女,论年纪当越千秋的父亲都没问题,可在越老太爷面前,他却比越千秋更显局促。

    他相貌随了父母,显得端方有余,秀逸不足,这会儿依言搀扶了母亲坐下,自己在旁边站了之后,目光却不由得落在了越千秋身上。

    越千秋当然不会忽略这位便宜长兄的审视,笑嘻嘻回看了过去,见对方反而先承受不住,避开目光看往别处,他这才又看向了大太太。

    比起儿子来,大太太从容得多,她根本不在乎越千秋的视线,反而还温和地对他颔首一笑,这才对越老太爷欠了欠身:“老太爷,千秋和长安都已经七岁了,到了该上学的年纪。按他们的资质,寻常先生反而耽误了他们。”

    见越老太爷显然正聚精会神听着自己的话,大太太心里更有了几分把握,当下进一步放缓了语调:“前时我家里兄长写信来,举荐了一位邱先生。说那是皇上屡征不起的一位贤达,著书立说无数,弟子桃李满天下。说是如今这一批最后的关门弟子出师,他就不教了。”

    说到这里,大太太就笑看着越千秋说:“千秋自小跟着老太爷长大,聪颖天成,不如就带着长安一块儿,叔侄俩同去试一试。若是有幸拜入门下,日后有家人照应,有师长师兄提携,求学也好,前程也好,都能事半功倍。”

    越老太爷沉吟片刻,不置可否地说道:“你有心了。大郎,你父亲在外为官数年,你娘在家里照管你们儿孙几个,日日操劳,你要好好孝顺她。”

    越廷钟在祖父面前素来唯唯,当下连忙答应不迭。而大太太话说完了,自然不会在公公的鹤鸣轩多留,当下就起身告退。

    临走时,她再次看了一眼越千秋,却见这位两天在府里搅动了好大风波的越氏养子,笑呵呵地冲她挥了挥手,俨然告别。

    大太太只字不提青茵,她深知老太爷对于白天在鹤鸣轩的两个丫头根本不放在心上,自己随便挑个人就能解决这件小事。

    毕竟,只有每日老太爷回来之后,能留在这座内书房的方才是亲信。除却越影,也就是后罩房里专伺候越老太爷笔墨以及日常起居的那个大丫头元宝了。

    大太太走了,越千秋同样不提青茵,当然更不会说下午那场窃书闹剧。

    他上前拽住了老太爷的袖子,一本正经地说道:“爷爷,我求您一件事。”

    “嗯?”越老太爷还以为越千秋要说大太太提到的求学之事,顿时玩味地挑了挑眉。可下一刻,他就意外了。

    “我想留下落霞。她嫁人还太早了。”

    越老太爷费了点神才想起落霞是什么人。他先是错愕,随即就哈哈大笑了起来。

    “小兔崽子,小小年纪就知道好色了?”

    越千秋早就习惯了从越老太爷口中不时迸出来的粗话。

    老爷子从不掩饰自己贫贱的出身,浅薄的学识,干巴巴的文采……用老爷子自己的话来说,他天生能记住无数最复杂的数字,却只能倒背如流一本论语,其他经史都是马马虎虎,所以,能够从一县小吏一路当到户部尚书,那是天生大运,无人能比。

    所以,面对这样一个在家里喜欢直来直去的爷爷,越千秋自然很坦陈:“爷爷,我不习惯身边换人。再说落霞才十六,留两年,十八岁再放她出嫁好了。到时候我也大了,可以亲自挑个好男人,嫁女儿似的把她嫁了。”

    “你才多大,说什么嫁女儿,她年纪再大几岁就够当你娘了!”越老太爷笑得前仰后合,蒲扇似的大手在越千秋脑袋上揉了好几下,最后少有地拽起文来。

    “人少则慕父母,知好色则慕少艾,有妻子则慕妻子,仕则慕君,不得于君则热中。”

    见越千秋眨巴着眼睛,越老太爷就笑眯眯地问道:“知道什么意思吗?”

    老爷子难得有讲古的性子,越千秋自然不会煞风景,当下非常配合地摇摇头:“不知道。”

    “人在还小的时候,就敬慕父母;长大了,就懂得追求年轻美貌的姑娘;有了妻室儿女,就迷恋妻室儿女;做了官,就讨好君王;得不到君王的欢心,就内心焦躁。”

    越老太爷说着就一拍大腿,大声嚷嚷道:“我一向不喜欢孟子,这话后面还有半截,是说五帝中的舜如何如何忠孝,要我说就是纯粹放屁。但单单前几句,简直是至理名言!”

    “所以,臭小子,你今天能开口和我留人,算是勉强长大了。”

    越老太爷长长舒了一口气,随即突然问了一个风马牛不相及的问题:“你大伯母刚刚说的这事,你觉得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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