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阳要落未落的时候,正是大吉似醒非醒的时候。似醒非醒的大吉眯着眼睛,看见了面前这个土猴似的明石。看过之后她没动,而是抬手揉了揉眼睛,以为自己是在做梦,及至揉过了,她定睛一瞧,这回坐了起来。
“你怎么了?”她问。
明石手捧着一条湿毛巾,试试探探的擦头擦脸,脸上那一道浅浅的划伤已经肿了起来,没了尘土的遮掩,越发通红鲜明。
“我——”他说出这一个字后,大概是牵扯到了脸上的痛处,所以一皱眉毛:“我在院子后头溜达,遇到了丁溥天,他——他撞了我一下,我摔了一跤。”
大吉将明石上下打量了一番,然后说道:“你说实话,到底是怎么回事。”
明石苦笑了一下:“他把我踢到坑里去了。”
“他为什么要踢你?”
明石又是一笑:“我也不知道该怎么说。”
不知道归不知道,他还是如实的全说了。而旁人看他只是个吃软饭的小白脸,大吉瞧他却是个绝世美男,自家美男下午在外头散步,无缘无故的被人抓住捏了鸡鸡,还踢进了坑里,真是是可忍、孰不可忍,一伸腿下了炕,大吉出门端了两大盆水进来,给明石擦了身体,又找来干净衣裳给他换了上。明石伸胳膊伸腿的任她伺候着自己,十分坦然。
大吉并没有对明石许诺什么,在确定明石脸上的划伤没有大碍之后,她就照常的吃了晚饭,又照常的穿戴整齐出了门。
今晚,她要给丁溥天当一次保镖。丁溥天要和他的宿敌会一次面,虽然说是和平谈判,但防人之心不可无。大吉晚上出门,后半夜才随着丁溥天乘坐汽车回了来。进门之后,一行人往院子里走,大吉忽然问道:“司令下午把明石踢进坑里去了?”
丁溥天当即回了头,正好和大吉打了照面。下意识的做了个鬼脸,丁溥天笑道:“我好端端的踢他干什么?我是跟他闹着玩儿,谁知道他像个纸糊的,一吹就倒!”
说完这话,他又“嗤嗤”的一笑,他一笑,他身边的宠儿——长舌头副官——察言观色,当即也凑趣似的“叽叽”一笑。
结果叽叽过后,副官就觉得咽喉一紧,紧接着就怪叫一声升了空,正是大吉骤然出手把他扛了起来。丁溥天见势不对,刚要阻拦,然而大吉一路飞檐走壁,扛着副官跑了个无影无踪。
若是旁人扛着副官走了,丁溥天定然不惊慌,横竖那是个副官,又不是黄花大姑娘,总不会被人糟蹋了。但大吉与众不同,丁溥天和那副官挺谈得来,若是副官被大吉给吃了,那可是不大妙。
于是丁溥天大呼小叫,顺着大吉消失的方向一路狂追。好容易气喘吁吁的追上了,他发现大吉是把自己引到了那处大坑之前。
“哎!女侠!不要冲动!”丁溥天大喊:“我跟你男人真是闹着玩儿的!”
大吉手中的副官也是个长胳膊长腿的好身量,然而在大吉手中变成了大号玩具。大吉双手将他高高举起,然后用力掼进了坑中,摔得副官惨叫一声。
这回,大吉终于对丁溥天回话了。
“闹着玩儿也是怪疼的。”这话让她说得心平气和挺温柔:“你往后还是少闹些吧!”
丁溥天并不是怜香惜玉的人,不过确实是有点怕大吉。眼看副官已经哼哼唧唧的从坑里爬出来了,他没敢再多说,只把头点了又点:“好好好,不闹了。”
大吉回了家,告诉明石:“我替你报仇了。”
明石以为她和丁溥天闹翻了,然而细细一问,才知道并不是这么回事,于是决定火上浇油:“他对你是不坏,可我总觉得,他不是什么好人。”
大吉洗漱完毕,坐在桌边喝热水,背对着明石说话:“我知道,你就是想走。”
明石反问:“你不想走?”
“我需要医生给我输血。给我输血,我可以活得像个人;不给我输血,那我就只能是去自己找血了。”
明石一听这话,低了头。沉默许久之后,他忽然说道:“我有主意了,你给我一点钱!”
“干嘛?要跑?”
“跑什么跑!我可以先去租一小间门面房子,靠着给人鉴定古董赚钱,如果这买卖我干得下去,那你就离开丁溥天;如果我干不下去,你也不至于没了后路,大不了继续留在丁家就是了。”
大吉放下茶杯,走到明石面前坐了下来:“那你是总住在铺子里,还是夜里回来睡?”
明石,借着夜色遮羞,对着大吉一眨眼睛:“你摸摸我,我就告诉你。”
大吉把明石狠狠的“摸”了一场。
摸到热烈之时,两人像要打架一样,在炕上滚了个不可开交。大吉并没有故意的示弱,可是不知怎的,竟然落了下风。她自己也觉得不可思议,可激动的明石就真有这样大的热情和力量。他曾经咬掉她一根小拇指,现在他磨牙霍霍,又要顺着断指去啃她的手掌手臂。大吉被他咬疼了,想要躲,结果他滚烫的嘴唇顺着她的手臂肩膀往上走,一直湿漉漉的蹭过她的面颊耳垂,最后咬牙切齿的嘀咕道:“我要吃了你!”
大吉在疼痛中笑出了声音,觉得这疼痛也很甜蜜。只可惜甜蜜的疼痛终究是稀有的,疼痛这个东西本身,本来不该甜蜜。
甜蜜的疼痛,不是真正的疼痛。真正的疼痛正在发生着,但是大吉和明石,全都没有察觉到。
那疼痛存在于一片死寂了的荒山野岭之中,地下古墓的坍塌与墓中毒液的溢流让那一片土地变成了死地。初夏时节,草木凋零,也没有虫声。曾经在土中盗洞穿梭的小野兽们死走逃亡,而条条通透的土洞让古墓与外界不至于完全隔绝。
所以在横七竖八的条石与泥土之间,一胞人形的血肉得以栖息。
那是千目。
她除了“是”千目之外,和先前的千目再无一丝相似之处。她没了形状和面目,只剩下一具血红腥臭的残躯。她的意识已经消失了,灵魂也沉睡了,只剩了一点本能的念头,那念头像神经一样,在她的脑海中一抽一抽的闪动。
那念头就是她疼,还有,她要活。
换了旁人,早就死了,早就融化了,她却没死,却还保留着大部分的身体器官,这足以证明她至少是个“非人”。这样都不死,那么,应该就不会轻易的再死了。
一道道红线顺着她溃烂的皮肉纵向游走,红线下面有圆球状的物体在蠢动,红线无数,那圆球状的物体也无数。忽然间,一道红线纵裂开了,裂口中露出白色薄膜,以及薄膜下一只鲜红的眼珠。
然后裂口重新合拢,恢复成一道细不可见的红线。眼珠居心叵测的蛰伏起来了,省下了能量去供给新的眼睛睁开。
这一回,千目在死过一次过后,变得名副其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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