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书网 > 玄幻奇幻 > 当个法师闹革命 > 第八十四章 贵族的微弱反抗

?结束了上午的训练,本杰明回了家。

  很快,他听说了一些在这个上午发生的事情。

  三十多个贵族家族,在今天上午一起奔赴圣彼得大教堂,要为自己孩子在酒会上的遭遇讨个说法——还真被迪恩给猜中了。

  教会的反应也非常及时,人还没聚起来,就被十几个圣骑士赶走了。

  不过,这些贵族显然也没这么容易屈服。被教会赶走之后,他们相互商量了没一会,又跑到王宫的门口静坐示威去了。本杰明都在家里吃完了午餐,那帮人还坐在那里,一动不动。

  要是人再多一点,本杰明怀疑,他们都有可能去搞个游行。

  对此,本杰明只觉得毫无意义。王室和教会既然做出了这种事情,那就肯定预料到了眼下的场景。这些贵族与其像个跳梁小丑般跑来跑去,不如利用手头的资源,做一点真正能威胁到教会的事情。

  说白了,三十多个贵族家族,对于教会来说,并不是一股值得重视的力量。王国里的贵族家族有好几百个,大贵族则有十多家。

  而这些大贵族,还什么都没有说呢。

  在了解了足够多的信息之后,本杰明开始觉得:教会利用王室迈出的这一步,是很小心的一步。

  最开始参加酒会的有好几百人,但在整个过程中,陆陆续续走了不少人。有像伊丽莎白和迪克那样走得比较早的,还有像本杰明这样走得晚但没被拦住的。到最后,真正被强制“佩戴”十字架的大概只有一百多个贵族子弟。

  真正被监听了的贵族家族,只有六十多家——很多是一家几兄弟都被“佩戴”了十字架。

  而那句“净化大大陆上所有法师”的神的消息,也被教会当作镇压不满的武器。谁不乖乖服软,谁就被认为和法师有勾结。

  因此,抗议的力量也变小了很多。

  最后,这天下午,教会派出圣骑士,以勾结法师为由,列出了一堆确凿的证据,把其中一家贵族杀了个精光。就这样,王宫门口的静坐人群也在转眼间散得干干净净,仿佛被猎豹驱赶的羚羊。

  这种时候,这些贵族们才意识到,自己在教会的面前是多么的无力。

  反抗的力量潮水般褪去,也许他们在避开自己子女“监视”的情况下,还在谋划着什么,不过至少在明面上,贵族们屈服了。

  那些没有被波及的贵族则保持沉默,或许有些人还在窃喜着自己的子女躲开了这一劫。仿佛,所有人都把曾经的一纸约定抛到脑后,默认了教会无法无天的行为。

  贵族们似乎也是此刻才意识到,从建国之初到今日,教会与贵族之间的差距,已经拉大到了这种地步。百年前的贵族还握有军队,百年后,贵族手里只剩下教会随时可以取走的金币。

  本杰明知道,如果他们什么也不做,很快,他们手里就连金币都没有了。

  至于里瑟家族,他们的地位是依附教会而来的。克劳德对于王都正在发生的巨变充耳不闻,专心管理着自己的封地,好像他心中的唯一所想,就是如何给国家和教会缴纳更多的贡品。

  对此,本杰明当然不认同,唇亡齿寒的道理,这还用说吗?但是他认同与否,对于里瑟家族好像也没什么意义。

  因此,他在这方面做不了什么,也就懒得管了。

  本杰明还顺便打听了一下伍德家族。据他们所说,他们家族唯一的女儿伊丽莎白在酒会当天,因为身体不适提前回家,回家当天就生了急病,第二天一早就过世了。因为怕传染,在教会牧师赶去之前,他们就烧掉了女儿的尸体,什么也不剩。

  在刚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本杰明是拒绝的。

  伊丽莎白,那个在酒会上还神神叨叨,要拉着本杰明去跳舞的女孩,居然在当天晚上就死了?

  他不信。

  想到伊丽莎白说的“我今天晚上就要离开王都了”,再结合消息里说尸体都没了,本杰明很快有了猜测。

  伍德家族估计嗅到了什么风声,让女儿假死,送到什么地方避难去了。

  当然了,这整件事情还是疑点重重。真要说王都的形势,也没到非得假死避难的程度。要说伊丽莎白离开王都,只是为了躲避风头,本杰明也觉得很难相信。

  至于真正的原因,本杰明自然也不可能想得到。

  不仅如此,没结果的问题,他是不会去想的。

  因此,关于伊丽莎白这个人,他这位奇奇怪怪的前未婚妻,也很快就被他抛到脑后,在此后的很长一段时间里,都没再想起来过。

  现在的他,还有更多的事情要去做。

  酒会结束,克劳德对他的禁足也到此结束,而教会一直执行的派人看着他的计划,从前段时间开始早就不再派人了。

  穿越以来几乎是第一次,他获得了行动上完全的自由。

  试问,又有谁能忍在家里接着冥想,而不是出来搞事呢?

  反正本杰明做不到。

  因此,当天下午他就出了门。

  他带上该带的家伙,在没有人注意到的情况下,来到了海文莱特的外城区。他躲到一个隐蔽的地方,乔装打扮,再次把自己弄成一个乞丐般的模样——比上次扮得好多了。

  然后,他便开始了行动。

  当下,摆在他眼前的有两件事——挖出安妮的遗物、找到那个最开始行刺他的刺客。

  都是拖了很久的事情,都是看似已经意义不大的事情,不过就这么把它们一直放在一边,也是挺烦人的,干脆就趁着这个机会解决掉吧。

  想了想,本杰明先来到了那家名为“邦妮”的酒馆。

  这里离米歇尔曾经的某个废弃据点很近,那个刺客也在这里成为了刀疤男的手下。

  据他上次来这里还没多久,酒馆就已经大变样了。原先的员工和老板娘被刀疤男杀光之后,这里很快换了一个新主人,酒馆门口那来来往往的装修大队就是证明。

  普通的民众足够健忘,商业的更迭也足够无情。

  站在酒馆的街对面,本杰明朝着酒馆那边望了望。忽然,他注意到了酒馆门边站着的,一个穿着花花绿绿、拿着手风琴的家伙。

  街头艺人?还是游吟诗人什么之类的?

  在本杰明的想象中,这类人应该见多识广,知道的小道消息也非常多。

  不如过去问问他。

  这样想着,本杰明走过去,和他打了个招呼。

  “你在这干嘛呢?这家酒馆不是还没开业吗?”他这么说道。

  风琴男看了他一眼,忽然露出窘迫的神情。

  “对不起,我也很穷,没有钱可以施舍给你,你还是去找别人吧。”

  闻言,本杰明愣了愣。然后他才反应过来,自己扮成了一个乞丐,这人估计以为他是过来跟他要钱的。

  本杰明感觉有点好笑,不过他还是摇了摇头,对风琴男说:“你想多了,我不是过来管你要钱的。我就是看你一个人站在这里,觉得奇怪,过来问问你在干嘛。”

  风琴男听了这话,露出疑惑的表情。

  忽然,他像是想到了什么,睁大眼睛,看向本杰明。

  “我听说现在的乞丐都很有钱,是不是?怪不得你不向我乞讨。”他放下手里的风琴,双手抓着本杰明的肩膀,一脸期待地说,“我也想当乞丐挣钱,你能不能给我介绍一下?”

  “……”

  本杰明忽然有点后悔。

  为什么他要跟这个人搭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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