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书网 > 武侠仙侠 > 落花传情 > 第二十八章 红尘叹,有生何惧路难行

?冉必之知道自己已败了。他的刀法不在猛,不在狠,只在精。苦练了二十年的刀法在面对商羽落的牵引之剑时居然束手无策。他的刀吸附在商羽落的剑上,随她进退,已不由他控。他有些慌了,出道至今,他还是第一次如此狼狈。正感受挫时,却听得莫天都用心语朝他吼道:“蠢材!用内力!”

  听到莫天都破天荒的头遭骂人,冉必之明显一愣,但随即他明白了。这句话,分明就是老大的语气。定是老大用销魂曲控制了老二,借机指点自己。冉必之顿时信心爆满,继续与商羽落纠缠着,找机会反击。

  莫天都果然已被销魂曲控制。他已完全不似刚才那般不济,剑法忽然变得凌厉起来,仅仅是剑气就逼得江末宁节节败退。只听得“呲”的一声,江末宁一缕丝发被剑气所削,飘然落地。

  江末宁不敢恋战,转身欲逃,却见莫天都剑花一挽,剑刺向她的后背。

  “姐姐…”江末宁低头望着穿胸而过的剑,喃喃地叫了一声。尽管很轻,但商羽落还是听到了,她的耳力向来就好。与冉必之对战时,她一心想牵引对方入正途,所以并没有留意莫天都与江末宁的对战。她以为末宁的武功再怎么不济,也一定能胜过伤了经脉的莫天都,岂料一回头便看到了这一幕。她顾不上自己的安危,连忙将手中的长剑掷向莫天都,同时朝冉必之挥出一掌。

  这一掌来的太突然,冉必之来不及运功直接与她对碰一掌,却发现她这一掌毫无力道。见商羽落退后数十步,冉必之惊讶万分,她没有内力?自己这一掌可是一成功力也没有用,她居然就退那么远。

  正当他出神时,商羽落一个闪身来到江末宁身边,拾起地上的剑,扶起江末宁又跃进了松林中,瞬间便不见了踪迹。

  这无上的轻功看得冉必之更是不解了。没有内力也可以练成这么好的轻功,这么好的剑法,她用的是什么法子?他见莫天都并没有追去,甚感奇怪,他不是不达任务,死不罢休吗?他走了过去,却发现莫天都一脸痛苦的表情。

  “你怎么呢?”冉必之关心道。

  莫天都缓缓抬起了自己的左手,血一直往下流。“两只手都废了。”

  原来刚才商羽落所掷之剑刚好刺向他的左臂,割断了手臂经脉。这力道与方位把握的正好,不伤人命,不偏不倚。

  冉必之更加的目瞪口呆,没有内力,她的剑是怎么掷过来的?还是,她是故意装作内力不济?他想了想,决定不把这件事告诉莫天都。

  “我们的任务失败了,回去接受惩罚吧!你这两只胳膊也只有等堂主回堂后帮你治了。”

  “天都受伤了。”黑衣少年低头淡淡道。

  “哦?怎么回事?”另一黑发披肩,笑容满面的黑衣男子问道。

  “他的两条胳膊皆被商羽落所废,经脉受损。”少年答道。

  一直立于窗边,背负双手的白衣男子听到这话微微动容,道:“还有救。”他的额头有一道刺眼的火焰纹,似欲破体而出,光华耀目。

  “任务失败了?”黑衣男子问。

  黑衣少年点了点头。

  “商羽落…好…果真不愧是邪阴派的掌门人。”黑衣男子半躺在卧椅上,边饮着葡萄美酒边喃喃叹道。

  白衣男子皱眉道:“名单上的人你还一个都没有除。”淡淡的一句话,没有责备,没有质疑。

  “南无诗、秋双心、韩令风、商羽落,这么多人一个一个的除,多麻烦,等找个合适的机会一网打尽,岂不快哉!”黑衣男子笑道。

  白衣男子似乎对他极为信任,喃喃叹道:“但愿如此。”

  这三人便是糊涂堂的最高领袖。

  白衣男子便是糊涂堂的堂主江才情。他虽贵为堂主,却从不过问堂中之事,所有堂中事务皆交于领主夜未央管理,包括权利。

  长发披肩的黑衣男子便是糊涂堂的领主夜未央。他自喻为天下第一智者,**潇洒,邪魅诡诈八个字是他的属下给他的评语,而他对此颇为满意,欣然接受。他与江才情一文一武共执糊涂堂已有十年,彼此已心生默契。

  那黑衣少年便是糊涂堂的头号杀手天杀劳桑心,也就是冉必之和莫天都口中的老大,更是杀害农家两老的残阳剑主。她是杀手的头头,身份一直都是保密的,因此出任务时经常女扮男妆。他身上的短笛便是吹奏销魂曲的乐器。销魂曲是专为服用了傀儡虫的莫天都吹奏的。

  莫天都作为前任的残阳剑主,剑法自然超群,但由于他失去了自主能力,剑法也就大不如前了。但只要劳桑心吹奏销魂曲,就能让傀儡虫进入假死境界,莫天都就能恢复本心。由于劳桑心是从莫天都手里接收的残阳剑,两人心灵相通,当莫天都与商羽落她们一战时,她明显感应到了对方的强大。于是她在这方吹起了销魂曲,从莫天都的心里看到了那方的激烈战况,便让莫天都传话给冉必之。

  “只许成功,不许失败!”江才情再一次叮嘱劳桑心。

  “是。”劳桑心低头道。

  “好俊的少年!艳福也不浅。”夜未央突然道。他的眼睛看向楼梯口。

  劳桑心和江才情皆回头看去。见一男三女蹬上楼来,而夜未央所盯之人正是立于中间的白衣少年。

  这四人正是孟传情,鄢商慈,桑幼忧和小麦。

  夜未央所盯之人正是孟传情。

  孟传情几人是如何来到这莫邪塔的呢?这还要从商羽落离开之后说起。

  几人吃完大餐,见天色尚早,便商议一起去逛逛苏州城。刚走到楼下,就被大门口那个年轻秀士给拦了下来。

  “几位需结了刚才的饭钱,方能离开客栈。”年轻秀士眯着眼睛,似笑非笑地看着他们。

  “多少钱?”桑幼忧问道。

  “五百两。”

  “五百两?”桑俊惊道:“你怎么不去抢?”他们点的饭菜顶多不过两百两,对方居然漫天要价。

  “我们做正当生意。”年轻秀士笑道。

  孟传情突然道:“莫邪大会期间,所有客人的饭菜不都是免费的吗?”他记得商羽落跟他说过,这家客栈只有在平常的时候开的才是天价。

  “的确如此。但首次光临客栈的人,是没有这项待遇的。”年轻秀士慢悠悠地说道:“你叫杨誓,我查过以往的客人名单,没有你的名字,说明你是第一次来这里。所以,你们不能享受这样的待遇。”

  孟传情无语了。这分明就是一家武林黑店,而且还是黑的这么的理直气壮。他只好认栽了,看向桑幼忧。

  桑幼忧道:“二表哥,别担心,他开再高的价我也出得起。”然后她示意桑俊付钱。

  桑俊从怀中掏出一叠银票,仍给年轻秀士,道:“五百两,不用数了。”

  年轻秀士直接将银票放入袖中,道:“几位如果要住宿的话,最好把银票备足了,每个人每宿两百两。”

  “弄错了吧!住宿是按房间算的,不是按人。”桑俊冷冷道。

  年轻秀士摇头道:“这是东华客栈的规矩,住宿费用全部按人的数量计算,每人两百两。如果是孕妇光临的话,她要一并付她肚子里孩子的钱,共付四百两。”

  这次连桑幼忧都呆了,居然还有这样做生意的。她在商界也能支起一片天,翻手为云,覆手为雨,可谓是这一行的佼佼者。各种各样的商人,她都与其打过交道,却从没有见过这么黑的理直气壮的商人。这分明就是**裸的敲诈。

  一个人两百两,五个人就是一千两,而他们要在莫邪大会结束后才会离开,那就要住四个晚上,加起来就是四千两。如果还要算上他们这几天的伙食费的话,最起码要花六七千。这对她来说虽是个小数目,但对那些普通人来说,可是一辈子都花不完的积蓄啊!她终於明白,为什么龙公子的那句“免费招待半年”就能收买众多的武林人士,这可是一句魔咒啊!

  孟传情呆了,看向桑幼忧道:“幼忧…我看…我们还是换一家…”

  “不换!”桑幼忧厥嘴道:“我们就住这家。”

  桑俊有些为难道:“小姐,我们还是换了吧!我身上没有那么多银票了。”

  鄢商慈这时也劝道:“何必呕气,只要不离开苏州城,住哪里都是一样的。”

  这一劝,桑幼忧更来劲了,道:“不!我偏要住这里。”

  孟传情还想再劝,桑幼忧却突然笑道:“我是个商人,决不允许自己做亏本生意。吃一堑长一智,今天我认栽了,但是在离开苏州城之前,我一定要连本带利讨回来。”

  年轻秀士用惊疑的目光看着她,道:“你是商人?”

  桑幼忧没有理他,看向桑俊道:“还有多少银票。”

  桑俊道:“我出来的时候只带了五千两。”

  桑幼忧道:“那没剩多少了了。走,我们取钱。”

  “苏州没有我们的生意。”桑俊提醒道。

  桑幼忧一怔,这才想起她的师父不许她在苏州城做生意。“那你出城去取,天黑之前一定要赶回来。”

  桑俊出城后,桑幼忧便和孟传情,鄢商慈,小麦四人逛起了苏州城。

  孟传情在一家名为“聚宝斋”珠宝店为三女各买了一件珍贵的首饰。他送给鄢商慈的是一对晶莹剔透的碧绿玉镯,为了显示自己的爱屋及乌,他送给了小麦一支玉簪,让小麦感动不已。

  桑幼忧收到的礼物是一条黄色丝带,孟传情亲手为她系在头上,然后又从怀里掏出一颗拳头大小的蓝色珠子给她。孟传情称它为幸运珠,说它能为桑幼忧带来好运。桑幼忧不知孟传情是何时买下它的,听他说让自己好好保管此物,除了在场几人不许别人知道此事,她虽然觉得奇怪,却一口答应了。只有鄢商慈在看到珠子时,神色稍微变了变。那分明就是南无诗送她的魔灵珠,传情居然将这颗烫手山芋交给了幼忧,他不怕会为幼忧引来杀身之惑吗?

  似乎知道鄢商慈在想什么,孟传情看向她道:“不用担心,我有分寸的。”以他对幼忧的了解,知道她必定会将此物当作是一生中最珍贵的礼物,然后密封起来锁进柜子里,除非是她思念自己,否则她是不会再拿出来的。而且,她是个商人,身边有奇珍异宝不足为奇,这样就不会引来太多人注意,反而对隐藏魔灵珠更加有利。只要找到了南无诗,将珠子还给她,那就万事大吉了。

  几人从珠宝店出来后,就直奔莫邪塔了。

  莫邪塔高七层,象征七及浮屠。塔的一楼就是参与莫邪大会的报名点,名额已够,报名已经结束了。孟传情虽然已来过此处,但因为当时人群拥挤,来去匆匆并没有留意四周的景象。此时一看,只觉得惊奇。

  这塔的门窗,壁柱全部都用一根根绿色藤条牵着,藤上有绽放的花儿,还有未开苞的花蕊,红的,白的,紫的,就像是走进了一片花海之中。地上也摆了无数花盆,花盆里鲜花艳丽。有被称为花中之王的白牡丹,象征爱情的红玫瑰,代表正义的秋菊,高贵的海棠花,芬芳脱俗的水仙花,而最多的就是摆在最中间的白百合。几人被这一片景象惊呆了,向别人一打听,才知道这是二十年前武林盟主别应天运来的花。

  照顾这些花的是一位年纪不足二十的书生,名叫北慕涵。他说自己的父亲和这些花的前任主人是至交,两年前,由于花主人突然病重,便将这里交给了他管理。苏州城的百姓经常来此供奉莫邪女神,书生每天的公费便是每天供奉中的一成。虽然仅有一成,却也足够他花销。

  据他所讲,别应天登上盟主之位后,不知从何处弄来这些花,摆在这莫邪塔的一楼。有人说他这样做的目是为了衬托莫邪女神,也有人说他是为了让这些花儿净化周边的空气。武林人士对此事都是一知半解,因为尊敬盟主,所以每一个来此的人都对他很客气。似乎跟几人非常投缘,书生还悄悄告诉了他们一个秘密,这些花非常奇特,其实不用浇水,也能存活下去,而且永不凋谢。

  几人听了书生的话,都觉得世上不可能有这样的花,只当他讲了一个动听的故事。见已经没什么好聊的了,几人便蹬上了二楼,去瞻仰莫邪女神的风采。其实他们不知道书生说的话都是真的,这些花的确是千年不败之花,因为它们来自于神秘莫测的灵渊阁。而这些花存在的意义却仅仅是因为一个赌约,爱的赌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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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s:奉上离人箫曲子一首:绝不放手

  那一曲千古绝奏,是为红颜而抚,还是为知己而弹。犹如高山流水,又如浪海淘沙。是激情独留暗想,还是忧伤夹杂绝望。不肯为红颜买醉,却只为知己一解忧伤,弹奏那曲千古绝唱,曲终人断肠。红尘一曲终不过是曲终人散!

  就是要牵着你的手,说

  绝不放手,一辈子。

  不会任你,自由飞翔。

  我决定这样一生一世缠着你。

  哪怕是,天地分裂,或者是时光倒流,阴阳相隔,

  也不能阻止我这样爱着你。

  就是要和你生死相随,不离不弃,相偎相依,绝不放弃。

  哪怕是和你漂泊江湖,伤痕累累,满脸憔悴,我也绝不后悔。

  就是要牵着你的手,说

  绝不放手,一辈子。

  不会让你,独自承受,一世孤独。

  就算你不能给我幸福,我也要和你相守。

  共享白头,我愿承受一世孤独。

  绝不放手,不放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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