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于要结束了,爱蜜儿出去打听关于二十年前那个女人(也许应该称呼她为王妃)的情报,只要找到她的行踪,王子也就找到了。剩下来的事情就是把他交给吉尔格斯公爵了,然后我就可以跟爱蜜儿一起过着快乐而幸福的生活了,简直是完美啊!
当然还有一个最大的问题,那就是吉尔格斯公爵要肯放过我们。不过爱蜜儿倒是对此深信不疑,真不知道她是不是被吉尔格斯洗脑了,反正我对此是不报太大希望。但没关系,想对付我也不是那么容易的,尤其是有把柄在我手上的时候。爱蜜儿,我一定会跟你过上幸福的生活的,相信我。
无聊的坐在房间里,我开始胡思乱想起来:真是的,如果想保护孩子,干吗在他身上留下烙印呢?如果是为了日后找回来,那为什么又要丢下来呢?贵族,真是矛盾的产物啊!
真正的王子左肩上有一个玫瑰的烙印……等等,我忽然站了起来,从贴身的衣兜里掏出一块丝巾,在那上面正有着一个玫瑰的图案,颜色仿佛真正的玫瑰一样鲜红,那是用鲜血画成的。看到这个,我伸手缓缓摸上自己的左肩,心里有了不祥的预感。
这是,一只信鸽落在了窗台上。我从它的身上取下纸条,那是爱蜜儿写的:弗克斯,已经有关于那个女人的线索了,我现在在镇上的公墓,你快点来。
公墓吗?我轻轻的将纸条撕碎,分几次扔出了窗外,心中那股不祥的预感更加强烈了。
在过去的路上,我在花店里买了一束ju花,毕竟是去公墓嘛。来到公墓,爱蜜儿迎上我,说道:“我估计那个女人的孩子既然是在那座修道院作的洗礼,她应该是住在这附近的。所以我在镇上打听了一阵,终于让我在几个老人口中得知,在二十多年前,镇上确实有个少女未婚生子,当时还在镇上引起了不小的波澜,而那个少女的相貌也与神甫所描述的完全一样,我想她应该就是国王的情妇。可是,这个女人已经死了很多年了。所以,弗克斯,我叫你过来看看她的坟墓有什么线索。”
听完爱蜜儿的陈诉,我没有回应,只是径直走到一座墓前,将手中的花放了下去。爱蜜儿走到我的身后,惊讶的说道:“弗克斯,你怎么知道这座墓是那个女人的呢?”
我将脸紧紧的贴在了墓碑上,轻轻拭去了眼角的泪水,站起来淡淡的说道:“因为,在这里面沉睡着的——是我的母亲。”
回到旅馆的房间,我和爱蜜儿面对面的坐着,却一个看着天花板,一个看着地面,两个人很久都没有开口,终于,爱蜜儿象疯了一样的站起来冲到我的面前,大声说道:“不可能的,弗克斯,你在骗我,你不可能是王子的,告诉我,你是骗我的,说啊。”
“不,”我痛苦的说道,“爱蜜儿,我没有骗你。”
“够了!”爱蜜儿挥起手掌打在了我的脸上,“你一定是想借机会当上王子,是吧。弗克斯,醒醒吧,真的王子左肩上有一个已经二十年的烙印,你没有,别做梦了,弗克斯!”
“我有,”看着目瞪口呆的爱蜜儿,我从怀里掏出了那方丝巾,“这是我母亲去世前交给我的,上面印着的就是皇室的玫瑰纹章,应该是用鲜血从我身上拓下来的,至于王子身上的烙印吗……”我褪下了衣服,露出了左肩,那是一片焦黑的皮肤,看着惊讶的爱蜜儿,我淡淡的说道:“上次在树林里是晚上,恐怕你也没有仔细看我的肩膀吧。这块伤痕从我懂事起就已经伴随着我了,我问过我的母亲,她说是我小时侯不小心替翻了烛台弄伤的,等到长大后我一直很奇怪,为什么只有左肩烧伤而其他地方没事呢,我一直想不通,但现在我懂了。”
“为什么?”爱蜜儿问道。
“国王的弟弟为了继承他哥哥的王位,答应他的哥哥不会生下自己的孩子。于是,当他使一个少女怀孕之后,为了保护这对母子,只能把他们留在宫外。可是这个弟弟又想在自己继承王位后,把王位传给自己的孩子,于是就在孩子的肩膀上烙下了皇室的纹章。但是一个平民的小孩肩膀上却有着皇室的纹章不是太奇怪了吗?有心人很容易通过这个追查出孩子的身份。所以,那个弟弟就想出了一个更加聪明的方法,他用鲜血拓下孩子身上的纹章,然后又一次用烙铁除去了那个烙印。有鲜血拓下的纹章,左肩上又有一块二十年的伤疤,这样的少年就不会误认了。如果我没有猜错的话,在现在那个国王的手上一定还有一方丝巾,上面是用鲜血拓下孩子身上除去烙印后的伤疤的形状,真是一个聪明的主意,可惜,人算不如天算,他没有想到他的情妇竟会死的那么早,连孩子的身世都没来得及说就去世了,可惜呀!”我不带丝毫感情的用第三者的角度陈述了这件发生在我和我父母身上的,好象与我完全没有关系。
狐狸语:终于,《骗子弗克斯》已经进入尾声阶段了,在此狐狸感谢诸位对我的支持,谢谢大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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